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7日以书面或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在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十一名,实到董事十一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士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募集资金补流到期后继续补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