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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4-27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01231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6012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目录
§1   重要提示 .................................................................................................................................... 2
§2   公司基本情况 ............................................................................................................................ 3
§3   重要事项 .................................................................................................................................... 5
§4   附录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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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张洪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刘丹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刘丹阳
公司负责人张洪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丹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丹阳
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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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7,368,116,763.28        8,136,024,900.60                -9.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3,603,296,846.10        3,443,228,789.20                 4.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3.56                    3.40                 4.71
                                                                                     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23,575,350.92               257.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91               250.00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报告期
                                                                       末              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6,414,304.54          166,414,304.54                56.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16                45.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16              0.16                45.4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增加 0.25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2              4.72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增加 0.18 个百分
                                                         4.59              4.59
益率(%)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25,233.5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                                  1,473,386.95
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4,048,614.3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02,279.42
所得税影响额                                                                             -862,970.07
                          合计                                                          4,836,07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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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3,01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
                  股东名称(全称)                                                   种类
                                                         件流通股的数量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7,135,61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997,73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4,522,591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3,003,49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2,972,050     人民币普通股
同德证券投资基金                                                 2,453,654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安顺证券投资基金                                       2,369,99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                                       2,251,712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申万菱信新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4,969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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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的说明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 22.66 万元,下降 79.95%,主要系本期美元及欧元汇率波动较大,
导致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评价利益减少所致。
b、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434.70 万元,增长 109.29%,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c、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3,752.56 万元,增长 134.07%,主要系本期应收退税款增加所致。
d、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27,088.48 万元,增长 68.08%,主要系本期收回较多帐款,流动资
金充裕,本集团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所致。
e、交易性金融负债较期初增加 56.35 万元,增长 137.21%,主要系本期美元及欧元汇率波动较
大,导致未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评价损失增加所致。
(2)、损益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513,321,515.09 元,同比增长 19.49%,主要由于延续
了去年四季度的高成长。在公司营业收入呈现增长态势,营业成本保持稳定的情况下,营业利
润增加约 6,484.74 万元,同比增长 49.17%;利润总额增加 6,479.71 万元,同比增长 48.50%。
     2013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166,414,304.54,净利润增加 6,028.86 万元,同比增长
56.81%。另外去年第一季度行业景气度处于低位,同比基数较低,也是造成同比增加较多的原
因。其余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a、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77.77 万元,增长 97.21%,主要系出口退税补提较多城市维
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所致。
b、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849.08 万元,下降 138.07%,主要系本期长期借款余额较上年同期
减少 23,688.93 万元及公司借款利率水平下滑的影响,导致利息支出大幅减少所致。
c、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1,660.76 万元,增长 185.63%,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回逾期货款,
回冲坏账损失及上期因市场回暖,故回冲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d、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23.53 万元,增长 42.11%,主要系本期汇率变动大,导致
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e、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430.04 万元,增长 798.78%,主要系本期低风险银行短期保本理财
产品收益增加。
f、其它综合收益主要系外汇报表折算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73.06 万元,下降 330.74%,主要
系本期汇率波动较大,境外子公司采用美元、新台币、日元为记账本位币,导致外币报表折算
差额变动较大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幅度达 30%以上的分析说明:
a、经营活动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66,507.54 万元,增长 257.28%,
主要是 2012 年第四季公司营业年收入较高,本期收回较多期初应收帐款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7,034.96 万元,增长 675.08%,
主要是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导致投资活动产生较大的现金流出。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96,921.89 万元,下降 142.17%,主要是上
年同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募集资金,产生大额的现金净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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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承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     是   是
诺 诺                                                                    间及期     否   否
背 类                                                                    限         有   及
景 型                                                                               履   时
                                                                                    行   严
                                                                                    期   格
                                                                                    限   履
                                                                                         行
与   股   环诚科     自环旭电子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      2012.2.    是   是
首   份   技有限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    20-2015
次   限   公司和     接持有的环旭电子股份,也不由环旭电子回购本公司直    .2.19
公   售   日月光     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开        半导体
发        (上海)
行        股份有
相        限公司
关   其   环诚科   1、对于环旭电子目前存在或即将存在部分专利权及专       长期       否   是
的   他   技有限   利申请权与环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隆电
承        公司     气”)共有的情形,为保障环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
诺                 益,承诺人特承诺:若环隆电气(包括环隆电气所控制
                   的除环旭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之外其他企业)在行使其
                   专利申请共有权及专利共有权时,对环旭电子及其所控
                   制企业造成任何权利侵害及经济损失,承诺人将对环旭
                   电子及其所控制企业遭受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并给予
                   全额补偿。 2、在环旭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如因
                   劳务派遣单位拖欠被派遣人员工资等损害被派遣人员
                   情形导致环旭电子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承诺人同意
                   补偿环旭电子的全部经济损失。3、如应有权部门的要
                   求或决定,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
                   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因未依法为
                   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被处以任何罚款
                   或遭受损失,承诺人愿在毋须环旭电子及其子公司支付
                   对价的情况下承担该等责任。
     其   日 月 光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租赁使用日月光半导体(上         长期       否   是
     他   半 导 体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诺人”)部分房产用于
          (上海) 员工宿舍用途。承诺人现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承诺人对
          股 份 有 租赁物业的产权瑕疵问题,致使环旭电子无法继续使用
          限公司   租赁物业或遭受第三方索赔,承诺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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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并对环旭电子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所受到的任
                     何罚款及由此产生的搬迁费用给予全额赔偿及/或补
                     偿。
   解    环诚科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 长期          否   是
   决    技有限      前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环旭电子
   同    公司        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
   业                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竞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争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
                     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务相同、相似
                     或可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本公司如从任何
                     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子,并应促成
                     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四、如果环旭电子在其现
                     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本公司
                     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
                     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购权;本公司尚未
                     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不会从事与环旭电子构成
                     竞争的新业务。五、本公司在今后经营业务时,将避免
                     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拟开展
                     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
                     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
                     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如环旭电子
                     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本公司除应无条件放弃该
                     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务由环旭电子开展;
                     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与其存在同业
                     竞争,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三方
                     转让或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
                     我公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解    日月   光   一、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目 长期          否   是
   决    半导   体   前不存在从事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与环旭电子
   同    制造   股   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环旭电子带
   业    份有   限   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
   竞    公司        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
   争                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
                     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
                     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
                     旭电子,并应协助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惟本公
                     司如为该等行为而将违反保密义务者不在此限。四、如
                     果环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
6012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业务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
                  司同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
                  先收购权。五、本公司在今后经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
                  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认为拟开展
                  的新业务可能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有义
                  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
                  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新业务;如该新业务有
                  利于环旭电子发展,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
                  展;如本公司某项已开展业务确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则
                  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议后及时向第三方转让或
                  自行终止该业务;如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本公司
                  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
                  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
   解    环隆电   一、本公司目前并未经营与环旭电子相同、相似业务而 长期          否   是
   决    气股份   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亦未从事其他可能给
   同    有限公   环旭电子带来不利影响的业务。二、本公司将不会在中
   业    司       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
   竞             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权及其他权益)
   争             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任何与环旭电子业
                  务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环旭电子的业务活动。三、本
                  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环旭电子经营
                  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应立即通知环旭电
                  子,并应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环旭电子。四、如果环
                  旭电子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
                  范围,而本公司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本公司同
                  意环旭电子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业条件下享有优先收
                  购权;本公司尚未对此进行生产、经营的,则将不会从
                  事与环旭电子构成竞争的新业务。五、本公司在今后经
                  营业务时,将避免经营与环旭电子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如本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可能构成与环旭电子构成
                  同业竞争,则本公司有义务就该新业务通知环旭电子,
                  若环旭电子对此提出异议,本公司应无条件放弃开展该
                  新业务;如环旭电子认为该新业务有利于其发展,本公
                  司除应无条件放弃该新业务的开展外,还应促成该新业
                  务由环旭电子开展;如环旭电子认定本公司某项已开展
                  业务与其存在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在环旭电子提出异
                  议后及时以适用法律许可之方式处分或终止该业务;如
                  环旭电子提出受让请求,则环隆电气应参酌有有证券从
                  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
                  产优先转让给环旭电子。六、本公司承诺将所拥有的、
                  与环旭电子生产经营相关的全部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
                  转让由环旭电子单独享有,并签署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
 6012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转让合同。为保障环旭电子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
                   司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所有专利和专利申请
                   变更为环旭电子单独享有完成之日的期间内,在行使与
                   环旭电子共有的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单项或多项相
                   关权利时需受以下限制:(1)环隆电气在实施该等专利
                   权及专利申请权时仅限于从事其现有的、与环旭电子不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环隆电气仅可以普通许可方
                   式许可环隆电气所控制的除环旭电子及其控股企业外
                   的其他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使用该等专
                   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时,且该其他企业使用该等专利权及
                   专利申请权时仅限于从事其等现有的、与环旭电子不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范围;(2)环隆电气在行使除上述第
                   (1)项以外的与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有关的其他权
                   利时(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转让、放弃、许可等权利时)
                   需经环旭电子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环旭电子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在表决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及股东需履行
                   回避程序;(3)环隆电气同意不干涉环旭电子及其控股
                   企业对该等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于适用法令范围内的
                   正常行使。
其   其   环旭电   与超募资金使用有关的承诺: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     2012.3.    是   是
他   他   子股份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     23-2013
承        有限公   人提供财务资助)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     .3.22
诺        司       投资。
                   与超募资金使用有关的承诺: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进     2013.3.    是   是
                   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     27-2014
                   险投资,并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     .3.26
                   及衍生品投资、委托贷款(包括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对子公司
                   增资后,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
                   求,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剩余超募资金,谨慎、
                   认真地制订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在实际使用
                   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
                   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对子公司
                   进行增资后,将对固定资产投资部分 0.65 亿元的募集
                   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实施专户管理,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投项目的进
                   展情况。
 601231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
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环旭电子 2012 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为 379,428,864.85 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为 37,942,886.48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将公司年度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
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作为平均分红水平的衡量基准。2012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7,333,739.09 元,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即不低于人民币 194,200,121.73 元,公司董事会研究,
拟以总股本 1,011,723,8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2 元(含税),分红总
额为人民币 194,250,969.79 元,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此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2013 年 4 月 25 日
§4 附录
4.1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3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18,666,736.49     1,092,578,120.6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56,844.00           283,474.42
      应收票据                                          16,580,000.00        14,962,053.87
      应收账款                                        2,633,985,014.42     3,684,052,754.15
      预付款项                                           8,324,316.25         3,977,334.4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5,514,696.02        27,989,053.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397,723,182.40     1,729,352,416.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62,998,546.67       392,113,726.48
    流动资产合计                                  6,203,849,336.25     6,945,308,934.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1,061,982,326.53     1,084,012,818.40
      在建工程                                          27,636,530.80        30,108,395.4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30,153,264.46        30,948,984.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603,292.66           42,307,379.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92,012.58            3,338,389.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64,267,427.03       1,190,715,966.37
          资产总计                7,368,116,763.28       8,136,024,900.6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45,986,463.67        1,127,841,547.42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974,157.85             410,681.5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469,631,607.82       3,089,964,822.72
    预收款项                         7,403,277.78            7,884,312.3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22,997,934.27          209,061,925.03
    应交税费                        -22,852,201.88         -31,727,881.28
    应付利息                         1,106,470.26            1,092,886.22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05,654,767.73          148,688,954.1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9,365,693.83           19,832,310.0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650,268,171.33       4,573,049,558.1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69,528,912.16           75,808,404.4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272,917.46           12,883,92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971,241.00           16,543,379.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17,778,675.23           14,510,846.46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4,551,745.85          119,746,553.29
    负债合计                  3,764,819,917.18       4,692,796,111.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11,723,801.00   1,011,723,801.000000
    资本公积                       687,713,912.94     687,713,912.940000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62,119,093.84     162,119,093.840000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782,466,055.95   1,616,307,152.020000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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