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上海银行股票代码:601229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本报告书“释义”部分赋予该等词语或简称的含义。
一、 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上海银保监局核准。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或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 | 指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上市公司1,572,854股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海银保监局 | 指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名称: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300195971850Y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李东生 |
注册资本: | 13,549,648,507元 |
成立日期: | 1982年3月11日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十九号小区 |
营业期限: | 长期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新型光电、液晶显示器件、五金交电,VCD、DVD视盘机、建筑材料、普通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货运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物资回购,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创业投资业务及创业投资咨询,受托管理其他创业投资机构的创投投资资本,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发起创业投资机构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动产租赁、提供信息系统服务、提供会务服务、提供电子产品技术开发服务、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专利转让、代理报关服务、提供顾问服务、支付结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三路17号TCL科技大厦 |
联系方式: | 0755-33311668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截至2019年3月31日,TCL集团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1 | 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0,576,845 | 6.57 |
2 |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878,419,747 | 6.48 |
3 | 李东生 | 665,148,488 | 4.91 |
4 | 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472,768,900 | 3.49 |
5 | 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2,660,287 | 3.34 |
6 | 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8,899,521 | 3.02 |
7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373,231,553 | 2.75 |
8 |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49,985,219 | 1.84 |
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06,456,500 | 1.52 |
10 |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7,760,683 | 1.0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李东生先生与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1,074,048,009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管理的投资公司,国开创新、国开装备、国开精诚为一致行动人。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CL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李东生 | 男 | 董事长、CEO | 中国 | 中国 | 否 |
刘斌 | 男 | 副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杜娟 | 女 | 董事、首席运营官(COO)、首席财务官(CFO) | 中国 | 中国 | 否 |
金旴植 | 男 | 董事、高级副总裁 | 韩国 | 中国 | 韩国 |
黄伟 | 男 | 董事、高级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否 |
廖骞 | 男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否 |
阎焱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卢馨 | 女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周国富 | 男 | 独立董事 | 荷兰 | 中国 | 荷兰 |
刘薰词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闫晓林 | 男 | 首席技术官(CTO) | 中国 | 中国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TCL集团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简称 | 上市交易场所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1 | 天津七一二通信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 七一二 | 上交所 | 603712 | 持股19.07% |
2 | 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 | 华显光电 | 香港联交所 | 00334 | 持股64.21% |
序号 | 上市公司名称 | 股票简称 | 上市交易场所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3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花样年 | 香港联交所 | 01777 | 持股20.08% |
除以上披露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上海银行近年来稳健的业绩表现;同时,为了更好的支持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业发展,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通过上交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海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权益变动将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业务布局,发挥金融资源配置作用和金融板块的协同效力,强化双方产融互补的深度合作,以产业金融与投资创投业务支持和促进信息披露义务人主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效率效益的进一步提升。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上海银行的经营情况及股票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决定何时通过上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上海银行股份具体增持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TCL集团持有上海银行708,753,636股股份,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99%。
2019年8月12日,TCL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海银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72,854股,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0.01%。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2019年8月12日,TCL集团持有上海银行710,326,490股股份,占上海银行总股本的5.00%,仍为上海银行第四大股东。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比例(%) |
TCL集团 | 集中竞价 | 2019年8月12日 | 1,572,854 | 0.01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海银行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
件);
3. 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上海银行 | 股票代码 | 6012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广东省惠州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说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 708,753,636股 持股比例: 4.9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 1,572,854股 变动比例: 0.01% 变动后数量: 710,326,49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 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已取得上海银保监局核准。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东生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