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9-013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向公司注入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科工”)正在筹划将所持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机院”)100%股权注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3月22日,公司收到华电科工《关于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复函》,华电科工正在筹划将其所持有的郑机院100%股权注入公司。华电科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华电科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控股股东资产注入构成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具有不确定性。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华电科工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华电科工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文端超
注册资本:84,3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院1号楼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资;大、中型火电、水电、输变电电力工程的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系统设计;销售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2、经营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G22259号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底,华电科工的总资产为3,246,628.74万元,净资产为768,746.82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
入1,394,645.89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军注册资本:10,000万注册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经营范围: 工程技术的科学研究及设计;压力容器的设计;从事电力行业(火力发电)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凭有效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经营);机械产品、起重设备、钢结构的设计、咨询、制造、安装;工业自动控制系统与故障检测系统的开发和研制;水利水电、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水电工程水工金属结构、钢结构和一般机电设备监理(监造);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耐磨件、特种设备的质量检测、型式试验、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办公用品、文印、图文制作、编辑出版;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股东: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底,郑机院的总资产为90,894.77万元,净资产为37,361.41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1,495.45万元,净利润1,293.79万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开展审计、资产评估工作,交易
价格以国资有权部门评估备案值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方式,购买华电科工所持郑机院100%股权,交易价格以国资有权部门评估备案值为准。
六、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增强公司的技术实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七、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国资监管部门审批同意。
八、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或与其他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关联交易)。
九、风险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尚未确定,具有较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理性决策,充分了解投资风险,谨慎、理性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