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因公司可转债
转股被动稀释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
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稀释
前45.24%降至当前的39.83%,合计被动稀释超过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林洋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虹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7037629842 |
法定代表人 | 陆永华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8年3月20日 |
注册地址 | 启东经济开发区纬二路262号 |
经营范围 | 电子产品销售、投资及资产管理、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元“林洋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289,106,518股,其中247,141,936股转股来源为新增股份,41,964,582股转股来源为回购专户股份;同时,公司回购注销了第二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8,792,000股;综上,公司股份总数由1,757,670,860股增加至1,996,020,796股。公司控股股东华虹电子所持公司股份仍为715,241,427股,持股比例由40.69%下降至35.83%,被动稀释4.86%;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永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仍为79,852,500股,持股比例由4.54%下降至4.00%,被动稀释0.54%。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715,241,427 | 40.69% | 715,241,427 | 35.83% |
陆永华 | 无限售流通股 | 79,852,500 | 4.54% | 79,852,500 | 4.00% |
合 计 | 795,093,927 | 45.24% | 795,093,927 | 3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