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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1222 公司简称:林洋能源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65,000,625.4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及业务长远发展的信心,兼顾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对股东合理回报的需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60,169,15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8,949,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18,489,707.27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公司第三期回购股份计划累计支付5,208.1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林洋能源601222林洋电子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
姓名崔东旭
办公地址江苏省启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林洋路666号
电话0513-83356525
电子信箱dsh@linyang.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智能电网

近年来,我国电力行业投资总额持续高位,在“双碳”目标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背景下,我国电力系统加快向适应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方向转变,智能电网布局日益成为国家抢占未来低碳经济制高点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智能配用电侧将迎来行业性机会。国、南网“十四五”规划投资总额接近3万亿,其中国家能源局公布2023年全国电网工程投资完成额5275亿元,同比增长5.4%。国网2024年工作会议继续将电网投资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电网投资有望保持高景气。2023年6月2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正式发布,该文件提出了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的发展战略,电力改革顶层设计逐渐清晰,指出目前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正处于加速转型期,即以支撑实现2023年碳达峰为主要目标,加速推进清洁低碳化转型。该文件提及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分布式智能电网进入发展起步期;电力消费新模式不断体现;系统内灵活调节和响应能力需要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源网荷储智慧融合发展等。

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指出,将进一步推动现货市场转正式运行,各省/区域、省间现货市场连续运行一年以上的按程序转入正式运行;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持续优化省间交易机制;鼓励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2023年以来,中央政策密集出台,加快配电网改造。2023年3月5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等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重点提到对农村电网的巩固提升。文件强调将聚焦农村电网薄弱地区和问题短板,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投入,强化网架结构,推进装备升级和配电自动化应用,加强供电可靠性和电能质量管理,健全故障快速抢修复电机制,推进城乡服务融合和均等化,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服务能力;稳步推动农村电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多元化负荷的灵活接入,提升农村电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承载力。

2024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国家部委层面首次以正式文件形式指导配网建设。《指导意见》定量定性地明确了相关政策发展目标:到2025年,配电网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到2030年,基本完成配电网柔性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分布式智能电网与大电网融合发展等。上述电力行业相关政策的密集发布,进一步明确了配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将成为未来国家电力系统发展的主要方向。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等相关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全社会用电量922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89091亿千瓦时。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第二产业用电量607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第三产业用电量166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35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等因素,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在我国用电量总体保持稳定增长的背景下,能源结构正在逐步调整,新能源的比重正在不断提高,加速我国能源转型以稳固经济发展成为重中之重。随着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不断深入,预计智能物联电能表、能源控制器等新产品也将持续扩大应用数量和范围。此外,欧洲、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都相继提出智能电网建设的强制性规划,而包括部分亚洲、非洲、中东等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正加速推动电网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升级和改造,将明显拉动包括智能电表在内的海外配用电市场需求。报告期内,欧盟多国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及目标性政策,纷纷承诺提高智能电表渗透率。例如,德国已于2023年生效相关法规强制部署智能电表,2025、2028、2030年底分别要求达到20%、50%、95%的渗透率,年均复合增长率超30%。此外,地处东南亚的印尼市场已计划到2035年总共安装3500万个AMI,年均复合增长率超30%;就整体而言,以印尼为主的东南亚地区也将是我国未来智能电表出口的主力市场。总之,随着智能电网在发展中国家的逐步推进和在发达国家的加速优化,预计海外智能电表市场需求将呈现较快增长态势。

(2)光伏行业

2023年,光伏行业又是创“纪录”的一年。

这一年,光伏累计装机超越水电,成为全国第二大电源。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发电装机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约6.1亿千瓦。

这一年,光伏新增装机创下历史新高。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216.3GW,同比增长147%,实际装机超市场预期。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反超分布式,2023年集中式光伏新增装机

120.01GW,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96.28GW,同比增长分别超230%和88%。大基地模式作为当下地面光伏电站的主流开发模式,在促进集中式新增装机量上作用明显。据悉,第一批9705万千瓦风光大基地项目已全面开工,截至23年11月并网已经超45GW。

这一年,光伏发电依然是增长最快的能源形式。据中电联电力工业统计快报数据显示,2023年

全国发电量928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其中,太阳能发电量58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4%。

2023年以来,中央政府更是陆续出台多项新能源政策,支持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2023年3月2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项目规划、项目选址、用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作出了明确要求。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指出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动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并网投产,建设第二批、第三批项目,积极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稳妥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谋划启动建设海上光伏;大力推进分散式陆上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3年6月1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逐步探索积累经验,为全面推广相关政策措施奠定基础。2023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规范绿证核发,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2023年,我国光伏产业技术加快迭代升级,产业规模实现进一步增长。根据光伏行业规范公告企业信息和行业协会测算,全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产量再创新高,各环节产量同比均超64%,行业总产值超过1.7万亿元。在光伏电池片环节,虽然2023年PERC电池片仍是主要出货增量,但可以看到TOPCon电池片在下半年开始加速放量。N型电池较主流的技术为TOPCon,其极限转换效率远超PERC电池,结合综合性能优势及盈利性等特点,TOPCon综合性价比相对较高,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比较容易实现,TOPCon量产效率与理论极限效率相比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提效路径更为清晰明确。随着N型TOPCon电池研发投入及量产规模提升,生产成本、良率及转换效率快速改善,逐渐具备大规模市场化的条件,P型电池向N型电池升级换代趋势日趋显著。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3年光伏行业发展回顾与2024年形势展望》报告,N型电池市占率快速增加,电池转换效率稳步提升。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出具的《2023-2024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路》,2023年,随着N型电池片产能陆续释放,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被压缩至73.0%。N型电池片占比合计达到约

26.5%,其中N型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约23.0%。InfoLink统计,2023年下半年随着TOPCon扩产逐步落地爬坡,在产能严重过剩与技术迭代转型前提下,PERC电池片需求快速萎缩。InfoLink预测,2024年TOPCon电池技术的市占率将达到65%,PERC电池技术的市占率将下降至23%。随着P型向N型电池技术加速渗透,2024年N型TOPCon电池技术有望取代P型PERC电池技术,成为市场主流,落后PERC产能面临出清淘汰的风险。2024年将是N型电池技术正式提升市占率的一年。

(3)储能行业

在“双碳”国家战略目标驱动下,新型电力系统转型将面临“新能源高效利用”、“系统稳定安全”和“电力电量平衡”的挑战,而储能作为解决新能源发电和负荷用电时空不匹配的最佳手段,在我国未来能源体系建设中的地位越发突显。

2023年是我国新型储能“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的冲刺之年,储能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与国家以及地方政策支持力度密切相关。目前包括国家能源局在内,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近30个省份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政策,要求新能源发电配置装机容量5%-20%及充放电时间1-4小时的储能系统,推动清洁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已有27个省(市)相继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目标,规划装机规模总计84GW,新型储能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

2023年,储能行业相关政策更是密集发布,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各层面相继出台653项与储能相关的政策(其中国家层面60项),涉及指导意见、市场交易规则、补贴及建设规划、电站安全运营等各方面。政策着眼点落在储能发展规模、储能发展经济性、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发展等各个方面,为我国储能行业发展保驾护航。2023年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攻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重点指出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储能、氢能、抽水蓄能、CCUS等标准体系研究,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绿氢制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储运用技术,推动储能、氢能规模化应用。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新型电力系统将储能纳入未来电力发展整体规划中,推动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季节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多时间尺度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系统形态逐步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发挥新型储能支撑电力保供、提升系统调节能力等重要作用,积极拓展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推动新型储能规模化发展布局。2023年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持续完善新型主体调度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调节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型电力系统需求。2024年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多元化协调发展,健全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建设灵活智能的电网调度体系。

就目前储能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集中式共享储能及独立储能电站已成为主要发展模式,百兆瓦级储能项目成常态;新型储能技术路线上仍以磷酸铁锂电池为主,液流电池、钠离子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多项新型储能技术也正在加大应用规模;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机制不断完善。

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的预测,保守场景下,预计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168.7GW,2024-2028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4%;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1.2GW,2024-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0.4%;理想场景下,预计2028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0.9GW,2024-2028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45.0%。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313.9GW,2024-2030年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1%。2023年,我国新型储能实际新增装机规模约22.6GW/48.7GWh,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近10倍于“十三五”末装机规模。随着储能技术的持续进步、投资成本的不断下降、商业模式的逐渐完善,储能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

图1:中国新型储能累计投运装机规模预测(2024-2030年)(单位:MW)

(4)氢能行业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氢作为一种来源广泛、清洁零碳、灵活高效、应用场景丰富的二次能源,是推动传统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和支撑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的理想互联媒介。在全球能源转型背景下,发展氢能已经成为全球经济体的共识。近年来,包括日本、韩国、美国、欧洲及中东诸国均发布了氢能战略发展规划。而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发布的《绿色氢供应政策制定指南》预测,无碳经济需要全球每年产生130-160吉瓦的电解槽制造绿氢能力,到2050年每年生产大约4亿吨的绿氢。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减碳行动的开展,氢能产业正驶入快车道,国家对氢能产业的支持力度正持续提升,约30多个省市对氢能产业发展做出了明确部署,氢能产业化进程加速。根据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内蒙古、甘肃、宁夏、吉林省、青海和江西等省份在相应政策中明确了2025年的可再生能源制氢产量目标,总年产量超90万吨。随着氢能产业的发展和政策的支持,未来我国绿氢产能和需求有望进一步提高。2023年,国家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氢能产业相关政策超317项,包含氢能专项政策137项、涉氢政策180项。其中,顶层设计文件包括: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攻关新型储能关键技术和绿氢制储运用技术,推动储能、氢能规模化应用,探索氢能产业发展的多种路径和可推广的经验;2023年6月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强调推动可再生能源制氢,通过电转氢、电制燃料等方式与氢能等二次能源融合利用,助力构建多种能源与电能互联互通的能源体系,构建以电氢协同为主的终端用能形态,助力全社会实现深度脱碳;2023年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委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提出,到2025年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制订、修订30项以上氢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打通氢能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2024年2月2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谋划布局氢能、储能等未来能源和未来制造产业发展,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围绕石化化工、钢铁、交通、储能、发电等领域用氢需求,构建氢能制、储、输、用等全产业链技术装备体系,提高氢能技术经济性和产业链完备性;2024年国家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前沿新兴氢能、新材料、创新药等产业发展,积极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新增长引擎。此为中央在全国年度经济发展规划方面首次指出加快氢能产业的发展。

随着氢能市场的逐步完善,行业上游的制氢需求快速增长,加之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逐年下降,绿氢产业经济性开始显现。据行业统计,2023年绿氢项目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国内电解槽公开招标项目超过50个,招标规模也首次达到GW级,全年共计招标电解槽1777MW,同比增长超120%。未来2-3年,制氢装备产能建设将掀起新的高潮。未来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绿氢将有巨大的市场前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个板块业务,具体如下:

(1)智能板块

公司智能板块主营产品覆盖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AMI(先进计量体系架构)解决方案、低压智能断路器、智能配电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电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解决方案等,是领先的智能配用电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具体包括单相电能表系列、三相电能表系列、物联电能表、直流电能表以及数字化变电站表、集中器、采集器、专变采集终端、专变终端(模组化)、能源控制器、负控及配变终端、各类通信模块、能效采集及管理终端、台区智能融合终端、新型负荷管理产品、智能检测台体及检测装置、配电自动化终端、10kV柱上断路器、一二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等产品以及智能用电信息管理和海外AMI(先进计量体系架构)主站软件等系统解决方案。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包括:纵向挖掘国内市场,横向拓展国际市场,参加国网、南网、地方电力公司以及海外各国电力公司集中招标;通过全国各地子公司及营销机构获得地方电力公司及非电力公司客户订单。通过近30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经销往全国各个省市,并远销欧洲、中东、东亚、东南亚、非洲、南美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战略合作、自主开拓、代理商合作、合资和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海外电力公司订单为合作伙伴提供产品和服务。

(2)新能源板块

公司新能源板块主营业务为开发、设计、建设、投资运营各类新能源电站,同时结合项目资源优势与央国企合作,为客户提供电站开发、设计、建设及运维等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服务,项目应用场景包括地面光伏电站、山地光伏电站、水域光伏电站、海域光伏电站、大中小型工商业屋顶电站、光充储微网等。

截至2023年底,公司累计开发、建设光伏电站超5GW,主要集中在江苏、安徽、山东、湖北、河南、河北、内蒙等中东部地区和部分西部地区;公司凭借经验丰富的商务开发团队,新能源研究院精湛的电站设计、项目管理能力,新能源运维团队高超的智能电站运维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持续加大新能源基地及平价项目的开发力度。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各类新能源电站超1GW,年发电量近13亿度。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储备光伏项目超4GW;在自主开发、投资的同时,公司持续加大与国电投、中广核、申能、华能、中电建等央国企的合作,以“开发+EPC+运维”模式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

报告期内,林洋运维容量新增4GW,新能源场站运维总容量超过12GW,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风、光、储电站智能化运行、检修试验、技改优化、防雷检测、云平台部署等,同时受托代理绿电交易和绿证销售等。公司自主设计开发的“林洋光伏运维智慧云平台”基本实现运维数字化、技术现代化、诊断智能化。报告期内,林洋运维服务客户超过250家,服务站点超过300个,服务资产超过500亿元。客户以国电投、中国华电、国投集团、中广核、申能集团、中能建、三峡集团、华润电力等大型央国企为主,公司同时与苏交控、山东高速、长江电力等新进新能源投资商建立合作关系,客户类型更加多元化。服务站点覆盖全国大部分省市及自治区,电站类型包括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工商屋顶光伏、整县光伏、风电、储能等,电站运维总容量超过12GW,运维能力位于国内新能源运维行业的第一梯队。

此外,随着“双碳”目标的不断深化,绿电交易、绿证管理、碳资产管理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公司已将所持有的光伏电站碳资产进行申报开发,具备条件的项目皆积极申报绿证、探索绿电交易、绿证管理、碳资产管理等新模式提升新能源资产价值。

公司多年来持续跟踪N型TOPCon光伏电池技术发展,且在量产上也已储备充足经验。2022年底,公司依托在光伏制造领域长期积累的技术与经验,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江苏林洋太阳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20GW高效N型TOPCon电池生产基地及新能源相关产业项目,包括一期12GW项目、二期8GW项目,投资总额100亿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一期一阶段6GW已顺利实现全线贯通和量产,后期将进一步助力公司新能源板块核心竞争力的提升。

(3)储能板块

公司储能板块主营业务围绕新能源发电配套储能、独立储能电站、工商业用户侧储能、用户侧光储微电网等应用场景,提供系统化、定制化的储能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打造端到端的新型储能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全生命周期业务链,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高安全、高可靠智慧储能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专注于“BMS+PCS+EMS”的“3S”融合储能系统设计,打造先进Power Atlantic系列智慧液冷储能系统、Power Key系列智慧工商业储能产品及Easy Storage智慧储能云平台,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建立从电芯、PACK到系统集成,到交付调试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智能可视化管理,为客户提供“高安全、长寿命、高效率、低衰减、智能化、高收益”的新型储能定制化产品及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制定了“集中式共享储能+分布式用户侧储能”的双轮驱动发展战略,“集中式共享储能”将碎片化的新能源配套储能系统集中建设、统一运营、大容量单并网点接入电网,增强新能源电站的调节能力,同时储能电站也可以接受电网统一调度,参与电力市场,通过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获取增值收益,这种模式可提高储能设备利用效率、降低储能电站的运营成本、有效增加资产投资收益。分布式用户侧储能业务致力于为以工商业用户为主的分布式储能及光储微电网场景提供全价值链服务,通过提供设备销售、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智慧运维、云平台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获取收益。

氢能是一种重要的零碳二次能源,在未来解决高比例新能源消纳和深度脱碳问题中,氢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公司聚焦可再生能源制氢以及绿氢应用,战略布局并培育氢能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林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上海舜华新能源系统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清耀(上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氢能业务。合资公司将基于双方在氢能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协同优势,共同研发、生产、销售、运营和维护各种类型的电解水制氢设备,提供有竞争力且安全高效的新能源发电配套制氢系统及氢储能整体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23,185,872,521.4821,300,547,087.818.8520,509,135,495.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486,938,064.0314,786,256,098.084.7414,440,127,137.71
营业收入6,872,101,681.304,943,938,089.6839.005,296,565,111.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325,697.38855,997,415.7320.48930,473,38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6,623,468.53701,091,419.0223.61886,895,778.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1,244,704.961,010,295,491.40-66.221,055,315,100.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885.81增加1.07个百分点7.7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486.250.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486.250.51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064,878,236.672,145,947,304.981,538,936,703.892,122,339,43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6,670,606.00384,388,909.04269,918,346.56180,347,83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82,179,336.85370,077,946.01265,145,588.7549,220,596.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17,509.48-131,070,880.66-204,423,005.01751,956,100.1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9,252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5,14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0715,241,42734.720境内非国有法人
陆永华079,852,5003.880境内自然人
虞海娟026,150,0001.270境内自然人
安耐德合伙人有限公司-客户资金-5,219,40022,360,3961.090未知境外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5,070,52720,037,5050.970未知其他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六组合19,644,80419,644,8040.950未知其他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2,999,99918,957,0000.920其他
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69,34115,176,3880.740未知其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410,70012,632,4490.610未知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283,02010,102,5750.490未知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陆永华先生。其中华虹电子、陆永华、虞海娟、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与其他股东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2亿元,同比增长39.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1亿元,同比增长20.48%;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7亿元,同比增长23.6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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