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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鑫科技: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7名,7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新能源基金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加快培育发展清洁新能源、智慧能源为代表的战略新兴产业,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向上海强麟企业管理中心、上海珺沁商务咨询事务所、上海懿添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合伙企业上海歆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进行增资。该基金总投资4.01亿元,其中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0,000万元参与增资该基金。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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