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奉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增资的议案》。
奉化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总投资由65,000万元变更为89,208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3,000万元变更为17,842万元。特许经营权的期限由22年(含建设期)变更为30年(含建设期)。垃圾处理费由75元/吨变更为116元/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奉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9)。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奉化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融资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