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以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