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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中国铁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0号中国铁建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8月13日送达,应出席会议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2名,曹锡锐主席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委托刘正昶监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正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的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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