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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齿前进: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目前由独立董事魏美钟、杜烈康和董事张静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魏美钟担任。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张德军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魏美钟:男,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现任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自2019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烈康:男,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自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静:女,198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2013年7月至2021年8月历任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职员、招标审价中心副经理、招标审价中心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杭州萧山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德军(已离任):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历任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监察室主任)、计划财务部部长、纪委委员、财务负责人、内审部门

负责人、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纪委书记等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分别是:

1、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汇报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并就审计重点问题进行沟通。

3、2023年4月1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4、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 2023年8月1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

6、 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7、 2023年12月25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项目负责人汇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安排及计划,并就审计重点问题进行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健事务所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期间未发现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天健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审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事务所进行

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述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4年,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秉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健全和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协调外部审计工作及公司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等方面继续勤勉尽责履职,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魏美钟、杜烈康、张静

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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