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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三年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议案变更通知已于2023年8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7名,实际到会监事6名(徐林外部监事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委托李健外部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曾颖监事长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北京银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本次监事会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提名谭宁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谭宁先生为本行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投保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谭宁先生,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首批中国精算师。专注于寿险行业近30年,在寿险战略管理、产品精算、资产负债管理、运营管理及渠道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谭宁先生于2018年加入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宁先生曾受聘于多家险企高管,历任平安人寿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江苏分公司总经理;阳光人寿副总经理、阳光保险集团业务总监;英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董事、英大泰和人寿总经理等职务。

谭宁先生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宁先生未持有北京银行股份。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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