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际到会董事12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选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2022年度审计师,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共计566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5亿美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用审批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魏德勇董事回避表决。独董意见:同意。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北京银行2021年三季度不良资产处置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各专项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各分行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通过《北京银行“十四五”时期投资机构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同意本行于2021年12月13日向北银优1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北银优1票面股息率4.67%计算,每股优先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4.67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2.2883亿元。
独董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通过《关于2021年度理财安全垫相关事项申请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