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169)
中国·北京
2021年3月12日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文 件 目 录
文 件 目 录
会 议 议 程 ................................................................................................................................................... I会 议 须 知 .................................................................................................................................................. II
议案一 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 1
I
会 议 议 程
会议时间:2021年3月12日上午9:00会议地点:北京银行桃峪口研发基地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召 集 人:本行董事会议 程 内 容
一、 宣布会议开始
二、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 选举监票人
四、 审议议案
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五、 股东发言或提问
六、 对议案投票表决
七、 集中回答股东提问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决议
九、 宣读法律意见书
II
会 议 须 知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一、 大会现场表决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提问应举手示意,并按照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及提问前应先介绍自己的股东身份(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持股数量等情况。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三、 股东发言、提问时间为20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且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
四、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定处理: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现场表决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请股东在表决票上逐项填写表决意见;网络投票按照本行于2021年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III
知》的说明进行。
六、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A股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通过生效。
七、 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 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
议案一 关于选举钱华杰先生为董事的议案
(2021年2月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董事提名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名钱华杰先生为北京银行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初步审核,认为钱华杰先生具有深厚的管理理论基础和管理经验,符合北京银行董事任职资格标准。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钱华杰先生为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3月12日
附件:钱华杰先生简历
钱华杰先生,本行党委副书记,1968年6月出生。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本行党委副书记,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本行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2017年7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北京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监委委员,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担任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北京市纪委常委,2011年12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先后担任北京市纪委副局级、市纪委办公厅主任、监察局副局长。之前,钱先生在北京市纪委从事相关工作。钱先生为北京师范学院管理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本科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