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0年10月30日。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张东宁董事长召集。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北京银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发放北银优1优先股股息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提名赵兵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赵兵先生为本行董事,任期三年,其任职资格尚需取得监管机构核准。朱保成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通过《关于对ING Bank N.V.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授予ING BANK N.V.同业机构综合授信额度5亿美元,业务品种由总行信
用风险委员会核定,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
魏德勇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0年11月18日召开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赵兵先生,加拿大女王大学金融学硕士。2020年7月至今任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北京京能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历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昊华能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6月至2017年3月,任京煤集团战略投资部部长。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任昊华能源公司证券部部长。2009年6月至2013年6月,任昊华精煤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7年11月至2009年6月,任昊华能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2002年7月至2007年11月,历任木城涧煤矿财务科副科长、科长,经营管理部党支部副书记、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