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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2019年,北京银行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要求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和北京银行的整体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19年度整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2019年度审议的定期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依据个人的专业判断,独立发表意见。同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利润分配方案、重大关联交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优先股付息等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或专项说明,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累计召开会议6次,审议或听取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大议案;通报了银保监会等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政策。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23次,审议或听取了全面风险评价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关联方名单调整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或委员,积极主持或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广泛发表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决策支持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情况一览表(单位:次)

独董姓名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应参加会议亲自出席委托出席
张光华651540
赵丽芬651550
李晓慧66011110
刘红宇642540
胡 坚660880
杨运杰66010100

报告期内,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因故无法亲自出席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在董事会上得到体现。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未对2019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年,各位独立董事较好地履行了忠实勤勉义务,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独立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张光华、赵丽芬、李晓慧、刘红宇、胡坚、杨运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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