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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兴业银行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报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董事会应就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作出决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现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更好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及监管环境的变化,继续保持稳健运行,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实现既定的战略目标。

(一)满足资本监管要求,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

根据《巴塞尔协议Ⅲ》确定的资本监管精神,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3年起实施,全面提升了商业银行资本的监管要求。中国人民银行于2016年起实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其中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决定评估结果的最核心指标之一。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机制的通知》,明确了我国逆周期资本缓冲的计提方式、覆盖范围及评估机制,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为0%-2.5%,用核心一级资本进行满足。现阶段逆周

期缓冲资本暂定为0%,后续将定期评估和调整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对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该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将对入选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金融机构从附加资本、杠杆率、大额风险暴露、公司治理、恢复处置计划、信息披露和数据报送等方面提出监管要求,其中附加资本预计在1%以内,用核心一级资本进行满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3%、10.85%和13.47%,虽然仍能满足当前资本监管要求,但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公司有必要进一步夯实资本基础,在满足未来发展需要的同时,预留缓冲空间,提升风险抵御能力,以灵活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经营环境及监管环境。

(二)支持公司转型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改革,坚定推进经营转型,优化业务布局,强化风险管控,着力提升新时代数字化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保障各项业务稳健、可持续发展。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89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47%;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6.26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良贷款率1.25%,拨贷比2.74%,拨备覆盖率218.83%。随着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公司风险资产保持合理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加权风险资产规模为5.66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0.55%;贷款总额3.9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5.23%。根据对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的总体判断并结合公司实际,预计公司在未来几年内的业务发展将保持较稳定的增长。同时,公司将坚持客户为本、商行为体、投行为用,积极打造新的增长点;坚持走多市场、综合化发展道路,构建优质、高效、专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因此,公司有必要在内部利润留存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外部融资,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本基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三、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将通过对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价值银行总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出发点,以金融科技为核心趋动力,根据转型发展需要继续深化改革,为“一

流银行、百年兴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优化战略布局,坚定推进经营转型

公司将顺应金融市场化发展大趋势,围绕实体经济综合金融服务需求,继续坚定践行“1234”战略,深入调整业务布局,形成更加合理的业务结构和收入结构,实现表内结构优化、表外增量发展,通过重点产品的强劲带动、重点区域的潜能发挥、重点行业的服务创新、重点客户的合作深化带动公司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内部运营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通过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提升内部运营效率。持续健全“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高管层执行落实、监事会依法监督”的公司治理机制。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市场环境变化,持续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体制机制,建设流程银行,并在业内率先建立普惠金融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客户部门和产品部门相对分离、传统业务和新型业务相对分离的管理架构,梳理优化配套机制流程,增强转型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加强集团一体化建设,稳步提升核心能力

公司将从银行业务延伸和跨业经营两个维度,稳步推进综合化、集团化进程,持续优化集团管控模式,推动子公司在集团统一的战略共识和风险偏好引导下,严格落实集团政策措施,全面融入集团经营管理,更好实现商行和投行业务功能的有机融合、母行与集团成员的协同联动、信息和资源的互通共享,持续提升对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四)深化科技赋能,引领数字化转型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驱动变革创新,从顶层战略到生态结构、再到基础设施,推动银行经营理念与数字商业逻辑的有机融合。以“场景驱动、科技赋能、开放共赢”的平台运营模式,打造FGBC融合赋能新生态;运用数字化工具和手段整合渠道服务,优化业务流程;打造强有力的业务、数据和技术中台,提炼共享复用能力、增强数据应用能力、提升支持保障能力。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支持公司未

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资本监管要求。同时,本次发行可转债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必要且可行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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