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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166)

1、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3人(其中傅安平董事、陈锦光董事委托陶以平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3公司董事、行长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及财务机构负责人赖富荣保证公司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1.5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为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项 目2020年 3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7,412,1177,145,6813.7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3,145541,3604.0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507,303485,5184.4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24.4223.374.49
项 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4,801(348,059)上年同期为负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60(16.75)上年同期为负
项 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0,25847,619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519,6586.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7519,6296.86
基本每股收益(元)1.010.956.32
稀释每股收益(元)1.010.956.32

项 目

项 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1.010.947.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4.41下降0.1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4.40下降0.17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0年1-3月2019年1-3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96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5)42
所得税影响额(7)(14)
合计18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8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1029

注:1、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2019年6月30日起,公司不再将收回已核销资产相关损益划分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9年1-3月相关损益及收益类指标已重述。

2.2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负债6,840,5186,596,0296,239,073
同业拆入173,365190,989220,831
存款总额3,959,9373,759,0633,303,512
其中:活期存款1,540,0981,463,9081,254,858
定期存款2,124,8382,003,5491,814,016
其他存款295,001291,606234,638
贷款总额3,629,0203,441,4512,934,082
其中:公司贷款1,931,3311,796,0801,608,207
个人贷款1,468,5421,449,5471,166,404
贴现229,147195,824159,471
贷款损失准备109,813105,58195,637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损失准备663728不适用

2.3资本充足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项 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总额706,554685,433
1.核心一级资本507,329485,821
2.其他一级资本55,94955,953
3.二级资本143,276143,659
资本扣除项845886
资本净额705,709684,547
加权风险资产合计5,318,8195,123,362
最低资本要求425,506409,869
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132,970128,084
附加资本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并表前)(%)9.159.09
一级资本充足率(并表前)(%)10.2410.24
资本充足率(并表前)(%)12.9813.1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并表后)(%)9.529.47
一级资本充足率(并表后)(%)10.5710.56
资本充足率(并表后)(%)13.2713.36

注:上表数据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报送新资本充足率报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4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20年 3月31日2019年 12月31日2019年 9月30日2019年 6月30日
一级资本净额562,433540,887530,174511,084
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8,809,6558,431,4258,203,0228,160,918
杠杆率(%)6.386.426.466.26

注:上表数据根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

2.5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2020年3月31日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732,069.48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526,166.44
流动性覆盖率(%)139.13

注:上表数据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

2.6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项 目2020年3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正常类3,498,74496.413,327,06696.68
关注类75,0822.0761,3631.78
次级类21,4930.5919,7410.57
可疑类21,0390.5821,2090.62
损失类12,6620.3512,0720.35
合计3,629,0201003,441,451100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余额551.94亿元,较期初增加21.72亿元,不良贷款率1.52%,较期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余额750.82亿元,较期初增加137.19亿元,关注类贷款占比2.07%,较期初上升0.29个百分点。

2.7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250,889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省财政厅3,902,131,80618.78430,463,500--国家机关
中国烟草总公司1,110,226,2005.34496,688,700--国有法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48,000,0004.560--国有法人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801,639,9773.860--国有法人
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671,012,3963.230--国有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22,235,6523.000--国有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03,001,8682.900--境外法人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569,179,2452.740--境内非国有法人
阳光控股有限公司496,688,7002.39496,688,700质押243,377,463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474,000,0002.280--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福建省财政厅3,471,668,306人民币普通股3,471,668,306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948,000,000人民币普通股948,000,000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801,639,977人民币普通股801,639,977
梧桐树投资平台有限责任公司671,012,396人民币普通股671,012,39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622,235,652人民币普通股622,235,652
中国烟草总公司613,537,500人民币普通股613,537,5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03,001,868人民币普通股603,001,868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569,179,245人民币普通股569,179,245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474,000,000人民币普通股474,000,000
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41,504,000人民币普通股441,504,000

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烟草海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

2.8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优先股股东总数(户)58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 数量比例(%)所持股份 类别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88,734,00015.85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65,874,00011.76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44,643,4007.97境内优先股-其他
博时基金-民生银行量化1期资产管理计划28,003,0005.00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21,254,0003.80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15,000,0002.68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15,000,0002.68境内优先股-其他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5,000,0002.68境内优先股-其他
福建省财政厅14,000,0002.50境内优先股-国家机关
交银施罗德基金13,474,0002.41境内优先股-其他

注:1、公司已发行优先股均为无限售条件优先股。上述股东同时持有兴业优1、兴业优2、兴业优3优先股的,按合并列示。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个险万能存在关联关系。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福建省财政厅期末持有公司普通股3,902,131,806股。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普通股股东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下属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持有公司普通股2,010,318,203股。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3、报告期经营业绩与财务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经营业绩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4,121.17亿元,较期初增长3.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631.45亿元,较期初增长4.02%。客户存款余额39,599.37亿元,较期初增长5.34%。客户贷款余额36,290.20亿元,较期初增长5.45%。

2020年1-3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85亿元,同比增长

6.75%;总资产收益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0.29%和4.23%。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8.46%;非息净收入同比增长2.39%,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增长27.78%;费用成本控制合理,成本收入比19.35%,保持合理水平;各类拨备计提充足,期末拨备覆盖率198.96%,拨贷比3.03%,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4、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4.1.1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报告期末 余额较上年度期末 增减(%)简要说明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03,031132.67短期存放同业款项增加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32,943217.58买入返售债券增加

4.1.2本报告期变动较大的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原因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 目

项 目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减(%)简要说明
投资收益11,81543.82此三个报表项目存在较高关联度,合并后整体损益89.06亿元,同比减少25.17亿元。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461)(184.60)
汇兑收益(448)(249.83)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4.2.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变更会计政策,自2020年一季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该准则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4.2.2 限售股上市流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原银监会和证监会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向特定对象福建省财政厅、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阳光控股有限公司及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1,721,854,000股A股股票。新增股份于2017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及限售手续等事宜。

阳光控股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496,688,700股和66,225,100股,并承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股东按照承诺履行限售义务,相关股份自2020年4月7日起上

市流通,但仍需遵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股份转让的规定。详见公司2020年4月1日公告。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不适用

5、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后)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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