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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额度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委托理财

? 投资金额:公司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审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极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经营性现金流稳定,流动资金和银行存款较为充足。在保持资本保值增值方面,公司一直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自有资金目前主要以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银行存款方式进行管理。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兼顾流动性和收益性,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有效期自2024年4月26日起12个月内。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提前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进一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投资金额

委托理财额度30亿元人民币,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三)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30亿元额度范围内,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审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指定的其他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委托理财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委托理财额度的有效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对委托理财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评估理财产品的风险和公司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自身的风险评估情况认购相应风险等级或更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以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在投资期间,建立并完善理财产品台账,跟踪理财产品存续期的进展、盈亏状况、安全状况、其他重大事项,以及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及时、足额到账。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公司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理财产品,风险低,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1.3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运营健康,在确保资金链运营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对暂时闲置资金的适度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是合理的经营方式,也能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将委托理财产品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报,持有期间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

特此公告。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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