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9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91元/股(含)。
一、股份回购事项概述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333万股,不超过8,666万股,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6.92元/股(含)测算,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号)及2021年11月3日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71号)。2021年11月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A股股份回购,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67,786,9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2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0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2,567,452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指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6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022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号)。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权(息)日为2022年6月9日。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自本次利润分配A股除权(息)日2022年6月9日起,公司回购A股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1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597,970,474股×0.006元/股)÷8,665,757,464股≈0.00595元/股。
因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转股或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92-0.00595)+0]/(1+0)≈6.91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