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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新城控股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4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21-041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5.04元/股调整为2.99元/股。

2、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53,968,25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70,903,010股(含本数)。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3月9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2.2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公告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8元(含税),同时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该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6年4月21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9.37元/股。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公告了《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258,9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7年5月12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9.04元/股。

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公告了《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7,384,1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5月21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8.23元/股。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公告了《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6,724,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累计回购股份11,663,647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2,245,060,53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3,367,590,808.5元÷2,256,724,186股=1.49元/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7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6.74元/股。

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公告了《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256,724,18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427,647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2,256,296,53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3,835,704,116.3元÷2,256,724,186股=1.70元/股。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7月13日实施完成,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相应调整为5.04元/股。

二、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2021

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以总股本2,260,597,986股,扣减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7,647股后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即2,260,170,339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633,349,194.95元。公司于2021年7月6日公告了《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12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1年7月13日。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4,633,349,194.95元÷2,260,597,986股=2.05元/股。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7月13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事项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5.04元/股调整为2.9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5.04元/股-2.05元/股)/(1+0)﹦2.99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753,968,253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1,270,903,010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3,800,000,000.00元÷2.99元/股﹦1,270,903,010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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