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直接融资工作的议案》,授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含境外等值外币)的规模下在境内外开展直接融资工作,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详见《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
2020-017)。公司已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编号为“发改办外资备 [2020]342号”),载明公司境外特殊目的子公司可于境外发行不超过8.54亿美元债券。
2021年2月3日,公司境外子公司NEW METRO GLOBAL LIMITED(以下简称“新城環球”)完成在境外发行总额为4.04亿美元的无抵押固定利率债券,并获得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原则性上市批准,相关债券已于2021年2月3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境外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NEW METRO GLOBAL LIMITED(新城環球);
2、担保方式: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境外债券的本金和利息等;
3、发行规模:4.04亿美元;
4、债券期限:5.25年;
5、债券利率:票面年息为4.5%,每半年支付一次(除最后一次付息期,为三个月支付);
6、债券评级: BB+(惠誉)/Ba2(穆迪);
7、担保人主体评级: BB+(惠誉)/BB(标普)/Ba1(穆迪)。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要用于偿还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境外中长期债务。本次债券的成功发行体现了境内外投资者对公司的高度认可,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拓展融资渠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