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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0

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新控

05

债券代码:

143896.SH
19

新城

01155268.SH
19

新城

02155269.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起息日
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

%

还本付息 方式

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18新控05143896.SH 2018-10-29 2022-10-29

216,000.00

7.43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司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品种

19新城01155268.SH 2019-03-20 2023-03-20

一)

110,000.00

5.05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19

债券(第一期)(品种

二)

19新城02155269.SH 2019-03-20 2024-03-20

100,000.00

5.90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上述债券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可交换条款等特殊条款的,报告期内相关条款的执行情况(如适用)

新控

05

附第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报告期内尚未执行相关条款情况;19新城01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报告期内尚未执行相关条款情况;19新城02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报告期内尚未执行相关条款情况。

二、 重大事项

2019年7月9日,发行人发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刑拘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发行人于2019年7月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刑拘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979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同时发行人关注到近期市场上有关公司“涉嫌信披违规、内幕交易”、“股权质押爆仓”等有关媒体报道,发行人对前述事项进行了核实,对其针对实际控制人兼原董事长被刑拘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内幕信息及违规交易的自查情况、该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债务偿还等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该事项对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本次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等问题进行了回复。2019年7月9日,发行人发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

辞职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2019年7月8日先后收到董事王振华先生、独立董事Aimin Yan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振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Aimin Yan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鉴于王振华先生辞职后未导致发行人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发行人任何职务。鉴于Aimin Yan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发行人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发行人《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Aimin Yan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发行人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Aimin Yan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2019年7月9日,发行人发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发行人于2019年7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发行人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补选董事长王晓松先生任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发行人董事会同意补选曲德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8新控05、19新城01、19新城02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关于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判断。(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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