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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富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3

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0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南区科

苑大道与学府路交汇处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44层召集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文件目录

议案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5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制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拟向4,528名对象授予33,662,166份股票期权与191,337,834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号)。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议案二: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指定《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敬请审议。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下有关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2、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锁定/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注销或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财务顾问、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税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5、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转授权的相关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6、以上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期间。

议案提请人: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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