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19年3月4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董事会6名董事全部参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下接《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