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2月30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增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依据截至目前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作出的,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交易公允合理,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
付于武 刘 斌 刘凯湘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