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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中国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有关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以下专项说明和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

1.2011年1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成达公司作为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塑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12%)和该公司10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项目一期工程氯碱装置工程的EPC总承包商,为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等值60亿元人民币的银团贷款协议提供担保,成达公司承担保证合同的比例为贷款合同的12%,即人民币7.2亿元,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反担保方为安徽华塑公司。

2021年度,成达公司为安徽华塑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成达公司为安徽华塑公司提供人民币担保余额为0.63亿元。

2.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十一公司以持有的泽恒公司股权为泽恒公司项目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相关事项处理建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十一公司为开封泽恒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恒公司”)在中原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相应的股权质押担保,反担保方为泽恒公司。

2021年度,十一公司为泽恒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十一公司为泽恒公司提供人民币担保余额为

0.37亿元。

3.2019年7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科技申请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东华科技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度,对东华通源、浙江天泽、科领环保、东华保理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上述公司其他股东亦相应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2021年度,东华科技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0;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华科技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公司提供人民币担保余额为0.77亿元。

4.2019年7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华科技申请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对外担保

额度计划的议案》,同意东华科技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上半年度,对东华通源、浙江天泽、科领环保、东华保理均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上述公司其他股东亦相应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并同意东华科技的最终担保金额及担保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公司2019年第七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华科技为科领环保公司向伊泰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伊泰集团作为东华科技参股公司科领环保的控股股东,就科领环保贷款融资13,000万元事项提供了全额连带责任担保,东华科技等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伊泰集团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东华科技持股比例为24%,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120万元,同时科领环保为东华科技提供了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2021年度,东华科技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0;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东华科技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担保余额为0.14亿元。

5.2013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中国化学福建天辰耀隆20万吨/年已内酰胺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并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天辰耀隆提供31.9亿元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所属三级子公司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耀隆”)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31.9亿元项目贷款,贷款期限12年(含宽限期2年),由其股东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二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天辰公司”)、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天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31.9亿元最高限额保证担保。目前天辰耀隆通过银团贷款置换已撤销了公司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由天辰公司按股比对天辰耀隆提供担保。

2021年度,天辰公司为天辰耀隆提供新增担保金额为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辰公司为天辰耀隆提供人民币担保余额为

5.94亿元。

6.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担保计划的议案》,并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不超285亿元。2021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

0.65亿元。

综上所述,2021年度,公司新增对外担保总额为0,为子公司提供授信额度支持0.65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8.51亿元,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62%。

二、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进行上述对外担保时均已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2.公司提供担保是正常经营所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说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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