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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中国化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按照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现就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1年1-11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有红、兰春杰,职工董事李胜利3名委员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杨有红担任主任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规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由外部(独立)董事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有红、兰春杰,外部董事雷典武3名委员组成,并由独立董事杨有红担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2项,听取汇报事项13项,其中涉及关联交易事项10项,财务及定期报告15项,审计与内控8项,其他事项2项。

三、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重点围绕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定期报告编制、关联交易事项、依法治企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聘任等重点事项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年报工作规程规定,对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全过程督导:事前认真听取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总体审计方案和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等相关汇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了相关工作的总体时间和安排;过程中与公司有关部门有效沟通,对年报审计整体工作进展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讨论,持续督促年报审计工作按期完成;事后及时听取了公司年报审计情况的汇报。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2020年,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促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监督检查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实施,促使各业务单位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和风险管理职能,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听取了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要求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探头前哨作用,持续增强审计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和系统性,以精细化审计评价提升企业风险防控水平,加大违规追责力度,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构建科学、高效、合理的考核监督体系,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企业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了规定程序,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予以重点关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不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听取了公司审计机构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汇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和重要缺陷。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搭建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效合作、充分沟通,听取了关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安排以及审计工作进展的汇报,督促审计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六)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和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2021年风险内控管理工作汇报》,认为公司能够积极推动风险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带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风险意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持续有效提升,要求公司将风险管理工作与内控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打造全面一体式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七)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关于公司所持子公司股权转让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暨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议案》等10

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利用优势资源,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勤勉、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确保了公司各项经营决策科学有效、依法合规,促进了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稳步提升。

下一步,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持续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开展,充分发挥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在财务监督、内部控制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方面的职能职责,积极推动公司依法治企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督导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和信息系统,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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