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传真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8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5人,实表决监事5人(含授权监事),监事罗志耕授权监事赵方程代为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此议案。
二、关于鄂尔多斯市昊华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控制企业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此议案。
三、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此议案。
四、关于昊华能源出让剩余煤炭退出产能指标暨签署《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购买合同》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此议案。
五、关于公司与北京热力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签订《2018年采暖季供暖补充协议》暨调整公司与京能集团2018年度关联交
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