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对公司 ⒛ 17年 度 口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 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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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于 2018年 4月 20口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会议 。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司法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 独 立 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 市规则 》
和公司 《章程 》等有夫规定 ,作 为公司独 立 董事 ,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 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7年 度 口常关联交 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 口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 查阅公司提供 的相关资料 、 了解相关
情况后 ,基 于独 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 ,发 表独 立 意见如下 :
上述议案属合 理 、合法的经济行为 ,是 公司经 营活动的市场行为 ,所 有
交易价格均为市场价格 。没有对公司独 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没 有损害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 益 ,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关 联董事均回避
表决,其 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并 一致通过 了相关议案 。表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 》 的规定 ,表 决程序合 法有效 。
我们 —致 同意 上述事项的审议结果 ,并 同意将 上述 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以 下无 正 文 )
(此 页无正文,为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萤事对公司2017年
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倩况
及⒛18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童事签字 :
、
会
穆林娟
2018年 4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