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恒立液压股票代码:601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住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107-3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107-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内部规范性文件。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录 ...... 2
第一节释义 ...... 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
恒立液压、上市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 |
常州恒屹 | 指 | 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申诺科技 | 指 | 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
恒立投资 | 指 | 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持股变动 | 指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法定代表人:钱佩新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674626966J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工程机械、海事装备、林业机械、矿山机械、起重机械、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等产品和配件研究、设计、制造、销售,液压系统集成、安装及技术服务;提供机械设备售后服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气动元件、阀门、气动设备及配件、精密机械设备、服装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期限:长期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雅路18号461室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常州恒屹51%的股权,汪奇先生持有常州恒屹49%的股权,常州恒屹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汪奇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钱佩新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香港 | 是 |
(二)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董事:钱佩新、李冰注册资本:2,712.50万港元注册号码:136569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贸易、投资、咨询及技术研究经营期限:长期通讯地址:九龙长沙湾道828号万利中心三楼B室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钱佩新女士持有申诺科技100%的股权,申诺科技实际控制人为钱佩新女士。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钱佩新 | 董事 | 中国 | 香港 | 是 |
李冰 | 董事 | 中国 | 香港 | 是 |
(三)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简介
注册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107-3
法定代表人:汪立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8.4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55707839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取得许可和备
案的除外)。
经营期限:长期通讯地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湖路8号津通国际工业园18号楼107-3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汪立平先生持有恒立投资88.7728%的股权,恒立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汪立平先生。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汪立平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中国 | 江苏常州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常州恒屹、申诺科技、恒立投资均由汪立平先生、钱佩新女士、汪奇先生一家控制,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常州恒屹、申诺科技、恒立投资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股份增减计划
本报告书签署日后的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减持公司股份。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75.0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申诺科技原持有本公司股份244,755,000股,申诺科技分别于2020年11月12日、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3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9,556,541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235,198,4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0179%。
2、恒立投资2018年9月19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983,30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8.82亿股的0.2249%。本次减持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3、常州恒屹于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可交换债累计换股被动减持了25,471,202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6.30亿股的4.0430%。本次被动减持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的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恒屹持有本公司股份495,474,86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9570%;申诺科技持有本公司股份235,198,45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8.0179%;恒立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83,078,5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0251%;三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913,751,8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0.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恒立液压全部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所应适用的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钱佩新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供投资者查阅。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常州 |
股票简称 | 恒立液压 | 股票代码 | 60110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常州恒屹、申诺科技、恒立投资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常州、香港、江苏常州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常州恒屹: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 264,600,000股(总股本630,000,000股) 持股比例: 42.0000% 申诺科技: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 244,755,000股(总股本1,305,360,000股) 持股比例: 18.7500% 恒立投资: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 125,685,000股(总股本882,000,000股) 持股比例: 14.250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常州恒屹: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25,471,202股 变动比例: 减少4.0430% 申诺科技: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9,556,541股 变动比例: 减少0.7321% 恒立投资: 股票种类: A股流通股 变动数量: 减少1,983,309股 变动比例: 减少0.224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恒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钱佩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钱佩新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恒立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汪立平
签署日期: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