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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9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21-2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108,780.65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诉,部分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引起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被告持有的标的证券已质押给公司。公司已对部分案件涉及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68.83万元。鉴于案件尚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近期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以及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近期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本金人民币108,780.65万元。其中,涉案金额较大的案件本金合计人民币85,312.84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诉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被告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宏图高科MTN001”,因被告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构成实质违约,2020年9月,公司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立即兑付公司“16宏图高科MTN001”债券本金11,000万及利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申请财产保全费以及财产保全之担保费等。2020年9月27日,法院作出(2020)苏01民初2998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案。

(二)公司诉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等保证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5,766.1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与被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药业”)签署《债务和解协议》,与康美实业(青海)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普宁)有限公司、康美中药城(青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证人”)分别签署《保证合同》。因康美药业未按《债务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该协议项下“18康美MTN001”的付息义务,构成实质违约;保证人亦未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履行保证义务,2021年4月,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证人支付公司债权本金15,766.1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以及财产保全之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后因案件集中管辖,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司收到法院作出的(2021)粤52民初1409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案。

(三)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3,606.74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万向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质押式证券回购交易,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作为保证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被告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根据委托人指令,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0年11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被告江苏隆眀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公司购回交易金额13,606.74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费用,上海佳铭房产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0年11月24日,法院作出(2020)云01民初4102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案。

(四)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申请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同纠纷仲裁案

1.案件当事人

申请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铖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杭州汉龙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兰贵飞商贸有限公司、田满库、漳州市兆天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山东鲁拓奥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健融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谷雨小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恒富6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投资被申请人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优先级份额,因被申请人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铖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兰贵飞商贸有限公司、田满库、漳州市兆天贸易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健融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协议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0年11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杭州满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支付公司本金25,000.00万元及罚息等费用,其他被申请人按协议承担相应责任。2021年2月8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2021)中国贸仲京字第009921号《关于DS20210291号投资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受理本案。

(五)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诉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武汉二七实业有限公司、吴继光、何桂香

2.涉诉金额:本金人民币19,940.00万元

3.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的“太平洋证券泉智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向被告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武汉二七实业有限公司、吴继光、何桂香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因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代该资产管理计划于2021年6月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武汉二七城中村综合改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公司本金19,940.00万元及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1年6月11日,法院作出(2021)鄂01民初664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本案。

除上述涉案金额较大案件外,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本金合计人民币23,467.8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已披露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此前发布的临时公告披露了公司诉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针对该案件作出的法律文书。现将该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案件基本情况

因被告西藏联尔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联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19年3月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7月,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被告提出上诉。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被告逾期未履行判决内容,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2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案由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021年4月,因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西藏联尔的破产清算申请,执行法院中止对被执行人西藏联尔的执行,公司向破产受理法院申报债权。2021年8月,因西藏联尔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法院终

结西藏联尔破产清算程序,原判决恢复执行。2021年9月,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强制卖出被执行人持有的祥源文化20,273,514股股票。

2.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31执7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西藏联尔持有的祥源文化27,661,229股股票。目前本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近期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为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涉诉,部分案件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引起的证券回购合同纠纷案,被告持有的标的证券已质押给公司。公司已对部分案件涉及的债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368.83万元。鉴于案件尚未审结,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无法预计。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情况统计表

一、公司其他诉讼/仲裁案件本金合计人民币23,467.81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事由涉诉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1公司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宜华家具有限公司、梅州市汇胜木制品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3,286.00公司持有被告发行的“15宜华01”“15宜华02”,因被告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兑付债券本金及利息,构成实质违约,公司于2021年8月向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司鹰潭市华夏四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3,361.16因被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公司于2021年2月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8月,法院作出(2021)云01民初33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向公司支付本金及相应利息、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3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志樟、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1,782.00因被告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作出虚假陈述,致使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在“15五洋01”债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21年1月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柯宗庆、周晓兰、谭爱武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8,420.00公司管理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因被告未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于2021年2月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公司(代资产管理计划)王靖保证合同纠纷5,000.00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信威03”,王靖为债券担保人,因本期债券违约,公司作为产品管理人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0年12月作出判决,支持公司诉讼请求。因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公司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于2021年3月立案执行。部分执行款已过户。
6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8笔小额诉讼/仲裁案件1,618.65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序号起诉(申请)方应诉(被申请)方事由涉及金额 (万元)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涉及的其他29笔小额诉讼/仲裁案件3,897.81目前有3笔(432.45万元)已完结,其余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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