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保荐机构”)作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中信建投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8号文《关于核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信建投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4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2,168,000,000.00元。中信建投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所有股票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68,697,180.29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网上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但不包括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申购资金于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13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38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信建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18年6月,中信建投、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中信建投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中信建投使用A股募集资金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06,869.72万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95.97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币种 |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余资金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里河支行 | 110062159018800025785 | 人民币 | 700,000,000.00 | 186,907.85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8110701411701355231 | 人民币 | 250,000,000.00 | 52,126.31 |
中国银行北京姚家园路支行 | 350645004004 | 人民币 | 250,000,000.00 | 4,829.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 0200080719027318693 | 人民币 | 718,000,000.0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 | 955109720000016 | 人民币 | 250,000,000.00 | 715,841.90 |
注:上述支行银行名称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中签订协议行名称不一致,是因为银行签订协议后,会根据业务类型将开户落地到特定下属行进行。
截至2019年2月22日,除中信银行账户未销户之外,其余募集资金账户均已完成销户。
三、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2018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18年度,中信建投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中信建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1100号专项报告,认为“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5年修订)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建投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联席保荐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中信建投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6,869.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869.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6,869.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206,869.72 | 0.00 | 100.0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