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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股份: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4月9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三)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了表决;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海涛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监事会各位监事认真总结2020年公司监事会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编制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规定,结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做好上市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并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备忘录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年12月修订)》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真实、完整的,内控规范体系在公司各单位、各业务层面、各领域得到了很好地执行,对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内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公司编制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内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7,232,500.34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为364,326,376.91元。考虑到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和未来战略升级可能产生的资金需求,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业务发展和公司战略升级需要的考虑,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以后年度的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原则和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条款,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全票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从公司发展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战略升级和大宗商品贸易业务拓展可能产生的资金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因此,监事会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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