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第 1 页 共 1 页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引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授权5家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授权山东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齐鲁书社出版有限公司、山东美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山东画报出版社有限公司分别参与竞拍产权归属于关联方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的图书展示楼第11F~14F-1层、第7-8层、第9层、第10层、14F-2层~15F房产,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表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价格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审议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