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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30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徐渊峰、监事会副主席金国平、监事潘锡忠、林朝军、胡耀华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的要求,且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监事会的法定人数。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航运业务,公司拟对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分拆上市。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政策精神,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宁波远洋管理层启动分拆宁波远洋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方案的论证、组织编制上市方案、制定和实施相关资产和业务的重组方案、制定和实施股份制改造方案、签署筹划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协议等上市相关事宜,并在制定分拆上市方案后将相关上市方案及与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分别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分拆后公司仍将维持对宁波远洋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筹划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符合公司总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业务聚焦,能有效促进公司和宁波远洋的共同发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启动对宁波远洋分拆上市事项的前期筹备工作。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0—10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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