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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4

节能风电 601016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15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A座12层会议室出席人员:公司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会议主持人:刘 斌 董事长会议记录人:李欣欣会议议程:

一、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二、宣读议案:

(一)《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三、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由已办理发言或提问登记

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发言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或提问,在上述人员发言或提问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发言或提问);

四、请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七、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并投票结果;

八、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止2021年11月9日(星期二)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上述人员应该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次

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六、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选一栏划上“√”,不填或多填按弃权处理。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请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九、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的见证和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传。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一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2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5,013,052,000股变更为5,012,632,000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13,052,000元减少至人民币5,012,632,000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等事宜。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2名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00股进行了回购。本次回购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5,013,052,000股变更为5,012,632,000股(最终股本变化以注销完成为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13,052,000元减少至人民币5,012,632,000元,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将原“第四条 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8万股,并于2014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万股,并于2015年12月30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向12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111.20万股,

并于2020年9月2日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8,667.20万股。”

修订为:“第四条 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778万股,并于2014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将原“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305.20万元。”

修订为:“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263.20万元。”

三、将原“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305.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修订为:“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1,263.2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及《公司章程》(2021年第二次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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