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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3

节能风电 601016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2020年3月11日下午14:00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节能大厦12层会议室出席人员:公司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等。会议主持人:刘 斌 董事长会议记录人:李欣欣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宣布现场会议股东到会情况;

二、宣读各项议案:

(一)《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二)《关于为马鬃山第二风电场B区200MW风电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由已办理发言或提问登记

手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照发言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或提问,在上述人员发言或提问完毕后,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发言或提问);

四、请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五、现场投票表决;

六、现场计票,宣读现场投票结果;

七、现场会议暂时休会,将现场投票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反馈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的合并投票结果;

八、休会结束,主持人宣读合并投票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指定公司证券事务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有权出席本次大会的对象为截止2020年3月5日(星期四)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上述人员应该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办理会议登记。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前终止登记。当会议登记终止后,未登记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 五、本次股东大会安排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二十分钟,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登记

次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六、公司董事长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七、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每项议案表决只能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任选一栏划上“√”,不填或多填按弃权处理。 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请股东推选2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请监事会推选一名监事,与现场律师共同作为监票人。

投票结束后,在现场律师的见证和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协助计票人统计投票结果,并将该结果(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传。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合并结果做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两项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需要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积极筹措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抢工期、保电价”项目建设资金,拓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渠道,拟以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张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风电)及中节能风力发电(张北)运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运维)两家公司所运营管理的满井一至四期项目部分风机设备,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张北风电、张北运维组成联合承租人,以张北风电和张北运维两家公司所运营管理的满井一至四期项目部分风机设备,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为6亿元(其中张北风电3亿元、张北运维3亿元),融资期限五年,逐年分期偿还。张北风电为联合承租人节能风电、张北风电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张北运维为联合承租人节能风电、张北运维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内容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由张北风电、张北运维以应收账款质押方式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不高于6亿元(其中张北风电3亿元、张北运维3亿元)的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1日

议案二

关于为马鬃山第二风电场B区200MW风电项目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投资建设马鬃山第二风电场B区20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马鬃山B区项目),并由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肃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肃北风电)作马鬃山B区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主体。

马鬃山B区项目已取得酒泉市能源局的核准批复,项目核准总投资为166,524.90万元(不含送出线路),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33,365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其余项目建设资金133,159.90万元将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解决。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以公司或肃北风电作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133,159.90万元的贷款;如果以肃北风电为贷款主体,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3,159.90万元。并同意在该项目建成后,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

保。

马鬃山B区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当由肃北风电作为贷款主体向金融机构申请不高于133,159.90万元贷款时,同意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133,159.90万元。在该项目建成后,同意以该项目的电费收费权或固定资产抵押为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以上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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