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6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60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期限1年,授信业务品种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隆基乐叶在浦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州乐叶在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