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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6

公司代码:601011 公司简称:宝泰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焦岩岩个人原因焦云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焦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飙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8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2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焦炭炼焦物料在隔绝空气的高温炭化室内经过热解、缩聚、固化、收缩等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而获得的固体炭质材料。用于高炉炼铁和用于铜、铅、锌、钛、锑、汞等有色金属的鼓风炉冶炼,起还原剂、发热剂和料柱骨架作用
粗苯煤热解生成的粗煤气中的产物之一,经脱氨后的焦炉煤气中回收的苯系化合物,其中以苯含量为主,称之为粗苯。主要用于深加工制苯、甲苯、二甲苯等产品
洗油是煤焦油精馏过程中的重要馏份之一,约占煤焦油的6.5-10%,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富含喹啉、异喹啉、吲哚、α-甲基萘、β-甲基荼、联苯、二甲基荼、苊、氧芴和芴等宝贵的有机化工原料。目前主要用于从焦炉煤气中洗苯或萘。作为分离提取联苯、甲基萘、苊、芴、氧芴等产品的原料,以吸收粗苯用。此外还用于配制防腐油,生产喹啉、吲哚、扩散剂、减水剂等,也是工业设备及机械设备的清洗剂
甲醇无色透明易燃易挥发的液体。纯品略带乙醇气味,粗品刺鼻难闻。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类和大多数其他有机溶剂混溶。是基础的有机化工原料和优质燃料。主要应用于精细化工、塑料等领域,用来制造甲醛、醋酸、氯甲烷、甲氨、硫酸二甲酯等多种有机产品,也是农药、医药的重要原料之一。甲醇在深加工后可作为一种新型清洁燃料,也加入汽油掺烧。甲醇和氨反应可以制造一甲胺
沫煤也叫末煤,粒度小于等于13mm的煤
稳定轻烃外观为透明液体,主要由C4-C10各簇烃类组成,按研究法辛烷值可分为90号、93号、97号三个牌号,主要用于化工原料和高清洁燃油添加剂
煤焦油煤焦油是炼焦工业煤热解生成的粗煤气中的产物之一,是一种黑色或黑褐色粘稠状液体,可燃并有腐蚀性。煤焦油是煤化学工业的主要原料之一,其成分达上万种,主要含有苯、甲苯、二甲苯、萘、蒽等芳烃,以及芳香族含氧化合物,含氮、含硫的杂环化合物等多种有机物
针状焦针状焦其外观为银灰色、有金属光泽的多孔固体,其结构具有明显流动纹理,孔大而少且略呈椭圆形,颗粒有较大的长宽比,有如纤维状或针状的纹理走向,摸之有润滑感,是生产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素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高端炭素制品的原料。根据生产原料的不同,针状焦可分为油系针状焦(以石油渣油为原料)和煤系针状焦(以煤焦油沥青及其馏分为原料)两种
石墨烯是从石墨材料中剥离出来、由碳原子组成的只有一层原子厚度的二维晶体,是目前发现的硬度最高、韧性最强的纳米材料
公司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宝泰隆
公司的外文名称Baotailong New Material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BNMC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焦云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维舟唐晶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电话0464-29159990464-2919908
传真0464-29159990464-2919908
电子信箱wwz0451@163.com475542078@qq.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4603
公司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4603
公司网址http://www.btlgf.com
电子信箱btljt2009@126.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宝泰隆601011-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王栋、隋国君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4层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敏、刘啸波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7年9月8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3,559,881,312.662,935,253,296.1021.281,798,295,099.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342,583,828.23161,704,216.60111.8693,339,972.49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420,148.70128,206,089.79192.0566,980,600.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45,702.9997,544,056.88342.51332,108,406.54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075,198,114.525,700,053,205.936.584,346,025,474.38
总资产10,919,270,631.1510,255,860,240.776.479,009,658,512.8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190.91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11100.00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30.09155.560.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833.35增加2.48个百分点2.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372.65增加3.72个百分点1.5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1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92.05%,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90.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5.56%,主要原因是本期焦炭市场、煤化工产品市场较好,公司主营产品产量、销量、销售单价均较上年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2.51%,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及以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原材料减少货币资金支出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812,916,096.00838,382,570.95952,874,788.03955,707,857.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429,397.2793,719,018.41122,116,415.7266,318,99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3,080,094.8392,972,191.97120,869,692.52107,498,169.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850,752.64325,209,088.6026,112,036.15-102,526,174.40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1、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第三季度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债务人西林钢铁集团债务重组发生损失及煤矿整合发生损失所致。

2、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为下一年生产而进行原料储备,增加了采购原料的现金支出所致。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4,129,667.30参见附注(七)62、6426,782,802.17-13,305,808.1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980,858.84参见附注(七)59和639,477,147.5140,703,442.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29,828,058.62参见附注(七)64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215,215.636,659,947.3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4,544.59参见附注(七)63和641,780,197.1895,106.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570,084.22-295,234.31-1,147.64
所得税影响额1,585,006.98-5,462,001.37-7,792,168.78
合计-31,836,320.4733,498,126.8126,359,371.74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要业务

(1)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炼焦、化工、发电、供热、石墨烯、针状焦等产品的生产销售以及技术研发和服务。

(2)公司主要销售的产品如下:焦炭(含焦粉、焦粒)、沫煤、粗苯、甲醇、精制洗油、沥青调和组分、针状焦、电力、供热等。

2、经营模式及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循环经济产业链。即公司开采和采购的原煤进入洗煤工序进行洗选加工,主产品精煤供给焦化工序炼焦,副产品煤泥、煤矸石等供给干熄焦电厂;焦化工序生产的焦炭主要供给东北三省的钢铁厂用户,副产品煤焦油、粗苯、萘油等继续深加工或直接外销;焦炭生产采用干法熄焦,回收的余热用于干熄焦电厂发电和生产蒸汽,电力和蒸汽主要供给公司内部使用,剩余电量上网销售;电厂余热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和周边多个小区供暖。宝泰隆甲醇利用炼焦产生的焦炉煤气和宝泰隆甲醇空分车间生产的氧气制取甲醇。生产甲醇的驰放气经过变压吸附,制成纯度99.96%的氢气后,与公司炼焦产生的煤焦油一起提供给宝泰隆新能源公司(原名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5月11日更名为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用于生产精制洗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将在煤焦油加氢工艺前对煤焦油进行预处理,将中油加氢生产精制洗油,将煤沥青生产针状焦。

(2)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破解煤化工企业过分依赖钢铁市场的迷局,公司推进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即产业由煤化工向新材料转型,推进石墨烯及中间相炭微球、针状焦等新材料产业项目;产品由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推进实施稳定轻烃项目和芳烃项目。

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完善的循环经济模式使公司传统业务产品的成本大大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新兴业务依托资源和技术优势,实现产业向清洁能源及新材料领域转型升级。2018年,受焦炭市场价格上升及经济周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焦炭市场整体呈现前低后高位震荡运行;公司5万吨针状焦项目的投产,为下步向新材料领域转型奠定了基础,并促进新材料产品在主营业务中的占比逐步提升,报告期内,针状焦产品已为公司带来可观收益。

(二)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焦炭行业:2018年受焦炭市场价格上升及经济周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焦炭市场整体呈现前低后高、震荡突破走势。

从上游煤炭市场来看,自2016年以来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的推进,煤价延续涨势,2018年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仍持续,导致煤炭行业发展较为平稳,企业效益整体向好,与往年相比,煤炭价格稳中偏强。

从下游钢铁市场来看,2018年是钢铁业继续去产能的一年,钢铁业已完成“十三五”的1.5亿吨去产能目标。这对焦炭行业来说无疑是压缩其需求的一年。

综合来看,焦炭市场价格呈现:一季度弱势下滑,二季度先抑后扬,三季度低开高走,四季度先涨后跌,2018年东北地区焦炭价格走势如下:

◆煤化工行业:在国家对环保的不断重视以及清洁能源需求扩大的背景影响下,2018年甲醇市场整体价格创下历史新高,不过四季度受国际原油下跌等因素影响甲醇也是急速回落,整体走势呈现震荡趋势。2018年东北地区甲醇市场平均价格走势如下:

◆热电行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行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优先发展的重点,热电行业属于公用事业行业,行业变化相对稳定。

◆新材料行业

针状焦行业:针状焦主要分为煅前焦和煅后焦,煅后焦用于制造电炉炼钢石墨电极,煅前焦用于生产锂电负极材料。2017年开始受这两个市场需求急骤增加影响,针状焦价格大幅上涨,2018年针状焦价格仍维持上涨态势,但趋势放缓,前三季度煅后焦价格缓步提升,第四季度呈下降趋势,煅前焦较煅后焦价格趋势放缓。2018年东北地区针状焦市场平均价格走势如下:

石墨烯行业:石墨烯是世界材料领域的革命性产品,石墨烯行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科技行业,也是我国少数能同世界保持同步发展的前沿产业。石墨烯行业正逐步从实验室阶段进入产业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是东北地区产业链较完整的独立焦化企业,较大的甲醇生产企业,国际领先的高温煤焦油加氢加工企业,黑龙江省煤化工行业龙头企业,跻身于全国化工企业500强、黑龙江省企业50强,位于黑龙江省民营百强企业前10位,2017年,公司被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评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公司产品销售范围主要集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部分业务已辐射到河北省。公司是国内石墨烯行业领先企业之一,下游应用有待进一步开发。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本期期末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9.90%,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大量冬储原料煤和为新项目储备原料所致。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充分利用循环经济优势、资源优势、转型升级优势、科技优势,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一)循环经济优势

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公司自2003年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经营理念,公司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着力延伸“环环相扣、业业相生”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打造资源综合利用、“吃干榨净”、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着力实施“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一发展战略。形成了“原煤开采洗选、煤炭炼焦、化工焦无烟煤制煤气、煤气合成甲醇、甲醇制稳定轻烃芳烃清洁燃料、煤焦油加氢制煤基高标号清洁精致洗油、煤焦油提取针状焦和中间相炭微球等高级碳材料、煤泥煤矸石热电联产”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随着循环经济产业链的拓宽和延长,公司产品种类日臻丰富,覆盖了“煤、电、化、材、热、油”等多个行业,通过完整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将煤炭资源利用最大化,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标准化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公司通过推进循环经济,不断强化标准制定和应用,公司参与制定了4项国家标准,牵头制定1项国家能源局行业标准,制定了4项国家联盟标准、4项省级地方标准、15项企业标准,形成了较完备的标准化体系,并被批准为“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企业”。

(二)资源优势

1、煤炭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是东北地区最重要的主焦煤产区和黑龙江省最大的无烟煤生产基地,煤炭保有储量18亿吨,远景储量42亿吨。主要煤种有焦煤、肥煤、气煤、无烟煤,焦煤储量居东北总储量四分之一。煤炭品质以低磷、低硫、高热值、高灰熔点和高化学活性的“两低三高”而著称,有工业粮食“精粉”之美称。丰富的煤炭资源可保障公司以煤化工为基础的产品升级战略顺利实施。公司除现有煤矿外,还拥有马场煤矿、东辉煤矿、大雁煤矿等储量较大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都正在办理探转采手续。

2、石墨资源优势

七台河市石墨矿床属亚洲三大石墨矿床之一,全市具有一定规模的石墨矿床主要有4处,包括公司所属的密林石墨矿。公司现在勘查面积为16.35平方公里的密林石墨探矿权,现该石墨矿勘探工作已完成,在3.68平方公里的详查区域内,勘明晶质石墨矿物量为554万吨。2018年密林石墨矿区在完成全年计划的基础上,新增勘探钻孔10800米,完成二区勘探及勘探报告。目前,公司石墨矿已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复,采矿证正在办理中。

(三)转型升级优势

1、产业转型优势

黑龙江是中国石墨矿石储量最多的省份,七台河作为黑龙江石墨资源主产地之一,公司发展石墨烯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公司已经开展了石墨烯及相关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正积极打造以石墨烯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针状焦作为碳素行业和锂电负极材料行业必需的优质原材料之一,倍受业界关注,因其特有性质,被广泛应用于“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素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电化学电容器、核石墨”等领域。

2、产品升级优势

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实现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现代有机化工产业的升级,2018年10月,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转型升级)项目联产调试,该项目是利用现有过剩的焦化产能,利用化工焦或无烟煤造气,合成甲醇,制取稳定轻烃。该项目所生产的稳定轻烃产品不仅可以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还可以作为化工原料。以稳定轻烃产品作为高清洁汽油的添加剂,可以对传统汽油进行调和,提升普通汽油的排放指标。该项目的实施不仅可以使公司由传统煤化工产业升级到现代煤基清洁能源产业,还将示范引领焦化行业走出困境,摆脱对钢铁行业的依赖,真正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技术优势

公司先后获得了高温煤焦油加氢、后延迟焦化和焦炉煤气制甲醇组合工艺专利、干熄焦工装装置专利、复合柴油的制造方法专利、低硫、低磷铸造焦的生产方法专利、焦炉煤气制甲醇合成尾气联产煤焦油加氢制取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工艺专利,公司以东北地区独占方式拥有《一种氧化石墨烯真空涡流剥离装置》的专利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尚在保护期内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154项,其中:发明专利30项,实用新型专利124项。

公司作为技术储备,与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南昌研究院签订了合作协议,确定的研究方向为锂电用石墨烯导电浆料、石墨负极方面的研发和石墨烯导电油墨;2018年10月25日公司与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七台河市政府合作成立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技术研发中心”,每年投资3000万元,重点开展石墨矿资源深加工与新型石墨建材、高端石墨烯装备等九个方向进行研究,打造石墨烯智能交通、超级石墨烯光纤、“烯碳金刚”未来士兵系统、石墨烯基半导体照明、石墨烯智能窗玻璃5大专项研发代工平台,打造石墨烯众创空间,构建石墨烯领域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战略部署,在公司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有效的应对了外部环境的变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围绕七台河市“激发内生动力,加快转型振兴”目标,紧紧抓住“保生存、稳生产、促发展”这一总基调不放松,始终坚持“节能、挖潜、降耗、提质、增效”这一基本方针不动摇,全力实施“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战略。公司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深入挖掘管理潜力,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切实加强成本管理,着力落实盈亏考核,全力加大原煤采购和产品销售力度,稳步推进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建设。通过全公司上下砥砺奋进,改革创新,圆满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生产和经营目标。创造了“三个新高”的发展态势,即“产品产量创历史新高、销售业绩创历史新高、经济效益创历史新高”。我们以创新的理念寻求新发展、以创新的思维应对新挑战,全面开创了新时代下宝泰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为公司下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 转型升级迈入新台阶。报告期内,经过公司全员上下的共同努力,轻烃项目于10月份联产调试;5万吨针状焦项目逐步拓展市场,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50吨物理法石墨烯生产线流程全部打通;1000吨导电油墨生产线、20吨高浓缩分散液生产线完成整体安装,其中:高浓缩分散液生产线运行正常,导电油墨生产线在完成水联运调试后备用;中间相炭微球项目已具备调试条件;

2. 精细化管理取得新提高。报告期内,原煤储运部门严把原煤进厂关,在保证原煤质量的同时,全面了解市场动态,有效掌控市场价格,及时把握采购最佳时机,克服本地原料煤紧张困难,扩大采购半径,实现了“俄煤澳煤为我用”,确保了原料煤供应,为公司生产稳定运行奠定坚实基础;销售部门在保证正常回款的同时,成功开发建龙等多家新客户;财务部门进一步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在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同时,加强财务队伍建设,鼓励财务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升财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人力资源部积极与各大院校衔接,利用媒体等多种形式,成功招录员工,确保了新投产的针状焦、稳定轻烃项目用人需求;

3. 矿区审批工作取得新成果。报告期内,公司建设的马场矿区修路、通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前期手续办理顺利推进。密林石墨矿区在完成2018年全年计划的基础上,新增勘探钻孔10800米,完成二区勘探工作,并出具了勘探报告;

4. 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及时排查安全管理隐患,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年累计培训员工2747人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9次,组织知识讲座97次,观看人数达到2100人次;邀请市120急救中心、中国安全教育健康网、市安全专家开展专题讲座6次。组织综合检查36次,共查出隐患123项,整改率100%;

5. 环境治理得到新加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环保“零”事故;并对98万吨焦化焦炉导烟车、60万吨焦化和98万吨焦化的焦炉烟气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已投入使用;种植树木、果树62165株,补种草坪6380平方米,实现了“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目标;

6. 科技工作取得新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重点技改项目24项,其中:生产运行技改19项,安全技改3项,产生直接经济效益687万元;申报省级企业标准7项,其中:石墨烯公司4项,新能源公司2项,股份公司1项;将4项企业标准升级为地方标准;知识产权方面。2018年累计申报专利22项,申请国家科技项目3项,市重大科技项目1项。获得荣誉方面。股份公司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甲醇公司和石墨烯公司分别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新能源公司和石墨烯公司分别获得省级技术中心称号。研发合作方面。在2018年9月举办的中国国际石墨烯创新大会上,公司石墨烯产品荣获国际石墨烯产品认证中心(IGCC)颁发的认证证书,作为石墨烯应用领域的最高荣誉,标志着公司走在了全球石墨烯产业前列,抢占了国际标准检测认证战略制高点,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累计生产主要产品:原煤27.74万吨;采购原煤225.07万吨、精煤115.24万吨;入洗原煤212.90万吨,洗选精煤98万吨;生产焦炭151.16万吨,甲醇9.76万吨;加工煤焦油10.28万吨,生产精制洗油3.01万吨,发电3.27亿度,供热266.47万吉焦,针状焦1.79万吨;累计销售主要产品:焦炭142.23万吨,甲醇9.52万吨,精制洗油2.77万吨,上网电量0.78亿度,针状焦1.01万吨,产、供、销基本实现平衡。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5,988.13万元,同比增长21.28 %;利润总额45,596.82万元,同比增长105.3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4,258.38万元,同比增长111.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442.01万元,同比增长192.05%。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559,881,312.662,935,253,296.1021.28
营业成本2,596,051,306.292,211,462,463.7617.39
销售费用59,359,127.15129,465,764.21-54.15
管理费用250,019,037.14188,841,779.3732.40
研发费用5,390,442.7510,173,534.66-47.02
财务费用67,279,481.5174,741,697.85-9.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45,702.9997,544,056.8834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8,547,900.32-392,946,144.8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927,683.80929,391,030.97-154.76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煤焦行业2,815,806,000.132,260,144,316.8619.7322.3217.71增加3.14个百分点
煤化工行业465,972,515.49141,257,028.1369.69-0.17-10.26增加3.41个百分点
热电行业109,616,923.5693,361,300.9314.83-11.82-5.81减少5.44个百分点
新材料行业108,480,384.3530,186,550.8772.179,521.914,659.49增加28.43个百分点
其他32,172,656.7147,688,865.59-48.2383.12142.38减少36.2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焦炭(含焦粉、焦粒)2,628,749,836.362,097,612,267.8920.2027.5321.51增加3.96个百分点
沫煤187,056,163.77162,532,048.9813.11-21.83-15.68减少6.34个百分点
甲醇223,670,484.6762,173,576.5872.20-5.65-19.18增加4.65个百分点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163,586,128.0256,741,674.8165.317.17-1.76增加3.15个百分点
24,246,651.3818,509,094.6423.66-45.39-37.13减少10.03个百分点
供热85,229,878.2374,713,864.9612.346.847.44减少0.49个百分点
针状焦系列产品108,193,828.7729,996,034.5072.2813,780.1313,124.20增加1.38个百分点
其他111,315,509.0470,359,500.0236.7915.2560.00减少17.6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黑龙江省1,011,960,651.35537,105,746.1746.9243.654.69增加19.75个百分点
吉林省114,764,872.1182,178,410.2828.39-52.48-29.85减少23.09个百分点
辽宁省2,261,519,552.221,876,162,693.1017.0422.3924.08减少1.13个百分点
其他地区143,803,404.5677,191,212.8346.3221.9641.04减少7.2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分行业

新材料行业:本期新材料行业营业收入较上年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针状焦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2、分产品

(1)焦炭产品: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7.53%,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44%,同时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18.70%所致;

(2)沫煤产品:本期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减少了21.83%,主要原因是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9.63%所致;

(3)甲醇产品:本期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减少5.65 %,主要原因是甲醇产品的销售数量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销售数量减少7.33%;

(4)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 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17%,主要原因是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5)电: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5.39%,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37.13%,主要原因是本期自用电量增加导致上网销售电量减少所致;

(6)针状焦产品:本期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本期针状焦系列产品通过拓展市场销售量增加,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分地区

公司产品全部在国内销售,主要集中在东北三省,其他区域占比极少,公司电力在当地国家电网售出,热电产品全部在黑龙江当地销售,焦炭重点在黑龙江省和辽宁省销售,化工产品主要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销售,针状焦产品在全国范围内销售。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焦炭、焦粉、焦粒(吨)1,510,596.001,422,282.04139,667.6422.617.44150.61
沫煤(吨)666,968.40370,742.64180,748.438.23-29.63%73.22
甲醇(吨)97,589.5195,221.96736.173.89-7.33%657.14
精制洗油(吨)30,146.5227,705.806,267.265.668.08%50.61
沥青调和组分(吨)72,845.5815,082.11262.8556.66-54.14%-76.52
电力(度)326,865,816.0077,875,720.00-9.60-46.56
供热(吉焦)2,664,683.002,595,236.0016.3413.31
针状焦系列产品(吨)17,851.0110,105.9912,249.05142.0716,199.98168.09

产销量情况说明

1、焦炭、焦粉、焦粒的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50.61%,主要原因:本期生产的焦粒用于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储备原料而减少对外销售所致;

2、沫煤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73.22%,主要原因:本期原煤紧张,为保障电厂发电、居民供热减少沫煤对外销售所致;

3、甲醇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57.14%,主要原因:前期库存量绝对值极少,基数较低导致增长幅度很大所致;

4、精制洗油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50.61%,主要原因:本期精制洗油产量增加所致;

5、沥青调和组分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减少76.52%,主要原因是:本期自用量增加;

6、电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减少46.56%,主要原因:本期自用电量增加导致上网销售电量减少所致;

7、针状焦系列产品生产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42.07%,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6,199.98%,主要原因是针状焦系列产品逐渐获得客户认可,其生产量、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针状焦系列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68.09%,主要原因是针状焦系列产品的产量增加,虽然销售量较上年也增加,但产量大于销量,导致库存量增加。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煤焦产品材料2,370,694,385.0093.701,696,656,567.2290.3839.73-
人工86,475,674.233.4290,720,807.354.83-4.68-
折旧49,989,645.891.9862,977,429.633.35-20.62-
制造费用23,042,595.740.9126,871,111.501.43-14.25-
小计2,530,202,300.86100.001,877,225,915.7010034.78-
煤化工产品材料127,140,818.4369.1596,138,959.6364.9932.25-
人工17,543,856.649.5413,954,453.699.4325.72-
折旧35,908,731.8019.5334,808,004.6523.533.16-
制造费用3,281,143.041.783,017,692.322.048.73-
小计183,874,549.91100.00147,919,110.2910024.31-
热电产品材料105,005,073.2767.7388,497,701.5263.8718.65-
人工12,733,417.548.2113,616,409.279.83-6.48-
折旧22,300,828.7814.3823,396,230.9616.89-4.68-
制造费用14,998,779.209.6713,044,775.449.4114.98-
小计155,038,098.78100.00138,555,117.2010011.90-
新材料产品材料43,623,320.1053.43----
人工12,979,325.8615.90----
折旧23,347,253.3528.59----
制造费用1,699,645.222.08----
小计81,649,544.53100.00----
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焦炭(含焦粉、焦粒)材料2,094,868,668.1293.721,480,513,230.2190.4141.50-
人工74,374,187.253.3377,196,528.054.71-3.66-
折旧47,200,640.222.1158,006,673.873.54-18.63-
制造费用18,703,972.600.8421,767,444.821.33-14.07-
小计2,235,147,468.19100.001,637,483,876.9610036.50-
沫煤材料275,825,716.8893.48216,143,337.0190.1627.61-
人工12,101,486.984.1013,524,279.305.64-10.52-
折旧2,789,005.670.954,970,755.762.07-43.89-
制造费用4,338,623.131.475,103,666.672.13-14.99-
小计295,054,832.67100.00239,742,038.7410023.07-
甲醇材料37,096,066.4455.6730,223,059.8749.3222.74-
人工9,888,466.1814.849,250,953.4815.16.89-
折旧17,246,040.3325.8819,607,779.0231.99-12.04-
制造费用2,406,095.323.612,202,441.233.599.25-
小计66,636,668.26100.0061,284,233.601008.73-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材料87,378,622.6179.1363,081,517.0278.9238.52-
人工6,674,411.576.043,939,972.424.9369.40-
折旧15,876,566.3414.3812,559,038.1115.7126.42-
制造费用495,238.440.45348,474.600.4442.12-
小计110,424,838.95100.0079,929,002.1510038.15-
材料59,065,042.6872.3850,851,731.2367.0816.15-
人工6,097,991.637.477,014,427.689.25-13.07-
折旧12,246,383.2015.0113,300,770.6517.54-7.93-
制造费用4,191,833.825.144,642,670.136.12-9.71-
小计81,601,251.33100.0075,809,599.691007.64-
供热材料45,940,030.5962.5637,645,970.296022.03-
人工6,635,425.909.046,601,981.6010.520.51-
折旧10,054,445.5813.6910,095,460.3116.09-0.41-
制造费用10,806,945.3814.728,402,105.3113.3928.62-
小计73,436,847.46100.0062,745,517.5110017.04-
针状焦(包括煅前焦、煅后焦)材料43,623,320.1053.43----
人工12,979,325.8615.90----
折旧23,347,253.3528.59----
制造费用1,699,645.222.08---
小计81,649,544.53100.00---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39,563.3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39.2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客户名称金额(元)比例(%)
辽宁前杜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90,672,480.4710.97
辽宁澎辉铸业有限公司304,120,900.808.54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72,914,159.517.67
海城市恒盛铸业有限公司246,040,019.066.91
建龙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181,886,161.605.11
合计1,395,633,721.4439.20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5,771.25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5.7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4,975.7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3%。

供应商名称金额(元)比例(%)
林口县博达煤炭经销处801,601,637.7718.38%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4,378,910.735.37%
黑龙江东隆化工有限公司216,157,967.034.96%
绥芬河龙江商联进出口有限公司155,816,888.323.57%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9,757,129.563.43%
合计1,557,712,533.4135.71%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1)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4.15%,主要原因是本期客户结算铁路运费方式变化,由公司承担的铁路运费减少所致;

(2)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2.40%,主要原因是本期确认股权激励成本所致;

(3)研发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7.02%,主要原因是本年与他方在北京市共同出资设立了具备研发团队的联营企业-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加快在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研发,研发投入方式有变化,导致 本期列报中研发费用投入比上年减少。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5,390,442.75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2,725,607.08
研发投入合计8,116,049.8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23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33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0.7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33.58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42.51%,主要原因是本期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及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原材料减少货币资金支出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4,398,244.55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资产的收入大于对外投资支出的现金 ,共同作用使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上期减少154.76%,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款项以及本期向股东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6,006,655.431.98326,828,933.883.19-33.91
预付款项67,531,802.600.62175,446,698.911.71-61.51
其他应收款80,364,735.710.7428,954,579.600.28177.55
存货1,519,540,750.5813.921,086,173,979.5010.5939.90
其他流动资产202,995,600.311.86120,960,213.771.1867.82
长期股权投资35,703,346.220.3312,753,187.410.12179.96
投资性房地产49,407,757.160.45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15,162,838.060.147,596,811.860.0799.59
其他非流动资产252,902,113.472.32468,254,803.874.57-45.9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77,920,244.2313.53893,734,753.378.7165.36
其他应付款466,077,973.604.27754,057,457.997.35-38.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175,963.160.67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981,818.370.011,963,636.370.02-50.00
递延收益153,065,133.111.4080,231,325.750.7890.78
库存股56,562,714.000.5295,093,700.000.93-40.52
盈余公积129,181,362.741.1891,628,120.590.8940.98

其他说明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33.91%,主要原因是本期客户单位西林钢铁债务重组导致应收账款减少,银行承兑票据贴现增加,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预付账项: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61.51%,主要原因是前期预付的原煤、精煤款本期到货结算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177.55%,主要原因是①本年为提高长期资产使用效率,将原用于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办公楼对外出售,形成未结清应收款项;②交易对方王淑清于上年受让了本公司下属孙公司股权,未结清应收款项所致;

(4)存货: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39.90%,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大量冬储原料煤及为新项目大量储备原料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67.82%,主要原因是本期期末大量采购原料煤,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179.96%,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49,407,757.16元,主要原因是本期供热公司房屋对外出租,从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进行核算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99.59%,主要原因是生产系统更换催化剂、液压支柱等费用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45.99%,主要原因:一是马场勘探费转入无形资产;二是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部分设备、工程款项等结算所致;

(1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65.36%,主要原因:一是本期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原材料采购结算增加,应付票据增加;二是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结算的设备发票已入账,剔除前期预付款后增加;三是应付购煤款增加,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38.19%,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73,175,963.16元,主要原因是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13)长期应付款: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5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60万t/a干熄焦技术改造项目利用国债地方转贷资金及将一年内到期的转贷资金调整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所致;

(14)递延收益: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90.78%,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项目、石墨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等政府补助所致;

(15)库存股:本期较上年期末减少40.52%,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已解锁,导致库存股减少;

(16)盈余公积:本期较上年期末增加40.98%,主要原因是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项 目年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52,877,192.83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119,548,000.00以应收票据池形式用于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存货100,000,000.00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559,541,074.94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279,385,448.91用于银行借款抵押、被诉讼保全
在建工程2,802,474,410.48用于银行借款抵押、被诉讼保全
合 计4,013,826,127.16

注:1、本公司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地产(含土地)、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提供抵押,长、短期借款的情况详见附注(七)26和37;

2、以存货浮动提供抵押保证,具体情况见附注(十六)8;

3、被诉讼保全情况见附注(十四)2.(1),被诉讼保全资产情况如下:

项 目年末账面价值备 注
货币资金27,192.83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拥有资产。
无形资产119,046,618.22
项 目年末账面价值备 注
在建工程410,180,445.00
合 计529,254,256.05-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动

√适用 □不适用

① 公司所属焦化行业主要政策如下:

序号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部门实施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全国人大 主席令第四号2009.01.01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务院 国发[2010]7号2010.02.06
3《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家发改委2010.04.19
4《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环保部2012.10.01
5《焦化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2-2012)环保部2013.04.01
6《焦化行业准入条件(2014年修订)》国家工信部 2014年第14号2014.04.01
7《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正版)》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07.29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九号2015.01.01
9《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工信部、财政部 工信部联节[2015]45号2015.02.02
10《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家能源局 国能煤炭[2015]141号2015.04.27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主席令第三十一号2016.01.01
12《焦化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中焦协(2016)1号2016.02.01
13《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 国发(2016)7号2016.02.01
14《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土资源部2016.03.30
15《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监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监总管四[2016]38号2016.04.15
16《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银发[2016]118号2016.04.18
17《“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2016.07
18《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十三五”规划》国能科技[2017]43号2017.02
19《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2017.03
2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2018.01.01
21《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2018.07.03

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及石墨烯政策如下:

序号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发布部门实施时间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工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国发(2009)33号2009.09.09
2《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2015.05
3《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发展委、科技部 工信部联原(2015)435号2015.11.20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2016.04.26
5《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改振兴(2016)2397号2016.11.12
6《新材料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4号2016.12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一、(一)。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一、(二)部分。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所属细分行业主要上游原材料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焦炭煤焦行业精煤钢铁工业上游炼焦煤的供给情况,下游的需求及承受能力
沫煤煤焦行业原煤发电、工业锅炉、水泥制砖等宏观经济走势、市场需求、运输成本
甲醇煤化工行业焦炉煤气、初级水、除盐水农药、医药、塑料等下游需求、运输成本、库存、天气因素
精制洗油及沥青调和组分煤化工行业煤焦油动力及化工原料国际原油期货价格
热电行业原煤、电煤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国家宏观调控
供热热电行业原煤、电煤企事业单位及居民国家宏观调控
针状焦系列产品新材料行业煤焦油沥青生产高功率石墨电极及动力锂电池负极材料,用针状焦制造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明显提高炼钢效率针状焦在国内外属稀缺产品,国内生产企业少,下游应用需求较大,市场因素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① 焦化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原煤采用三产品重介旋流器工艺分选,精煤投入焦炉炭化室中高温炼焦,焦炭再分选为冶金焦炭、焦粒、焦粉,焦炉产出荒煤气经过冷却、净化、加压、脱硫、硫铵、洗脱苯产出洁净煤气送煤气制甲醇工段,工艺流程如下:

② 甲醇生产工艺与流程

生产工艺:焦化过程中的剩余煤气经湿法脱硫、压缩、干法脱硫、甲烷转化、合成压缩,在合成塔采用低压法合成甲醇,粗甲醇送精馏工段分离出精甲醇,合成产出的驰放气送煤焦油加氢项目,工艺流程如下:

净化压缩脱硫

脱硫硫膏
氨回收硫酸铵
洗脱苯粗苯
回焦炉剩余煤气制甲醇

煤焦油原煤

原煤贮煤场分选破碎旋流器矸石

沫煤精煤

焦炭分选熄焦焦炉精煤
焦炭焦粒焦粉

③ 煤焦油加氢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高温煤焦油采用全国首创的加氢技术对高温煤焦油中的轻质馏分进行加氢变化,产出质量优良的精制洗油,工艺流程如下:

④ 发电、供热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矸石、煤泥与少量沫煤投入到锅炉中燃烧,产出高压蒸汽,高压蒸汽带动汽轮机、发电机转动,产出电力,电力供应全公司电力,剩余电力上网售电;发电后的乏汽送供热系统的换热器,经换热合格的热水供居民及全公司使用,工艺流程如下:

剩余煤气湿法脱硫压缩机干法脱硫甲烷转化
精甲醇精馏粗甲醇合成塔合成压缩

富氢驰放气送煤焦油加氢项目

煤焦油

煤焦油预处理蒸馏重质沥青

轻质馏分驰放气

驰放气变压吸附加氢精制分离分馏精制洗油

加氢裂化氢气回用

氢气回用矸石、煤泥、

少量沫煤

矸石、煤泥、

少量沫煤

锅炉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上网售电
居民供热合格热水换热器公司用电

⑤ 针状焦生产工艺流程生产工艺:公司焦油加氢来沥青、溶剂经过混合沉降处理后,将溶剂沥青混合液通过蒸馏,生产出精制沥青。精制沥青经过分馏塔、焦化塔的加工,转化为煅前针状焦。煅前针状焦经过煅烧后,成为煅后针状焦成品。焦化塔产生的焦化油作为煤焦油加氢装置的原料,焦化废气作为燃气使用,工艺流程如下:

⑥ 石墨烯化学法生产工艺及流程生产工艺:石墨原料及辅料经过计量后,加入反应釜中,反应后的石墨烯浆料通过清洗、干燥、还原等工序加工后,生产的成品石墨烯粉体包装后销售,工艺流程如下: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厂区或项目设计产能产能利用率(%)在建产能及投资情况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洗煤390万吨/年54.59不适用不适用
焦炭158万吨/年95.61不适用不适用
甲醇10万吨/年97.59不适用不适用
发电4亿千瓦时/年81.72不适用不适用
煤焦油加氢10万吨/年102.76不适用不适用
煤焦油深加工项目30万吨/年0不适用不适用
针状焦5万吨/年35.7不适用不适用
化学法石墨烯项目100吨/年2.74不适用不适用
物理法石墨烯项目50吨/年0不适用不适用
稳定轻烃项目30万吨/年0不适用不适用
中间相炭微球项目(在建)2万吨/年01.3亿暂无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投资6620万元建设1条50吨/年物理法石墨烯生产线,该项目已于2018年9月30日打通所有生产环节,进入试生产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7-084、临2017-089号、临2018-071号公告;

2、公司焦炭制3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于2018年10月底进入联产调试阶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83号公告。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延伸现有产品产业链、增加高副加值产品,对原有煤焦油深加工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拟投资建设炭微球和高软化点沥青项目。截至目前,一期2000吨炭微球项目即将进入调试阶段。

非正常停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采购模式采购量价格变动情况价格波动对营业成本的影响
原煤自产277,373.75吨自产原煤平均单位成本281.04元,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位成本316.26元,下降11.14%采购价格对营业成本没有影响。因为自有煤矿生产的原煤,在合并报表时已抵消了内部销售利润。但生产成本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成正比。生产成本高,营业成本高;生产成本低,营业成本低
原煤外购1,973,325.04吨原煤采购平均单位成本682.75元,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位成本605元,增长12.85%采购价格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成正比。采购价格高,营业成本高;采购价格低,营业成本低
精煤自产980,004.00吨自产精煤平均单位成本1,037.12元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位成本926.91元,增长11.89%生产成本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成正比。生产成本高,营业成本高;生产成本低,营业成本低
精煤外购1,152,419.08吨外购精煤平均单位成本1,136.17元较上年同期平均单位成本1,045.10元,增长采购价格对营业成本的影响成正比。采购价格高,营业成本高;采购价格低,营业成本低

(2).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适用 √不适用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煤矿生产受多种因素制约,一般情况下,每年地方煤矿在1月下旬至3月份期间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公司为保证正常的生产运营,这段期间所需要的原料煤提前备足,因此要采用阶段性储备方式。

4 产品销售情况

(1). 销售模式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产品大多都是工业原料,因此采用人员销售模式。销售部人员按区域向客户直接销售,并负责区域内市场信息收集、客户物流、现金流、信息流的协调、接洽和售后服务工作,除焦炭外的全部商品采用现款现货模式,焦炭产品根据每年市场需求情况,对客户进行信誉评价,确定一定的信用额度,在额度内进行赊销。物流以铁路为主、公路为辅的外包模式。

(2).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8.71%%

细分行业

细分 行业营业 收入营业 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煤焦行业281,580.60226,014.4319.7322.3217.713.1410.12%
煤化工行业46,597.2514,125.7069.69-0.17-10.263.4141.91%
热电行业10,961.699,336.1314.83-11.82-5.81-5.4411.95%
新材料行业10,848.043,018.6672.179,521.914,659.4928.43-

定价策略及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市场定价,价格变动主要依据钢铁行业钢材、钢坯的价格变化、供求关系变化、产品库存情况,同时参考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焦炭市场价格和期货市场价格走势,并结合公司产品的产

量、库存情况进行定价。

化工产品根据市场价格,参考期货市场价格走势并结合公司生产库存情况确定价格,关注同行其他企业价格、库存情况,在同地区、同行业中价格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2018年度焦炭、原料煤、甲醇、精制洗油的价格走势图如下:

2018年宝泰隆焦炭出厂价格走势图

2018年宝泰隆原料煤采购价格走势图

2018年宝泰隆甲醇出厂价格走势图

2018年宝泰隆精制洗油1#出厂价格走势图

(3).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会计政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生产过程中联产品、副产品、半成品、废料、余热利用产品等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产出产品报告期内产量定价方式主要销售对象主要销售对象的销售占比(%)
沫煤(吨)666,968.40市场价格牡丹江热电有限公司67.22
粗苯(吨)18,682.92市场价格唐山市互强商贸有限公司16.97
精制洗油(吨)30,146.52市场价格大庆盈福经贸有限公司14.79
沥青调和组分(吨)87,090.56市场价格营口富祥石化有限公司50.16
电力(度)326,865,816.00政府定价国网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93.78
供热(吉焦)2,664,683.00政府定价企事业单位及居民100

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环保投入资金投入资金占营业收入比重(%)
7,321.442.06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环保违规事件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主要在石墨烯研发及自有煤矿资源储备方面。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① 经公司2017年1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正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北京首都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等,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2,260万元,本公司认缴注册资本4,8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缴纳认缴出资款为3227万元。

② 经公司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人民币1亿元收购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包括其拥有的煤矿资源和现有煤矿设备、资产。2019年1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甲醇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39,467.65万元,净资产37,687.9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3,352.45万元,营业利润5,624.22万元,净利润4,828.23万元。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3,760.79万元增长了1,067.4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化工产品市场较好甲醇销售价格上涨及销售单位成本下降,其中,甲醇本期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增加1.46%,销售单位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了4.36%;

2、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煤焦油加氢深加工与销售,注册资本85,960.62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95,793.63万元,净资产87,822.41万元。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7,344.56万元,营业利润-1,707.45万元,净利润-1,356.38万元。本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3,045.43万元减亏1,689.0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针状焦销售市场进一步拓展,销售收入增加,利润增加;

3、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煤化工开发投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注册资本104,082.00万元,本公司持股 51%,年末资产总额277,884.79万元,净资产126,346.00万元。2018年净利润-907.10万元,主要是本期公司对外参股投资的公司出现亏损,报告期确认投资收益净亏损;

4、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业务性质制造业,经营范围石墨烯及石墨烯制品等的生产、存储、销售,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18,690.96万元,净资产8,907.8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9.08万元,营业利润-923.20万元,净利润-761.43万元;

5、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热力供应,注册资本500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年末资产总额12,177.53万元,净资产1,411.06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8,752.35万元,营业利润-827.65万元,净利润-596.12万元;

6、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采矿业,经营范围对煤炭生产、洗煤加工行业投资、金属矿石销售,注册资本13,000万元,本公司持股 100%,年末资产总额76,088.51万元,净资产12,980.95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889.11万元,营业利润-2,296.27万元,净利润-1,743.38万元,亏损主要原因是对下属子公司七台河市宝泰煤矿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7、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性质采矿业,经营范围煤炭生产及销售,注册资本 2,600万元,本公司持股100%,年末资产总额53,588.49万元,净资产51,255.37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943.22万元,营业利润4,413.90万元,净利润3,083.73万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攻坚年,更是公司向新材料领域蓄意勃发的关键年。世界经济进入深度调整,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风起云涌,为我们调整结构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一是党中央提出的进一步改革开放方针为公司下步进口原料煤提供了政策支撑。二是李克强总理在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加大对民营经济支持,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信心,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创业创新和就业扩大”。中央经济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不动摇,要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发挥企业和企业家主观能动性,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和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发展更多优质企业,要提升产业链水平,培育和发展新的产业集群”。一系列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为我们实现转

型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三是七台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形成现代煤化工、石墨新材料、生物技术等几个超百亿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我们更要看到,我们的石墨烯产品已经实现量产,石墨烯下游应用科研工作将相继结出累累硕果,新材料产业将会大有可为,必将为公司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2019年,我们要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公司年终工作会议”的精神为指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原则,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深化改革和自主创新,加快培育新材料应用领域产业集群。

2019年重点工作安排1. 以防控事故隐患为重点,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治理能力。一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改造工作。随着国家对安全、工作重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公司部分安全基础设施已无法满足要求,我们要逐一排查,针对老化设备或不达标的设施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逐步更新、改造,从而达到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二要加大各级管理人员现场督查力度,发挥隐患排查整改作用。安全工作重在现场管理和隐患排查。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安全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巡回检查和跟踪追查等方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建立安全档案,追踪整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用“五铁”精神抓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还要进一步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层层落实好岗位职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三要发挥宣教和培训作用。安全培训是确保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安全事故的发生,除了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的根源外,员工的自觉安全行为规范缺失、自我防范能力不强也是重要的因素。我们要重点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注重培养安全意识,注重执行安全规程,注重规范安全行为,全面提升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安全管理的落脚点在班组,防范事故的终端是员工。各生产单位要认真树立每一位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安全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报刊、板报、标语等媒体和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强安全宣传力度,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潜移默化地规范员工行为,培养员工安全意识。四要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在抓环境治理的同时,对不达标的设施制定详细的改造计划,逐步更新,达到法律、法规要求。

2. 以创新驱动为主线,加快构建转型升级体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的贯彻“创新、绿色、协调”发展理念。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新动能。一要加速推进产品向煤基清洁能源领域升级。全面做好轻烃项目全线运行工作,突出抓好现场管理,提前做好人员培训、原料成本分析和物料平衡等工作,真正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使企业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二要重点推进石墨和高级碳材料等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建设。依托密林石墨矿优质的大鳞片天然石墨资源和公司现有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所产的人造石墨优势,深度开发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下游产品,拓宽和延长新材料产业链条,着力打造有特色和规模的新材料产业集聚群。推动中间相炭微球和包覆沥青项目如期投产;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向石墨烯新能源新材料领域转型。巩固现有石墨烯产业能力,加速北京石墨烯研究院宝泰隆研发中心研发进

程,努力攻关石墨烯下游应用科研课题,尽早将研发成果产业化,为公司创造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加快推进矿区建设进程。企业发展,原料是基础,加快煤矿、石墨矿建设是公司2019年的工作重心,抢前抓早组织施工建设,科学安排,力争早日建成标准化矿井,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充足的原料保障。

3. 以管理创新为主题,努力挖掘增产提效潜力。一要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全方位进行成本控制。各生产单位积极推进技术经济一体化理念与产品市场和生产实践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生产“市场有需求、企业有效益”的产品,严格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深入挖掘“系统优化、装备配套、科技创新、质量管理”等增效潜力,努力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强化“质、数、量”管理,提质量、增“两率”、促增收,各生产单位必须从强化管理入手,建立和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水平,采购、销售、财务要与生产部门搭建“成本控制一体化管理体系”,财务要通过盈亏数据指导采购、销售价格。实施有效风险控制,科学降低运行成本。二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放大产品销售效益。销售部门要缩短回款周期,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实现收益最大化。大力开发针状焦、石墨烯产品下游客户,结合轻烃项目投产实际,做好甲醇及轻烃产品销售工作;各生产厂要根据市场需求,科学调整生产方案,加强工艺操作,保证产品质量,实现提质增效;三要以严管为原则,最大程度发挥资金集中使用效能。财务部门要强化资金预算和集中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制度,严格执行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加强各类应收账款和现金流量控制;四要以政策激励为杠杆,充分调动全员降成增效积极性。我们要在布局优化、工程设计、工艺选择、装备配备、人员配置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合理性,在政策激励、材料消耗、回收复用、节水节电等管理细节上,充分挖掘降成潜力,全方位降低生产成本,多角度拓展增收渠道,提高经济效益。四要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堵塞管理漏洞。构建安全生产、财务核算、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电子化考勤全覆盖、NC数据管理、成本盈亏系统分析,强化工伤医疗费用、法律诉讼和审计监督管理,依靠科技的手段和科学的管理堵塞漏洞、规范秩序、规避风险。

4. 以科技进步为载体,全面提高企业研发水平。要大力实施“科技兴企”和“人才强企”战略,全面提高研发水平,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建立产学研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新材料领域研究,实现科技成果的重大突破。一是充分发挥研发机构作用。2019年,我们要充分发挥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和宝泰隆(北京)研发中心的作用,紧紧围绕公司产业转型和产品升级战略,深入做好石墨烯下游应用技术研发工作。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实现新材料新能源全产业链布局,打通“研-产-销”链条;二是搞好校企合作工作。继续开展与北京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和黑龙江科技大学协同创新合作,做好稳定轻烃、石墨烯、针状焦、中间相炭微球等项目的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三是做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做好专利申请工作,抓好稳定轻烃、石墨精深加工、石墨烯、煤制芳烃、针状焦等专利申报工作。继续跟踪已申报、未获批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尽早将已获批的专利技术产业化,继续加大专利技术转让力度,使专利技术早日转化为经济效益,依法依规做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四是发挥公司现有技术团队作用。加大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

和任用,千方百计留住专业技术人才,保持技术队伍稳定。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道环节和安全隐患治理都要以科技为先导,各生产单位要开动脑筋,尽早实现生产智能化控制,让先进技术融入生产运行中。按照公司已制定生产智能实施方案,全面做好生产流程自动化控制,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人为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真正实现提质增效。

5. 以和谐企业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思想工作保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不动摇,全面强化科学发展的组织和队伍保障。一要有效发挥党员组织保障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抓党建带队建等创效活动,有效发挥广大党员的模范带动作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的保障优势;二要全面凝聚振兴发展攻坚力。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和“习总书记在庆祝纪念四十周年大会讲话”精神,加大对员工的政策宣讲和心理疏导力度,营造干部带头、全员攻坚的发展氛围;三要不断强化管理干部带动力。加强学习型团队建设,狠抓各级干部专业知识培训考核,不断提高各级干部专业素养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严抓干部作风建设,加大“党政同责”考核力度;增强务实作风,广大管理干部要牢固树立“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带头意识”,切实把自身的智慧、才能、境界充分融入到企业发展实践中来,转化为团结带领广大职工艰苦奋斗的强大动力。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坚持产业转型,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拓展,积极延伸高端石墨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循环经济为方针,以“产品升级和产业转型”为主线,将公司产品从传统煤化工产业向清洁、环保的新型煤基石油化工升级;充分利用公司下属的东润公司石墨矿区储量丰富、品位高、鳞片大的石墨资源,实现向新材料产业转型。通过拟实施的6万吨/年晶质石墨洗选加工及尾矿库项目(一期工程),不断开发石墨高级制品,拓宽石墨产品领域,打造石墨产业集群,着力发展石墨烯、锂电池负极材料产业,通过实施清洁环保战略,全面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1、坚持产品升级,着力向煤基石油化工清洁能源行业发展

通过实施公司与化二院共同研发形成的先进生产工艺,以化工焦为原料,采用常压纯氧-蒸汽连续气化技术,合成甲醇,生产稳定轻烃。从而改变过去依赖钢铁市场的历史,在实现由传统煤化工产业向现代新型煤基石油化工清洁能源产业升级的同时,在黑龙江省乃至全国将起到示范作用,从而为全国焦化企业走出困境开辟一条升级新路。

2、坚持产业转型,全力向石墨烯及石墨高级制品产业拓展

石墨制品方面:依托东润公司石墨矿资源,打造石墨及石墨制品新产业。公司拟建设石墨开采和洗选6万吨/年石墨精矿(一期工程),生产95%石墨精矿(即石墨精矿的产品含碳95%以上),同时,公司将不断开发石墨高级制品,拓宽石墨产品领域,生产“天然大鳞片石墨、高纯石墨、膨胀石墨、球形石墨、核石墨、金刚石”等系列产品;

石墨烯制品方面:着力开发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积极与生产厂家合作,开展石墨烯应用试验。根据厂家需求,调整石墨烯生产工艺,“量身定做”石墨烯产品,尽快开发出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实现工业化生产,提升公司在新能源和新材料领域影响力。

3、坚持循环经济,戮力向资源利用最大化目标迈进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秉承“实业报国、裕民兴邦、发展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已形成“煤炼焦、焦造气、煤气合成甲醇、甲醇制稳定轻烃(高标号汽油添加剂)、煤焦油制柴油、煤泥矸石发电、蒸汽冬季供暖、灰渣制环保建材”等一系列完整循环经济产业链。通过实施循环经济这一发展理念,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并为公司正在实施的“转型升级”战略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动力成本和原料成本等优势较为突出,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坚持清洁环保,努力向更清洁和更节能方向推进

在继续做好传统煤化工向煤基清洁能源升级的基础上,实施绿色发展,进一步向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方向推进,在实施石墨及石墨烯产业的同时,倡导绿色发展,推进石墨烯下游绿色环保项目,多元化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条,生产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循环”特征的高科技产品。(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度,公司计划采购原煤100万吨;精煤120万吨;入洗原煤130万吨;生产焦炭130万吨;甲醇9.5万吨;轻烃生产甲醇30万吨;加工煤焦油12万吨;生产针状焦4万吨;石墨烯“以销定产”。全年无重大事故发生,全年力争实现产、供、销平衡。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以来,公司所面对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价格波动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生产安全风险、政策风险、转型升级风险等方面。为此公司已采取了相应措施:

1、调整了生产经营计划。2018年供给侧改革方案实施,煤炭产能缩减计划依然持续,对煤炭深加工企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及时采购原材料,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加大与原材料供应商及客户的合作力度,保证原料供应及销售渠道的稳定性和价格的合理性;

2、提高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积极提升煤炭和石墨资源自给率。完善煤化工产业链条,提高煤炭自给率,综合利用焦炭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进行化工产品的生产,除了凭借自身规模提供一定量的副产品进行深加工外,还可以回收小型焦化企业无法利用的副产品来进行加工,同时,加快东润石墨矿探转采的进度;继续加强相关技术研发,大力开展技术创新,积极申报国家专利,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强技术改造,促进工艺装备升级,加大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

3、强化安全生产。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12字方针及新《安全生产法》,以零伤害为理念,以零容忍为态度,认真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把“反三违”工作落到实处。以精细管理入手,强化员工培训,重点加大新上岗员工安全培训力度,强化

隐患检查整治,突出现场跟踪管理,强化安全责任制,同时为充分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定期检查保养,排出事故隐患,充分提高维修人员的设备检修技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非计划停车情况;

4、及时了解国家的焦炭行业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并且在发展规划和生产中及时落实和实施,从而顺应国家于近年不断推出针对焦炭行业的减少焦炭出口、逐步加大淘汰焦炭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及鼓励产业升级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完善。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在公司财务稳健的基础上,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派发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利润分配时间、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但至少每三年要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保证每股收益持续稳定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符合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8年0000342,583,828.230
2017年00.5080,557,529.85161,704,216.6049.82
2016年000093,339,972.49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公司所属的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波动大,对资金的需求较大。随着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环保设施建设支出也将增加,2019年度公司安全环保设施建设预计投入约6,000万元;公司2018年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宝泰隆研发中心”,2019年度需投入研发费用2,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底收购宝清县大雁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时该公司所属煤矿处于拟建状态, 2019年度公司预计投入29,000万元对大雁煤矿及其他整合矿井进行建设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左侧所述用途并按年初公司制定的生产建设计划投入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2015-2-6至 2018-2-5--
股份限售焦阳洋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2015-2-6至2018-2-5--
股份限售修长明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隋熙明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霍尔果斯航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股份限售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17-9-7至2018-9-6--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其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长期有效--
务规则所作出的其他规定。(3)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其他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票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长期有效--
其他承诺其他公司2005年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服务。同时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2004-10-15至2034-10-14--
其他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在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长期有效--
其他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在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同意收购关联股东所持有的万锂泰公司股权时,以上股东将所持的万锂泰公司的股权按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对相关交易标的进行评估,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有效--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

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年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年和比较期间的公司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4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1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
财务顾问
保荐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查询索引
2018年7月30日,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总金额625,045,137.55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公司控股孙公司向省高院提起反诉讼公司于2019年3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9-014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起诉黑龙江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拖欠货款事项,2018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公告,裁定批准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根据《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十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债权清偿方案的规定:普通债权的本金债权在40万元以下部分(含40万元)获得100%清偿,经营类普通债权本金金额在40万元以上部分获得15%的清偿。公司应收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16,462,063.1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93号公告。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年6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38号、临2018-039号、临2018-041号、临2018-042号、临2018-043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2018年10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74号、临2018-075号公告
2018年11月9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2018年11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79号公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18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60号、临2018-061号、临2018-063号公告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公司拥有的位于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镇新富村宝泰隆嘉园房产,交易金额共计5,556,671.22元2018年9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8-069号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购买商品原煤或精煤市场价格-149,508,414.095.91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无差异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其他购买商品柴油和汽油市场价格-4,554,947.0631.32现金-无差异
合计//154,063,361.15-///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

(三)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2018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公司竞拍的原七台河万昌集团资产包以16,500万元转让给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产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毕,转让款已全部支付2018年7月1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的临2018-050号公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提供资金
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发生额期末余额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312,780.78-11,859,849.27---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其他--2,782,180.00---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249,391,252.92-288,498,192.41
李新宇其他---7,000,000.00-7,000,000.00
合计312,780.78-14,642,029.27256,391,252.92-295,498,192.41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临时周转资金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了临时周转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临时资金周转需求

(六)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1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60,000,00000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3,000,0003,000,000-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重新签署成立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的议案,2018年6月20日,公司与合伙人签署了该协议,2018年6月21日,七台河市宝城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21号、临2018-035号公告;

2、2018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的“宝泰隆研发中心”主要目的为开展高端石墨、石墨烯及具有产业化价值的应用产品研发,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73号公告。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38号、临2018-039号、临2018-040号公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元-宝泰隆供热与供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反馈意见》(20180921A0364),反馈材料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金元-宝泰隆供热与供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申请受理第二次反馈意见》(20180921A036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正在积极答复中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正在积极答复中。

2、2018年1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就与王淑清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七台河中院)提起申请财产保全,同日,七台河中院作出(2018)黑09民初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查封鸡西市东源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源煤碳)工商营业执照并冻结东源煤炭全部股权,同时查封东源煤炭企源煤矿采矿权和工商营业执照;查封鸡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城子河煤矿九采七井、八井采矿权;冻结王淑清在鸡西市悦涵煤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

在鸡西投资公司与王淑清自行达成和解后,七台河中院于2018年12月14日作出(2018)黑09民初57号民事调解书,经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和解约定为王淑清从2019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前分两次清偿所欠款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王淑清欠款4,084.20万元,经本公司经办律师判断,所欠款项预计可全部收回。

3、因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点重新选址,2018年5月31日,公司将宝泰隆矿业办公楼以4500万元(含税)转让给自然人任广春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 √不适用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向七台河妇联资助贫困救助金5万元;资助市马场如意小学“春蕾女童”活动6000元;资助七台河市团委2018年度七台河市金秋助学金40万元;减免新兴区温馨之家养老院配套费、安装热计量表和商服与居民热费差价费用和楚橘幼儿教育学校商服与居民热费差价费用共计74万元;为新兴区139名困难户,减免热费滞纳金共计19.36万元。

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138.96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2.转移就业脱贫
3.易地搬迁脱贫
4.教育脱贫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40.6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30
5.健康扶贫
6.生态保护扶贫
7.兜底保障
7.3帮助贫困残疾人投入金额98.36
7.4帮助贫困残疾人数(人)139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度,公司向七台河市张杰短道速滑培训学校捐助石墨烯马夹180件,价值22.38万元;出资30万元赞助七台河市政府举办的“欢庆元宵佳节”为主题的烟火晚会活动;出资3万元赞助七台河市文广新局举办演出;出资1万元赞助市团委举办爱心义跑活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适用□不适用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2018年度,公司投入3160万元对焦化焦炉烟气治理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有了明显的降低,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

(2)为持续改善厂区及周边环境质量,公司投资2025万元建一个1.3万平方米贮量为5.5万吨全封闭煤仓;

(3)焦化工序:焦炉装煤、出焦过程产生的烟尘,采用“二合一”地面除尘站除尘,有效减少烟尘及其他污染物的产生;.焦炉炉顶逸散的烟气采用除尘导烟车及水封式上升管,可有效减少烟气逸散造成的污染;回炉煤气燃烧用化产脱硫、脱苯后的煤气,焦炉烟气经过脱硫、脱硝、除尘后由145米高烟囱高空排放;

(4)电厂工序:煤泥、矸石的运输、贮存建设有封闭工运输通廊和封闭煤棚贮存,输送系统安装布袋除尘器;燃煤发电锅炉的除尘器在2015年5月改为电袋除尘,12月投入运行,发电锅炉湿法脱硫及脱硝(SNCR法)于2016年9月投入运行,经过升级改造后的电厂烟气全部达标经125米高烟囱排放;

(5)焦化粗苯管式炉工序:粗苯管式炉加热使用的煤气为净化后的煤气;

工序名称排放口位置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放标准限值mg/m3排放口名称实际排放浓度mg/m3超标排放情况
焦化烟尘焦炉东侧连续排放1《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BG16171-2012)表5标准30FQ039.3
二氧化硫5012.71
氮氧化物500317.6
发电锅炉颗粒物电厂西南侧连续排放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23-2011)表1标准30FQ0211.79
二氧化硫20026.83
氮氧化物20081.92
焦化粗苯管式炉二氧化硫焦炉北侧连续排放1《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表5标准50DA01135
氮氧化物20088
颗粒物3010.4

(6)废水处理工序:公司目前配套建设一套污水处理装置。报告期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数据持续稳定达标。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不外排。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顺利完成子公司针状焦项目的自主验收工作。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为预防事故发生,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制定的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管理机制的建设,将环境污染事故及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期,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并组织进行了一次综合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有环境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包括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测,监测主要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报告期内监测数据均达标。

焦炉炉顶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点位采样日期颗粒物苯并芘硫化氢苯可溶物
焦炉炉顶及周围2018.10.261.430.00020.0321.330.0046
检出限0.0010.0000760.0010.01-
标准限值2.52.5μmg/m30.12.00.6

焦化厂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点位采样日期颗粒物二氧化硫苯并芘硫化氢酚类化合物氰化氢氮氧化合物
焦炉厂界2018.10.260.40.3ND0.0070.0160.0150.0110.160.171
检出限0.0010.0070.000010.0010.000150.0030.0020.010.015
标准限值1.00.50.010.010.40.020.0240.20.25

电厂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点位检测时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标准限值
电厂厂界0.611.6980.1040.0742.0
颗粒物0.5050.4030.3460.4041.0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在2018年7月初检修时,产生危险废物(废催化剂)201吨,公司通过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提交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申请,并办理危废转移连单,经省环保厅审核批准后进行 了合法转移。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02,405,00218.77-290,474,602---171,000-290,645,60211,759,4000.73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302,405,00218.77-290,474,602---171,000-290,645,60211,759,4000.73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207,735,41312.89-207,735,413----207,735,41300
境内自然人持股94,669,5895.88-82,739,189---171,000-82,910,18911,759,4000.73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08,745,59581.23290,474,602---290,474,6021,599,220,19799.27
1、人民币普通股1,308,745,59581.23290,474,602---290,474,6021,599,220,19799.2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1,611,150,597100.000---171,000-171,0001,610,979,597100.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李德慧先生、陈防先生已离职,冯帆女士已当选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股份共计171,000股;2018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已于2018年10月17日过户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并将于2018年10月19日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72号公告。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的普通股股数1,611,150,597.00股,公司于2018年9月回购李德慧、冯帆、陈防2017年限制性股票171,000.00股,报告期末股数减至1,610,979,597.00股,对比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都有增加。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年初限售股数本年解除限售股数本年增加限售股数年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解除限售日期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29,377,20329,377,20300非公开发行2018-02-06
焦阳洋29,377,20229,377,20200非公开发行2018-02-06
修长明22,388,05922,388,059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29,850,74629,850,746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颐和银丰(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735,07920,735,079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隋熙明23,134,32823,134,328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2,388,06022,388,060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霍尔果斯航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27,985,07327,985,073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2,238,80552,238,805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5,160,44725,160,44700非公开发行2018-09-07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19,770,0007,839,600-171,00011,759,400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2018-11-09
合计302,405,002290,474,602-171,00011,759,400//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的普通股股数1,611,150,597.00股,公司于2018年9月回购李德慧、冯帆、陈防2017年限制性股票171,000.00股,报告期末股数减至1,610,979,597.00股,股东结构发生微小变化,实际控制人无变化,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微小变化。本次回购后,对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及资产负债率影响很小。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20,138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15,473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0457,177,69328.380质押342,324,616境内非国有法人
焦云085,350,3525.3000境内自然人
创金合信基金-包商银行-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鹏华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052,238,8053.2400境内非国有法人
焦阳洋029,377,2021.8200境内自然人
焦岩岩026,623,8431.6500境内自然人
隋熙明023,134,3281.4400境内自然人
修长明022,393,0591.390质押22,388,059境内自然人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22,388,0601.39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11,925,74614,925,0000.930质押14,925,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方永中13,810,14213,810,1420.8600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457,177,693人民币普通股457,177,693
焦云85,350,352人民币普通股85,350,352
创金合信基金-包商银行-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鹏华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2,238,805人民币普通股52,238,805
焦阳洋29,377,202人民币普通股29,377,202
焦岩岩26,623,843人民币普通股26,623,843
隋熙明23,134,328人民币普通股23,134,328
修长明22,393,059人民币普通股22,393,059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388,060人民币普通股22,388,060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14,925,000人民币普通股14,925,000
方永中13,810,142人民币普通股13,810,14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关联股东中,焦云为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焦云与焦岩岩、焦阳洋为父女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约定持股起始日期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创金合信基金-包商银行-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鹏华定增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7-09-072018-09-07
东海基金-工商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7-09-072018-09-07
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有限公司2017-09-072018-09-07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2017年8月31日,公司以5.36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表中4名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股票而成为公司前10名股东,其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且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7日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焦云
成立日期2002-06-25
主要经营业务建材(不含木材)矿山机械配件 其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煤炭生产(仅供分支机构使用),进出口贸易(按商务部门批准的范围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焦云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焦 云董事长622017-04-142020-04-1385,350,35285,350,3520-118.61
马 庆董事、总裁542017-04-142020-04-131,000,0001,000,0000-95.10
焦岩岩副董事长、副总裁362017-04-142020-04-1326,623,84326,623,8430-49.33
秦 怀董事、副总裁502017-04-142020-04-13150,000150,0000-52.01
李 飙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532017-04-142020-04-13900,000900,0000-52.44
王维舟董事472018-05-162020-04-13000-0
王维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472017-04-142020-04-131,500,0001,500,0000-50.95
刘永平独立董事682017-04-142018-08-15000-0
慕福君独立董事502017-04-142020-04-13000-6.00
闫玉昌独立董事602017-04-142020-04-13000-6.00
常万昌监事会主席502017-04-142020-04-13751,243751,2430-51.86
陈智坤监事532017-04-142018-06-26000-7.04
宋淑琴监事522018-07-162020-04-13000-8.77
肖 楠职工监事292017-04-142018-04-25000-0.33
冯 帆职工监事272018-04-252020-04-1330,0000-30,000股份回购13.00
焦贵金副总裁482017-04-142020-04-138,706,3108,706,3100-51.52
李毓良总工程师472017-04-142020-04-13120,000120,0000-51.76
张 瑾副总裁412018-04-242020-04-13000-70.50
合计/////125,131,748125,101,748-30,000/685.22/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焦 云大学学历,全国人大代表,2002年至今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公司董事长,2003年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任公司董事长、总裁,2016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马 庆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会计师,经济师,国际职业经理人(特级),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鸡西市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总裁;
焦岩岩毕业于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任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4年4月任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秦 怀大学本科学历,矿选工程师,2005年5月起任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李 飙本科学历,会计师。200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审计监察部部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4月1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王维舟经济学学士,金融经济师,工程硕士,2008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刘永平大学学历,2002年7月至2011年6月,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2011年6月至今退休。2014年10月至2018年8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慕福君学士学位,执业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任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昕泰源司法鉴定所副主任会计师、副所长;2010年1月至今任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昕泰源司法鉴定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所长。2014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闫玉昌大学本科,1994年至今任黑龙江宏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08年至今任七台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万昌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2005年5月至2017年4月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2012年3月至2014年7月任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宋淑琴专科学历,会计师。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任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8年6月任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监事;
冯 帆工学硕士学位,2016年7月至今就职于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物理剥离车间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焦贵金高中学历,七台河市第九届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青年商会副会长,黑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2006年至 2014年4月任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裁;
李毓良本科学历,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6年12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公司副总工程师,七台河煤化工事业部总工程师、30万吨/年焦炭制稳定轻烃项目总工程师,2016年12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张瑾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6月至2018年4月任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聘任刘永平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前,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拟聘任刘永平先生到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职独立董事的请示》,根据中共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下发给公司的《关于退休干部刘永平同志到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兼职独立董事的批复》[七政办党组发(2014)8号]文件,同意退休干部刘永平同志到公司任兼职独立董事,公司及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中组发(2013)18号文件之规定,为此,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未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8年8月15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书,由于身体原因,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担任的相关职务。由于刘永平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独立董事刘永平先生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58号公告。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已解锁股份未解锁股份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马 庆董事、总裁1,000,00004.76400,000600,000600,0005.50
秦 怀董事、副总裁150,00004.7660,00090,00090,0005.50
李 飙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900,00004.76360,000540,000540,0005.50
王维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1,500,00004.76600,000900,000900,0005.50
焦贵金副总裁1,500,00004.76600,000900,000900,0005.50
李毓良总工程师120,00004.7648,00072,00072,0005.50
合计/5,170,0000/2,068,0003,102,0003,102,000/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焦 云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07-28
焦岩岩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04-082018-01
焦岩岩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072018-11
焦岩岩哈尔滨海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072018-01
焦贵金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8-12-09
常万昌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03-07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焦 云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08-25
马 庆鸡东北方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焦岩岩北京汇宇嘉禾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6-04-22
焦岩岩深圳前海宝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2016-02-23
慕福君黑龙江昕泰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01
闫玉昌黑龙江宏昌律师事务所主任1994
张 瑾上海怀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2009年11月30日,鸡东北方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免去马庆先生董事和总经理职务,由于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久乐和董事周莹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被黑龙江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锁定,无法时行业务操作,因此一直未能到工商登记机关依法变更登记,经鸡西仲裁会于2018年1月裁决(鸡仲裁字[2018]第一号)鸡东北方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决议有效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是依据有关人员的职务、责任和经营业绩情况,并参照同类地区整体同类人员的收入状况制定其年度报酬和津贴水平,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2018年度报酬已发放完毕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685.22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焦岩岩副董事长选举工作需要
焦岩岩副总裁聘任工作需要
焦贵金董事离任工作需要
王维舟董事选举工作需要
张瑾副总裁聘任工作需要
肖楠职工监事离任辞职
冯帆职工监事选举工作需要
陈智坤监事离任工作变动
宋淑琴监事选举工作需要
刘永平独立董事离任辞职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3,288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1,16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4,45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59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3,717
销售人员35
技术人员377
财务人员43
行政人员63
管理人员215
合计4,45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硕士及以上11
本科169
大专473
大专以下3,797
合计4,450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薪酬设计、发放和管理的科学合理和公正公平,稳定公司的劳资关系,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员工的薪酬管理。

1、公司董事(含董事长)、监事的薪资和津贴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的薪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2、公司其他层级员工的薪资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总裁办公会审核的《人员编制表》予以实施。

第三条 薪酬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总裁办公会负责对薪酬制度、方案、年度预算等的审核批准;

2、薪酬制度的起草、工资明细的统计、工资年度预算、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3、财务部负责薪酬的具体发放;

4、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薪酬管理制度及流程执行情况的审计。

第四条 薪酬管理原则

1、年度工资预算公司年度工资总额主要依据上一年度经营业绩和当年度经营计划确定;工资预算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由人力资源部以各子(分)公司为单位统计、汇总,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人员编制表》在执行过程中修改的,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工资总额控制:工资、奖金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工资总额预算内。人力资源部负责按《人员编制表》统一控制人员工资和奖金的分配。

3、员工基本工资按照其岗位/职务等相关情况确定,审核权限:中层以下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确定,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中层(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裁提议,经总裁办公会决定。

4、临时人员、兼职人员的工资由各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各子(分)公司)拟定,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5、特殊人员的工资待遇,须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9年公司培训计划
序号培训时间培训项目培训地点培训对象
12019.3电焊工培训七台河电焊工
22019.3电工培训七台河电工
32019.4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操作人员
42019.4危险化学安全管理人员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安全管理人员
52019.5危险化学操作人员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工艺操作人员
62019.6危险化学操作人员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工艺操作人员
72019.6高处作业培训市电业局/安监局高处作业人员
82019.7压力容器操作工培训市质检局压力容器操作工
92019.7质量体系培训各单位、部门/外聘机构质量控制员
102019.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审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安全管理人员
112019.9仪表工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仪表工
122019.10特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质检局特种机动车驾驶员
132019.12吊车工培训市安监局培训中心吊车工
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及时调整。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制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修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制订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继续健全内控机制和落实实施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有效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发展。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做到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同时还聘请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会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的合法权利,从未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做到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的任职资格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1/3。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董事会成员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合理性,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进行决策时发挥了重要的决策参考以及监督制衡作用,对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由3 名监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13次监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报告、重大决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检查,有效降低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媒体,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订并实施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这种逐级管理方式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也保证了公司各项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所有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平等获得公司信息。

6、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一步拓宽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2016年,公司证券部通过上交所E互动平台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专人负责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提问,即时解答。

7、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30号)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定要求,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披露期间,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权激励等重大未公开信息,公司证券部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如实、完整记录上述信息在公开前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等。报告期内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站的查询索引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01-11www.sse.com.cn2018-01-12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05-16www.sse.com.cn2018-05-17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07-16www.sse.com.cn2018-07-17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11-16www.sse.com.cn2018-11-17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焦 云1385003
马 庆1375104
焦岩岩1376003
秦 怀1385004
李 飙1385004
王维舟1055004
刘永平1385004
慕福君1357102
闫玉昌1356201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3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6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5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经营绩效挂钩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对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后支付。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9]140009号),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17宝材011452972017-01-132020-01-1310,000,0006.5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
券(第一期)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7宝材021454392017-03-242020-03-24300,000,0006.8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19年1月14日支付完毕自2018年1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期间的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04号公告;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已于2019年3月25日支付完毕自2018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23日期间的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付息公告》。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宝材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4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宝材01”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80号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至2018年11月12日披露了“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三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7宝材01”(债券代码:145297)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100,000张,回售金额为10,000,000元,剩余托管量为0张,具体详见公司临2018-084号公告。

2019年1月14日,公司已为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7宝材01”债券持有人实施回售,并对本期回售债券全部进行注销,本期债券注销数量为100,000张,“17宝材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摘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

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2019年1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为“17宝材01”向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股票质押担保的无限售流通股共计2,691,660股(质押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8-047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08号公告。

2、公司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7宝材02”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8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7宝材02”债券申报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02号公告。

公司根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前的市场环境,决定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17宝材02”票面利率40个基点,即“17宝材02”债券存续期后1年(2019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23日)的票面利率为7.2%,具体详见公司临2019-003号公告;

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1月16日披露了“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三次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7宝材02”(债券代码:145439)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量为3,000,000张,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2019年3月25日,公司已为本次有效登记回售的“17宝材02”债券持有人实施回售,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7宝材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并交易的数量仍为3,000,00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7宝材02”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公告》。

2018年7月30日,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总金额625,045,137.55元及其他费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公司控股孙公司向省高院提起反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9-014号公告。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大厦4层
联系人李莉、常广思
联系电话0755-83025500、010-8395897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7宝材01”募集资金1,000万元、“17宝材02”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按照约定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的增信方式,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未质押的股票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办理登记手续,根据公司与金元证券、宝泰隆集团三方签署的《股票质押担保协议》规定,当标的股票以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价计算的质押股票价值低于本次债券本金及一年息之和的1.2倍时,宝泰隆集团应补充质押股票,以确保质押比率达到1.5倍。截至本报告公布之日,公司补充质押股票情况如下:

1、2018年5月9日,金元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宝泰隆集团补充质押13,713,092股无限售流通股给金元证券,其中17宝材01补充质押441,155股,17宝材02补充质押13,271,93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26号公告;

2、2018年7月11日,金元证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补充质押手续,宝泰隆集团补充质押13,491,553股无限售流通股给金元证券,其中17宝材01补充质押434,028股,17宝材02补充质押13,057,52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47号公告。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作为“17宝材01”、“17宝材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积极行使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1、金元证券督促公司按照法规规定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并于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后出具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

2、金元证券督促公司按时付息,“17宝材01”于2018年1月15日正常付息、2019年1月14日正常付息;“17宝材02”于2018年3月26日、2019年3月25日正常付息,未出现风险事件。

3、金元证券在受托管理期间,每月底向公司发送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确认表,公司每月对公司债券重大事项进行书面确认并于下月初前四个交易日提供至金元证券。

4、“17宝材01”、“17宝材02”采用股票质押担保的增信方式,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宝泰隆无限售未质押的股票质押给债券受托管理人并办理登记手续。金元证券在受托管理期间,对公司股票进行逐日盯市,出现质押股票价值即将跌破补仓均价情形时及时邮件提示本公司进行补充质押准备。

5、金元证券通过日常电话、邮件、查阅本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网络查询、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本公司进行持续跟踪和关注,监测和排查债券风险,将风险排查等受托管理事务常态化。

6、金元证券针对本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将减少注册资本的重要事项出具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18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金元证券及时督促公司按时做好回售工作,提醒本公司及时落实偿债资金。“17宝材01”已全额回售完毕,于2019年1月14日提前摘牌;“17宝材02”回售有效登记数量为0张,回售金额为0元,剩余托管数量为3,000,000张。

8、2018年7月30日,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就与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诉总金额625,045,137.55元及其他费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公司控股孙公司向省高院提起反诉讼。金元证券就该事项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管理系统上的《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9年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750,908,822.90511,716,041.7646.74主要是本期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流动比率0.860.92-6.74主要是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速动比率0.280.42-33.41主要是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减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资产负债率(%)37.8137.371.18-
EBITDA全部债务比0.350.2824.55主要是本期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利息保障倍数3.331.7689.17主要是本期实现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6.742.56163.34主要是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4.763.0257.57主要是本期实现的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贷款偿还率(%)100100按照约定日期还款
利息偿付率(%)100100按照约定日期还款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目前公司征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已取得的银行授信额度为229,800.00万元,其中未使用额度62,236.00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未发生银行贷款展期的情况。

授信银行授信额度(万元)使用额度(万元)尚未使用额度(万元)
建行七台河分行44,000.0044,000.00-
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30,000.0018,750.0011,250.00
龙江银行七台河分行86,500.0060,514.0025,986.00
七台河工商银行50,000.0030,000.0020,000.00
中信银行哈尔滨分行9,300.009,300.00-
中国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10,000.005,000.005,000.00
合计229,800.00167,564.0062,236.00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19)140008号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泰隆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宝泰隆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一) 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28、附注(七)52。 宝泰隆公司主要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焦炭产品等收入,其中,2018年度,宝泰隆公司实现焦炭产品的销售收入约26.2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约74.43%,同时焦炭产品的销售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约27.53%。由于焦炭价格受下游行业的需求影响波动较大,且焦炭价格存在一定的下行风险,因此我们将宝泰隆公司焦炭收1. 评价管理层与销售和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检查宝泰隆公司主要的销售合同,以评价宝泰隆公司有关收入确认的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3. 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包括按照产品类别对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毛利率波动分析,并与以前期间进行比较; 4. 就本年的销售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入账记录及客户签收记录,以评价收入确认是否与宝泰隆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相符; 5. 就本年的销售收入,选取部分销售客户向其发送询证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函,询证2018年度销售额以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 6.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其销售合同、入账记录及客户签收记录,以评价相关收入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7. 检查在财务报表中有关收入确认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 商誉减值测试

关键审计事项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 (五)22、附注(七)22。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宝泰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为10,780.48万元,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为2,359.09万元。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管理层需要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管理层通过比较被分摊商誉的相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该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管理层在预测中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假设,特别是对于未来售价、生产成本、经营费用、折现率以及增长率等。尽管管理层已聘请估值机构对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但由于预测需要管理层作出重大判断,因此,我们将商誉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8. 了解宝泰隆公司商誉减值测试的控制程序,包括复核管理层和估值机构对资产组的认定和商誉的分摊方法; 9. 了解各资产组的历史业绩情况、建设及发展规划,以及宏观经济和所属行业的发展趋势; 10. 了解商誉减值测试的估值方法; 11. 评价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假设的适当性; 12. 评价测试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包括预计产量、未来销售价格、生产成本、增长率、各项经营费用和折现率等; 13. 复核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确认、资产组及商誉的账面价值的比较结果及结论;

四、 其他信息宝泰隆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宝泰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宝泰隆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宝泰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 宝泰隆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宝泰隆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宝泰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宝泰隆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宝泰隆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栋(项目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隋国君

中国 武汉 2019年3月22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569,279,250.24808,231,938.5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七、4216,006,655.43326,828,933.88
其中:应收票据182,205,176.69230,774,238.03
应收账款33,801,478.7496,054,695.85
预付款项七、567,531,802.60175,446,698.9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七、680,364,735.7128,954,579.6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七、71,519,540,750.581,086,173,979.5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七、10202,995,600.31120,960,213.77
流动资产合计2,655,718,794.872,546,596,344.2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七、1116,363,320.0016,363,3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七、1435,703,346.2212,753,187.41
投资性房地产七、1549,407,757.16
固定资产七、161,744,079,107.451,893,305,346.48
在建工程七、175,344,611,579.264,581,339,004.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七、20626,407,580.75566,164,908.78
开发支出
商誉七、2284,213,936.9084,213,936.90
长期待摊费用七、2315,162,838.067,596,811.86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2494,700,257.0179,272,577.04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25252,902,113.47468,254,803.87
非流动资产合计8,263,551,836.287,709,263,896.57
资产总计10,919,270,631.1510,255,860,240.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26870,600,000.0088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七、291,477,920,244.23893,734,753.37
预收款项七、30138,008,233.26147,210,201.5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七、3130,600,616.7834,691,861.39
应交税费七、3238,759,154.4552,524,672.89
其他应付款七、33466,077,973.60754,057,457.99
其中:应付利息17,820,639.4225,747,693.35
应付股利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3573,175,963.1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3,095,142,185.482,767,218,947.2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37496,620,806.99605,141,861.15
应付债券七、38307,032,184.18304,710,551.9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七、39981,818.371,963,636.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七、42153,065,133.1180,231,325.75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2475,945,480.1373,782,67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33,645,422.781,065,830,050.17
负债合计4,128,787,608.263,833,048,997.4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七、441,610,979,597.001,611,150,59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七、463,236,783,832.903,157,798,618.69
减:库存股七、4756,562,714.0095,093,7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七、4929,923,839.6234,150,429.62
盈余公积七、50129,181,362.7491,628,120.5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七、511,124,892,196.26900,419,140.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6,075,198,114.525,700,053,205.93
少数股东权益715,284,908.37722,758,037.4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790,483,022.896,422,811,243.3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0,919,270,631.1510,255,860,240.77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33,778,505.66632,528,690.4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十七、1191,836,878.47274,453,323.70
其中:应收票据172,933,186.69199,288,288.03
应收账款18,903,691.7875,165,035.67
预付款项123,764,170.17130,200,185.93
其他应收款十七、21,620,679,915.421,415,954,759.48
其中:应收利息121,211,280.3585,627,729.07
应收股利
存货1,429,389,636.451,014,483,587.2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97,016,491.6318,708,730.63
流动资产合计3,896,465,597.803,486,329,277.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363,320.0016,363,3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十七、31,908,708,916.671,859,801,340.23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10,324,564.32742,022,772.55
在建工程2,544,794,419.701,870,444,064.40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63,405,244.51165,930,413.0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718,049.86537,083.43
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0,559.9516,911,505.13
其他非流动资产20,159,567.79312,034,488.56
非流动资产合计5,382,214,642.804,984,044,987.35
资产总计9,278,680,240.608,470,374,264.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870,600,000.0085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308,057,486.87627,756,203.60
预收款项82,092,535.3997,277,829.84
应付职工薪酬13,020,729.208,032,510.99
应交税费14,702,692.1132,338,626.74
其他应付款348,494,265.88625,250,875.69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73,175,963.16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710,143,672.612,245,656,046.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96,620,806.99605,141,861.15
应付债券307,032,184.18304,710,551.90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981,818.371,963,636.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50,305,976.7821,479,562.47
递延所得税负债2,162,805.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857,103,591.45933,295,611.89
负债合计3,567,247,264.063,178,951,658.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1,610,979,597.001,611,150,597.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3,211,797,730.903,132,812,516.69
减:库存股56,562,714.0095,093,700.00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29,181,362.7491,628,120.59
未分配利润816,036,999.90550,925,071.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5,711,432,976.545,291,422,606.0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9,278,680,240.608,470,374,264.83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七、523,559,881,312.662,935,253,296.10
其中:营业收入七、523,559,881,312.662,935,253,296.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七、523,050,072,394.262,742,227,875.94
其中:营业成本2,596,051,306.292,211,462,463.7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七、5338,773,924.8536,315,801.40
销售费用七、5459,359,127.15129,465,764.21
管理费用七、55250,019,037.14188,841,779.37
研发费用七、565,390,442.7510,173,534.66
财务费用七、5767,279,481.5174,741,697.85
其中:利息费用69,416,283.2575,174,994.72
利息收入3,376,765.291,481,123.05
资产减值损失七、5833,199,074.5791,226,834.69
加:其他收益9,878,678.139,477,147.5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7,747,173.5121,342,336.4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9,319,841.19-10,240,674.9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767,406.321,592,545.72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24,707,829.34225,437,449.83
加:营业外收入七、6310,521,583.163,002,778.27
减:营业外支出七、6479,261,259.996,400,120.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55,968,152.51222,040,107.69
减:所得税费用七、65123,848,585.8466,009,258.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119,566.67156,030,849.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32,119,566.67156,030,849.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2,583,828.23161,704,216.60
2.少数股东损益-10,464,261.56-5,673,367.0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332,119,566.67156,030,849.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42,583,828.23161,704,216.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0,464,261.56-5,673,367.0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1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20.11

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七、43,396,489,091.112,796,493,791.83
减:营业成本十七、42,566,937,688.092,170,638,927.68
税金及附加24,693,324.6119,054,340.48
销售费用56,600,382.75117,014,300.63
管理费用133,667,269.3582,324,843.37
研发费用3,140,754.666,139,322.50
财务费用63,542,854.4869,442,136.72
其中:利息费用100,780,861.23102,410,031.58
利息收入38,410,630.8433,908,482.75
资产减值损失32,912,534.8912,678,939.89
加:其他收益1,631,606.662,821,838.0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十七、51,276,385.711,215,215.6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7,498.8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414,458.39756,147.4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32,316,733.04323,994,181.64
加:营业外收入970,360.881,594,575.33
减:营业外支出32,460,591.244,878,710.8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500,826,502.68320,710,046.11
减:所得税费用125,294,081.2079,675,885.2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5,532,421.48241,034,160.8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375,532,421.48241,034,160.8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375,532,421.48241,034,160.8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56,930,495.362,419,393,497.8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284,887.3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49,933,273.4313,927,615.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706,863,768.792,434,606,000.3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653,254,252.081,879,193,749.0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7,203,840.04192,874,065.64
支付的各项税费348,468,784.21237,168,725.2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26,291,189.4727,825,40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75,218,065.802,337,061,94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45,702.9997,544,056.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0,000,000.00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72,667.681,215,215.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5,510,000.009,08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0,132,630.6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7,082,667.6845,427,846.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0,333,375.17413,355,410.88
投资支付的现金155,270,000.0025,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27,192.8318,580.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45,630,568.00438,373,991.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8,547,900.32-392,946,144.8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295,535.001,260,893,699.9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3,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80,000,000.00974,911,861.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03,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27,805,000.00266,04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09,100,535.002,805,045,561.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31,392,757.661,638,427,909.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8,802,057.4570,258,200.5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67337,833,403.69166,968,420.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8,028,218.801,875,654,530.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927,683.80929,391,030.9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5,829,881.13633,988,942.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92,231,938.54158,242,995.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6,402,057.41792,231,938.54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00,767,417.412,165,080,788.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187,065.809,647,710.8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17,954,483.212,174,728,499.1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661,152,583.381,817,989,309.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30,168,165.97105,388,877.89
支付的各项税费279,162,004.27168,897,076.5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865,150.6520,897,440.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89,347,904.272,113,172,705.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606,578.9461,555,793.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68,886.861,215,215.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75,330,000.009,08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499,433.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7,098,320.7635,295,215.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78,400,897.69294,817,823.90
投资支付的现金45,270,000.0037,2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670,729.72268,635,835.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2,341,627.41600,653,659.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243,306.65-565,358,443.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704,465.001,258,093,699.92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80,000,000.00974,911,861.1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03,2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0,750,000.00233,67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9,045,535.002,769,875,561.0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31,392,757.661,538,427,909.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48,782,830.7666,679,104.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37,833,403.69166,968,420.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18,008,992.111,772,075,433.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8,963,457.11997,800,127.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35,600,184.82493,997,477.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6,528,690.48122,531,212.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0,928,505.66616,528,690.48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11,150,597.003,157,798,618.6995,093,700.0034,150,429.6291,628,120.59900,419,140.03722,758,037.446,422,811,243.3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11,150,597.003,157,798,618.6995,093,700.0034,150,429.6291,628,120.59900,419,140.03722,758,037.446,422,811,243.3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1,000.0078,985,214.21-38,530,986.00-4,226,590.0037,553,242.15224,473,056.23-7,473,129.07367,671,779.52
(一)综合收益总额342,583,828.23-10,464,261.56332,119,566.6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1,000.0078,985,214.21-38,530,986.003,000,000.00120,345,200.2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3,716,768.003,000,000.0016,716,768.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71,000.0064,942,096.21-38,530,986.00103,302,082.21
4.其他326,350.00326,350.00
(三)利润分配37,553,242.15-118,110,772.00-80,557,529.85
1.提取盈余公积37,553,242.15-37,553,242.1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0,557,529.85-80,557,529.8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4,226,590.00-8,867.51-4,235,457.51
1.本期提取15,543,412.27257,708.4015,801,120.67
2.本期使用19,770,002.27266,575.9120,036,578.1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10,979,597.003,236,783,832.9056,562,714.0029,923,839.62129,181,362.741,124,892,196.26715,284,908.376,790,483,022.89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67,500,000.002,117,579,368.5030,603,061.8667,524,704.50762,818,339.52733,073,534.865,079,099,009.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67,500,000.002,117,579,368.5030,603,061.8667,524,704.50762,818,339.52733,073,534.865,079,099,009.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3,650,597.001,040,219,250.1995,093,700.003,547,367.7624,103,416.09137,600,800.51-10,315,497.421,343,712,234.13
(一)综合收益总额161,704,216.60-5,673,367.06156,030,849.5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3,650,597.001,040,219,250.1995,093,700.002,800,000.001,191,576,147.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43,650,597.001,013,142,366.5195,093,700.002,800,000.001,164,499,263.5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7,076,883.6827,076,883.6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4,103,416.09-24,103,416.09
1.提取盈余公积24,103,416.09-24,103,416.0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4,545,621.89-93,973.574,451,648.32
1.本期提取15,478,708.94963,393.7316,442,102.67
2.本期使用10,933,087.051,057,367.3011,990,454.35
(六)其他-998,254.13-7,348,156.79-8,346,410.92
四、本期期末余额1,611,150,597.003,157,798,618.6995,093,700.0034,150,429.6291,628,120.59900,419,140.03722,758,037.446,422,811,243.37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编制单位: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611,150,597.003,132,812,516.6995,093,700.0091,628,120.59550,925,071.805,291,422,606.0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611,150,597.003,132,812,516.6995,093,700.0091,628,120.59550,925,071.805,291,422,606.0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71,000.0078,985,214.21-38,530,986.0037,553,242.15265,111,928.10420,010,370.46
(一)综合收益总额375,532,421.48375,532,421.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71,000.0078,985,214.21-38,530,986.00117,345,200.21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13,716,768.0013,716,768.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171,000.0064,942,096.21-38,530,986.00103,302,082.21
4.其他326,350.00326,350.00
(三)利润分配37,553,242.15-118,110,772.00-80,557,529.85
1.提取盈余公积37,553,242.15-37,553,242.15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0,557,529.85-80,557,529.85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645,203.802,645,203.80
2.本期使用2,645,203.802,645,203.80
(六)其他7,690,278.627,690,278.62
四、本期期末余额1,610,979,597.003,211,797,730.9056,562,714.00129,181,362.74816,036,999.905,711,432,976.54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367,500,000.002,092,593,266.5067,524,704.50333,994,327.013,861,612,298.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367,500,000.002,092,593,266.5067,524,704.50333,994,327.013,861,612,298.0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43,650,597.001,040,219,250.1995,093,700.0024,103,416.09216,930,744.791,429,810,308.07
(一)综合收益总额241,034,160.88241,034,160.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43,650,597.001,040,219,250.1995,093,700.001,188,776,147.1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43,650,597.001,013,142,366.5195,093,700.001,161,699,263.51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27,076,883.6827,076,883.68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4,103,416.09-24,103,416.09
1.提取盈余公积24,103,416.09-24,103,416.09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2,629,791.512,629,791.51
2.本期使用2,629,791.512,629,791.51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611,150,597.003,132,812,516.6995,093,700.0091,628,120.59550,925,071.805,291,422,606.08

法定代表人:焦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飙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更名前为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更名前为黑龙江宝泰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和焦云、孙鹏、郑素英、焦凤、焦贵金、焦飞等6人共同出资组建,设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经2008年3月24日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七台河宝泰隆煤化工有限公司以2008年2月29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9,327万元,股本为19,327万元。

经公司2008年9月25日股东会审议通过,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9,673万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转增后注册资本变更为29,000万元。

经公司2010年12月20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9,7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7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11]22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8.0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4,527,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41,472,3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1]第01012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4年4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5月7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700万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2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5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61,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788,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8,812,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2月2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第01850002号验资报告。

2015年9月7日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547,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部分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820,5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67,500,000股。

经公司2016年7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2016年8月15日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1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通过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23,880,597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1,380,597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53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8月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3,880,59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5.36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9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0,598,780.6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401,219.32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3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第020925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7年9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9月20日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10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77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1元,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加至1,611,150,597股,本次出资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7]第021078号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职工离职或当选为职工代表监事等事项,公司向3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并注销171,000股,回购价格为4.76元/股,回购金额为813,960.00元,于2018年10月完成了回购股权的注销登记,本次回购后,本公司的股本减少至1,610,979,597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10,979,597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1,610,979,597元,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详见附注(七)44。

1、 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

2、 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属煤化工行业,本集团主要经营从事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为焦炭,副产品有甲醇、洗油、和针状焦等化工产品;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有石墨及石墨制品、石墨烯及制品等产品。

3、 母公司以及最终控制人的名称

本公司母公司为宝泰隆集团,最终控制人为自然人焦云。

4、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19年3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7家,详见本附注(九)1。

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煤化工生产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6;五、21;五、28各项描述。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正常营业周期短于一年,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变现的资产或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负债归类为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于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合并财务报表比较数据调整的期间应不早于合并方、被合并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

(2)本集团报告期内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①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②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④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按照规定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①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②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则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母公司设置备查簿,记录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按照本集团制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执行。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年初余额。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合并报表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与丧失控制权时,按照前述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与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表明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个别财务报表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按照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实施会计处理。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应当划分为共同经营: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不能仅凭合营方对合营安排提供债务担保即将其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合营方承担向合营安排支付认缴出资义务的,不视为合营方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本集团对合

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对于为完成不同活动而设立多项合营安排的一个框架性协议,本集团分别确定各项合营安排的分类。

确定共同控制的依据及对合营企业的计量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五)14。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集团属于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的,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本集团制定的金融工具或长期股权投资计量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集团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基于风险管理、投资策略及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等原因,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C、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集团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集团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集团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单项投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2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按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末成本为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出售时按加权平均法所计算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集团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近期内回购;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工具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负债;其他类金融负债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本集团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集团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集团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集团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期末单项金额达到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1:账龄分析法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和组合2以外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组合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关联方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其他方法)
组合1:账龄分析法账龄分析法
组合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其他方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其中:1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年1010
2-3年1515
3年以上
3-4年3030
4-5年5050
5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分类:本集团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集团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集团取得的存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其中,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领用和发出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集团采用永续盘存制。

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持有待售类别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集团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

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本集团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2)持有待售类别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初始计量或重新计量。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低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类别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从职工福利中所产生的资产不适用于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而是根据相关准则或本集团制定的相应会计政策进行计量。处置组包含适用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的非流动资产的,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方法适用于整个处置组。处置组中负债的计量适用相关会计准则。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 初始计量本集团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集团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c)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③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后续计量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本集团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③本集团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④本集团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核算。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相关活动,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本集团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本集团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本集团年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10-1556.33-9.5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6515.83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19.00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本集团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本集团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集团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集团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集团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集团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集团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集团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集团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集团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集团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集团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已经发生的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项目受益期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计划,是指本集团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集团为向职工提供离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尚未运作设定受益计划或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本集团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②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本集团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本集团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等权益工具,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等权益工具,通过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来估计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本集团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本集团授予职工限制性股票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详见附注(十三)。于限制性股票发行日确认权益工具增加的同时,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认的金额确认库存股与回购义务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义务负债进行后续计量。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集团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本集团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集团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集团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本集团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本集团对全部现有同类别非衍生自身权益工具的持有方同比例发行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使之有权按比例以固定金额的任何货币换取固定数量的该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该类配股权、期权或认股权证分类为权益工具。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发行方仅在清算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或本集团某组成部分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本集团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可回售工具等特殊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也不包括本身就要求在未来收取或交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

(2)复合金融工具

本集团对发行的非衍生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对于复合金融工具,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将各组成部分分别分类为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或权益工具。本集团发行的一项非衍生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集团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焦炭类产品在发出商品并取得客户结算单时确认收入;甲醇、精制洗油等油类产品销售主要采用预收货款形式,在客户提货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开发产品通常在已经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有关转让和销售合同、已将商品房移交给买方、经业主方验收并签署验收证明时确认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集团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如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定与建造合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集团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确定补助对象,

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②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①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 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取得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A、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B、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B、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1.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的,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本集团对煤炭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计提标准:

安全生产费按实际产量每吨15元提取,维简费按实际产量每吨8元提取。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对从事危险品生产的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计提标准为以上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提取,具体标准为: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本集团生产的甲醇、焦油、洗油等产品适用该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及维简费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 (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 (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 (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年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年和比较期间的本集团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项目.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率为分别为6%、11%、16%,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本集团生产并销售的暖气、蒸汽、煤气、硫铵等,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0%,除前述产品外本集团销售货物,自2018年5月1日起税率调整为16%6%、11%、16%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7%、5%、1%。7%、5%、1%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5%。15%、25%
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的3%。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流转税额的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15%
除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外的纳税主体2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国家税务局审批,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47号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本公司甲醇、硫酸铵项目符合上述规定,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3)2017年8月28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宝泰隆石墨烯”)取得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宝泰隆石墨烯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自2017年度起,宝泰隆石墨烯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48,257.1350,438.55
银行存款416,380,993.11792,181,499.99
其他货币资金152,850,000.0016,000,000.00
合计569,279,250.24808,231,938.54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其他说明

注:(1)货币资金受限情况见附注(七)70;(2)货币资金年末较年初减少较大,主要本年募投项目使用上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股资金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82,205,176.69230,774,238.03
应收账款33,801,478.7496,054,695.85
合计216,006,655.43326,828,933.8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82,205,176.69229,044,311.72
商业承兑票据1,729,926.31
合计182,205,176.69230,774,238.03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19,548,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19,548,000.00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886,546,689.29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886,546,689.29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9,800,795.481005,999,316.7415.0733,801,478.74128,412,703.7410032,358,007.8925.2096,054,695.8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39,800,795.48/5,999,316.74/33,801,478.74128,412,703.74/32,358,007.89/96,054,695.85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4,381,448.391,719,072.425.00
1至2年94,490.379,449.0410.00
2至3年1,215,954.63182,393.1915.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41,000.0020,500.0050.00
5年以上4,067,902.094,067,902.09100.00
合计39,800,795.485,999,316.7415.07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附注(五)11。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496,755.8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44,855,447.0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款43,243,703.74见表下注释见表下注释
合计/43,243,703.74///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18年6月29日,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向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西林钢铁公司等四十四家企业采取实质合并重整计划,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此案。2018年12月24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公告([2018]黑07破1-5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本公司依据《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十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债权清偿方案的规定,本公司扣除应收债权预计可收回金额后,本年按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实际核销应收账款金额为43,243,703.74元,确认债务重组损失29,828,058.62元。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31,903,067.96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0.16%,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450,195.13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60,443,333.1389.50171,652,267.1897.84
1至2年4,637,609.806.871,744,160.270.99
2至3年1,075,356.391.591,235,923.590.70
3年以上1,375,503.282.04814,347.870.47
合计67,531,802.60100.00175,446,698.91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年末,按供应商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为35,417,902.80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2.45%。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0,364,735.7128,954,579.60
合计80,364,735.7128,954,579.6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652,093.604.804,652,093.6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2,197,337.4695.2011,832,601.7512.8380,364,735.7137,392,056.26100.008,437,476.6622.5628,954,579.6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96,849,431.06/16,484,695.35/80,364,735.7137,392,056.26/8,437,476.66/28,954,579.6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652,093.604,652,093.60100.00原属于本公司委托该供应商办理进口物资的预付款,由于该供应商已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且法定代表人(即第一大股东)失联,已不具备进口物资的交付能力,经本公司管理层及律师综合判断,预计已无法收回,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
合计4,652,093.604,652,093.6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77,842,645.103,892,132.265.00
1至2年2,559,724.10255,972.4110.00
2至3年368,563.4655,284.5215.00
3年以上
3至4年5,413,420.141,624,026.0430.00
4至5年15,596.277,798.1350.00
5年以上5,997,388.395,997,388.39100.00
合计92,197,337.4611,832,601.7512.83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附注(五)11。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收长期资产处置款项72,841,977.00
保证金或押金7,600,076.7212,650,346.72
应收工程款欠款4,319,168.824,219,168.82
部门借款2,463,519.144,517,620.07
往来款及其他9,624,689.3816,004,920.65
合计96,849,431.0637,392,056.26

注:其他应收款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为:(1)本年为提高长期资产使用效率,将原用于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的办公楼对外出售,因此形成未结清应收款项余额32,000,000.00元;(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鸡西投资)在2017年度将原控股孙公司-鸡西市宝泰隆煤业有限公司(简称鸡西煤业)51.02%股权以及本集团持有的对鸡西煤业应收债权一并转让给王淑清,转让价款合计4,500万元,依据合同之约定,王

淑清以其煤矿产出原煤偿还转让价款,转让后,王淑清采用原煤供应的方式已清偿415.80万元,因其所拥有煤矿被纳入煤矿整合范围,其无法以原煤抵偿所欠受让股权款,本公司将所欠款项由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鸡西投资对王淑清所欠款项提起诉讼,具体情况见附注(十四)2、(1)。

(8).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8,047,218.6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王淑清长期资产处置款40,841,977.001年以内42.172,042,098.85
任广春长期资产处置款32,000,000.001年以内33.041,600,000.00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及其他4,652,093.601年以内4.804,652,093.60
七台河市新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款4,118,978.823至4年4.251,235,693.65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往来款及其他2,782,180.001年以内2.87139,109.00
合计/84,395,229.42/87.139,668,995.10

(11).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13).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899,729,468.82899,729,468.82526,721,287.33526,721,287.33
在产品
库存商品442,400,770.006,655,100.00435,745,670.00337,371,083.43337,371,083.4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开发产品104,803,626.79104,803,626.79151,300,043.77151,300,043.77
开发成本79,261,984.9779,261,984.9770,781,564.9770,781,564.97
合计1,526,195,850.586,655,100.001,519,540,750.581,086,173,979.501,086,173,979.50

注:存货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按生产计划对主要原材料采购备货所致。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6,655,100.006,655,100.0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6,655,100.006,655,100.00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186,599,020.44102,766,296.26
待抵扣进项税额11,748,490.4917,605,644.72
待认证进项税额1,522,381.8815,000.00
预交增值税1,409.8973,845.38
预缴企业所得税71,810.84424,418.97
预缴个人所得税2,486.7725,008.44
预缴印花税50,000.0050,000.00
理财产品3,000,000.00
合计202,995,600.31120,960,213.77

其他说明

注:其他流动资产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原因是年末按预计生产计划采购原料煤备货使留抵进项税增加所致。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
合计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16,363,32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363,320.0016,363,320.000.34631,208,311.52
合计16,363,320.0016,363,320.00/1,208,311.52

本集团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以成本计量,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对有关权益性投资的处置计划。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12,753,187.41-9,327,340.043,425,847.37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32,270,000.007,498.8532,277,498.85
小计12,753,187.4132,270,000.00-9,319,841.1935,703,346.22
合计12,753,187.4132,270,000.00-9,319,841.1935,703,346.22

其他说明

注:长期股权投资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本集团与他方共同投资设立联营企业-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致力于石墨烯下游产品应用领域的研发,对外投资具体情况见附注(九)3。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55,715,676.0055,715,676.00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55,715,676.0055,715,676.00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55,715,676.0055,715,676.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2,453,787.842,453,787.84
(1)计提或摊销2,453,787.842,453,787.8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2,453,787.842,453,787.8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3,854,131.003,854,131.00
(1)计提
(2)固定资产转入3,854,131.003,854,131.0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3,854,131.003,854,131.00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9,407,757.1649,407,757.16
2.期初账面价值

注: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为及时收回热费欠款在2017年取得抵账房产,房产可用于商铺经营,为提供资产使用效率,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将长期以收取租金为目的将其租出,因此,本年由固定资产转入。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非居民住宅49,407,757.16抵债资产暂不具备办理产权条件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1,744,079,107.451,893,305,346.48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1,744,079,107.451,893,305,346.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1,688,100,476.481,442,767,774.7642,253,902.9214,751,371.103,187,873,525.26
2.本期增加金额110,463,465.6724,394,396.521,582,049.181,565,325.72138,005,237.09
(1)购置97,419,947.5419,484,317.871,582,049.181,565,325.72120,051,640.31
(2)在建工程转入13,043,518.134,910,078.6517,953,596.7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25,293,140.8812,607,271.442,936,704.0077,718.67140,914,834.99
(1)处置或报废69,577,464.8812,308,126.152,936,704.0077,718.6784,900,013.70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5,715,676.0055,715,676.00
(3)其他299,145.29299,145.29
4.期末余额1,673,270,801.271,454,554,899.8440,899,248.1016,238,978.153,184,963,927.3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515,106,439.03725,240,129.9930,700,781.9512,159,827.851,283,207,178.82
2.本期增加金额83,029,274.16102,426,259.132,135,687.67669,544.48188,260,765.44
(1)计提83,029,274.16102,426,259.132,135,687.67669,544.48188,260,765.44
3.本期减少金额24,195,025.3711,323,384.722,497,750.4973,832.7338,089,993.31
(1)处置或报废24,195,025.3711,323,384.722,497,750.4973,832.7338,089,993.31
4.期末余额573,940,687.82816,343,004.4030,338,719.1312,755,539.601,433,377,950.95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0,140,712.811,220,287.1511,360,999.96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3,854,131.003,854,131.00
(1)处置或报废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3,854,131.003,854,131.00
4.期末余额6,286,581.811,220,287.157,506,868.96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093,043,531.64636,991,608.2910,560,528.973,483,438.551,744,079,107.45
2.期初账面价值1,162,853,324.64716,307,357.6211,553,120.972,591,543.251,893,305,346.48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190,702,102.44主要是本年及以前年度的在建转固定资产,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5,192,008,727.684,568,633,246.32
工程物资152,602,851.5812,705,757.91
合计5,344,611,579.264,581,339,004.2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恒山矿改造42,665,348.1942,665,348.1942,426,191.4742,426,191.47
龙泰烯烃50,769,296.8050,769,296.8049,926,260.0749,926,260.07
30万吨轻烃2,392,293,965.482,392,293,965.481,859,621,085.281,859,621,085.28
中心二井新井40,256,458.3440,256,458.3433,857,505.9033,857,505.90
10万吨芳烃2,476,472,760.862,476,472,760.862,414,665,395.952,414,665,395.95
东润石墨矿31,201,716.0631,201,716.0625,189,809.5925,189,809.59
新三井61,660,834.4561,660,834.4554,083,800.2154,083,800.21
100吨石墨烯30,630,109.4730,630,109.4746,344,366.4746,344,366.47
宝泰矿34,411,804.8425,105,701.909,306,102.94
炭微球23,311,855.3923,311,855.3911,720,531.5711,720,531.57
50吨石墨烯17,963,244.4117,963,244.4115,880,102.0615,880,102.06
宝泰隆一矿11,015,596.7311,015,596.73
其他工程13,767,541.5013,767,541.505,612,094.815,612,094.81
合计5,192,008,727.685,192,008,727.684,593,738,948.2225,105,701.904,568,633,246.32

注:在建工程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在建工程项目的30万吨轻烃完工进度增加所致。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恒山矿改造70,000,00042,426,191.47239,156.7242,665,348.1960.9575%自筹
龙泰烯烃24,180,164,00049,926,260.07843,036.7350,769,296.800.21自筹
30万吨轻烃3,063,908,6001,859,621,085.28532,672,880.202,392,293,965.4878.0893%106,651,546.9939,645,244.056.63募股、金融机构贷款和自筹
中心二井新井71,000,00033,857,505.906,398,952.4440,256,458.3456.7070%自筹
10万吨芳烃2,694,730,0002,414,665,395.9561,807,364.912,476,472,760.8692.2393%184,603,156.4148,736,607.985.64金融机构贷款和自筹
东润石墨矿263,326,90025,189,809.596,011,906.4731,201,716.0611.8520%自筹
新三井75,000,00054,083,800.217,577,034.2461,660,834.4582.2185%自筹
100吨石墨烯287,873,60046,344,366.473,200,976.6513,043,518.135,871,715.5230,630,109.4747.5580%自筹
宝泰矿40,000,00034,411,804.841,669,384.9636,081,189.80自筹
炭微球130,000,00011,720,531.5711,591,323.8223,311,855.3927.1765%自筹
50吨石墨烯66,200,00015,880,102.062,083,142.3517,963,244.4127.1375%自筹
宝泰隆一矿715,830,00011,015,596.7311,015,596.731.542%自筹
其他工程5,612,094.8113,065,525.344,910,078.6513,767,541.50自筹
合计31,658,033,1004,593,738,948.22658,176,281.5617,953,596.7841,952,905.325,192,008,727.68//291,254,703.4088,381,852.03//

注:在建工程的“其他减少额”主要是因宝泰矿已不具备被他方整合的资质,在收到所在地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给付的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后,本集团将其长期资产予以清理,其中,原值36,081,189.80元,减值准备25,105,701.90元。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专用材料152,260,629.35152,260,629.359,887,138.329,887,138.32
专用设备342,222.23342,222.232,818,619.592,818,619.59
合计152,602,851.58152,602,851.5812,705,757.9112,705,757.91

其他说明:

注:工程物资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为年30万吨轻烃按建设计划储备物资所致。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94,279,233.09323,274,197.773,953,952.01721,507,382.87
2.本期增加金额106,022,075.29106,022,075.29
(1)购置106,022,075.29106,022,075.29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7,285,509.6636,954,173.8744,239,683.53
(1)处置7,285,509.6636,954,173.8744,239,683.53
4.期末余额386,993,723.43392,342,099.193,953,952.01783,289,774.6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3,894,622.0299,518,329.151,929,522.92155,342,474.09
2.本期增加金额7,175,710.3618,303,488.10286,499.2625,765,697.72
(1)计提7,175,710.3618,303,488.10286,499.2625,765,697.72
3.本期减少金额7,285,509.6616,940,468.2724,225,977.93
(1)处置7,285,509.6616,940,468.2724,225,977.93
4.期末余额53,784,822.72100,881,348.982,216,022.18156,882,193.88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33,208,900.71291,460,750.211,737,929.83626,407,580.75
2.期初账面价值340,384,611.07223,755,868.622,024,429.09566,164,908.78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处置
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590,901.2523,590,901.25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8,316,261.7328,316,261.73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37,631,478.2537,631,478.25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8,266,196.9218,266,196.92
合计107,804,838.15107,804,838.15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处置
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3,590,901.2523,590,901.25
合计23,590,901.2523,590,901.25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商誉减值测试的目的,本集团于年末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值,在可收回金额估值确定后,本集团自购买日起将商誉分摊至资产组,然后将资产组(含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资产组合(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及相关减值准备测试结果如下:

项 目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产组的范围为下属中心二井煤矿,主营业务为开采原煤。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为10万度芳烃在建项目。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为石墨矿,主营业务为开采石墨矿石。资产组包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
资产组账面价值53,740,800.002,597,580,141.5469,802,400.00
商誉的账面价值28,316,261.7337,631,478.2518,266,196.92
未确认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价值36,155,734.0024,213,330.80
包含整体商誉的资产组的公允价值82,057,061.732,671,367,353.79112,281,927.72
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162,203,400.002,918,343,100.00126,425,600.00
资产组公允价值减处160,805,400.003,077,202,200.00136,078,500.00
项 目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置费用
根据孰高确认资产组可收回金额162,203,400.003,077,202,200.00136,078,500.00
是否计提减值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计算上述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关键假设及其依据如下:

①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本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项 目预测期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折现率(税前)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心二井煤矿)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24年至2035年)。2019年、 2020年建设期,2021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2年至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2年、2023年保持一致。39.28%12.51%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芳烃)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19年为建设期,2020年为投产第一年按80%计, 2021年至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1年至2023年保持一致。32.64%11.73%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墨矿)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24年至2035年)。2019年、 2020年建设期,2021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2年至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2年、2023年保持一致。39.28%12.51%

② 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的基础上,以资产组所在企业未来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依据,经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加总后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后再减去基准日营运资本后,得到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在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时使用的关键假设及其基础如下:

项 目预测期预测期内收入复合增长率预测期内平均毛利率折现率 (税后)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心二井煤矿)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24年至2035年)。2019年、 2020年建设期,2021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2年至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2年、2023年保持一致。39.28%9.38%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芳烃)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19年为建设期, 2020年为投产第一年按80%计, 2021年至 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1年至2023年保持一致。32.64%8.80%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石墨矿)预测期为2019年至2023年,后为稳定期(2024年至2035年)。2019年、 2020年建设期,2021年为投产第一年按60%计,自2022年至2023年按100%计,其后为稳定期,收入与2022年、2023年保持一致。39.28%8.23%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甲醇催化剂2,395,887.675,240,000.022,780,964.664,854,923.03
煤矿液压支柱1,307,538.031,699,102.59995,582.352,011,058.27
材料费2,745,276.948,102,154.974,410,820.236,436,611.68
装修费等1,148,109.221,534,124.39821,988.531,860,245.08
合计7,596,811.8616,575,381.979,009,355.7715,162,838.06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30,513,067.647,628,062.3044,098,492.2511,024,373.0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24,469,200.4431,117,306.1563,457,024.1715,864,256.04
可抵扣亏损163,831,087.1839,241,623.21168,780,434.7641,516,046.26
递延收益15,021,031.913,755,257.9716,702,619.124,175,654.80
折旧5,284,518.191,320,666.36151,374.6837,843.55
股份支付46,906,458.7911,613,020.4726,871,444.506,631,576.68
其他162,137.0324,320.55152,177.5122,826.63
合计386,187,501.1894,700,257.01320,213,566.9979,272,577.0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295,130,700.0073,782,675.00295,130,700.0073,782,675.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固定资产8,651,220.502,162,805.13
合计303,781,920.5075,945,480.13295,130,700.0073,782,675.00

注: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一次扣除折旧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124,255,561.9569,988,250.64
资产减值准备9,941,573.2133,118,222.96
折旧22,737.2236,491.38
股份支付361,765.07205,439.18
合计134,581,637.45103,348,404.16

注:由于部分子公司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187,676,734.02
201912,060,175.6512,060,175.65
202013,730,570.4113,730,570.41
20216,904,698.626,904,698.62
202229,616,071.9429,616,071.94
202361,944,045.33
合计124,255,561.9569,988,250.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探矿权支出148,180,020.00249,596,683.56
预付建设项目工程或设备款54,922,093.47205,724,171.31
预付购房款12,933,949.00
预付煤矿矿产指标购置款19,800,000.00
预付股权购置款30,000,000.00
合计252,902,113.47468,254,803.87

其他说明:

注:(1)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较年初减少较大,主要是探矿权办理采矿权证转出以及在建项目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因结算或到货相应减少所致;(2)预付股权购置款为2018年12月收购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预付款项,收购资产情况见附注(十五)。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230,600,000.00340,000,000.00
抵押借款350,000,000.00325,000,000.00
保证借款290,000,000.00190,000,000.00
信用借款30,000,000.00
合计870,600,000.00885,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质押借款:以宝泰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质押、焦云和杨淑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10,000万元,以宝泰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质押、焦云、杨淑玲和宝泰隆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10,000万元,以本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方式取得借款3,060万元;2、抵押借款:以自有长期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抵押、焦云和杨淑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25,000万元,以自有长期资产(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抵押、宝泰隆集团、焦云和杨淑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10,000万元;3、保证借款:以焦云、杨淑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取得借款19,000万元,以宝泰隆集团、焦云和杨淑玲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取得借款10,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405,750,000.0050,000,000.00
应付账款1,072,170,244.23843,734,753.37
合计1,477,920,244.23893,734,753.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2).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405,750,000.0050,000,000.00
合计405,750,000.0050,000,000.00

应付账款

(3).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含1年)601,526,757.10391,923,015.58
1至2年(含2年)78,764,479.90120,048,749.63
2至3年(含3年)96,017,000.45275,732,228.57
3年以上295,862,006.7856,030,759.59
合计1,072,170,244.23843,734,753.37

注:应付票据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本年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的比例提高所致。

(4).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赛鼎工程有限公司308,623,677.51项目尚未完成、款项尚未结清
四川空分设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501,000.00项目尚未完成、款项尚未结清
黑龙江省六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3,134,010.42项目尚未完成、款项尚未结清
黑龙江省安装工程公司东联9,994,956.00项目尚未完成、款项尚未结清
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7,171,802.61项目尚未完成、款项尚未结清
合计357,425,446.54/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为10万吨芳烃项目的总承包商,截至年末余额308,623,677.51元,其中,账龄2至3年76,605,727.96元,账龄3至4年232,017,949.55元,与赛鼎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事项见附注(十四)2。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36,418,009.88142,780,686.25
1至2年324,366.893,038,393.05
2至3年203,148.451,139,482.11
3年以上1,062,708.04251,640.18
合计138,008,233.26147,210,201.59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9,316,187.21244,685,586.82243,525,099.9730,476,674.06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5,375,674.1822,523,058.3227,774,789.78123,942.72
三、辞退福利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34,691,861.39267,208,645.14271,299,889.7530,600,616.78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3,940,609.33209,370,616.62208,495,406.3024,815,819.65
二、职工福利费13,212,609.5913,212,609.59
三、社会保险费169,996.0012,299,596.8212,284,587.03185,005.79
其中:医疗保险费12,203.035,930,389.115,908,629.9633,962.18
工伤保险费157,016.185,973,803.975,980,593.99150,226.16
生育保险费776.79395,403.74395,363.08817.45
四、住房公积金214,526.424,720,426.864,867,616.0567,337.23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4,991,055.46879,601.10462,145.175,408,511.39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4,202,735.834,202,735.83
合计29,316,187.21244,685,586.82243,525,099.9730,476,674.0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5,117,951.8022,163,302.6927,226,692.5654,561.93
2、失业保险费257,722.38359,755.63548,097.2269,380.79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5,375,674.1822,523,058.3227,774,789.78123,942.7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740,286.383,838,248.51
消费税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22,103,773.8036,464,635.01
个人所得税543,134.02905,340.78
城市维护建设税274,519.24207,699.96
教育费附加117,651.10115,373.95
地方教育费附加78,434.0776,915.96
房产税388,033.20376,190.00
土地使用税12,163,485.949,230,662.00
车船使用税44,044.4133,732.80
资源税258,607.91
印花税1,240,573.441,017,266.01
土地增值税49,297.98
代缴税费15,920.87
合计38,759,154.4552,524,672.89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17,820,639.4225,747,693.35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48,257,334.18728,309,764.64
合计466,077,973.60754,057,457.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其他应付款年末较年初减少较大,主要是按合同约定向宝泰隆集团偿还拆借的借款本息所致。

应付利息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企业债券利息16,445,616.4916,445,616.47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1,375,022.939,302,076.88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17,820,639.4225,747,693.3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3).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借款及利息341,410,852.13564,970,955.65
未付购矿款21,221,764.0021,000,000.00
保证金1,253,000.003,083,000.00
其他往来款27,809,004.0544,162,108.99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56,562,714.0095,093,700.00
合计448,257,334.18728,309,764.64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9,391,252.92工程类借款,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双鸭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7,300,000.00暂借款项,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黑龙江煤田地质二O四勘探队21,000,000.00未付购矿款,合同未执行完毕。
七台河海龙煤炭经销有限公司7,112,659.72暂借款项,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李新宇7,000,000.00工程类借款,资金使用安排未偿付。
合计321,803,912.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2,685,054.16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90,909.00
合计73,175,963.16

其他说明:

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年末较年初减少较大,主要是按流动性列示所致。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496,620,806.99605,141,861.15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合计496,620,806.99605,141,861.15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以自有的长期资产(房产、土地和机器设备等)抵押、宝泰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质押和宝泰隆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11,035.50万元;以宝泰隆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质押和宝泰隆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取得借款45,895.09万元,;(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72,685,054.16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307,032,184.18304,710,551.90
合计307,032,184.18304,710,551.90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偿还期末 余额
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100元2017年1月13日3年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0,000,000.0010,000,000.00650,000.0070,398.629,929,601.38
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00元2017年3月24日3年期,第2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300,000,000.00300,000,000.0020,400,000.002,897,417.20297,102,582.80
合计///310,000,000.00310,000,000.0021,050,000.002,967,815.82307,032,184.18

注:应付债券利息为年付,按面值计提的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981,818.371,963,636.37
专项应付款
合计981,818.371,963,636.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国债转贷1,963,636.37981,818.37
合计1,963,636.37981,818.37

专项应付款

(3).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79,420,514.9480,525,000.007,601,102.64152,344,412.30尚未使用或摊销完毕。
新兴区政府热力管网配套费810,810.8190,090.00720,720.81尚未摊销完毕
合计80,231,325.7580,525,000.007,691,192.64153,065,133.11/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协作项目补助30,000.0025,000.0024,426.9630,573.04与收益相关
选煤厂重点能耗影响因素识别技术研究及标准研制100,000.0071,780.5028,219.50与收益相关
煤焦油加氢项目1,572,500.001,110,000.00462,500.00与资产相关
酚氰废水治理项目1,377,777.68688,888.92688,888.76与资产相关
98万吨/年焦化工程0.150.15与资产相关
电厂灰渣综合利用工1,527,500.00390,000.001,137,500.00与资产相关
程项目扶持资金
30万吨煤焦油项目13,610,555.51135,555.4513,475,000.06与资产相关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36,666,666.692,666,666.6534,000,000.04与资产相关
煤焦油深加工一期项目1,714,285.78857,142.84857,142.94与资产相关
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项目5,000,000.0030,000,000.0060,240.9634,939,759.04与资产相关
2013年矿井关停改造补助资金5,230,000.001,307,500.003,922,500.00与资产相关
防尘网建设补助572,488.40149,344.80423,143.60与资产相关
电厂脱硫补助918,740.73139,555.56779,185.17与资产相关
石墨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10,000,000.0050,000,000.0060,000,000.00与资产相关
100吨/年石墨烯生产线建设1,100,000.00500,000.001,60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79,420,514.9480,525,000.007,601,102.64152,344,412.3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递延收益年末较年初增加较大,主要是公司所在地政府将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房产(简称房产)于本年交付给本公司,用于兑现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石墨烯产业项目等政策性扶持资金8,000万元,房产已经第三方评估机构估价,且于2018年10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本公司据此确认政府补助。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611,150,597-171,000-171,0001,610,979,597

其他说明:

注:本集团于本年向3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并注销171,000股,回购情况见附注(一)。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895,267,590.5155,292,328.00642,960.002,949,916,958.51
其他资本公积262,531,028.1879,628,174.2155,292,328.00286,866,874.39
合计3,157,798,618.69134,920,502.2155,935,288.003,236,783,832.9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本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55,292,328.00元,具体情况为:(1)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业绩考核已达规定要求,同意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39,600股,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确认股权激励成本55,292,328.00元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本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减少642,960.00元为于本年向3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并注销171,000股所致,回购情况见附注(一)。

2、本年“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为:(1)本集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本年取得的激励对象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79,301,924.21元;截至年末,“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确认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为106,378,807.89元;(2)接受实际控制人赠与实物资产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26,350.00元;(3)将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确认股权激励成本55,292,328.00元从“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相关的库存股95,093,700.0038,530,986.0056,562,714.00
合计95,093,700.0038,530,986.0056,562,714.0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库存股本年减少38,530,986.00元,为本集团实施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7,839,600 股已满足解锁条件,本集团相应按已确认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38,530,986.00元。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22,264,744.7913,003,166.8317,305,471.3417,962,440.28
维简费11,885,684.832,540,245.442,464,530.9311,961,399.34
合计34,150,429.6215,543,412.2719,770,002.2729,923,839.62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1,628,120.5937,553,242.15129,181,362.74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91,628,120.5937,553,242.15129,181,362.7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本公司按实现的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900,419,140.03762,818,339.5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900,419,140.03762,818,339.52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2,583,828.23161,704,216.6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7,553,242.1524,103,416.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80,557,529.85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24,892,196.26900,419,140.0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经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1,611,150,59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80,557,529.85元。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532,048,480.242,572,638,062.382,911,777,415.902,196,948,374.74
其他业务27,832,832.4223,413,243.9123,475,880.2014,514,089.02
合计3,559,881,312.662,596,051,306.292,935,253,296.102,211,462,463.76

注:主营业务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针状焦系列产品的单价提高及获得客户认可销量增加以及煤焦产品售价上涨所致。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8,774,076.786,424,684.27
教育费附加7,106,905.755,389,321.99
资源税3,336,336.303,277,473.81
房产税3,899,519.774,645,900.74
土地使用税10,276,712.7912,782,789.29
车船使用税109,544.83183,712.66
印花税2,772,635.403,611,918.64
环境保护税1,130,699.50
土地增值税1,367,493.73
合计38,773,924.8536,315,801.40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用48,204,745.11118,958,166.33
工资5,670,837.474,488,126.48
材料费2,280,056.633,984,585.26
招待费363,183.13423,062.54
差旅费286,363.35224,828.32
其他2,553,941.461,386,995.28
合计59,359,127.15129,465,764.21

其他说明:

注:销售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较大,主要是由客户自担运费销售模式增加以及由公司承担运费的客户数量减少综合影响所致。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70,696,225.2247,863,158.40
折旧或摊销52,900,806.6170,032,356.01
安全生产费用12,035,731.0012,729,400.20
车辆费用1,983,254.892,590,543.30
排污费69,715.733,877,258.40
水电、办公费4,512,048.373,579,319.48
差旅费933,051.461,301,971.77
修理、材料费等11,210,203.987,240,053.39
股权激励费用79,301,924.2127,076,883.68
其他16,376,075.6712,550,834.74
合计250,019,037.14188,841,779.37

其他说明:

注:管理费用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本年实施股权激励确认成本费用及员工工资上涨等综合影响所致。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1,820,813.534,820,159.38
物料消耗398,270.801,313,649.59
折旧或摊销254,798.41217,330.42
办公、差旅及会议费等支出129,373.16400,962.63
委外或咨询费493,007.14411,266.14
租赁费2,154,107.371,827,663.27
其他140,072.341,182,503.23
合计5,390,442.7510,173,534.66

其他说明:

注:研发费用本年较上年减少较大,主要是本年与他方在北京市以共同出资设立了具备研发团队的联营企业-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加快在石墨烯下游应用产品研发,因此,本年研发费用投入较上年减少较大,联营企业情况见附注(九)3。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69,416,283.2575,174,994.72
减:利息收入-3,376,765.29-1,481,123.05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1,239,963.551,047,826.18
合计67,279,481.5174,741,697.85

其他说明:

注:本年收到制造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贴8,600,000.00元,直接冲减利息支出。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26,543,974.5758,733,192.54
二、存货跌价损失6,655,100.00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7,387,940.25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5,105,701.90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33,199,074.5791,226,834.69

其他说明:

注:资产减值损失本年较上年减少较大,主要原因为:1、上年处置2家子公司对原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并核销坏账准备53,201,617.71元;2、上年对宝泰煤矿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105,701.90元。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9,728,102.649,477,147.5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回150,575.49
合计9,878,678.139,477,147.51

其他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项目2,666,666.652,666,666.64与资产相关
2013年矿井关停改造补助资金1,307,500.001,307,500.00与资产相关
煤焦油加氢项目1,110,000.001,110,000.00与资产相关
酚氰废水治理项目688,888.92688,888.92与资产相关
电厂灰渣综合利用工程390,000.00390,000.00与资产相关
煤焦油深加工一期项目857,142.84857,142.84与资产相关
补助项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防尘网建设补助149,344.80149,344.80与资产相关
电厂脱硫补助139,555.56139,555.56与资产相关
30万吨煤焦油项目135,555.45169,444.49与资产相关
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项目60,240.96与资产相关
干熄焦电厂项目976,320.80与资产相关
干熄焦技改项目519,783.46与资产相关
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奖励1,000,00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5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6年投产重点工业项目奖补资金300,000.00与收益相关
专利技术专项资金327,000.00232,500.00与收益相关
选煤厂重点能耗影响因素识别技术研究及标准研制71,780.50与收益相关
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协作项目补助24,426.96150,000.00与收益相关
黑龙江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资助经费12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 计9,728,102.649,477,147.51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9,319,841.19-10,240,674.9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0,367,795.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1,208,311.521,208,311.52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理财产品收益364,356.166,904.11
合计-7,747,173.5121,342,336.44

其他说明:

注:投资收益本年较上年减少较大,主要是上年处置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所致。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利得或损失12,767,406.321,592,545.72
合计12,767,406.321,592,545.72

其他说明:

注:资产处置收益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取得利得较上年增加所致。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9,000,000.009,000,000.00
罚款净收入587,246.1665,165.00587,246.16
违约金或滞纳金收入396,668.631,323,103.09396,668.63
引水工程补偿收入1,529,240.00
其他537,668.3785,270.18537,668.37
合计10,521,583.163,002,778.2710,521,583.16

注:营业外收入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本集团所属的煤矿因被整合关闭而收到煤矿关闭奖励资金所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煤矿关闭奖励资金9,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9,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46,897,073.625,177,539.3246,897,073.6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29,828,058.6229,828,058.6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536,900.97600,000.00536,900.97
罚款及滞纳金等支出139,513.98622,581.09139,513.98
其他1,859,712.801,859,712.80
合计79,261,259.996,400,120.4179,261,259.99

其他说明:

注:营业外支出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本年收到煤矿关闭奖励资金而报废相关资产以及因客户-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确认损失所致,破产重整情况见附注(七)4.(4)。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137,113,460.6898,367,392.63
递延所得税费用-13,264,874.84-32,358,134.48
合计123,848,585.8466,009,258.1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455,968,152.5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20,437,929.8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524,658.3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6,095,745.1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119,178.4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57,150.0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9,784,641.83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815,610.77
所得税费用123,848,585.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益性政府补助20,252,000.00412,500.00
利息收入3,364,014.601,525,348.54
其他营业外收入等697,288.44360,798.09
收回保证金或垫付款25,619,970.3911,628,968.45
合计49,933,273.4313,927,615.08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捐赠支出66,000.00600,000.00
其他营业外支出等138,417.44448,249.85
财务费用中手续费及其他215,057.77218,117.23
销售、管理费用及其他25,871,714.2626,559,036.40
合计26,291,189.4727,825,403.4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8,580.29
银行存款被执行冻结的年末余额27,192.83
合计27,192.8318,580.29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00,000.00
取得外部非金融机构借款27,805,000.00261,410,000.00
收回垫付关联方的借款3,530,000.00
合计27,805,000.00266,04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担保费、顾问费及资产评估费等融资费用983,403.69968,420.42
偿还外部非金融机构借款200,000,000.0015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净支付136,850,000.0016,000,000.00
合计337,833,403.69166,968,420.42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332,119,566.67156,030,849.54
加:资产减值准备33,199,074.5791,226,834.6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190,714,553.28179,666,327.05
无形资产摊销25,765,697.7228,706,882.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9,009,355.776,127,730.0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767,406.32-1,592,545.7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6,897,073.625,177,539.32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69,416,283.2575,174,994.7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7,747,173.51-21,342,336.44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5,427,679.97-31,665,370.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62,805.13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40,021,871.08-142,889,821.6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1,511,619.79-146,439,960.2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81,319,457.05-100,637,066.1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1,645,702.9997,544,056.8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16,402,057.41792,231,938.5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792,231,938.54158,242,995.5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75,829,881.13633,988,942.98

注:本集团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42,296万元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16,402,057.41792,231,938.54
其中:库存现金48,257.1350,438.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16,353,800.28792,181,499.9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16,402,057.41792,231,938.54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其他货币资金中年末、年初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分别为152,850,000.00 元、16,000,000.00元,保证金需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才能收回,因此,年末、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不含此金额;(2)银行存款被执行冻结的年末金额为27,192.83元,因此,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不含此金额。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52,877,192.83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被诉讼保全
应收票据119,548,000.00以应收票据池形式用于作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存货100,000,000.00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559,541,074.94用于银行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279,385,448.91用于银行借款抵押、被诉讼保全
在建工程2,802,474,410.48用于银行借款抵押、被诉讼保全
合计4,013,826,127.16/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以拥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地产(含土地)、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等提供抵押,长、短期借款的情况详见附注(七)26和37;

2、以存货浮动提供抵押保证,具体情况见附注(十六)8;

3、被诉讼保全情况见附注(十四)2.(1),被诉讼保全资产情况如下:

项 目年末账面价值备 注
货币资金27,192.83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所拥有资产
无形资产119,046,618.22
在建工程410,180,445.00
合 计529,254,256.05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企业科技创新技术奖励1,00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00
科技小巨人企业补助500,000.00其他收益500,000.00
2016年投产重点工业项目奖补资金300,000.00其他收益300,000.00
专利技术专项资金327,000.00其他收益327,000.00
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标准研究协作项目补助25,000.00递延收益24,426.96
焦炭制30万吨/年稳定轻烃产业化项目30,000,000.00递延收益60,240.96
石墨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50,000,000.00递延收益
100吨/年石墨烯生产线建设500,000.00递延收益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17家,较上年末减少2家,减少的具体情况为: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6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2)因煤矿资源整合的需要,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其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市荣昌煤矿,七台河市荣昌煤矿已分别于2018年6月、9月完成所在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注销税务登记。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制造业100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制造业100设立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鸡西市鸡西市投资业100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100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龙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65设立
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100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制造业100设立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投资业97.17设立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制造业51购买
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制造业65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制造业100购买
七台河市宝泰煤矿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100购买
黑龙江宝泰隆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七台河市七台河市服务业100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制造业100设立
七台河市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43购买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投资业72设立
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七台河市七台河市采矿业100设立

其他说明:

注: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圣迈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年更名为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49%-4,444,794.22614,650,619.82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52,917,464.422,725,930,429.542,778,847,893.961,450,676,198.9273,782,675.001,524,458,873.9253,876,937.102,676,541,083.842,730,418,020.941,393,175,317.2973,782,675.001,466,957,992.29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16,608,141.30-9,071,008.61-9,071,008.613,784,527.114,008,236.44-10,733,229.20-10,733,229.201,021,324.15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双鸭山市制造业40权益法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北京市服务业15权益法

注:经2017年11月20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成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石墨烯研究院)。石墨烯

研究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2,26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4,840万元,占石墨烯研究院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5%。

石墨烯研究院设立后,其董事会共设董事席位9人,本公司提名派驻董事1人,监事会共设监事席位5人,本公司提名派驻监事1人,同时派驻监事为监事会主席,由于本公司可以通过派驻的董事、监事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因此,本公司能够对石墨烯研究院施加重大影响,故采用权益法对其核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缴出资为3,227万元,占石墨烯研究院的实收资本的比例为13%,依据石墨烯研究院公司章程,本公司按实缴出资比例确认投资收益7,498.85元。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但具有重大影响,依据公司章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提名派驻董事1人,因此具有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双鸭山杭氧龙泰气体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17,703,187.2229,541,217.82
非流动资产134,585,784.29152,594,310.50
资产合计152,288,971.51182,135,528.32
流动负债23,513,387.0825,041,593.79
非流动负债111,000,000.00116,000,000.00
负债合计134,513,387.08141,041,593.79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775,584.4341,093,934.53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7,110,233.7716,437,573.81
调整事项-3,684,386.40-3,684,386.40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3,684,386.40-3,684,386.40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3,425,847.3712,753,187.41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411,445.20204,663.51
财务费用6,630,412.956,464,443.47
净利润-23,318,350.10-24,060,214.71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23,318,350.10-24,060,214.71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注:“调整事项中—其他”为对认缴与实缴注册资本计算的调整。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债券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集团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

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本集团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A、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本集团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本集团各类短期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B、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集团没有发生与外汇相关的重大业务,因此,本集团没有汇率风险。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集团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集团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本集团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采矿业和商品销售等9,00028.3828.38

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自然人焦云。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九)2。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焦岩岩其他
马 庆其他
焦贵金其他
秦 怀其他
王维舟其他
李 飙其他
张 瑾其他
李毓良其他
常万昌其他
冯 帆其他
宋淑琴其他
慕福君其他
闫玉昌其他
刘永平其他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其他
七台河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其他
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其他
勃利县振兴煤矿其他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其他
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其他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其他
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其他
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其他
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其他
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其他
杨淑玲其他
李新宇其他
焦贵明其他
刘 晶其他
周 秋其他
李志岩其他
杨连福其他
王继红其他
刘新宝其他
宫振宇其他
焦宇阳其他
栾天聪其他
刘艳娇其他
杨连有其他
王军文其他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煤或精煤149,508,414.0985,091,652.37
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柴油和汽油4,554,947.06644,579.26
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柴油和汽油106,725.67552,378.81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油漆涂料957,829.43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墨烯产品184,497.50119,658.12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电力18,103.343,391.11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针状焦系列20,874,117.26
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石墨烯产品954,738.81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石墨烯产品38,362.08
焦宇阳宝泰隆嘉园房产1,134,909.07
焦贵金宝泰隆嘉园房产892,674.72
栾天聪宝泰隆嘉园房产313,212.19
刘艳娇宝泰隆嘉园房产1,007,982.27
刘 晶宝泰隆嘉园房产及车位847,263.39
周 秋宝泰隆嘉园房产1,096,086.19
杨连有宝泰隆嘉园房产218,391.70
王军文宝泰隆嘉园房产231,063.4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焦云、杨淑玲90,000,000.002017年7月11日2020年7月11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7年7月18日2020年7月18日
焦云、杨淑玲25,000,000.002017年7月21日2020年7月21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7年8月21日2020年8月21日
焦云、杨淑玲90,000,000.002017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
焦云、杨淑玲35,000,000.002017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0日
焦云、杨淑玲90,000,000.002018年7月27日2022年7月27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8年7月27日2022年7月27日
焦云、杨淑玲25,000,000.002018年7月30日2022年7月30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8年8月22日2022年8月22日
焦云、杨淑玲90,000,000.002018年9月10日2022年9月8日
焦云、杨淑玲35,000,000.002018年11月9日2022年11月9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8年9月12日2021年9月11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5年9月8日2018年9月8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7年9月6日2020年9月5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7年9月6日2020年9月5日
焦云、杨淑玲75,000,000.002017年11月30日2020年11月30日
焦云、杨淑玲30,000,000.002018年9月11日2021年3月11日
焦云、杨淑玲45,000,000.002018年9月12日2021年3月12日
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2018年9月12日2021年3月12日
焦云、杨淑玲50,000,000.002018年10月23日2021年4月23日
焦云、杨淑玲20,000,000.002018年10月11日2021年4月11日
焦云、杨淑玲20,000,000.002018年12月5日2021年6月5日
宝泰隆集团40,000,000.002017年5月24日2021年4月2日
宝泰隆集团40,000,000.002018年4月2日2021年7月30日
宝泰隆集团367,200,000.002016年8月30日2025年8月11日
宝泰隆集团118,030,000.002016年12月1日2025年8月11日
宝泰隆集团119,911,861.152017年2月7日2025年8月11日
宝泰隆集团30,000,000.002017年12月28日2020年6月28日
宝泰隆集团116,250,000.002018年9月7日2021年3月6日
宝泰隆集团24,700,000.002018年3月14日2020年7月30日
宝泰隆集团12,000,000.002018年4月18日2020年7月30日
宝泰隆集团30,000,000.002018年1月30日2020年7月30日
宝泰隆集团20,000,000.002017年8月2日2020年2月2日
宝泰隆集团、焦云100,000,000.002018年5月10日2021年5月10日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8年8月28日2021年8月28日
宝泰隆集团、焦云、杨淑玲100,000,000.002018年11月26日2021年11月26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注:担保期间为主借款合同生效日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宝泰隆集团200,000,000.002017-04-212018-04-20有偿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75,000.002018-02-21-工程类借款,未约定到期日,有偿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830,000.002018-02-08-工程类借款,未约定到期日,有偿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万昌资产等长期资产157,497,256.31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366.851,276.68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对矿业公司、勃利县宏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所属煤矿及七台河市中心煤矿二井进行整合,由于本次煤矿整合的需要,经双方协商,焦贵金将勃利县振兴煤矿以22.18万元价格转让给矿业公司,截至年末矿业公司未支付焦贵金的收购价款22.18万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859,849.27-312,780.78-
预付款项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04,790.00---
应收账款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38,500.001,925.00--
应收账款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3,967.60198.38
应收账款勃利县振兴煤矿--2,450.00735.00
其他应收款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2,782,180.00139,109.00--
其他应收款刘新宝--119,000.005,950.00

注:对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收购情况见附注(十五)2。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预收账款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60,000.000
应付账款七台河鑫科纳米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84,462.760
应付账款宝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195,521.970
应付账款七台河市华丰加油站136,256.410
应付账款七台河市新兴加油站58,323.600
其他应付款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8,498,192.41249,391,252.92
其他应付款李新宇7,000,000.007,000,000.00
其他应付款焦贵金221,764.000
其他应付款王继红174,000.00174,000.00
其他应付款王维舟7,000.000
其他应付款冯 帆827.000
其他应付款宝泰隆集团0199,878,333.33
其他应付款七台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05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杨淑玲01,191,654.52
其他应付款焦贵明01,180,318.27
其他应付款刘 晶0889,626.56
其他应付款李志岩0206,273.34
其他应付款杨连福0100,000.00
其他应付款周 秋0100,000.00
其他应付款焦宇阳07,321.43
其他应付款李毓良04,655.00
其他应付款宫振宇01,348.00
短期借款七台河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030,000,000.00
应付利息七台河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08,124,193.55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1)关联方-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承诺:其在独立于上市公司之外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2)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前海墨哲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市汇隆基科技发展中心(普通合伙)、宝泰隆集团、鸡西哲宇新材料科技中心(普通合伙)、七台河众泰隆科技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承诺,若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审计机构审计的扣非后净利润达到3,000万元,且在本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同意收购关联股东所持有的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股权时,承诺将其所持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的股权以市场公允价格转让给本公司。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7,839,600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171,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注:(1)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39,600股;(2)公司向激励对象回购并注销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71,000股,回购情况见附注(一);(3)经2018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1,611,150,5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考虑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6月28日实施完毕,经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依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条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每股4.81元调整至4.76元。(4)截至年末,授予登记并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即未解锁)11,759,400股合同截至年末剩余期限为:距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剩余9个月;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剩余21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股权激励授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股票的收盘价确认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本集团根据在职激励对象人数变动情况、2018年度业绩及后续信息等进行预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106,378,807.89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79,301,924.21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05年公司和七台河市沉陷办签订了供暖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七台河市沉陷办补贴本公司锅炉改造专项资金660.00万元,由公司为七台河市欣源小区提供为期30年的供暖劳务。同时公司承诺若不能履行该协议,已补贴的660.00万元将予以退还。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涉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重大涉诉事项主要为控股孙公司合同纠纷涉及的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①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煤天泰公司、被告”)向本公司转发了(2018)黑民初91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等涉诉资料,赛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鼎公司、原告”)与龙煤天泰公司就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提起诉讼,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② 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及反诉内容

A原告本次诉讼案件事实、请求

原告与被告于2013年2月18日签订了《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该项目于2016年7月完成中间交接,工程价款为1,929,604,314.70元,被告仅支付1,383,657,221.19元,现仍有545,947,093.51元未付,经原告多次催收,但被告未积极履行付款义务,严重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合同协议书第4条约定,如工程总投资额控制在26.9亿元以内,被告应支付原告奖励费,因此,被告还应向原告支付奖励费32,913,900.00元。

由于被告未按约定付款,部分分包商或供应商提起诉讼或仲裁,导致原告产生诉讼费、仲裁

费、逾期利息等损失226,014.40元。

为此原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次诉讼,本次原告诉讼请求为

a恳请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545,947,093.51元,逾期付款利息自2016年11月1日起暂计至2018年7月31日为45,958,129.64元及至判决生效给付之日止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每日72,034.69元。

b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奖励费32,913,900.00元。

c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损失费226,014.40元。

d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等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请求涉及的总金额为625,045,137.55元及其他费用,原告于2018年8月22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进行财产保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9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18)黑民初91号],执行原告财产保全事宜。

③ 被告本次反诉内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8日对赛鼎公司起诉龙煤天泰公司EPC总承包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开庭,龙煤天泰公司对上述诉讼事项有异议,赛鼎公司做为龙煤天泰公司10万吨/年芳烃项目总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整体工艺流程没有打通、性能考核没有进行、未核定工程延期损失额等情况下提起诉讼是不合适的。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控股孙公司龙煤天泰公司就赛鼎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赔偿龙煤天泰公司延误工期费用等事宜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并提交了《民事反诉状》,反诉请求如下:

a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赛鼎公司继续履行双方于2013年2月18日签订的《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10万吨/年芳烃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

b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赛鼎公司支付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给龙煤天泰公司造成的各项损失5,000万元(具体数额以鉴定意见确定数额为准);

c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赛鼎公司承担因设计缺陷及设计瑕疵所造成的损失(具体数额以鉴定意见确定数额为准);

d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反诉费用由赛鼎公司承担。

由于龙煤天泰公司所提反诉状内容需进行鉴定,因此本次诉讼处于审理阶段,经本公司及经办律师综合判断,无法对上述涉诉事项所承担的额外义务进行估计。

(2)其他或有事项

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886,546,689.29元,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集团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如果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本集团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关于应收股权处置款的涉诉事项

2018年11月2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鸡西投资就与王淑清合同纠纷事项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七台河中院)提起申请财产保全,合同的具体情况见附注(七)4。

同日,七台河中院作出(2018)黑09民初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查封鸡西市东原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源煤碳)工商营业执照并冻结东源煤碳全部股权,同时查封东源煤碳企源煤矿采矿权和工商营业执照;查封鸡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城子河煤矿九采七井、八井采矿权;冻结王淑清在鸡西市悦涵煤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等。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

在鸡西投资与王淑清自行达成和解后,七台河中院于2018年12月14日作出(2018)黑09民初57号民事调解书,经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和解约定为王淑清从2019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16日之前分两次清偿所欠款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王淑清欠款4,084.20万元,经本公司经办律师判断,所欠款项预计可全部收回。(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18年1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矿业公司”)拟以人民币1亿元(其中,4,852.10万元以股权转让款方式支付、5,147.90万元以承债方式支付)收购黑龙江建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公司”)持有的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雁煤业”)100%股权。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宝泰隆矿业公司与建龙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1亿元收购价格100%股权。宝泰隆矿业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完成了大雁煤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股东身份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大雁煤业为宝泰隆矿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8、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 分部报告本集团现阶段主要的经营模式为循环经济的产业链,通过循环经济产业链条模式将煤炭资源利用最大化,本集团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集团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2、 对外提供反担保事项

经2018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本公司向农业银行七台河分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流动资金,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正担保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以名下动产(即存货)浮动抵押给鑫正担保公司进行反担保。

3、 政府补助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A、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七)42。B、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的本年发生额共计19,823,207.46元(上年发生额共计502,500.00元),其中计入其他收益2,223,207.46元(上年发生额502,500.00元),详见附注(七)59;计入营业外收入9,000,000.00元(上年无发生额),详见附注(七)63;本年冲减财务费用8,600,000.00元,情况如下:

项 目本年发生额上年发生额
制造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贴8,600,000.00
合 计8,600,000.00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A、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的情况详见附注(七)42。

B、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的情况

本公司在以前年度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且相关资产尚未处置的,对本期损益及期末资产账面价值的影响情况如下:

摊销或折旧受影响的项目冲减初始入账金额对年初摊销或折旧的累积影响对本年摊销或折旧的影响对年末摊销或折旧的累积影响
固定资产5,210,597.02-652,756.20-652,756.20-1,305,512.40
合 计5,210,597.02-652,756.20-652,756.20-1,305,512.40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本年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 计
计入其他收益2,223,207.467,504,895.189,728,102.64
计入营业外收入9,000,000.009,000,000.00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8,600,000.008,600,000.00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对相关资产本期摊销或折旧的影响652,756.20652,756.20
合 计19,823,207.468,157,651.3827,980,858.84

(续)

计入当期损益的方式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合 计
计入其他收益502,500.008,974,647.519,477,147.51
计入营业外收入
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对相关资产本期摊销或折旧的影响652,756.20652,756.20
合 计502,500.009,627,403.7110,129,903.71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172,933,186.69199,288,288.03
应收账款18,903,691.7875,165,035.67
合计191,836,878.47274,453,323.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72,933,186.69197,558,361.72
商业承兑票据1,729,926.31
合计172,933,186.69199,288,288.03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19,548,000.00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19,548,000.00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1,010,823,393.29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1,010,823,393.29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4,080,056.84100.005,176,365.0621.5018,903,691.78105,499,716.3510030,334,680.6828.7575,165,035.6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24,080,056.84/5,176,365.06/18,903,691.78105,499,716.35/30,334,680.68/75,165,035.6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806,404.75940,320.245.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18,806,404.75940,320.245.00
1至2年4,495.37449.5410.00
2至3年1,215,954.63182,393.1915.00
3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年以上4,053,202.094,053,202.09100.00
合计24,080,056.845,176,365.0621.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注:确定该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8,703,557.1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计提吸收合并子公司变动收回或转回核销
年初余额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年末余额
计提吸收合并子公司变动收回或转回核销
30,334,680.6818,703,557.11104,000.0043,965,872.735,176,365.0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43,965,872.7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商品款43,243,703.74见表下注释
合计/43,243,703.74///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 核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见附注(七)4。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2,863,790.14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4.9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097,731.49元。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21,211,280.3585,627,729.0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499,468,635.071,330,327,030.41
合计1,620,679,915.421,415,954,759.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合并范围内资金拆借利息121,211,280.3585,627,729.07
合计121,211,280.3585,627,729.07

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孙公司-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拆借及垫付资金的余额652,128,608.16元,应收其利息的余额121,211,280.35元。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4,652,093.600.314,652,093.60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503,454,497.4899.693,985,862.410.271,499,468,635.071,332,019,834.53100.001,692,804.120.131,330,327,030.4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1,508,106,591.08/8,637,956.01/1,499,468,635.071,332,019,834.53/1,692,804.12/1,330,327,030.4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4,652,093.604,652,093.60100.00原属于本公司委托该供应商办理进口物资的预付款,由于该供应商已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且法定代表人(即第一大股东)失联,已不具备进口物资的交付能力,经本公司管理层及律师综合判断,预计已无法收回,将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
合计4,652,093.604,652,093.6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2,539,736.571,626,986.835.00
其中:1年以内分项
1年以内小计32,539,736.571,626,986.835.00
1至2年1,934,235.30193,423.5310.00
2至3年
3年以上
3至4年4,123,978.821,237,193.6530.00
4至5年14,596.277,298.1350.00
5年以上920,960.27920,960.27100.00
合计39,533,507.233,985,862.4110.0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附注(五)11。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1,463,920,990.25
合 计1,463,920,990.25

注:(1)确定上述组合的依据详见附注(五)11;(2)本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关联方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1,463,920,990.251,322,635,700.64
应收长期资产处置款项32,000,000.00
应收工程款欠款4,319,168.824,219,168.82
保证金或押金2,031,350.001,789,300.00
部门借款1,000,723.202,517,748.40
往来款及其他4,834,358.81857,916.67
合计1,508,106,591.081,332,019,834.53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6,945,151.89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双鸭山龙煤天泰煤化工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652,128,608.16主要为3至4年43.24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514,943,477.02主要为3至4年34.15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148,590,000.00主要为5年以上9.85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53,802,317.471年以内3.57
七台河宝泰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46,486,682.35主要为5年以上3.08
合计/1,415,951,085.00/93.89

注: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款项,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880,245,582.893,814,165.071,876,431,417.821,863,006,779.413,205,439.181,859,801,340.2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32,277,498.8532,277,498.85
合计1,912,523,081.743,814,165.071,908,708,916.671,863,006,779.413,205,439.181,859,801,340.23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七台河宝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865,770,189.88681,773.00866,451,962.88
双鸭山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515,820,000.00515,820,000.00
七台河宝泰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32,440,617.447,231,663.58139,672,281.02
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100,862,844.551,693,633.77102,556,478.32
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88,433,965.464,248,906.7292,682,872.18
黑龙江龙泰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5,000,000.0065,000,000.00
七台河东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37,000,000.0037,000,000.00
鸡西市宝泰隆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0030,000,000.00
七台河墨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200,000.007,200,000.00
七台河宝泰隆供热有限公司6,273,722.903,774,100.5210,047,823.42
黑龙江宝泰隆新能源新材料研究院5,000,000.005,000,000.00
七台河宝泰隆密林石墨选矿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
七台河宝泰隆环保建材有限公司3,205,439.18608,725.893,814,165.07608,725.893,814,165.07
七台河宝泰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0.00
合计1,863,006,779.4118,238,803.481,000,000.001,880,245,582.89608,725.893,814,165.07

注:(1)本年增加为子公司将本年取得的激励对象服务计入资本公积18,238,803.48元同时确认对其投资;(2)本年减少为本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所致,具体情况见附注(八)。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32,270,000.007,498.8532,277,498.85
小计32,270,000.007,498.8532,277,498.85
合计32,270,000.007,498.8532,277,498.85

其他说明:

注:本年新增对联营企业投资具体的情况详见附注(七)14。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3,376,584,858.702,555,280,091.232,773,276,984.572,158,407,971.58
其他业务19,904,232.4111,657,596.8623,216,807.2612,230,956.10
合计3,396,489,091.112,566,937,688.092,796,493,791.832,170,638,927.68

其他说明:

注:主营业务本年较上年增加较大,主要是煤焦产品售价上涨所致。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7,498.85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208,311.521,208,311.52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理财产品收益60,575.346,904.11
合计1,276,385.711,215,215.63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4,129,667.30参见附注(七)62、6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7,980,858.84参见附注(七)59和6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29,828,058.62参见附注(七)64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014,544.59参见附注(七)63和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1,585,006.9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570,084.22
合计-31,836,320.47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830.21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370.230.23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报告期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件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2018年年度报告文本

董事长:焦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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