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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现将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崇庆 (独立董事)、左士萍(独立董事)和孙一宁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崇庆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超过 1/2,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022年4月28日,独立董事严骏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履职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左士萍女士为独立董事,并接任严骏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微信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行职责发表专业意见。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中报、2022年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1、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报告的初稿》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2年8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审计部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计划》。

3、2022年10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和《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以非正式会议的形式开展以下工作:

预审阶段,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等,就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关联交易、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周崇庆、严骏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面谈或微信沟通,对年审会计师提出要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等4项要求,另外,还提请年审会计师关注与大股东的资金往来、占用、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及关注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实施阶段,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等,就年度经营情况、年度规范运作情况、年度报告初审意见、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完成阶段,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周崇庆与年审会计师就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以及公司2021年的审计结果、重要审计事项、审计结束阶段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沟通。

2022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和其他报告初稿,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公司聘请的2021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全面履行了其审计责任,按照审计工作安排时间表进行,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核查,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履行审计职责的专业能力,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信永中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了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得到了贯彻和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控

建设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是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方面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1个重大缺陷。全资子公司所持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现投资风险,体现公司投后跟踪管理、效益分析监测以及其他必要的投后管理措施方面,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发生上述事项后,公司已就重大缺陷实施了整改措施,截至报告基准日已完成整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我们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规定,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出发,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机制,有效保证内部控制的严格执行,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制度建设

2022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修订了《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履职,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 年 4 月 27 日

(此页无正文,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周崇庆:

左士萍:

孙一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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