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贾云博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贾云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周崇庆 严骏 刘思培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