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009.SH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南京银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 7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 表 ...... 1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上市公司/南京银行 | 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高科 | 指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紫金集团 | 指 |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资集团 | 指 | 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南京高科 |
原一致行动协议 | 指 | 2019年8月30日,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8月29日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2022年8月29日,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到期后,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南京市国资委 | 指 |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92134917922L |
法定代表人 | 徐益民 |
注册资本 | 123,595.69万元 |
成立时间 | 1992年8月8日 |
注册地址 |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2号 |
经营期限 | 1992年8月8日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土地成片开发;建筑安装工程;商品房开发、销售;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工程设计;咨询服务。污水处理、环保项目建设、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津路8号高科中心A座 |
通讯电话 | 025-85800728 |
邮政编码 | 210023 |
(二)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南京新港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4.74%;杨廷栋,持股比例4.13%;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徐益民 | 男 | 董事长 | 中国 | 中国 | 否 |
陆阳俊 | 男 | 董事、总裁 | 中国 | 中国 | 否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周峻 | 女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施飞 | 男 | 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冯巧根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高波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夏江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肖宝民 | 男 | 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中国 | 否 |
高峰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太珍 | 男 | 监事 | 中国 | 中国 | 否 |
吕晨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否 |
谢建晖 | 男 |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中国 | 否 |
周克金 | 男 |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中国 | 中国 | 否 |
张仕刚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中国 | 否 |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 证券代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持股或享有权益情况 |
栖霞建设 | 600533.SH | 南京高科持有栖霞建设126,143,800股,持股比例为12.01%。 |
金埔园林 | 301098.SZ | 南京高科持有金埔园林7,500,000股,持股比例为7.10%。 |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各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各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南京银行股份,具体如下:
2021年6月,南京高科出资10亿元认购南京银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年5月,南京高科以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南京银行股份28,799,999股。未来12个月内,南京高科将在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拟通过持有的南京银行可转债转股的方式继续增持南京银行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19年8月30日,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8月29日。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的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后,其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原一致行动协议,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所持股份合并计算,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12,93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839%。本次权益变动后,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股份不再合并计算,南京高科持有公司股份1,030,502,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993%;紫金集团(含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74,997,8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421%;国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07,438,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25%。上述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说明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南京高科 | 根据原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合并计算 | 2,512,938,823 | 24.3839% | 1,030,502,464 | 9.9993% |
紫金集团 | 1,374,997,807 | 13.3421% | |||
国资集团 | 107,438,552 | 1.0425%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南京高科持有南京银行股份1,030,502,464股,占南京银行总股本9.9993%,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南京银行的股票情况如下:
2022年5月,南京高科以可转债转股的方式增持南京银行股份28,799,999股,占南京银行总股本(不含优先股)的比例为0.28%。本次增持后,南京高科合计持有南京银行股份1,030,502,464股,占其总股本(不含优先股)的9.999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股票简称 | 南京银行 | 股票代码 | 601009.SH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备注:不变。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各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南京银行股份2,512,938,823股。 持股比例:24.3839%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南京高科、紫金集团、国资集团的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南京高科持股数量:1,030,502,464股,持股比例:9.9993%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2年8月30日 方式:因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各方所持股份不再合并计算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备注: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