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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依据 | 原有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第八条 监事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外部监事在同一家商业银行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 第八条 外部监事不得在其他商业银行兼职。 第十二条 外部监事每届任期与本行其他监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在本行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第十三条 外部监事的任职,应当报监管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 第八条 外部监事在本行的任职时间累计不应超过6年,不应在超过两家商业银行同时任职,不应在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金融机构兼任外部监事。 第十二条 外部监事每届任期与本行其他监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外部监事的任职,应当报监管部门备案。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制度新旧对照表
依据 | 原有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根据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要求。 | 第五条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 | 第五条 股东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或排名前二十的股东提名。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选任制度新旧对照表
依据 | 原有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根据内部审计检查要求 | 第五条 有《公司章程》一百五 | 第五条 有《公司章程》一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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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第一百六十三条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公司章程》 第一百六十三条 本章程第一百零九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十九条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监事。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 六十三条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本公司监事。董事、行长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