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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公司代码:601009 公司简称:南京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总行部门、分支机构及并表附属机构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业务、零售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投行业务、存款与柜面业务、运营管理、中间业务、网络金融业务、代销业务、资产托管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资本管理、风险合规管理等公司经营管理主要领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表内外投资业务、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互联网贷款业务、代销业务、电子银行、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员工行为管理、印章管理、安全管理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利润总额的5%本年度利润总额的2.5%≤利润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利润总额的2.5%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资产总额的1%本年度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累计错报<本年度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累计错报≥本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3%本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营业收入累计错报<本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3%营业收入累计错报<本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指一项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重要缺陷指一项或多项内部控制缺陷的组合,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要错报。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贪污、挪用、贿赂等内外部经济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本年度利润总额的3%本年度利润总额的2%≤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贪污、挪用、贿赂等内外部经济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本年度利润总额的3%发生金融诈骗、盗窃、抢劫、贪污、挪用、贿赂等内外部经济案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本年度利润总额的2%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负面消息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3)对公司的战略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重要缺陷(1)负面消息对企业声誉造成重要损害; (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并形成重要损失; (3)对公司的战略发展造成重要影响。
一般缺陷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定性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存在一般缺陷,影响较小,已在积极整改中。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存在一般缺陷,影响较小,已在积极整改中。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于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工作,整改效果良好。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但存在一般缺陷,一般缺陷均在可控范围内,并且从汇总角度亦不会对公司构成实质性影响。

2024年,公司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强化党建引领,围绕公司战略指引,构建更加有效的风险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提升监督检查效果,切实推动内部控制执行,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谢宁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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