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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2-01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含证券业务

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艾维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03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化工、汽车、医药、能源等。艾维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乔春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1997年

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电信、汽车、医药、物流等。乔春先生不存在兼职情况。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丹女士,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自2012年开始在事务所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所涉及的行业包括钢铁、制造、汽车、医药、能源等。王丹女士不存在兼职情况。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 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10万元(不含税,含子公司),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2021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安永华明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1年度整合审计工作,整合审计时间充分,安排合理;整合审计人员

配置合理,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经验丰富;经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审计收费合理。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 事情认可意见

(1)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求。

(2)安永华明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

(3)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1)安永华明具备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

(2)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业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与公司的业务约定完成了2021年度整合审计工作。

(3)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具备较高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在独立性及诚信记录方面未发现存在问题;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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