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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0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0年度,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由辛清泉(主席)、徐以祥、王振华、周平4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及任职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情况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结果及相关事项沟通报告进行了交流,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会议还审议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年度计划预算、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资参与设立收购重钢集团专项基金及出资参与设立宝武原料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等议案。

(二)2020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出资参与设立收购重钢集团专项基金的关联投资相关补充事项的议案。

(三)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沟通了年度审计计划及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了审核。公司年审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并于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形成书面意见。

2. 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9年度审计报告后,2020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整合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收费合理。据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2020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审计部门关于《2019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2020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团队的建设提出建议,并指导公司开展2020年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1. 2020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在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建议,就企业管治相关的事项交换意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定期财务会计报表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2020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和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内部控制总体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审议关联交易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出资参与设立收购重钢集团专项基金、出资参与设立宝武原料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续租并最终购买长寿钢铁资产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该等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委员的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职、恪尽职守的精神,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表,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

2021年3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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