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0年3月27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国函[2019]97号),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决策效率及简化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时间、回执部分等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1 |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第一条 为维护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
2 | 第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前向股东发出书面会议 | 第十五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个工作日前发出书面 |
通知。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件送出,受件人地址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在不违反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通过电子方式发出或提供给股东通知,而不必以本条前述方式发出或提供。对内资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方式进行。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45日至50日的期间内,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一家或者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通知(不包括发出通知之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或15日(以较长者为准)前发出书面通知(不包括发出通知之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会议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在册股东。 对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应当向股东(不论在股东大会上是否有表决权)以专人送出或者以邮资已付的邮件送出,收件人地址以股东名册登记的地址为准。在不违反公司上市地法律法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或通过电子方式发出或提供给股东通知,而不必以本条前述方式发出或提供。对内资股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也可以用公告方式进行。 前款所称公告,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期限,在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指定的一家或多家报刊上刊登,一经公告,视为所有内资股股东已收到有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 |
3 |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5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 (删除) |
4 | 第三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选举会议主持人,应当由出席会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 |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如果因任何理由,股东无法选举会议主持人,应当由出席会 |
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 议的持有最多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 |
5 | 第六十二条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45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在册股东。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送达公司。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在该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该类别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达不到的,公司应当在5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股东,经公告通知,公司可以召开类别股东会议。 如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第六十一条 公司召开类别股东会议,应当参照本规则第十五条的通知时限要求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日期和地点告知所有该类别股份的在册股东。 如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次修改删除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六条,其他条款序号顺延。除上述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