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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煤业: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公司代码:601001 公司简称:晋控煤业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包括煤炭经销部),子公司包括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宇高岭土有限公司、金鼎活性炭有限公司;直属矿包括忻州窑矿;分公司包括塔山铁路分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86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9.96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资金管理(包括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资金营运管理)、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包括存货管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工程项目管理、生产管理、安全健康环保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合同管理、担保管理、业务外包。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外部环境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及资产资金管理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交所内部控制相关指引与守则等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净资产的0.5%净资产的0.25%≤潜在错报<净资产的0.5%潜在错报<净资产的0.25%
营业总额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1%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1%潜在错报<营业收入的0.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财务人员因不具备专业素质不能完成财务报告编制。
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内控评价结果中的重要缺陷未能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安全影响资产总额在2600万元及以上影响资产总额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600万元之间影响资产总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00万元以上)或危及公司主要业务活动运营。2、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
响,全面危及战略目标实现。3、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重要缺陷1、具备合理可能性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0万元至500万元)或对公司部分业务活动运营产生影响。2、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对战略目标具有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3、具备合理可能性及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一般缺陷1、几乎不可能发生或违规问题不属于政府及监管部门关注和处罚的重点问题。2、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影响战略目标的程度较低,范围较小。3、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致公司一项业务经营活动运转不畅,且不会危及其他业务活动。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的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公司非财务报

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存权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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