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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A股配股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股票代码:60099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CO.,LTD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A股配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A股配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本次配股为A股和H股配股,发行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A股及H股发行公告。

二、配股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中,A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5亿元,H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定位及核心策略安排,包括发挥投行价值牵引作用、打造机构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优势,综合化经营、推动跨境发展等。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A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H股配股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H股股东配售。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2,009,822,798股,其中A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715,702,444股,H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294,120,354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可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一)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二)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7.46元人民币每股。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承销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可配售数量的70%,则本次A股配股发行失败,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将认购款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六、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详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不等同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的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关于本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政策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公司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的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要求;

(3)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公司在满足上述第(1)项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二)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保持股东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需求、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基础上,制订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公司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合并会计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

(2)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条件,以及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

式分配股利;当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和比例,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提高利润分配的规定

(1)在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2)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度以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68,644,062.86元,占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9.97%。
2017年度以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17,995,627.83元,占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0.0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66,389.56176,864.41231,799.5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238.08442,498.59578,595.51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12%39.97%40.0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1.47%

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2019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完成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提前完成公司A股股份回购,回购总金额为66,389.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2019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回购金额应计入当年现金分红。本公司2017-2019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75,053.53万元,占2017至2019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1.47%,2017-2019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2017-2019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超过30%。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1年5月19日止。

八、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1、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

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2、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类证券公司会员共有133家。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的阶段。近年来大型证券公司的规模及市场份额逐渐提高,资源向少数证券公司集中,行业竞争格局逐步明朗。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的差距。本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证券业逐步开放是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承诺内容。目前,包括高盛、瑞银、瑞信、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已通过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在高端业务上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强大压力。进入2018年以来,我国证券行业的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速。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取消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得超过49%的限制;同时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2020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目前,多家外资证券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1%以上。

相比国内的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其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经验也较为丰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

针对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使得外资证券公司蚕食国内市场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业已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实力,则存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凭借其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抢占证券公司业务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调整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逐步转向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有机结合,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成立。至此,我国形成了新的“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格局。随着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业务空间将可能进一步受挤压。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形式也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带来一定冲击,并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将可能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影响证券公司的客户来源、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公司如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将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受到冲击,甚至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4)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改变行业竞争环境

目前,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综合化。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资本实力等优势,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在向资产管理、理财服务、投资银行等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进行渗透,证券公司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

3、政策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均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和机构的监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营风险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波动风险;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及交易、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1、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风险

证券买卖频率及交易费率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证券投资者的投机心理普遍较强,持仓时间一般较短,偏好频繁地进行交易,今后随着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和合格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证券买卖频率会有所降低。此外,因行业竞争的加剧,证券综合交易费率也可能下降。这些因素将会对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经纪业务存在交易差错风险。交易差错主要包括客户资料录入错误、未按规定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资金存入和提取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舞弊、支票存取款过程中的识别错误和舞弊、股票被盗卖等。任何交易差错均可能使公司遭致损失。交易差错如给客户造成损失,还可能使公司面临诉讼和赔偿。

此外,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的客户如果出现违约,公司将面临客户不能偿还对本公司所欠债务的风险;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产品,在结算当日客户资金不足时,代客户进行结算后,公司有可能面临客户违约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业务。招商期货在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期货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经营风险、期货经纪和代理结算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投资咨询业务的市场风险、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以及开展新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2、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等有价证券的保荐和承销、企业重组、改制和并购财务顾问等。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

赖保荐及主承销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对承销业务的依赖性较强,虽然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财务顾问类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未来证券一级市场发行节奏的变化和公司保荐及主承销项目实施的情况仍将对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

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股票保荐承销业务存在保荐风险以及证券包销风险,项目执行中亦存在因发行申请撤回、未予核准等导致收入不确定的风险。在债券承销业务中,如果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或发行时机不当,也可能产生包销风险。

3、投资及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以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等。除受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影响外,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本身具有各自独特的收益风险特征,因此公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与投资品种本身相关的风险。受投资品种和交易手段的限制,公司自营证券投资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系统性风险。此外,如果公司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判断出现失误,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进行证券买卖时决策或操作不当,会使公司蒙受损失。

此外,公司还面临债券、信托产品以及其他信用类产品投资业务由于发行人或融资人出现违约,利率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中的交易对手不履行支付义务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4、投资管理业务风险

投资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设计、产品收益、管理水平及公司品牌影响力拓展规模。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影响投资管理业务收入。

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及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等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虽然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在证券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如果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规模不能进一步扩大,也会影响此类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5、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作为创新类券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具体创新方案,在通过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后实施。由于创新业务本身存在超前性和巨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适应,从而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经营风险。

6、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开展含香港市场在内的境外业务,主要包括在境外经营证券及期货合约经纪、上市保荐、财务顾问、企业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研究等业务。

由于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此外,境外公司所在地与境内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

公司对境内外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并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部分业务上进行境内外联动经营,如交叉销售、联合为客户提供服务等。在境内外公司统一管理和联动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完全符合境内外监管的要求,公司将可能面临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风险。

(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1、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运用的收益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公司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对证券市场的总体把握和公司的业务能力都有密切的关系,募集资金运用进度及其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第一节 释义 ...... 1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0

二、本次配股发行概况 ...... 20

三、本次A股配股有关机构 ...... 2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7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 27

二、经营风险 ...... 29

三、财务风险 ...... 32

四、管理风险 ...... 33

五、合规风险 ...... 34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 34

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3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6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6

二、公司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 37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 39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 40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7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 50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50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 63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 67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82

十一、发行人主要业务资格 ...... 86

十二、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 91

十三、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 92

十四、最近三年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92

十五、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 93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00

十七、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 116

第五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127

一、同业竞争 ...... 127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 12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39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 139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13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58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 161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64

一、财务状况分析 ...... 164

二、盈利能力分析 ...... 19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210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213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214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222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234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35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35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 243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 244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 246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4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4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48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253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 254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286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 289

四、审计机构声明 ...... 290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9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92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 29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A股配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招商证券/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配股/本次发行根据招商证券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之行为
本次A股配股招商证券本次以配股方式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A股配股说明书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
报告期/最近三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香港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局金融集团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招融投资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集盛投资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商局轮船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证国际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招商期货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招商致远资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投资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资管公司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证香港/招商证券(香港)招证国际全资子公司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博时基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Best WinnerBest Winner Investment Limited
中国金属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辽能实业辽宁辽能实业有限公司
中远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内资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999)
H股本公司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6099)
A股股东A股持有人
H股股东H股持有人
人民币元
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CO.,LTD
证券信息: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股票代码:600999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招商證券
股份代号:6099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9,409,329.00元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政编码:518046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48楼
公司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电子信箱:IR@cmschina.com.cn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传真:0755-82944669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5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252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配股的总体方案。2019年11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2019年度配股方案之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本次配股方案项下之具体配售比例和数量。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1年5月19日止。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A股和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A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不包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本次H股配股以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H股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合资格H股股东配售。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若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售股份数量总计2,009,822,798股,其中A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1,715,702,444股,H股可配售股份数量为294,120,354股。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则可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

调整。

(四)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1)参考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2)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3)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7.46元人民币每股。

本次配股价格系根据刊登发行公告前A股与H股市场交易的情况,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配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保持一致。

(五)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配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全体H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招融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集盛投资、Best Winner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

(六)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七)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八)承销方式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方式。

(九)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其中,A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5亿元,H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具体情况为:

序号募集资金投向具体金额
1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105亿元
2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20亿元
3资本投资业务不超过20亿元
4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5亿元
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序号项目金额
1保荐及承销费用【】
2会计师费用【】
3律师费用【】
4发行手续费用【】
序号项目金额
5信息披露费用【】
6登记、托管及其他费用【】
合计【】
日期(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2020年7月7日(T-2日)刊登《A股配股说明书》《A股配股说明书摘 要》《A股配股发行公告》《A股配股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20年7月8日(T-1日)A股配股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20年7月9日(T日)A股配股股权登记正常交易
2020年7月10日-7月16日(T+1-T+5日)A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A股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全天停牌
2020年7月17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全天停牌
2020年7月20日(T+7日)刊登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后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正常交易

保荐代表人:赵文丛、王琛项目协办人:王笑雨经办人员:陈凯、卢传斌、李义刚、伍玲君、徐立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电话:010-6083 3640传真:010-6083 3930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王玲经办律师:赵臻、孙昊天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联系电话:010-5878 5588传真:010-5878 5566/55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付建超经办注册会计师:洪锐明、文启斯、刘磊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联系电话:021-6141 8888传真:021-6335 0003

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晓英、张克、叶韶勋经办注册会计师:罗玉成、颜凡清、崔巍巍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联系电话:010-6554 2288传真:010-6554 7190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联系电话:021-6880 8888传真:021-6880 4868

(六)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联系电话:021-6887 0587传真:021-5888 8760

(七)收款银行

账户名: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A股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信息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证券行业相关风险

(一)公司盈利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

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公司的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市场的活跃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务机会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和自营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二)证券业竞争环境变化风险

1、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类证券公司会员共有133家。我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新一轮行业结构升级的阶段。近年来大型证券公司的规模及市场份额逐渐提高,资源向少数证券公司集中,行业竞争格局逐步明朗。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各证券公司在资本实力、竞争手段、技术水平等方面仍未拉开明显的差距。本公司在各个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2、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所带来的竞争风险

证券业逐步开放是中国加入WTO的重要承诺内容。目前,包括高盛、瑞银、瑞信、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大型投资银行已通过设立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中国金融市场,在高端业

务上给国内证券公司带来强大压力。进入2018年以来,我国证券行业的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速。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取消了境外股东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资参股证券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比例不得超过49%的限制;同时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新设合资证券公司根据自身情况,依法有序申请证券业务。2020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目前,多家外资证券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持股比例提升至51%以上。

相比国内的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其海外承销、跨市场运作经验也较为丰富。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针对证券行业对外开放使得外资证券公司蚕食国内市场的情况,如果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并强化业已形成的竞争优势,不能及时提高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资本实力,则存在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3、与其他金融机构及互联网金融竞争产生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金融行业快速发展,机构综合化经营趋势明显。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创新业务品种和模式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并凭借其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的相对优势,抢占证券公司业务的市场份额。与此同时,国家也在逐步调整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逐步转向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有机结合,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2018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成立。至此,我国形成了新的“一委一行两会”监管格局。随着国家逐步放松对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限制,证券公司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其业务空间将可能进一步受挤压。

此外,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服务形式也对证券公司经纪业务、资管业务等带来一定冲击,并对证券公司经营模式转型带来深远的影响。随着互联网技术对金融领域的进一步渗透,将可能提供更为多元的金融产品,影响证券公司的客户来源、业务开展和盈利水平。公司如不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迅速布局并实现业务转型升级,将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浪潮中受到冲击,甚至面临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4、金融综合经营趋势将改变行业竞争环境

目前,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日益综合化。凭借其客户资源、网络渠道、资本实力等优势,商业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在向资产管理、理财服务、投资银行等证券公司的传统业务领域进行渗透,证券公司面临着来自其他金融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

(三)政策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业务经营与开展受到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监管。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证券业进行规范。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均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和机构的监管。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管体系。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经营风险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波动风险;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及交易、投资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一)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风险

证券买卖频率及交易费率的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经纪业务收入。我国证券市场属于新兴市场,证券投资者的投机心理普遍较强,持仓时间一般较短,偏好频繁地进行交易,今后随着投资者投资理念的逐步成熟和合格投资者队伍的不断壮大,证券买卖频率会有所降低。此外,因行业竞争的加剧,证券综合交易费率也可能下降。这些因素将会对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公司经营经纪业务存在交易差错风险。交易差错主要包括客户资料录入错误、未按

规定对客户资料进行修改、资金存入和提取过程中的操作失误和舞弊、支票存取款过程中的识别错误和舞弊、股票被盗卖等。任何交易差错均可能使公司遭致损失。交易差错如给客户造成损失,还可能使公司面临诉讼和赔偿。此外,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的客户如果出现违约,公司将面临客户不能偿还对本公司所欠债务的风险;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产品,在结算当日客户资金不足时,代客户进行结算后,公司有可能面临客户违约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开展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等业务。招商期货在经营管理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因期货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经营风险、期货经纪和代理结算业务的市场竞争风险、投资咨询业务的市场风险、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以及开展新业务不获批准的风险。

(二)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企业债等有价证券的保荐和承销、企业重组、改制和并购财务顾问等。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保荐及主承销业务收入。报告期内,投资银行业务对承销业务的依赖性较强,虽然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财务顾问类业务并取得一定成效,但未来证券一级市场发行节奏的变化和公司保荐及主承销项目实施的情况仍将对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产生重大影响。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股票保荐承销业务存在保荐风险以及证券包销风险,项目执行中亦存在因发行申请撤回、未予核准等导致收入不确定的风险。在债券承销业务中,如果债券的利率和期限设计不符合市场需求或发行时机不当,也可能产生包销风险。

(三)投资及交易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央行票据以及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等。除受证券市场整体走势影响外,公司自营业务投资品种本身具有各自独特的收益风险特征,因此公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与投资品种本身相关的风险。受投资品种和交易手段的限制,公司自营证券投资无法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系统性风险。此外,如果公司对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判断出现失误,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和进行证券买卖时决策或操作不当,会使公司蒙受损失。

此外,公司还面临债券、信托产品以及其他信用类产品投资业务由于发行人或融资人出现违约,利率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中的交易对手不履行支付义务而导致的信用风险。

(四)投资管理业务风险

投资管理业务主要依靠产品设计、产品收益、管理水平及公司品牌影响力拓展规模。如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不符合市场需求、管理水平与业务发展不匹配或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波动较大,投资品种较少,风险对冲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公司为客户设定的资产组合方案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从而使投资者购买产品的意愿降低,影响投资管理业务收入。

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银行及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等不断推出金融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虽然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在证券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同时,如果公司投资管理业务的规模不能进一步扩大,也会影响此类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

(五)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作为创新类券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具体创新方案,在通过中国证券监管机构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后实施。

由于创新业务本身存在超前性和巨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适应,从而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经营风险。

(六)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开展含香港市场在内的境外业务,主要包括在境外经营证券及期货合约经纪、上市保荐、财务顾问、企业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研究等业务。

由于境外公司所在地具有不同于境内的市场和经营环境,因此公司面临境外经营所在地特有的市场和经营风险。此外,境外公司所在地与境内司法、行政管理的法律、制

度和体系均有差别,公司的境外子公司需遵守经营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如境外公司不能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当地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将可能受到当地监管部门的处罚。公司对境内外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并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部分业务上进行境内外联动经营,如交叉销售、联合为客户提供服务等。在境内外公司统一管理和联动经营过程中,如不能完全符合境内外监管的要求,公司将可能面临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信用风险

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以下四个方面:

1、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的客户出现违约,不能偿还对本公司所欠债务的风险;

2、债券、信托产品以及其他信用类产品投资业务由于发行人或融资人出现违约,所带来的交易品种不能兑付本息的风险;

3、权益互换、利率互换、场外期权等场外衍生品交易中的交易对手不履行支付义务的风险;

4、经纪业务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产品,在结算当日客户资金不足时,代客户进行结算后客户违约而形成的损失。

(二)流动性风险

公司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主要为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若未来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且经营水平出现异常波动,公司将可能无法按期足额偿付相关债务的本金或利息。

公司可能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的事件和因素包括:现金流紧张、融资成本持续高企、监管评级下调、融资渠道受阻、债务集中到期难以兑付等。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由于证券公司资本中介业务、自营业务、拆借及回购业务的规模增减和客户保证金规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计算,而上述业务规模随证券市场的波动而波动,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波动较大的风险,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25.54亿元、341.66亿元及99.89亿元。

四、管理风险

(一)操作风险

本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但任何控制制度均有其固有限制,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使内部控制机制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失去效用,从而造成操作风险。

本公司将继续改善包括内部审计和管理信息系统在内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力图防止和发现有关欺诈或舞弊行为,但本公司目前的管理信息系统与内部审计程序可能不能完全杜绝并及时制止上述行为,因此,如本公司不能及时发现并防止本公司员工及相关第三人的欺诈和其他舞弊行为,本公司的业务、声誉和前景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信息技术系统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是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的重要载体。信息系统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合理性对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公司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及交易业务和投资管理业务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准确地处理大量交易、并存储和处理大量的业务和经营数据。如信息技术系统和通信系统出现故障、重大干扰等因素,将会使公司的正常业务受到干扰或难以确保数据完整性。

公司重视信息技术系统的搭建和完善,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软硬件的投入,并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技术相关制度,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公司的交易系统仍可能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如果公司遭受上述突发性事件,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对公司的声誉、竞争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和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目前,国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对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外资券商、合资券商及各种形式的私募基金为员工提供的优良培训计划和激励机制等优厚条件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金融人才的竞争。目前,本公司着重培养自有人才,但是培养周期较长,投入较多。特别是在金融工具多样化和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下,本公司存在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且部分业务领域人才流失的压力加大。如果这一情况不能得到改善,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将受到一定影响。

五、合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是指证券公司因未能遵守法规及相关监督组织的标准、业务适用的操守守则而可能承受的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制裁,从而造成重大财务损失或者信誉受损的风险。

证券、基金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基金业也受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本公司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

六、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招融投资直接持有公司23.51%的股份,通过其下属子公司集盛投资间接持有19.56%的股份,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3.08%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通过其下属子公司招融投资、集盛投资和Best Winner间接合

计持有公司44.09%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旨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公司治理机制,如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招商局集团也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但不能保证招商局集团不会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间接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和干预,从而影响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运用的收益与我国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公司对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对证券市场的总体把握和公司的业务能力都有密切的关系,募集资金运用进度及其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CO.,LTD
证券信息: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招商证券
股票代码:600999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招商證券
股份代号:6099
注册资本:人民币6,699,409,329.00元
法定代表人:霍达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邮政编码:518046
香港营业地址:香港中环康乐广场8号交易广场一期48楼
公司网址:http://www.cmschina.com
电子信箱:IR@cmschina.com.cn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传真:0755-82944669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品;保险兼业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

二、公司设立情况、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开办和设立情况

公司的前身是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1991年8月3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同意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试营业的通知》(〔1991〕深人银发字第140号)批准,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在深圳市工商局注册成立。1993年8月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关于同意赋予各深圳证券业务部二级法人资格的批复》(深人银复字〔1993〕第394号)批准,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获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注册登记为企业法人,成为招商银行的二级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为2,500万元。

(二)发行人设立后的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1994年8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成立招银证券公司的批复》(银复〔1994〕161号)批准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招商银行在原证券业务部基础上组建了深圳招银证券公司,注册资金1.5亿元。1994年9月28日,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深圳招银证券公司更名为招银证券公司。

1998年11月6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招银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银复〔1997〕529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招银证券公司增资改制、更名的批复》(证监机构字〔1998〕27号),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招银证券公司引入11家新股东进行增资改制并更名为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从1.5亿元增加至8亿元,其中,招商银行以招银证券公司的净资产出资,新引入的11家股东以现金出资。

2000年8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15号)批准,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招商银行等12家股东共缴付增资款14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22亿元。

2000至2001年期间,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经多次转让,股东由12家增加至40家。

2001年12月26日,经国家财政部《关于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

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1〕72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1〕28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整体改组设立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股〔2001〕49号)批准,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40家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国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按1:1的折股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共计2,400,280,638股,注册资本为2,400,280,638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4号华强佳和大厦东座8-11楼。

2002年6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迁址有关材料备案的回函》(机构部部函〔2002〕120号)批准,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国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2006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缩股并增资扩股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179号),并经深圳市工商局核准,公司实施了缩股并增资扩股:以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准缩减公司总股本,总股本由2,400,280,638股缩减为1,726,915,266股;在此基础上,7家股东合计认购了公司新发行的15亿股股份,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3,226,915,266股,注册资本增至3,226,915,266元。

2009年11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32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证发字[2009]1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358,546,141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网上资金申购286,837,000股,网下询价对象获配71,709,141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元/股,募集资金111.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2.32亿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83亿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226,915,266股增加至3,585,461,407股。

2011年7月,公司实施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转增前的总股本3,585,461,40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1,075,638,42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661,099,829股。

2014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4]455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7,035,700股。每股发行价为9.72元,募集资金为11,149,187,004.00元,扣除发行费用47,450,868.0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1,101,736,135.93元。2014年5月27日,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2014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增加至5,808,135,529元。2016年10月7日,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工作,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2.00元,募集资金合计总额为港币10,695,285,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8,947,439,178.14元。同日,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891,273,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08,135,529股增加至6,699,422,311股(原国有股东辽能实业因持股情况发生变动,应由其转持的12,982股A股暂时未完成注销工作)。2017年3月27日,公司原国有股东辽能实业所持公司12,982股A股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699,409,32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原国有股东辽宁辽能实业有限公司补充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的公告》。2017年5月17日,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为6,699,409,329元。

2018年11月、12月,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三、发行人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6,699,409,329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类别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75,308,09023.51--国有法人A股
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310,719,13119.56--国有法人A股

公司已于2020年3月3日完成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过户手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40,020,78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74%,参与人数共995人。

股东名称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股份类别
股份状态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980,043,32014.63--境外法人H股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418,948,0146.25--国有法人A股
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264,063,6403.94--国有法人A股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9,399,5083.13--国有法人A股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0,313,0242.99--未知A股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7,575,3271.61--境外法人A股
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83,999,9221.25--国有法人A股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7,251,6001.15--国有法人A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说明书

(二)分公司及营业部

1、分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设立12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成立日期
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16F2、16G、16H2010年2月1日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00号东方大厦3008室2010年2月12日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8层A1A2单元,9层C2D1单元,11层B1B2单元2010年2月26日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三楼整层2011年5月25日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7-21号100复式二层2011年9月1日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市中山南路414号投资大厦3楼2012年12月28日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8号汇丰广场办1-501至1-511室2013年1月4日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36号2013年1月4日
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15号皇亭综合楼三楼2013年1月9日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高新锦业路125号半导体产业园2013年2月5日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5号1101B房2013年5月16日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航路68号6层603室2017年1月3日
分布区域数量
京津地区33
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50
广东珠三角57
其他城市118
合计258

(三)公司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直接拥有5家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15年4月3日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邓晓力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招商资管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19,296
净利润74,940
总资产458,849
净资产418,169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研究等业务,以及香港及海外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业务。招证国际2019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89,400
净利润21,626
总资产2,710,822
净资产578,325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250,144
净利润14,916
总资产813,958
净资产159,177

设立时间:2009年8月28日注册资本:21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80,0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邓晓力经营范围:1、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2、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3、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招商致远资本2019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58,578
净利润37,812
总资产653,996
净资产262,428

持股比例:100%法定代表人:赵斌经营范围: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大宗商品投资(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招商投资2019年度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2,740
净利润10,729
总资产223,382
净资产222,083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348,590
净利润91,289
总资产739,638
净资产482,168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招商基金45%的股权。招商基金成立于2002年12月27日,经营范围包括:基金管理业务,发起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招商基金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258,740
净利润80,262
总资产729,540
净资产538,431

(一)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建红成立日期:1986年10月14日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招商局大厦五层A区注册资本:1,670,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水陆客货运输及代理、水陆运输工具、设备的租赁及代理、港口及仓储业务的投资和管理;海上救助、打捞、拖航;工业制造;船舶、海上石油钻探设备的建造、修理、检验和销售;钻井平台、集装箱的修理、检验;水陆建筑工程及海上石油开发工程的承包、施工及后勤服务;水陆交通运输设备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和销售;

交通进出口业务;金融、保险、信托、证券、期货行业的投资和管理;投资管理旅游、酒店、饮食业及相关的服务业;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咨询业务;石油化工业务投资管理;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境外资产经营;开发和经营管理深圳蛇口工业区、福建漳州开发区。(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招商局集团2019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如下表:

单位:亿元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1,587.51
所有者权益1,048.34
营业收入-
净利润28.50
财务指标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额671.25
所有者权益339.97
营业收入0.06
净利润45.79

注:以上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保险兼业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股票期权做市。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招商资管、招商致远资本及招商投资分别从事期货、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及直接投资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在香港从事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证券相关业务。

七、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融通资本、资本定价与资源配置等功能。证券市场与实体经济紧密依存,对于引导储蓄转化为社会投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新中国证券市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国库券的发行、分销以及深圳等地企业的半公开或公开募股集资活动。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1992年10月,中国证监会成立;此后随着《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陆续颁布,我国证券市场从改革探索迈入逐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开启了一系列重大制度改革,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和完善市场制度等。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证券市场规模显著扩张,市场深度和广度大大提高。2004年末至2019年末,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从1,373家增长至3,777家,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99%。与此同时,我国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总市值呈现波动性上升的趋势,从2004年末的3.72万亿元上升至2019年末的59.29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0.27%。伴随着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和市值的提升,我国证券市场交易日趋活跃,沪深两市股票、基金总成交金额从2004年全年的4.28万亿元增长至2019年全年的136.62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97%。伴随着我国A股市场成交量的日趋活跃,我国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持续提升,显著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活跃程度,提高了证券市场对我国实体经济发展

的推动作用。在我国产业结构、经济发展亟需转变的背景下,《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于2012年出台,要求促进证券行业发展,支持证券公司做强做优,鼓励组织创新、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证券业机构规范发展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监管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明确了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鼓励证券公司上市和并购、放松证券公司资本管制和杠杆运用、拓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和投资范围、加快新业务新产品创新进程等具体措施,并已经在债券市场、场外市场及融资融券、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等业务领域逐步落实。2013年以来,以大力推进监管转型为核心的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支持证券公司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层出不穷。2014年5月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以及2016年3月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等目标,并对股票及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改革、降低杠杆率等多项具体工作进行了统筹。

2017年以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十九大”等我国重要政治会议中,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国家领导层提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等指导方针,并设立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2018年3月,《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

2019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正式发布了八项设立科创板并

试点注册制的相关业务规则和配套指引,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正式开市,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改革进一步深化。以科创板注册制为契机,证券行业迎来新一轮机遇与挑战,将是券商重视和磨炼核心竞争力的开始。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2019年度,133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787.63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377.4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05.21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37.8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16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221.60亿元、利息净收入463.66亿元,当期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120家公司实现盈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133家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净资产为2.02万亿元,净资本为1.62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为1.30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为12.29万亿元。最近三年证券行业概况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证券公司家数(个)133131131
实现盈利家数(个)120106120
总资产(万亿元)7.266.266.14
净资产(万亿元)2.021.891.85
净资本(万亿元)1.621.571.58
营业收入(亿元)3,604.832,662.873,113.28
净利润(亿元)1,230.95666.201,129.95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万亿元)1.300.941.06
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万亿元)12.2914.1117.26

业协会和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依其职责对证券公司业务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集中监管为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经国务院授权,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承担如下职能: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依法对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证监会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实施自律管理为辅

中国证券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行业自律组织对其会员以及证券交易活动实施自律监管和一线监管,构成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有效补充。

中国证券业协会是依据《证券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业自律组织。协会依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行使如下职责: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中国证监会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收集整理证券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制定会员应遵守的规则,组织会员单位的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组织会员就证券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依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能如下: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

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3)相关金融监管部门依其职责对证券公司业务行使监督管理职责除上述机构外,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分别根据其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行业和证券公司部分业务的市场准入、业务规模、业务开展和风险管理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管理。

2、证券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目前,我国在证券行业方面颁布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内容涵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证券行业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有关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各自律机构颁布的部门规章、准则、规范性文件等。

分类/范围法规名称
综合类《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等
组织管理《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等
公司治理与合规风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
人员管理与资格管理《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
业务 管理证券经纪《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公司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
代售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
分类/范围法规名称
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
投资咨询《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
投资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业务实施细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修订)、《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等
证券自营《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等
融资融券《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试行)》等
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
固定收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等
资产管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分类/范围法规名称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等
期货《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等
直接投资《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等
柜台交易与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QFII/R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等
IT治理《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技术指引》《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证券公司集中交易安全管理技术指引》《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等

较弱。此外,近年来,经纪业务的激烈竞争导致代理买卖证券佣金费率不断下降,经纪业务发展遭遇瓶颈。对于营业收入对经纪业务依赖性较大的证券公司,其业务结构的改革和业务发展的转型迫在眉睫。国务院及证券行业监管部门近年来持续推出的系列政策明确了推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和创新发展的原则,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多种途径充实资本,支持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新的盈利模式,推进证券行业集约化发展,并形成规模不等、经营特色各异的证券经营机构体系。随着证券市场产品的不断丰富,证券公司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例如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除传统股票承销外,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产品(ABS)承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此外,科创板的设立所带来的保荐与承销等业务也将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增长来源。

(3)行业开放格局不断加深,竞争压力日益增大

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快速成长和行业准入的逐步放开,大型互联网企业、银行保险、外资投行等加紧进入。2020年3月,中国证监会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行业竞争主体不断增多,大型券商原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削弱、市场份额可能被蚕食。互联网企业跨界布局,携用户优势、技术优势以及网络平台优势,将加快重构行业现行的商业模式。目前多家证券公司正大力发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已与大型互联网企业展开合作或自主开发互联网平台等,积极实现差异化竞争。

(4)综合化经营和特色化经营将是未来证券公司发展的两个主要方向

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内容趋同度较高,导致部分中小型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大型证券公司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综合各种资源,全面、综合发展各项业务,致力于成为综合性证券公司;中小型证券公司则将更加注重业务创新和不断巩固、发展其在某项业务的竞争优势,通过对特色业务的深挖研究出属于其独有的发展战略,致力于成为在细分业务市场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2、行业进入主要障碍

(1)行业准入监管

我国对证券公司实施行业准入管制,包括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经营证券业务的许

可证颁发,证券公司分类监管等。2019年7月,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定,推动对证券公司股权实施穿透式监管和分类监管,进一步规范行业准入标准。我国证券公司的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准入监管有利于防范行业风险、提升证券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推进证券公司的创新发展,以实现提高证券公司服务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能力的整体目标。

(2)资本进入壁垒

证券行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的金融安全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于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较大的资本规模要求与初始资本投入构成了证券业的资本进入壁垒。除对从事不同业务范围证券公司规定相应的法定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在目前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创新业务的开展均与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已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其他进入壁垒

除上述外,证券行业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带来的技术壁垒、现有证券公司先发优势的确立、金融创新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带来的人力资源壁垒,也使得证券行业的进入门槛不断提升,新进入者开展相关业务的难度不断加大。

(四)影响中国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保持持续稳健的态势,经济增速位居于世界前列。尽管近年来由于经济转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国民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根本趋势没有转变。“十三五”规划提出我国经济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相比2010年翻一番。随着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我国居民财产中,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比重将不断提高,居民对证券产品的需求也日渐旺盛。证券市场需求和供给的扩大,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进一步增长。

(2)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行业创新产品应运而生

近年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中小企业私募债、场外市场业务、科创板注册制等陆续推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2012年11月,《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的发布扩大了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的投资范围并放宽了证券公司可设立的基金种类及直投子公司资本运作的方式。

2013年2月,“转融券”业务出台,证券公司融券业务的配套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同年8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发布,明确了推进新股发行市场化进程、减少行政审批、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着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明确中介机构责任。

2014年5月,《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发布,指出要建设现代投资银行并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支持开展固定收益、外汇和大宗商品业务,支持融资类业务创新,稳妥开展衍生品业务,发展柜台业务,支持自主创设私募产品。同年11月,“沪港通”试点启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015年7月,《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的颁布拓展了中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空间,完善报价系统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开放市场机制,为场外市场提供流动性,丰富证券市场产品种类。

2016年9月,《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发布,对“沪港通”“深港通”的开展进行了更详细的规定。

2019年3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正式发布了8项科创板制度规则,对科创企业注册要求和程序、减持制度、信息披露、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询价方式、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同年7月,科创板正式开市,标志着科创板注册制正式落地,资本市场体系愈加完善。

2020年3月,新《证券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新《证券法》的实施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明确了方向,夯实了诸多资本市场基础制度,为全面推进以注册制为龙头的资本市场改革提供了坚强的法制保障,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有利于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发挥,有利于加强对投资者保护,增强市场信心。

(3)国家政策导向支持增加直接融资比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这一重要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做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工作的总原则。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作为经济最具活力的一环和资源高效配置的平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有助于优化我国融资结构,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服务实体经济作出新的贡献。要承担并完成好这些战略任务,需要一个稳定健康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证券市场因其职能的特殊性使得证券公司扮演着较为重要的角色。近年来,我国股权融资总额总体呈大幅上升趋势,由2014年度的9,043.10亿元上升至2019年度的15,323.75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12%;债券发行额从121,857.67亿元增长至451,854.97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9.97%。总体看来,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稳步上升,有利于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

2、不利因素

(1)我国证券公司整体规模仍旧较小

近年来,我国证券公司虽通过包括IPO、吸收合并等方式不断扩张,但在资本规模、资金实力上相较于国际一流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仍旧差距较大。我国经济体量虽处于世界前列,但证券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行业体量与国家经济总量不对称,在服务实体经济和资本配置方面效率仍旧偏低。

(2)外资券商准入门槛的持续放宽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至2020年。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明确,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考虑到中国巨大的市场和日益增加的海外投资者,提高在华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对外资投行吸引力较大,外资大型投行的进入将对一些本土券商带来冲击。长期看来,外资持股比例放宽将可能驱动行业整合,但同时也会提高证券行业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五)行业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逐步加剧,证券公司发展将呈现差异化趋势

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差异化和特色化是证券业市场竞争的发展趋势。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和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证券业已初步呈现出业务差异化竞争的格局,一些中小型券商在个别领域做出了鲜明的特色,也取得了较大优势。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在零售市场竞争最为激烈,机构与企业市场的利润率相对较高,国际市场的布局差异化较大,仅有极少证券公司可以在各类客户市场中维持行业前列水平。因此,证券公司能够形成自己的优势特色变得较为关键。部分证券公司在股权融资方面重点布局,也有部分证券公司在并购重组方面形成优势。此外,亦有部分证券公司在互联网金融方面提前布局,为经纪业务客户提供更好的体验。

2、经营管理规范化,合规风控能力愈加重要

通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证券行业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都取得了有效成果。证券公司以净资本及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机制已经建立,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经营步入合规经营的阶段。与此同时,2017年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标志着证券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等机构的合规管理工作有了统一的规章,为此后全面提升行业合规管理能力和加强内部合规管理提供了具体的、可操作的依据。随着证券行业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日益成熟以及证券公司合规建设的纵深推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拥有了坚实基础。

3、业务和产品将日趋多样化

随着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我国证券公司业务将面临业务和产品呈现进一步多样化发展的局面。

我国传统证券经纪业务将逐步向以理财为中心的综合收入模式转型,通过提供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等期货产品和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现金管理、新三板主办券商、科创板业务等新型产

品和服务,以及扩展互联网金融渠道,提高咨询费、产品代销佣金和虚拟渠道等收入比重。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随着科创板和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以及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优先股和永续债等新产品的不断推出,证券承销的产品和类型将日趋丰富,并购重组和交易撮合市场的快速发展亦为投资银行业务提供了新的重要收入来源。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随着近期监管部门对于资产管理业务的更加严格规范,短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但长期来看市场将逐步规范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随着证券公司逐步涉足私募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等新领域,为资产管理业务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综上所述,随着证券公司业务和产品日趋多样化,证券公司将逐步由以往的单一收入模式转型为多元收入模式,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和服务领域,增强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从业务、产品、渠道、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整合,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综合金融服务。

4、市场开放程度更大,国际化发展成为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体系中地位的提升及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推进,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日益加深。未来,我国将进一步放宽证券期货业的外资市场准入,提高外资持股上限,逐步放宽业务范围。与此同时,我国也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走出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内证券公司尝试进入包括伦敦、纽约等在内的国际资本市场,业务范围从为中国企业在国际金融市场提供服务,逐渐发展成在国际市场开展证券经纪、资产管理等综合性金融业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国际化发展将成为我国证券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之一。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证券公司的前身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银行、信托下属的证券营业网点,经过多年的发展,证券公司虽然通过包括IPO、吸收合并等方式不断扩张,但在资本规模、资金实力上相较于国际一流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仍旧差距较大,行业体量与国家经济总量不对称,证券公司目前仍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证券公司在服务实体经济、满足企业和

居民多元化投融资需求方面的专业服务能力尚存不足,与国际先进投行相比,尚未完全形成不可替代的核心竞争力,具体表现为收入依赖于证券经纪、自营等与二级市场波动高度相关的业务,一旦市场低迷,证券公司盈利水平即随之大幅下降。同时,作为新兴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的波动较之西方成熟市场更为剧烈,因此,长期以来,我国证券行业利润水平随证券市场的行情变化而呈现较为剧烈的波动,行业利润水平变动趋势与市场行情基本保持同向变化。

八、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的竞争地位

公司隶属于招商局集团,是国内大型证券公司之一。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成功抓住战略转型的契机,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投资银行,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连续多年排名行业前十。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6至2018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公司市场地位总体保持稳定,主要财务指标及行业排名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规模排名规模排名规模排名
总资产2,830.8972,609.3662,187.797
净资产779.476769.396579.626
净资本596.708603.796500.488
营业收入113.228133.536116.9510
净利润42.28650.24652.308
业务类别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财富管理和机构
协会备案私募托管家数111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114
公募基金分盘交易佣金431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777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收入8811
业务类别项目2018年2017年2016年
股票质押利息收入888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收入(含席位租赁)889
投资银行资产证券化承销金额221
债券主承销金额324
A股IPO承销金额5711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7810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8613
投资管理合规受托资产管理规模458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776
投资及交易证券投资收入41017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32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4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23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65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5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68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889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11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11711
公司名称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01010

类需求。同时,公司重点打造包括TMT、健康医疗、金融服务、基建及房地产、农业与食品饮料以及能源与交通运输等六大行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面对近年来监管政策趋严的形势,公司积极推动存量项目的执行和落地,同时全力开拓新的优质项目,特别是针对“新经济”、科创板聚焦领域优质企业,开展持续拜访和精准营销。

(3)拥有卓越的机构客户服务能力

公司是众多国内著名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首选主经纪商之一。公司在证券行业内率先开展主券商业务,为机构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是首家获得批准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的证券公司,亦是首批建立主券商交易系统的证券公司之一,同时也是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和OTC产品的领先供货商。公司为机构客户打造出业内领先的托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xTradeMaster。

(4)资产管理业务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自资管新规出台以来,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为核心,全线布局、重点发力,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一是投研能力持续提高,主动管理产品投资业绩大幅提升;二是紧抓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需求,推出创新型FOF产品;三是重塑量化产品优势,量化新时代、全景多策略系列产品重磅推出;四是不断强化跨境资产配置能力,发行公司首单QDIE跨境股权投资产品,拓展跨境业务的投资范围和业务模式。

3、领先的现代投资银行,创新能力卓越

公司是2004年获得创新试点券商资格的首批八家券商之一,长期将创新领先作为重要的战略导向,不断发掘和拓展新型产品与服务,在主券商、托管外包、资产证券化与环球商品交易业务等多个业务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并建立起差异化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紧紧围绕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下资本市场服务的新机会,客户日益丰富且个性化的新需求,大力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创新,积极开展业务、产品和服务创新,取得一系列成果。

4、股东背景强大,市场品牌效应突出

招商局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综合实力强大,经营历史悠久,业务主要集中于交通、金融、房地产等核心产业。证券业务是招商局集团金融板块的重要构成,公司能够通过招商局集团获得优质的客户资源和业务机会。通过整合招商局集团在多领域布局

的资源,促进公司对内资源互补、对外构建独特竞争优势,助力公司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5、管理团队经验丰富,拥有先进的管理理念

公司管理团队拥有较长年限的证券行业从业经验,在证券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与业务运营方面有深刻理解。公司管理团队结构稳定,形成了稳健、诚信、务实的经营风格,强调以长期盈利为目标,注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过长期的规范运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层熟悉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运作规则,并努力在公司日常运作中予以贯彻实施,在公司管理、业务经营、投资决策、风险管控等方面保持着良好的记录。优秀的管理团队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持续带领公司在竞争激烈的证券行业中保持优势,有助于公司稳步提高经营效率。

6、注重信息技术系统的搭建与完善

公司注重信息技术系统及电子业务平台的搭建与完善,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IT系统建设投入,不断提升对业务的支持效率。

同时,随着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公司投入大量资源以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将新技术快速、稳定、安全地应用于公司现有业务并拓展新兴业务,推动业务规模不断增长。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覆盖了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及交易业务等。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和毛利率的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19年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毛利率
财富管理和机构76.7941.05%43.1143.48%33.6838.30%43.86%
投资银行17.799.51%8.078.14%9.7211.05%54.64%
投资管理17.869.55%2.892.91%14.9717.02%83.85%
投资及交易40.2921.54%14.5114.63%25.7829.32%64.00%
其他34.3518.36%30.5730.83%3.784.30%11.00%
合计187.08100.00%99.15100.00%87.93100.00%47.00%
项目2018年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毛利率
经纪和财富管理64.6857.13%38.2665.05%26.4348.57%40.85%
投资银行13.9612.33%9.9216.86%4.047.43%28.96%
投资管理12.9011.40%3.936.69%8.9716.49%69.51%
投资及交易8.907.87%2.123.60%6.7912.48%76.24%
其他12.7611.27%4.587.80%8.1815.04%64.09%
合计113.22100.00%58.81100.00%54.41100.00%48.06%
项目2017年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支出占比营业利润占比毛利率
经纪和财富管理70.8653.06%36.9559.13%33.9147.73%47.85%
投资银行21.7116.25%10.9917.59%10.7115.08%49.36%
投资管理16.0111.99%3.054.89%12.9518.23%80.92%
投资及交易8.416.30%3.275.23%5.147.24%61.15%
其他16.5612.40%8.2313.17%8.3311.73%50.31%
合计133.53100.00%62.49100.00%71.04100.00%53.20%

台支持,以营业部、营销团队为执行前端,在对客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实施标准化服务流程和个性化服务内容相结合的营销和服务模式。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渠道,线下持续创新营销督导管理新模式、新渠道,线上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精准营销,促进客户增长。公司持续升级智远一户通APP,推进数字化运营体系实践,不断提升线上客户服务体验。此外,公司不断提升分支机构综合经营业务实力,代理买卖净收入市场份额排名等核心指标保持稳定。近年来,公司积极应对传统经纪业务受市场影响收入整体下滑的局面,持续推进零售经纪业务向财富管理转型,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一方面,通过对财富管理平台进行全方位升级改造,实现了全面任务管理、客户管理与产品管理。另一方面,整合公司强大的研发资源,围绕客户需求提供大类资产配置建议、“抓风口”产品推荐、售后产品绩效跟踪、机构MOM和FOF产品定制化等高附加值服务,为客户创造良好收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境内设有12家分公司和259家证券营业部,其中,1家证券营业部获准设立但未开业。营业网点分布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2个地级市。

(2)具体经营情况

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财富管理和期货经纪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方面,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分别为32.08亿元、24.06亿元和31.72亿元。

财富管理方面,公司开展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及其他财富管理业务,基于客户不同的资产规模及投资需求,提供差异化及多元化的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与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需求。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实现收入分别为1.36亿元、1.59亿元和1.76亿元。

期货经纪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期货开展期货经纪业务,收入来源主要系代理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公司期货经纪业务主要采用期货IB业务与直销相结合模式。在期货IB业务方面,招商期货利用招商证券在全国范围内的营业部,拓展期货客户资源;同时招商期货积极与公司总部合作,开发包括基金、私募、保险和银行等机构客户。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期货经纪业务实现净收入分别为2.43亿元、

1.90亿元和1.94亿元。

总体来看,凭借营业网点数量优势和综合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业绩在行业内继续名列前茅。近年来,在市场行情下跌及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收入有所下滑。为此,公司持续推进经纪业务从传统代理买卖交易向财富管理服务转型,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2、资本中介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资本中介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基于客户不同的资产规模及投资需求,公司不断提升融资融券业务在富裕和高净值客户中的覆盖率,扩大证券营业部的地域覆盖和职能范围,提供差异化及多元化的服务并相应收取差异化的佣金,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化与多元化的财富管理服务需求。

融资融券是指向合格经纪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合格客户将证券质押给公司后,公司向客户提供融资并收取相应的融资利息。基于股票质押回购的市场平均利率,公司结合资金成本和客户风险对不同客户收取不同的利率。

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是指公司根据回购协议向客户购买证券,客户于约定期限内按约定价格购回该等证券,公司在客户回购前拥有所购买证券的所有权。

2013年,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共同制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标志着这一创新业务的正式推出已具备制度基础;2018年1月,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结算制度进一步完善。股票质押式回购推出后发展迅速,交易规模逐步提高,并逐渐取代约定式购回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约定式购回业务。

(2)具体经营情况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52.19亿元、53.72亿元和48.98亿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546.99亿元,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90.60%;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为591.28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

230.89%,其中自有资金出资余额为306.32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255.40%。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386.81亿元,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267.58%。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为388.07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

220.15%,其中自有资金出资余额为228.40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255.4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514.59亿元,整体维持担保比例为

308.66%。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为302.85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

294.68%,其中自有资金出资余额为210.88亿元,整体履约保障比例为344.22%。总体来看,公司资本中介业务信用风险整体可控,并逐渐建立一定的行业竞争优势。近年来,在监管不断倡导“去杠杆”的背景下,通过严密跟踪资金用途、提前预警等举措,不断强化风险防控,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实现有质量的增长。

3、机构客户综合服务

(1)业务概况

公司机构客户服务体系以投资研究、交易、托管服务为基础核心业务,具体业务包括机构销售与研究、主经纪商、托管与外包,初步构建了为机构客户提供一揽子全方位解决方案的主券商业务综合服务体系。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打造机构客户业务特色优势,依托公司全牌照、大平台的背景,凭借公司信息、科技的软实力,强化部门销售创新和服务创新能力,深耕投研服务,为机构及高净值客户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金融服务;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突出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横向协同其他业务部门,打造全功能平台的机构服务体系,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同时,公司机构业务紧跟金融科技的趋势,打造以机构客户为主要对象的综合交易平台,将公司外购系统与自主研发的资产交易平台深度整合,搭建功能全、性能优、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交易服务平台。

(2)具体经营情况

①机构销售与研究

公司以客户为中心,针对机构客户推出差异化、个性化销售交易和研究服务,提升对机构类客户服务能力。公司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实现客户需求与公司全平台专业服务

能力的高效对接,提升客户满意度。

公司将交易单元席位租赁给公募基金等机构使用,取得租赁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上交所交易单元出租496个,深交所交易单元出租533个。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交易单元席位租赁实现收入分别为4.49亿元、3.99亿元和4.51亿元。公司公募基金分盘股票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优势明显,2017年至2019年佣金分盘收入排名稳居市场前四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研究涉及证监会行业中的18个门类、72个大类共1,252家上市公司,研究覆盖沪深300指数成份股总市值的89%、创业板成分股总市值的84%。在食品饮料、环保、轻工造纸、家电、通信、传媒、宏观经济、量化、电子、汽车、电力设备与新能源、军工、中小市值、固定收益、煤炭、石化、金融、房地产等领域的研究处于业内领先水平。

②主经纪商

主经纪商业务指向高端机构客户提供集中托管清算、后台运营、研究支持、杠杆融资、证券拆借、资金募集等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发挥业务均衡、特色突出的综合实力竞争优势,为私募基金、信托公司等主券商客户提供高品质、全链条的服务。

近年来,公司不断提高对重点私募客户的营销服务覆盖和精准营销服务水平,不断发挥主券商服务链条“销售能力+资金推介+托管实力+研发能力+主券商PB系统+资金实力”的优势。公司持续保持主券商系统平台建设的优势地位,持续完善主券商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增强特色投研服务,加速推进算法交易、绩效分析等投资和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客户粘性。

③托管与外包

资产托管业务定位于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机构等资产管理人提供资产托管服务与机构运营外包服务。

近年来,公司凭借先发优势,紧追市场热点,精心策划,通过举办行业会议、协同营销等营销手段积极获客;通过加强金融科技和精细化流程管理,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通过构建多层次服务标准,实现客户服务优化,增加客户粘性;通过搭建机构服务平台,实现服务智能化和线上化,保持了资产托管和外包业务的行业领先市场地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托管外包产品(包含资管子公司)数量为20,586只,较2018年末增长11.49%,规模为22,399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13.12%。公司围绕大型私募基金、大型国企平台、WFOE(外商独资企业)、公募基金、银行理财等重点客户开展了系列营销活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仍保持优势地位。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数据,2019年,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产品数量占券商托管总数的25.03%,公司私募基金托管产品数量、公募基金托管产品数量连续六年排名券商行业第1;WFOE托管外包服务产品数量行业第1;此外,公司是行业内唯一一家为公募基金提供运营外包的服务机构,行业内首家为银行理财产品提供托管外包服务,首家为“私募资产配置基金产品”提供服务的机构。2019年,公司托管外包业务荣获《中国基金报》英华奖“最佳私募托管券商”;荣获《每日经济新闻》金鼎奖“年度最具影响力托管券商”。

(二)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致力于打造全方位、跨境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满足企业客户全生命周期的各类需求。投资银行业务包括提供股票承销和保荐、债券承销、ABS发行、财务顾问、场外市场业务等服务。其中,股票承销和保荐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发行等的承销与保荐;债券承销业务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承销;财务顾问业务类型包括改制、收购兼并、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

近年来,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顺应监管政策变化,积极应对外部挑战和把握有利机遇,以大客户营销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客户结构持续改善;同时,不断强化业务风险管理,加强对项目的风险把控,提高项目质量,并加强与其他业务板块的协同合作,努力夯实投资银行业务项目储备,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

2、具体经营情况

(1)股票承销和保荐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承销和保荐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个、亿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项目数量承销金额项目数量承销金额项目数量承销金额
A股IPO发行12141.96878.761793.23
A股再融资发行12128.607102.7119259.30
合计24270.5715181.4736352.53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项目数量承销金额项目数量承销金额项目数量承销金额
企业债220.00219.00224.00
公司债86442.79106680.7761385.12
金融债591,007.97471,288.48411,080.50
短期融资券1444.851651.5814112.66
中期票据2788.071574.9021108.00
定向工具2787.222489.182392.38
可交换债345.50128.57438.57
ABS4002,336.823232,327.842782,085.40
其他25327.7017570.7659167.33
合计8714,100.927094,631.085034,093.96

单位:个、亿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项目数量交易金额项目数量交易金额项目数量交易金额
并购重组财务顾问111,878.2715371.3029586.22

行业第4名和第2名。

(三)投资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与基金管理业务,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集合资产管理、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等服务,赚取管理费和绩效费用。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以稳健进取的投资理念为指导,坚持价值投资,追求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投资收益。面对日益趋严的监管环境与持续波动的市场环境,招商资管通过提高投研能力、紧抓市场热点和投资者需求、重塑量化产品、强化跨境资产配置能力等措施,不断加强风险管理、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致远资本开展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近年来,招商致远资本持续打造在“募、投、管、退”方面的核心竞争力,提升投资业绩,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发展和管理平台体系建设,推动公司从券商直投向券商私募转型。

公司的联营公司博时基金和招商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

2、具体经营情况

(1)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是2002年首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中国证券公司之一,根据市场环境及客户需求提供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并于2015年4月设立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以更加专注及专业地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公司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排名分别为第6位、第7位和第7位。

2018年4月,资管新规正式发布,对资管业务的产品设计、风险管理、打破刚兑、资本计提等方面提出了监管要求,过渡期至2020年底。在资管新规影响下,券商资管业务的主动管理能力将成为重要的竞争力来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管理规模达6,872.07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

3.68%,行业排名第4名;其中第四季度私募主动管理月均规模1,814.41亿元,较2018

年末增长78.48%,行业排名第4名。合规受托管理资金规模、资管业务净收入行业占比分别为5.54%和3.81%,较2018年末分别上升0.55个百分点和下降0.16个百分点;合规受托管理资金规模行业排名第4,与2018年末持平。分产品类型来看,集合资产管理产品规模1,325.86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0.62%;定向管理产品规模4,866.62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7.30%;专项资产管理产品规模679.59亿元,较2018年末增长

19.84%。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2019年2018年2017年
资产管理 规模资管业务 净收入资产管理 规模资管业务 净收入资产管理 规模资管业务 净收入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325.867.351,317.758.27471.467.88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4,866.622.835,249.802.536,876.352.26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679.590.31567.100.13443.850.18
合计6,872.0710.497,134.6510.937,791.6610.32

尔电器集团、陕西文投等机构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同时,招商致远资本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打造投资团队专业能力,密切关注高端制造、TMT等行业,完成博世电机跨境并购、广景科技、艺达影视等项目投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招商致远资本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00亿元。

2018年,招商致远资本积极探索大健康产业基金、TMT基金、创投基金等基金新设机会,部分基金已经完成募集意向;在开拓投资人的同时,还坚持加强团队专业化的投资能力,逐步补充重点产业的专业人才,加大项目开发力度与项目资源统筹能力,提升项目质量,稳固业务基础。截至2018年12月31日,招商致远资本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10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稳居券商私募基金的前列。

2019年,中国私募股权行业机遇和挑战并存。一方面,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再加上国内经济增速下行、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的影响,对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另一方面,科创板开闸、新三板精选层推出、注册制改革、再融资松绑等,为私募股权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招商致远资本根据公司新的五年发展规划,制定了未来发展策略,主要为:加强募资体系建设,推动特色基金的募集;大力挖掘投资标的,强化项目质量控制;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运营管理效能;紧抓市场机遇,实现项目多渠道退出;加大与招商局集团内部各业务平台的协同力度,实现合作共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招商致远资本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210亿元,累计投资规模超过100亿元。

(3)基金管理

公司的联营公司博时基金和招商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①博时基金

博时基金遵循资本市场的价值规律,依托专业系统,深入研究投资对象价值,努力为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博时基金总资产分别为55.57亿元、67.13亿元和73.96亿元;净资产分别为34.91亿元、41.93亿元和48.22亿元;资产管理规模(不含子公司管理规模)分别为7,587亿元、8,639亿元和10,668亿元,较上年年末分别增长23.68%、13.87%和23.49%。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博时基金营业收入分别为31.02亿元、31.65

亿元和34.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46%、2.04%和10.13%;净利润分别为9.39亿元、

9.03亿元和9.1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3.79%、下降3.76%和增长1.04%。

②招商基金

近年来,招商基金坚持战略引领、稳中求进,在新产品发行、固定收益业绩及规模、风控合规等方面保持传统优势地位;在养老金等战略性业务方面努力取得了一定突破;在互联网金融、母子公司业务联动、国际业务等方面积极布局;稳步推进战略、科技化建设、运营精细化管理、基础管理等工作;逐步孵化多资产配置、FOF等战略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招商基金总资产分别为66.48亿元、66.12亿元和72.95亿元;净资产分别为39.76亿元、48.72亿元和53.84亿元;资产管理规模(不含子公司管理规模)分别为5,073亿元、4,937亿元和5,553亿元,较上年年末分别增长14.26%、下降2.68%和增长12.48%。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招商基金营业收入分别为27.47亿元、25.87亿元和25.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0%、下降5.82%和增长0.01%;净利润分别为8.03亿元、8.94亿元和8.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83%、增长11.31%和下降10.21%。

(四)投资及交易业务

1、业务概况

投资及交易业务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另类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和做市(包括场外市场金融产品的交易与做市),赚取投资收益,并采用先进的投资交易策略和技术降低风险及提高回报。

近年来,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不断持续推进国际业务创新发展,获批跨境业务试点资格,债券通“北向通”做市商业务资格;获批场外期权业务一级交易商资格,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权做市商,原油、镍期货做市商资格,推进利用金融科技支持衍生品做市业务;获批信用衍生品业务资格,并成功创设信用保护合约。

2、具体经营情况

(1)权益类投资业务

公司方向性投资业务一直坚守价值投资理念,强化仓位管理,优化持仓结构,加大

投研力度,根据市场变化严格控制风险敞口,探索多策略的自营模式。近年来,公司通过量化、对冲等方式开展市场中性投资业务,大力开展基金做市、场内期权做市、场外衍生品交易等业务,充分发挥策略丰富的优势,在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得稳定超额收益。

(2)固定收益投资及交易(FICC)

目前,公司FICC业务主要包括债券自营投资业务、大宗商品业务和外汇业务等。债券自营投资方面,公司不断加强宏观研究和信用研究,稳步做大投资规模,大力发展套利类中性策略,增加创新业务收入,加强利率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中取得较好成绩。大宗商品业务方面,公司于2016年确定了自营、代客、产品、现货四大业务板块,业务规模取得突破性进展。衍生品自营交易已将交易品种覆盖至有色金属、黑色品种,逐步搭建起多品种、多策略组合的模式,盈利能力得到提升。

此外,公司积极筹备债券做市、外汇业务等方面的创新业务。债券做市方面,公司于2018年7月取得了债券通业务做市商资格,同年12月成为交易所市场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创设机构,为民营企业海亮集团创设市场首批信用保护合约;于2019年5月成为市场首批8家国债期货做市商之一。2019年公司获得外汇业务资格,成为FICC业务全牌照券商。2019年2月,公司荣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8年度银行间市场优秀信用违约互换尝试报价机构”。

(3)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

公司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主要为OTC产品销售和交易和新三板做市业务。

OTC产品销售和交易方面,公司柜台产品创设发行工作稳步推进,不断优化产品设计,进一步丰富产品种类,定位企业客户,全面推广个性化定制服务。自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以来,公司对各类金融产品风险防范提出更高要求,场外产品创新日趋谨慎。2019年,受市场低迷、存量规模较大等因素影响,公司融资需求有所下降,收益凭证发行收缩。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分别发行收益凭证216只、224只和129只,发行规模分别为460.6亿元、205.36亿元和144.85亿元;新三板做市业务方面,公司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并结合自身优势,积极调整做市策略和交易策略。最近三年,公司做市业务整体采取收缩策略,为控制风险逐步退出部分股票做市,并积极减仓回笼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做市股票2只,较2018年末减少34只。随着新三板制度改革等措施落地,新三板市场将迎来综合性变革,公司将推进新三板业务布局的优化。

(五)海外业务

1、业务概况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为平台开展海外业务。招证国际通过设立不同子公司分别经营证券及期货合约经纪、代理人服务、上市保荐、财务顾问、企业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研究等业务,以及子公司所在地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业务。近年来,招证国际以香港为中心,在英国、韩国等地相继获得监管牌照,培育了中资券商领先的海外投行和环球商品等业务。

2、具体经营情况

2017年,招证国际持续建设“以客户为中心”的全功能投行业务模式,积极进行战略大客户营销,推动跨境业务发展。招证国际共完成10个IPO承销项目,IPO承销金额排名第3名,中资券商排名第3名。招证国际跨境并购业务在2017年实现重大突破,完成Prax Capital出售旗下大型服装品牌百丽集团,以及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收购全球领先医疗公司Cardinal Health (L) Co., Ltd.在中国的医疗及医疗产品分销业务项目。

2018年,招证国际重点把握创新型公司来港上市机遇,策略性地加强对新经济行业公司的服务。招证国际共完成15个IPO承销项目,IPO承销金额排名第5名,中资券商排名第4名;完成3个兼并收购及财务顾问项目,总交易金额21.66亿美元。

2019年,招证国际香港市场股权承销完成7个项目,美国市场股权承销完成1个项目;其中香港市场IPO承销金额为7.5亿美元,位居中资券商第4位,圆满完成了中烟香港、中国飞鹤、杭州启明等市场影响力较大的保荐承销上市项目。招证国际共完成8个债券承销项目,承销金额为3.4亿美元。

十、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和

其他。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017年 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39,087.9617,986.191,768.7219,333.05
运输工具6,473.024,297.31-2,175.70
电子设备69,629.4427,915.29-41,714.15
其他5,979.674,500.69-1,478.97
合计121,170.0854,699.481,768.7264,701.88
2018年 12月31日房屋及建筑物132,985.5819,237.451,768.72111,979.41
运输工具6,511.624,708.46-1,803.16
电子设备75,258.2437,671.31-37,586.93
其他5,913.722,613.77-3,299.94
合计220,669.1664,230.991,768.72154,669.45
2019年 12月31日
房屋及建筑物132,985.5822,725.161,768.72108,491.70
运输工具6,190.194,716.37-1,473.82
电子设备82,095.6347,655.19-34,440.44
其他6,103.703,093.46-3,010.24
合计227,375.1178,190.181,768.72147,416.21

(2)实际占有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招商期货实际占有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共15处,占全部自有物业宗数的15.46%,建筑面积为2,331.54平方米,约占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2.64%。

(3)正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公司正在办理产权证书的物业1处,占全部自有物业宗数的1.03%,建筑面积约为59,701.17平方米,占全部自有物业总建筑面积的67.60%。

2、租赁物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于境内向第三方承租286处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53,879.71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发行人的办公、营业,其中:

(1)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承租的249处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36,734.74平方米的房屋(约占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88.86%),出租方拥有该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租赁协议合法有效;

(2)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承租的37处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7,144.97平方米的房屋(约占租赁物业总建筑面积的11.14%),出租方未提供该等房屋的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该等房屋的出租人已提供与其出租权利相关的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承租的上述房屋中,有28处合计建筑面积约为17,193.66平方米的房屋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其余房屋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重大在建工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在建工程支出主要为内部装修工程,不存在正在建设中的重大在建工程。

4、运输工具与电子设备

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经营设备主要包括运输工具、信息技术设备、办公设备等,均通过购买等合法方式取得,上述设备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主要无形资产

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交易席位费和其他。截至

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无形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时间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017年 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
交易席位费8,151.566,133.64-2,017.92
其他160.9020.90-140.00
合计8,312.466,154.53-2,157.92
2018年 12月31日土地使用权43,260.0091.46-43,168.54
交易席位费8,240.206,139.48328.611,772.12
其他161.9121.91-140.00
合计51,662.116,252.84328.6145,080.66
2019年 12月31日
土地使用权43,260.001,188.96-42,071.04
交易席位费8,283.286,142.32695.451,445.51
其他162.3922.39-140.00
合计51,705.687,353.68695.4543,656.55
证号权利人宗地号宗地面积(m2)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深房地字第3000529581号招商证券B116-00754,847.92福田区福华一路商业性办公用地2058年4月17日

项域名。其中,公司拥有newone.com.cn、cmsc.com.cn、newone.cn、ccs.com.cn、cmschina.com.cn、cmshongkong.com.cn、cmshongkong.cn和cmschina.com共计8项域名;招商期货拥有cmsfutures.cn、cmsfutures.com和cmsfutures.com.cn共计3项域名;招商致远资本拥有cmscapital.cn共计1项域名。

4、注册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共36项。

5、专利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于境内无专利类知识产权。

6、著作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一级控股子公司于境内拥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4项,具体情况如下:

登记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17SR419736招商证券极速交易系统 (简称:极速交易系统)招商证券2016.06.302017.08.03原始取得
2019SR0577041交易大师投资管理系统V2.5.6招商证券2018.03.202019.06.05原始取得
2019SR0575335招商证券FPGA-CPU异构行情加速系统(简称:FPGA-CPU异构行情加速系统)V1.0招商证券2018.05.202019.06.05原始取得
2019SR0573152招商证券行情分发平台(简称:行情分发平台)V2.0招商证券2018.09.302019.06.05原始取得
登记号软件名称著作权人首次发表日期登记日期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2016L00294104招商证券“智远一户通”手机app个股行情界面的UI设计(主要是指现价区域的上下圆弧围合设计)招商证券2015.06.302016.07.26原始取得

(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1、公司现持有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2月10日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流水号:000000028941),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2、公司下属12家分公司均持有现行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公司下属259家证券营业部均持有现行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1月21日核发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238549B的《营业执照》,公司境内各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三)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取得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资格(会员代码:185053)、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0037)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会员编号:

000011),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1股指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9年12月
2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
3股票期权业务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2月
4结售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2019年8月
5参与科创板转融券业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7月
6开展国债期货做市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9年5月
7上市基金主做市商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2月
8信用保护合约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2月
9信用衍生品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8年12月
10镍期货做市商上海期货交易所2018年10月
11原油期货做市业务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8年10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12铜期权做市商上海期货交易所2018年9月
13场外期权业务交易商中国证券业协会2018年8月
14债券通“北向通”做市商资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8年7月
15试点开展跨境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8年4月
16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核心交易商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7年1月
17信用风险缓释凭证创设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7年1月
18信用联结票据创设资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7年1月
19上海票据交易所非银会员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16年11月
20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11月
21非现场开户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5年4月
2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3月
23开展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5年3月
24开展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
25开展上证50ETF期权做市业务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月
26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
27股票期权自营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月
28成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上海证券交易所2015年1月
29期权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
30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11月
31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年10月
32主办券商业务(做市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
33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普通清算会员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
34场外期权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2014年2月
35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月
36代理证券质押登记业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托管部2013年7月
37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上海证券交易所2013年6月
38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深圳证券交易所2013年6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39参与利率互换交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13年5月
40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4月(最新证书时间为:2019年4月)
41主办券商业务(推荐业务、经纪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3月
42柜台交易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2013年2月
43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2013年1月
44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1月
45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12年12月
46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2年11月
47私募基金综合托管服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2012年10月
48转融通业务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8月
49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2012年6月
50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2012年5月
51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2012年1月
52开展客户第三方存管单客户多银行服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2011年6月
53融资融券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6月
54直接投资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监管部2009年8月
55为招商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2月
5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2月
57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8月
58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一级交易商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7月
59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国家外汇管理局2006年12月(最新证书时间为:2012年11月)
6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3月
61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一级交易商上海证券交易所2006年3月
62报价转让业务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2006年1月
63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7月
64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9月
65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8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66受托投资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5月
67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1年2月
68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1999年9月
69经营上海市人民币特种股票业务(无限制)资格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1996年11月
70开办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分局1996年10月
71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代理制的试点单位深圳市政府产权转让领导小组办公室1996年1月
72开办自营业务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1993年8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1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2月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17年5月
3基差贸易中国期货业协会2017年4月
4场外衍生品业务中国期货业协会2017年4月
5仓单服务中国期货业协会2016年12月
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7月
7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3月
8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8月
9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大连商品交易所2009年12月
10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郑州商品交易所2009年3月
11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上海期货交易所2008年10月
12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
13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11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1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2017年4月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序号业务资格批准机构取得时间
1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深圳市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2015年11月
2证券资产管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月
公司名称国家/地区业务资质
招证国际香港/
招商证券(香港)香港1.证券交易许可; 2.期货合约交易许可; 3.就证券提供意见许可; 4.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许可; 5.提供资产管理许可
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香港1.期货合约交易许可; 2.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许可
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提供代理人服务许可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1.投资业务许可; 2.国际会员(B类)资格
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香港1.就证券提供意见许可; 2.提供资产管理许可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1.就证券提供意见许可; 2.提供资产管理许可
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香港/
CMS Nominees (BVI)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
CMS Capital Fund Management Co. Limited开曼群岛基金管理服务许可
公司名称国家/地区业务资质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Limited英国商品期货经纪业务许可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Korea) Co., Ltd韩国投资中介业务许可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万元)958,261.42(2009年6月30日)
历次筹资情况发行时间发行类别筹资净额(万元)
200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A股1,088,336.11
2014年5月定向增发1,110,173.61
2016年10月首次公开发行H股894,743.92
合计3,093,253.64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万元)1,793,029.73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万元)8,512,784.98(2019年12月31日)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履行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集盛投资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从事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企业现有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在公司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集盛投资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
与首次公开解决同业招商局集团已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在公司公开
承诺背景承诺类型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履行
发行相关的承诺竞争承诺招商局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法人不再在中国境内新设或通过收购控制其它证券公司;针对招商局集团控制的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与证券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公司依法进行充分的披露;招商局集团不利用在公司中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招商局集团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招商局集团自公司H股上市日期起三年禁售于全球发售所认购的H股自公司H股上市日期起三年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其他招商局集团、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将依法合规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在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期间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招融投资已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招融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公司形成竞争关系的相关业务招融投资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其他招融投资、集盛投资、Best Winner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方案中的可配售股份本次配股期间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保障公司本次配股发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招商局集团、招融投资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本次配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招商局集团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招融投资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每年的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其他专项准备金。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其他专项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其他专项准备金后,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的部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低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适用于证券公司的其他专项准备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或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第二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百六十六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公司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的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并确保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要求;

(三)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在满足上述第(一)项现金股利分配和确保公司股本合理规模的前提下,保持股本扩张与业务发展、业绩增长相适应,采取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

第二百六十八条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和预案。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第二百六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条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交严谨的论证和详细的情况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项意见。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发出股东大会催告通知,调整方案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于催缴股款前已缴付的任何股份的股款均可享有利息,但股份持有人无权就预缴股款参与其后宣布的股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于无人认领的股息,公司可行使没收权利,但该权利仅可在适用的有关时效届满后才可行使。公司有权终止以邮递方式向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发送股息单,但公司应在股息单连续两次未予提现后方可行使此项权利。如股息单初次邮寄未能送达收件人而遭退回后,公司即可行使此项权利。公司有权按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方式出售未能联络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股东的股份,但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一)公司在十二年内已就该等股份最少派发了三次股息,而在该段期间无人认领股息;

(二)公司在十二年期间届满后于公司证券上市地一份或多份报章刊登公告,说明其拟将股份出售的意向,并通知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内容如下:

“三、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在公司盈利、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当年盈利且合并会计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金分红方案实施后,公司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触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预警标准。

(2)现金分红的比例: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条件,以及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在任意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年均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3)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根据年度盈利情况及现金流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当公司采用现金或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时,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数额和比例,应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4、提高利润分配的规定

(1)在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2)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和有关条件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调整与监督机制

1、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提出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权利。

4、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包括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

5、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交严谨的论证和详细的情况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专项意见。调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司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发出股东大会催告通知,调整方案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根据公司发展或法律法规变化进行及时修订,确保规划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如遇不可抗力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

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应在积极听取股东、独立董事意见的基础上,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制定新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股东回报规划发表独立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二)发行人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发行人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年度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8年度以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68,644,062.86元,占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39.97%。
2017年度以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17,995,627.83元,占公司2017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0.0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66,389.56176,864.41231,799.56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238.08442,498.59578,595.51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12%39.97%40.06%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1.47%

3、本次配股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A股和H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2020年5月1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原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等事项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至2021年5月19日止。

十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1)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有14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5名,均具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霍达董事长512017年5月2020年5月
执行董事2017年5月2020年5月
2苏敏非执行董事512016年6月2020年5月
3粟健非执行董事472017年6月2020年5月
4熊贤良非执行董事522014年12月2020年5月
5熊剑涛执行董事512017年5月2020年5月
6彭磊非执行董事472007年8月2020年5月
7黄坚非执行董事502012年8月2020年5月
8王大雄非执行董事592016年9月2020年5月
9王文非执行董事502019年7月2020年5月
10向华独立非执行董事482017年7月2020年5月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1肖厚发独立非执行董事522017年7月2020年5月
12熊伟独立非执行董事442017年8月2020年5月
13胡鸿高独立非执行董事652017年7月2020年5月
14汪棣独立非执行董事612018年1月2020年5月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霍达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19年1月起担任招证国际董事。霍先生在经济金融研究、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管理、资本市场统计监测分析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自2015年3月至2017年4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并先后兼任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证券期货研究院院长、中证金融研究院院长;自2014年2月至2015年3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监管部主任;自2010年12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主任;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12月担任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副巡视员;自2007年12月至2009年11月担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自1997年4月至2007年12月在中国证监会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 霍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1994年4月及2008年1月获得华中理工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
2苏敏2016年6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苏女士拥有管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以及财务管理经验,包括:自2018年6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自2017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5年12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董事;自2018年9月起担任博时基金董事;自2014年9月起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968)非执行董事。自2015年9月至2019年2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兼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兼任招商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海租赁公司董事长;自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866)非执行董事;自2013年5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138)执行董事;自2011年5月至2015年7月担任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11年3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9年12月至2011年5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698)董事;自2008年4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月至2011年9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自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 苏女士于1990年7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位、2002年12月获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6月获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6月获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2008年6月获高级会计师资格。
3粟健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粟先生拥有财务及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7年7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部长;自2019年6月起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59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598)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872)董事;自2018年1月起担任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1965)董事;自2017年10月起担任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44)执行董事。自2017年8月至2019年1月担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72)董事。自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级);自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担任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担任招商局集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自2009年9月至2014年2月分别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高级经理、财务部部长助理、财务部副部长;自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自2002年8月至2008年8月担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主任、高级经理;1993年7月至2002年8月担任招商国际旅游公司文员、主管、财务经理。 粟先生于1993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粟健先生于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2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
4熊贤良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熊先生拥有战略管理和研究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8年8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招商局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自2015年3月起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自2017年2月至2018年10月兼任招商局集团安全监督管理部部长;2015年3月至2017年9月兼任招商局集团信息管理部部长、研究部部长);自2019年6月起担任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598,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598)非执行董事;自2018年6月起担任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44)执行董事。自2011年10月至2015年2月担任招商局集团战略研究部总经理(部长);自2012年7月至2014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968)非执行董事;自2004年12月至2011年10月在国务院研究室工作;自2003年7月至2003年12月在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工作;自2000年12月至2004年12月在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自1994年3月至2000年12月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 熊先生分别于1991年6月及1993年12月获得南开大学世界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熊先生于2000年9月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授予的研究员职称。
5熊剑涛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裁,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自2015年9月起担任招证国际董事。熊先生拥有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证券公司运营及信息化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7年5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首席运营官;自2005年12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5年3月至2019年3月担任招商资管董事长;自2008年3月至2019年3月担任招商期货董事长;自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博时基金董事;自1995年6月至2005年12月历任公司电脑部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期间曾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担任接管组成员;自1993年4月至1995年6月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968)信息中心副经理;自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 熊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1992年6月及2014年6月获得南京邮电大学(前南京邮电学院)通信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华中理工大学自动化仪表与装置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和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6彭磊2007年8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彭女士曾在不同证券和金融类公司担任管理或行政职位,拥有相关管理和从业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自2018年8月起担任招商局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自2018年6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自2011年6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9)董事。自2016年4月至2019年2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自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9月担任博时基金董事;自2003年10月至2016年4月历任招商局金融集团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中国业务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02年5月至2003年10月担任友联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彭女士分别于1994年7月及2010年7月获得西南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北京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7黄坚2012年8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黄先生曾任职于多家公司财务部及行政职位,拥有财务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6年9月起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总经理;自2018年6月起担任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8月起担任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5月起担任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96)董事;自2016年6月起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866)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3月担任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401)董事;自2016年2月至8月担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担任中远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11月至2012年2月担任中远美洲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自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中远物流(美洲)有限公司(前中远美国内陆运输公司)副总裁兼财务部总经理;自1996年7月至2004年9月任职于中远集团,最后职位为财务部资金处处长;自1993年7月至1996年7月任职于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 黄先生分别于1992年7月及2002年3月获得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前北京财贸学院)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黄先生于1997年5月获财政部授予会计师资格,于2015年12月获财政部授予高级会计师资格。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8王大雄2016年9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拥有管理金融企业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6年5月起先后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866)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董事长(2019年7月起);自2014年3月起担任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11月起担任招商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3968)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3月起担任新华远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6年4月至2017年6月担任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1997年8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138)执行董事;自2004年6月至2014年6月担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866)非执行董事;自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2001年7月至2014年4月分别担任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96)副董事长、董事长;自1998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招商银行非执行董事。王先生亦拥有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其经验包括:自1998年1月至2014年3月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裁及副总经理;自1996年1月至1998年1月历任广州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及总会计师;自1991年3月至1996年1月历任广州海运局财务处科长及处长;自1988年3月至1991年3月担任广州海运局二货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及科长;自1987年12月至1988年3月担任广州海运局财务部副科长。 王先生分别于1983年7月及2012年1月获得上海海事大学财务经济学专业学士学位和上海财经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王先生于1995年11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授予高级会计师职称。
9王文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拥有金融保险企业相关工作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7年7月起担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17年5月起兼任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自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自2005年4月至2017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筹备组组长、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自2001年1月至2005年4月先后担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1995年8月至2001年1月先后担任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人身险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国内业务部副经理,车险部经理。 王先生分别于1991年7月、2005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法学硕士学位。
10向华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向先生拥有外汇从业及资本市场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8年1月起担任图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自2014年10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博海资本有限公司行政总裁兼营运总监;自2009年7月至2014年2月担任中国华安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3月至2009年7月担任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央外汇业务中心处长;自1994年8月至2004年3月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综合司干部、副处长。 向先生分别于1994年、2001年取得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11肖厚发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肖先生拥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及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4年1月起担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通合伙)(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自2008年12月至2013年12月担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自1999年9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自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担任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发起人、副主任会计师;自1988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职于安徽会计师事务所。 肖先生于1988年7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肖先生获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12熊伟2017年8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熊先生拥有经济及金融领域研究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00年7月起任教于普林斯顿大学并于2007年7月起担任经济学正教授、2014年7月起担任金融学讲座教授;自2016年1月起担任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院长;自2015年6月起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学术院长;自2012年7月起任香港金融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熊先生分别于1993年7月、1995年5月及2001年5月取得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学士学位、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硕士学位及美国杜克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13胡鸿高2017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拥有法学研究与实践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08年1月起担任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17年5月担任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621)独立董事;自2017年3月起担任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380)独立董事;自2016年6月起担任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3059)独立董事;自2014年3月起担任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00171)独立董事。自2001年1月至2007年12月担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自1996年12月至2000年12月担任复旦大学法律学系主任、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胡先生于1983年获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14汪棣2018年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汪先生拥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及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9年4月起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7月起担任51信用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2051)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7年7月起担任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4月起担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国台湾旭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1998年至2015年担任中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自1990年至1998年担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自1987年至1990年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 汪先生分别于1982年、1986年取得国立台湾大学商学系会计组本科学位及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汪先生于2002年10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周语菡监事会主席512014年7月2020年5月
2李晓霏股东代表监事492014年7月2020年5月
3王章为股东代表监事472017年6月2020年5月
4马蕴春股东代表监事512017年6月2020年5月
5房小兵股东代表监事492011年7月2020年5月
6张泽宏股东代表监事472011年7月2020年5月
7尹虹艳职工代表监事482007年8月2020年5月
8何敏职工代表监事442009年7月2020年5月
9熊志钢职工代表监事422017年5月2020年5月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周语菡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自2008年3月至2014年9月以及自2002年3月至2005年9月担任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133)执行董事;自2008年2月至2014年5月以及自2002年2月至2005年7月担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3年11月担任招商基金独立董事;自2008年5月至2014年5月担任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748)独立董事;自2008年4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166)监事。 周女士分别于1989年7月及1993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美国加州州立大学索诺玛分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李晓霏2014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8年6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自2015年7月起担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39)监事。自2017年11月至2019年2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7年11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总经理助理;自2010年5月至2016年9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2006年10月至2010年5月担任招商局集团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深圳市平方汽车园区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自1993年7月加入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的职位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正科级秘书、计划发展部副经理及租赁部副经理。 李先生于2004年1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3王章为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9年4月起担任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首席稽核官;自2014年11月起担任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自2011年9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月起担任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自2016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总经理助理;自2014年11月至2018年8月担任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担任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4年11月至2018年7月担任深圳市集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8年6月至2016年5月担任招商局金融集团财务部总经理;自2002年8月至2008年6月担任招商局集团审计部高级经理;自2001年5月至2002年8月担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自2000年4月至2001年5月担任招商局蛇口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王先生分别于1995年7月及2008年4月获得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和南澳大学MBA。王先生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和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
4马蕴春2017年6月起担任公司监事。马先生自2016年1月起任河北港口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08年6月至2016年1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一公司经理;自2008年3月至2014年6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一公司经理;自2003年9月至2008年3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物流公司经理;自2003年4月至2003年9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副经理;自2001年4月至2003年4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装船队队长;自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装船队副队长;自1994年4月至1998年5月担任秦皇岛港口有限公司六公司机电科干部;自1989年7月至1991年9月在山海关桥梁厂工作。 马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1994年4月获得天津大学焊接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5房小兵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9年12月起担任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2014年8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00;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800)金融管理部总经理;自2015年10月起担任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16年3月起担任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董事;自2016年8月起担任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自2017年8月起担任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自2018年5月起担任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自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担任海外事业部执行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自2011年12月至2013年7月担任海外事业部总会计师;自2011年4月至2012年6月担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自1994年11月至2005年9月期间,房先生曾于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任职,曾任的最高职务是财务部副总经理。 房先生分别于1993年6月、2006年2月及2016年6月获得长沙理工大学(前长沙交通学院)财务专业工学学士学位、美国福坦莫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房先生于2015年12月荣获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授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6张泽宏2011年7月起担任公司监事。自2014年8月起担任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6月起担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062)董事;自2013年4月起担任深圳华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华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昆毅恒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华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华强集团下属公司董事、总经理、监事职务。自2012年6月至2014年8月担任华强实业总经理;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担任华强集团副总裁;自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担任华强集团总裁助理;自2008年12月至2012年6月兼任深圳华强鼎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总经理;自2003年10月至2008年10月担任华强集团财务审计部长、财务部长及资金结算中心主任。 张先生分别于1994年6月、1997年7月获得西安石油大学(前西安石油学院)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和陕西财经学院(现并入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张先生于1999年5月获财政部授予中级会计师职称。
7尹虹艳2007年8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8年8月起担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担任公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兼运行管理部总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7年8月先后担任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自2007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经理;自2006年1月至2007年4月担任公司私人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助理;自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担任公司深圳福民路证券营业部副经理;自2000年7月至2005年2月担任公司深圳振华路证券营业部经理助理及客户服务部主任。 尹女士于2006年6月获得南开大学社会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
8何敏2009年7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9年2月起担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7月起担任招商资管董事;自2019年5月起担任招商期货、招商致远资本董事;自2019年4月起担任博时基金监事长。自2009年4月至2019年2月担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自2006年4月至2009年4月担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自1999年7月开始任职于公司财务部。 何女士分别于1996年7月及1999年6月获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前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会计学专业管理学硕士学位。何女士于1999年10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注册会计师资格。
9熊志钢2017年5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19年12月起担任招商资管董事、总经理。自2019年5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招商资管监事;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招商投资监事;自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任职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自2003年9月至2014年8月担任深圳证监局干部、副处长;自2000年7月至2003年8月担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财务经理。 熊先生分别于2000年6月、2007年7月获得南开大学审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熊先生分别于2004年12月、2001年11月、2001年11月、2004年5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内部审计师协会授予的中国内部审计师资格、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授予的国际内部审计师(IIA)资格及中国财政部授予的中级会计师职称。
序号姓名职务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1熊剑涛总裁512018年12月2021年11月
首席信息官2019年7月2021年11月
2邓晓力副总裁522005年11月2021年11月
3李宗军副总裁542015年7月2021年11月
4吴慧峰董事会秘书452014年12月2020年5月
副总裁2018年11月2021年11月
5赵斌副总裁502018年11月2021年11月
6胡宇首席风险官552018年12月2021年11月
合规总监2018年12月2021年11月
7吴光焰副总裁512019年2月2021年11月
8谢继军副总裁472019年3月2021年11月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1熊剑涛详见本节“董事简历主要情况”。
2邓晓力2005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9年3月起担任招商资管董事长,2019年1月起担任招商致远资本董事长。2014年8月至2018年12月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2006年11月起担任招商基金董事并自2013年11月起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2006年1月至2019年1月担任招证国际董事;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2年3月至2006年3月担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期间曾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担任接管组成员;1998年8月至2001年10月担任花旗集团风险管理部高级分析师;1997年6月至1998年8月担任Providian Financial Corporation高级风险分析师。 邓女士分别于1989年7月、1993年12月及1996年12月获得山东大学管理科学专业理学学士学位、纽约州立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邓女士于2013年12月获金融高级经济师职称。
3李宗军2015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9年3月起担任招商期货董事长;2019年1月起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年1月至2019年1月兼任招商致远资本董事长;自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自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担任招商局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担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06年2月至2013年4月担任招商局集团企业规划部副总经理;自2003年3月至2005年2月担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1997年9月至1999年4月担任中远集团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海外上市部副经理;自1994年3月至1997年10月担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前中远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助理并兼任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李先生分别于1987年7月和1990年4月获得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李先生亦于1998年10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4吴慧峰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2014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自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联席总经理;自2007年7月至2014年5月担任公司监事;自2004年5月至2007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吴先生曾于招商局金融集团担任以下职位:自2013年9月至2014年5月担任副总经理;自2008年7月至2013年9月担任总经理助理;自2008年6月至2010年5月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自1999年6月至2008年6月担任财务稽核部总经理。自1998年8月至1999年6月担任上海南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上海诚南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自1996年6月至1998年8月担任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结算中心员工、主任。 吴先生分别于1996年6月及2012年1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北京大学应用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吴先生于1998年5月获中国财政部授予会计师资格。
5赵斌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9年1月起担任招商投资执行董事;自2018年1月起担任招商资管合规总监;自2017年9月起担任招商基金监事长。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公司合规总监;自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招商资管董事;自2008年7月至2019年5月担任招商期货董事;自2008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零售经纪总部总经理,期间于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兼任公司渠道管理部总经理;自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自2006年1月至2009年4月担任公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自2001年8月至2006年1月担任公司深圳南山南油大道证券营业部经理;自1999年8月至2001年8月担任公司深圳龙岗证券营业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自1999年1月至1999年8月担任公司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自1996年3月至1998年12月担任公司海口营业部经理助理、经理;自1995年5月至1996年3月担任公司福田营业部主任;自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职于招商银行证券部、招银证券公司。 赵先生分别于1992年6月及2010年12月获得深圳大学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及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理学硕士学位。
6胡宇201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合规总监及首席风险官。2018年8月至11月担任招商局集团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担任广东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担任海南证监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1996年7月至2015年1月担任深圳证监局政策法规处副主任科员、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稽查一处处长;1989年7月至1994年8月在江西医学院外语教研室任教;1981年9月至1985年8月在西山中学任教。 胡先生分别于1989年7月及1996年7月获得江西师范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和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硕士学位。
序号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7吴光焰2019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招证国际董事长,自2018年11月起担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自2018年7月至2019年2月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自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担任招商资管总经理;自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担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自2009年4月至2014年1月担任公司私人客户部总经理;自2008年1月至2009年4月担任公司运行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自2007年4月至2008年1月担任平安银行总行信用卡事业部运营部负责人;自2002年8月至2007年4月担任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科技部总经理;自1995年6月至2002年4月担任招商银行总行信息技术中心技术经理;自1988年6月至1992年9月担任武汉市无线电研究所工程师。 吴先生分别于1988年6月和1995年6月获得华中科技大学自动控制系检测技术及仪器专业学士学位和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专业硕士学位。
8谢继军2019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裁,自2008年4月起担任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自2008年4月至2019年2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自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担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执行董事(主持工作);自2000年6月至2007年6月历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团队负责人、副总经理、执行董事;自1996年10月至2000年6月担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自1994年7月至1996年10月担任深圳市航运总公司企业管理部科员职务。 谢先生于1994年7月获得华南理工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2004年10月获得南开大学和澳大利亚弗林德斯大学国际经济系国际经贸关系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2011年9月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谢先生于2004年注册为国内首批保荐代表人。
序号姓名职务领取薪酬情况
1霍达董事长、执行董事515.55
2苏敏非执行董事-
3粟健非执行董事-
4熊贤良非执行董事-
5熊剑涛执行董事514.79
总裁
首席信息官
6彭磊非执行董事-
7黄坚非执行董事-
8王大雄非执行董事-
9王文非执行董事-
10向华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序号姓名职务领取薪酬情况
11肖厚发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12熊伟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13胡鸿高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14汪棣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
15周语菡监事会主席415.79
16李晓霏股东代表监事-
17王章为股东代表监事-
18马蕴春股东代表监事-
19房小兵股东代表监事-
20张泽宏股东代表监事-
21尹虹艳职工代表监事173.84
22何敏职工代表监事130.08
23熊志钢职工代表监事158.17
24邓晓力副总裁375.52
25李宗军副总裁375.20
26吴慧峰董事会秘书375.28
副总裁
27赵斌副总裁375.45
28胡宇首席风险官321.35
合规总监
29吴光焰副总裁344.61
30谢继军副总裁325.69
合计4,501.32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任职单位职务
苏敏非执行董事招融投资总经理
王文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章为股东代表监事集盛投资董事
招融投资监事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任职单位职务
房小兵股东代表监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金融管理部总经理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任职单位职务
霍达董事长、执行董事招证国际董事
苏敏非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副主任(常务)
博时基金董事
招商局金融集团董事
招商银行非执行董事
粟健非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部长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熊贤良非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战略发展部部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招商局科技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熊剑涛执行董事、总裁招证国际董事
彭磊非执行董事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招商局通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黄坚非执行董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本部总经理
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
览海医疗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任职单位职务
王大雄非执行董事中远海运财产保险自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董事长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
招商银行非执行董事
新华远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文非执行董事中美国际保险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向华独立非执行董事图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肖厚发独立非执行董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熊伟独立非执行董事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正教授、金融学讲座教授
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院长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经管学院学术院长
香港金融研究中心学术顾问
胡鸿高独立非执行董事复旦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汪棣独立非执行董事51信用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复星联合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台湾旭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晓霏股东代表监事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务)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章为股东代表监事招商局集团招商局金融事业群/平台首席稽核官
深圳市晏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市楚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马蕴春股东代表监事河北港口集团(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现已更名为中远海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任职单位职务
河北港口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房小兵股东代表监事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中交建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泽宏股东代表监事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华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华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华强资产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深圳前海华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华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深圳华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何敏职工代表监事招商资管董事
招商期货董事
招商致远资本董事
博时基金监事长
熊志钢职工代表监事招商资管董事、总经理
邓晓力副总裁招商致远资本董事长
招商资管董事长
招商基金副董事长、董事
李宗军副总裁招商期货董事长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赵斌副总裁招商投资执行董事
招商资管合规总监
招商基金监事长
吴光焰副总裁招证国际董事长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十七、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配股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该等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并于2019年3月13日发布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配股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1、主要假设及测算说明

(1)假设2019年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以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总股本6,699,409,329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数量2,009,822,798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709,232,127股;

(3)假设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考虑发行费用)为150亿元;

(4)假设本次配股于2019年9月30日完成(上述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募集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假设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2018年前三季度相对去年同期变动趋势和比例变动,即假设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6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24亿元;

(6)假设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分别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

(7)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8)假设2018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并于2019年8月底实施;

(9)假设2018年度及2019年度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10)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2、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配股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亿股)66.9966.9987.09
加权平均普通股总股本(亿股)66.9966.9972.02
假设一: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8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6146.8746.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2446.4646.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620.57980.5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60.57370.53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620.57980.53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60.57370.5337
项目2018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9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75.745.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25.685.38
假设二: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8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6142.614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2442.2442.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620.51620.48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60.51060.4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620.51620.48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60.51060.47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75.12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25.064.80
假设三:2019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8年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6138.3538.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亿元)42.2438.0138.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620.45260.42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60.44760.41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620.45260.42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60.44760.416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74.50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24.454.21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和资产规模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而募集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于公司的现有业务,从而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即公司配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也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从而降低公司的股东回报。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1)证券行业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本次发行是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

证券行业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十九大”以来,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证券行业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保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厚的土壤。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不仅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还是产业整合、升级的“助推器”,更是创业创新的“孵化器”,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中具有枢纽功能,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伴随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证券行业将迎来一系列战略机遇。为此,公司要加快资本补充步伐,增强资本实力,为抢抓新一轮战略性发展机遇打下坚实基础。

(2)应对行业竞争新态势,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进入扶优限劣、优胜劣汰、加速洗牌的格局重塑期,“大者恒大、强者恒强、头部集中、弱者淘汰”的竞争格局正加快形成,马太效应不可逆转,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将占据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随着对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投资比例限制不断放开,国际金融机构将依托全球资源、成熟的客户服务模式和灵活快速的创新能力,对行业当前的业务管理机制与客户服务模式造成冲击。只有具有雄厚资本实力、规模领先、勇于创新的券商,才能在新的变局中把握机遇并赢得竞争。

近年来,公司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及业务排名均位居行业前列,并在多个具有战略性的业务领域建立起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连续12年保持证券公司分类监管“AA”评级,质量、效益、规模均衡发展。但是,与领先对手相比,公司经营规模与综合实力仍存在显著差距。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3)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助力公司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公司秉承“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创造价值”的历史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的战略愿景,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并持续创造价值。2019-2023年,公司实施新五年战略规划。公司将以实现“综合竞争力进入行业前五”为战略目标,实施“变革战略”,实施“以投行业务为价值牵引、打造机构客户业务特色优势、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特色优势、拓展多渠道多产品综合化经营模式、强化跨境服务一体化”等五项核心策略,不断增强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公司将在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多元化战略布局与综合化经营、跨境业务等业务发展及中后台建设方面,持续进行资本投入,不断巩固既有优势,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资本保障。

(4)优化业务结构与布局,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蓄能

近年来,证券公司业务模式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转型为服务中介、资本中介类业务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资金运用类业务以及综合经营产生的收入及利润贡献逐渐提升,盈利模式日益丰富多元。为构建更为均衡稳健的业务组合,储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能,公司亟需加快布局,抢占战略先机。一是积极拓展稳健生息的资本中介业务,撬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强大的、涵盖股票与FICC及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能力,大力发展“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全品类、多策略、跨境内外与场内外市场的投资交易模式,提升总体投资收益。三是大力推动直投、国际、资管等子公司业务发展,通过提升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业务组合的均衡性与盈利的稳定性。四是积极把握金融产业链上

的同业并购及多元布局机会,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稳健发展资本中介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加大子公司投入及开展战略布局,奠定坚实的资本支撑,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5)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增强资本实力与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息息相关。资本规模直接决定着业务规模,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和业务转型的关键支撑,雄厚的资本实力还是证券公司抵御风险、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体系,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资质的取得、业务规模的大小与其净资本实力直接挂钩。此外,公司是首批开展并表监管试点的券商之一,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必须持续补充资本,不断增强资本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2、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1)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2)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5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原则上“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订完善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渐进式调整,以净资本相关的风控指标作为监管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监管要求,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综上,证券行业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证券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实力将是券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支撑,是构建核心竞争力及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最关键要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与竞争地位,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进而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以客户为中心,向个人、机构及企业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从事投资与交易,主要包括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及交易业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投资交易和资本中介业务以及补充营运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的资本实力将获得进一步提升,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在人员储备方面,公司近年来不断创新人才选聘及培养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引进体系,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均具有多年的证券市场从业经验及管理经验,对于行业的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部门负责人均属于各自领域内的佼佼者,且大部分为公司服务多年,在执行公司既定战略时,能够更加注重公司的长远利益,并结合对于市场独到的见解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一直注重员工的职业路径规划和未来发展,为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为公司的业务开拓储备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也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在技术储备方面,公司持续推动信息科技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以自主研发、业务外包、技术合作等形式不断提高信息技术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以及可靠性,为业务拓展和风险控制提供技术支持。随着大数据、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传统业务转型势在必行,公司投入大量资源以提升信息技术系统,将新技术快速、稳定、安全的应用于公司现有业务并拓展新兴业务,推动业务规模不断增长。公司在信息科技领域的持续投入,为公司业务体系构建了全方位的技术支撑架构,也为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奠定了扎实的技术基础。在市场储备方面,公司在不断巩固和扩大现有业务的同时,结合市场环境及监管要求,积极拓展新型业务,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业务规模迅速提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已经达到3,817.7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达到

850.48亿元。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已连续12年获得证券公司分类监管“AA”评级,合规经营的发展理念也为公司在激烈市场竞争环境提供可靠地保障,推动公司快速、稳健发展。

(六)公司应对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1、推动现有业务全面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

公司将在推动现有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拓展新兴业务机会,对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保持跟踪,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赢得先机。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提升经营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并结合《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放、使用和监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与此同时,公司将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改善融资结构,提升盈利水平,进一步加快既有项目的效应释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经营效率。

3、加强内部控制,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公司还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谨慎客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已在《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研究论证程序、决策机制、利润分配形式、现金方式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等事宜,维护股东利益,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七)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维护股东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2、公司的控股股东承诺

为维护股东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股东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承诺不侵占公司利益。

3、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5、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

第五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主要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管理业务、投资及交易业务等证券及相关业务,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招融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具体股权控制结构情况详见本A股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招商局集团系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之一,其业务范围涉及交通运输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与服务(港口、公路、能源运输及物流)、金融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招融投资系招商局集团间接持股比例100%的子公司,主要持有招商局集团下属金融企业股权。截至本A股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招融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除控股本公司外,未控股其他证券公司。截至本A股配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招融投资、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措施

1、招融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9年5月,招融投资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就未来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作出了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均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招商证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并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

二、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招商局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07年11月,招商局集团向本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就未来避免

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作出了如下承诺:

“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均未从事与招商证券及招商证券的全资、控股企业现有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法人在招商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公司在作为招商证券实际控制人期间:

1、不再在中国境内新设或通过收购控制其它证券公司;

2、针对本公司控制的非证券公司所从事的与证券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在招商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招商证券依法进行充分的披露;

3、本公司不利用在招商证券中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招商证券及其它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控股股东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控制除招商证券以外的其它证券公司,未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招商证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招商证券与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出具了避免与招商证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招商证券为避免同业竞争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关联方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招融投资,实际控制人为招商局集团。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3、持有本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其他股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6.25%的股份,系本公司关联方;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下属子公司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COSCO SHIPPING Financial Holdings Co., Limited、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和广州市三鼎油品运输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9.99%股份。

4、本公司的子公司及合营、联营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一级控股子公司为招证国际、招商期货、招商致远资本、招商投资和招商资管,具体情况详见本A股配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公司对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1、发行人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联营企业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联营企业名称持股比例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00%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5.00%
3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12.02%
4招商湘江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
5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0.00%
6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3.88%

(3)由上述(1)和(2)项所列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

(4)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关联方。

(二)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资金三方存管费用3,550.313,794.863,529.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等服务费19,351.5622,123.3324,758.7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支出-78.86823.7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拆入资金利息支出1,141.731,743.111,530.9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大厦专项借款利息支出-950.591,783.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借贷业务利息支出19.00631.5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回购业务利息支出371.741,475.18-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回购业务利息支出669.41284.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金、物管费等支出6,201.745,208.252,604.13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租金-19.5718.64
招商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租金、物管费等支出895.34845.96823.52
招商物产有限公司大宗商品采购费用20,929.15331.85-
深圳招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办公用品等采购支出1,790.22961.19-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8,313.6337,577.0439,336.2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5,273.015,518.966,191.11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收入319.80629.28115.8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收入-405.64231.47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金融产品收入-14.4016.97
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111.44-
博时基金与招商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基金分盘佣金收入11,715.317,862.247,116.1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4,531.503,807.707,437.94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39.24256.19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801.8923.4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206.6811.92
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7.92-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1.98-
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承销业务收入1,204.46--
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服务收入566.0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7,693.99-
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70.75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2,358.4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6,505.662,225.4755.66
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197.64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2,264.15-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168.30943.40-
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754.72--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收入2,178.17--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金融产品转让收益--4,043.03
年度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拆借金额 (万元)起始日到期日
2019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入70,000.002019-12-272020-01-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44,789.002019-12-032020-01-03
2018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入150,000.002018-12-282019-01-02
2017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入37,813.392012-12-272018-10-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入33,436.402017-12-272018-01-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拆入8,359.102017-12-292018-01-31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3,939.252,908.653,729.74
关联方名称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693.425,254.24-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24,953.141,459,130.312,006,613.2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利息--433.4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资产-327.19-
博时基金与招商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应收款项2,805.222,736.662,281.03
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应收款项--16.72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2,400.0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款项6,200.00--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1.601.60
招商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250.84250.8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应收款-911.44911.44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股利19,600.0017,150.0014,700.00
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股利6,635.39--
招商蛇口(天津)有限公司投资意向金10,000.00--
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意向金43,622.44--
关联方项目名称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短期借款44,908.17-41,795.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借款--37,813.3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付利息--14.3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拆入资金70,027.22150,062.5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付款项-716.3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负债62,580.71--

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主要规定如下:

(1)《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十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批准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一十五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会议需要关联股东到会进行说明的,关联股东有责任和义务到会如实作出说明。

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和不参与投票表决的事项,由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证券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则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具有以下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六十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第一百七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有权批准如下重大事项:

……

(四)审议批准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规定应由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第一百八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九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经营与所任职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与所任职公司竞争的企业。除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同意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所任职公司进行关联交易。

第二百二十二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规定如下: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建立关联交易的核查机制。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前,应确保该交易符合监管机构以及公司内部对于关联交易的限制性规定,并与办公室确认该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第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一)任何个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二)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三)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1.交易对方;

2.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3.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4.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以本制度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准);

5.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以本项制度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为准);

6.中国证监会、上证所、香港联交所或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四)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交易对方;

2.拥有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3.被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4.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5.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方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或影响的;

6.中国证监会或上证所、香港联交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当充分披露

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关联股东明确表示回避的,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表决结果与股东大会通过的其他决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第二十条 公司在审议符合《上证所上市规则》的关联交易事项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易或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三百万元(含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含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交易由董事会批准。

(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含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独立董事做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四)公司为关联方(股东及其关联人除外)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与公司日常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除外,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就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发表意见。

第二十五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表决,并遵守有关回避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原则上应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事前批准。如因特殊原因,关联交易未能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事前批准既已开始执

行,公司在可行情况下应在获知有关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批准程序,对该等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第二十七条 关联交易未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经执行但未获批准或确认的关联交易,公司有权终止。”

2、公司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依照相关制度履行了决策程序。

(四)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最近三年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招商证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招商证券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是可行、有效的;招商证券有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8BJA90196”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德师报(审)字(19)第P01732号”和“德师报(审)字(20)第P00711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公布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本公司截至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查阅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61,927,739,281.1847,433,784,413.5952,656,695,176.95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53,040,322,678.7640,144,484,403.7342,526,062,237.93
结算备付金12,471,615,672.0013,796,280,422.6214,010,490,946.36
其中:客户备付金8,125,251,787.689,883,047,574.3310,026,688,408.82
融出资金55,224,619,148.4042,976,429,747.4759,235,425,550.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3,070,284,720.03
衍生金融资产1,805,818,795.531,150,232,249.791,021,640,352.67
存出保证金4,780,890,141.371,431,420,434.161,224,478,078.68
应收款项763,703,283.76708,465,721.65784,164,590.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679,824,625.0933,043,860,111.0236,099,323,693.0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1,894,870,737.6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38,146,067,589.35100,124,746,037.27-
债权投资1,894,635,258.431,844,194,877.22-
其他债权投资45,734,306,885.1041,642,341,386.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57,809,335.296,722,606,765.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275,353,644.45
长期股权投资8,833,586,050.378,287,923,809.547,489,496,696.00
固定资产1,474,162,061.811,546,694,526.79647,018,810.03
在建工程66,583,575.5682,097,882.651,185,068,041.74
无形资产436,565,507.36450,806,585.4921,579,245.66
商誉9,670,605.559,670,605.559,670,605.55
使用权资产1,189,838,71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826,872,488.40868,510,018.25903,213,571.24
其他资产3,447,579,111.332,810,639,236.882,114,780,578.63
资产总计381,771,888,128.44304,930,704,832.13285,643,555,039.46
负债:
短期借款3,103,672,685.571,581,860,926.546,611,444,182.28
应付短期融资款33,098,616,429.2034,850,475,747.3547,045,670,000.00
拆入资金7,013,198,555.573,519,000,000.001,4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92,509,430.04
交易性金融负债10,076,386,273.639,528,574,977.65-
衍生金融负债2,183,222,423.641,305,685,455.201,584,910,242.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7,706,685,534.2261,267,556,893.2233,382,969,879.02
代理买卖证券款61,724,219,803.6148,911,747,624.2351,095,334,708.05
应付职工薪酬5,567,916,991.964,441,675,129.195,428,145,483.85
应交税费468,848,992.65558,474,572.11355,175,537.55
应付款项4,937,060,039.162,239,908,457.022,083,091,720.28
应付利息--2,044,607,240.27
长期借款1,413,614,692.951,380,015,000.001,443,919,138.93
应付债券65,991,501,508.4653,419,092,277.7947,229,584,963.01
递延所得税负债485,282,411.69148,764,242.09235,002,463.19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1,252,147,381.94--
其他负债1,621,664,576.95985,519,331.45807,485,637.62
负债合计296,644,038,301.20224,138,350,633.84206,309,850,626.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9,409,329.006,699,409,329.006,699,409,329.00
其他权益工具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其中:永续债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资本公积27,533,939,437.0427,533,939,437.0427,533,939,437.04
减:库存股663,954,452.56--
其他综合收益821,414,658.87471,145,935.56212,667,355.84
盈余公积5,236,148,007.814,662,350,302.604,306,384,035.06
一般风险准备11,165,277,428.159,202,612,397.638,483,955,063.56
未分配利润19,256,085,699.7917,153,388,992.2416,993,794,055.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5,048,320,108.1080,722,846,394.0779,230,149,275.70
少数股东权益79,529,719.1469,507,804.22103,555,137.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85,127,849,827.2480,792,354,198.2979,333,704,412.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81,771,888,128.44304,930,704,832.13285,643,555,039.4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708,369,944.7311,321,611,555.0313,353,213,641.86
利息净收入1,895,188,789.411,846,089,958.451,796,485,752.54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利息收入8,288,799,202.188,186,594,757.456,718,349,037.77
利息支出6,393,610,412.776,340,504,799.004,921,863,285.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435,694,205.416,448,476,802.167,937,133,217.4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992,926,473.363,154,241,725.174,036,002,954.90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812,952,307.071,446,364,616.812,198,235,369.3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042,269,893.151,201,865,364.991,145,486,222.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49,691,586.273,679,538,446.562,712,454,086.1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82,008,337.18917,473,094.10845,488,550.90
其他收益79,013,903.8841,340,146.1335,508,288.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1,987,660.43-642,004,891.631,009,982,273.1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189,075.81-75,487,349.15-150,379,055.65
其他业务收入2,226,604,723.5223,658,442.5112,029,080.11
二、营业总支出9,914,221,372.785,880,846,864.466,249,016,707.49
税金及附加94,364,575.4188,222,491.0396,489,680.82
业务及管理费7,537,473,656.585,665,057,863.816,111,873,696.82
信用减值损失92,027,448.66121,037,480.02-
资产减值损失--40,653,329.8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555,702.153,210,542.68-
其他业务成本2,186,799,989.983,318,486.9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794,148,571.955,440,764,690.577,104,196,934.37
加:营业外收入16,330,893.4119,848,501.1716,030,508.41
减:营业外支出36,843,214.5513,128,199.8913,671,590.2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773,636,250.815,447,484,991.857,106,555,852.51
减:所得税费用1,460,353,506.561,001,223,643.231,301,847,267.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13,282,744.254,446,261,348.625,804,708,585.2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313,282,744.254,446,261,348.625,804,708,585.23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2,380,829.334,424,985,940.975,785,955,137.26
2.少数股东损益30,901,914.9221,275,407.6518,753,447.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0,268,723.31186,910,377.68476,241,197.54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0,268,723.31186,910,377.68476,241,197.54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1,401,927.13-685,494,113.5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1,401,927.13-685,494,113.5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8,866,796.18872,404,491.27476,241,197.54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007,804.54325,301.48-4,899,394.32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47,998,293.13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878,847.19586,039,834.69-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3,027,709.49-773,929.92-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6,710,129.34286,813,285.02-166,857,701.2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663,551,467.564,633,171,726.306,280,949,782.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7,632,649,552.644,611,896,318.656,262,196,334.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0,901,914.9221,275,407.6518,753,447.9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70.540.7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70.540.78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5,288,278,901.8114,888,174,896.3215,760,577,206.4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500,000,000.002,0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3,539,022,340.5830,867,799,328.97-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239,589,347.05-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2,468,003,622.9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36,350,085.041,922,853,066.312,397,480,533.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031,654,950.3966,948,416,638.6518,158,057,739.62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1,991,956,738.9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0,818,846,811.7017,514,449,072.48-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3,215,164,890.3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2,009,534,889.01-6,110,384,795.91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2,423,680,718.8215,974,764,707.39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915,393,729.483,042,049,936.593,582,118,409.7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43,546,918.444,796,499,619.944,452,123,703.95
支付的各项税费2,887,996,182.491,666,339,273.871,875,851,119.5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67,783,683.773,339,690,167.953,479,788,300.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43,102,214.8932,782,708,789.6560,712,152,665.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8,552,735.5034,165,707,849.00-42,554,094,926.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22,525,187.331,900,174,602.81931,155,612.7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93,476.901,296,514.521,513,358.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4,318,664.231,901,471,117.33932,668,971.70
投资支付的现金3,982,079,523.0819,708,161,425.068,295,454,865.9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1,337,536.74461,338,856.03268,916,772.7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417,059.8220,169,500,281.098,564,371,638.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098,395.59-18,268,029,163.76-7,631,702,666.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4,5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47,533,551.52299,367,750.894,844,977,370.0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9,284,840,000.0078,935,720,000.0092,849,5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32,373,551.5279,235,087,750.89112,699,057,370.0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298,416,755.8392,851,174,063.2370,860,800,668.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09,832,923.997,454,580,206.205,149,096,146.4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880,000.0043,324,268.428,4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3,954,452.5611,998,472.0529,429,935.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972,204,132.38100,317,752,741.4876,039,326,750.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0,169,419.14-21,082,664,990.5936,659,730,619.9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9,040,528.62431,199,743.51-670,864,502.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68,664,287.67-4,753,786,561.84-14,196,931,475.2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1,170,650,431.6365,924,436,993.4780,121,368,468.7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4,339,314,719.3061,170,650,431.6365,924,436,99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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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471,145,935.564,662,350,302.609,202,612,397.6317,153,388,992.2469,507,804.2280,792,354,198.29
加:会计政策变更-72,487,323.19-72,487,323.19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471,145,935.564,662,350,302.609,202,612,397.6317,080,901,669.0569,507,804.2280,719,866,875.10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3,954,452.56350,268,723.31573,797,705.211,962,665,030.522,175,184,030.7410,021,914.924,407,982,952.14
(一)综合收益总额350,268,723.317,282,380,829.3330,901,914.927,663,551,467.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63,954,452.56-663,954,452.5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其他663,954,452.56-663,954,452.56
(三)利润分配573,797,705.211,370,880,131.28-4,515,411,899.35-20,880,000.00-2,591,614,062.86
1.提取盈余公积573,797,705.21-573,797,705.2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370,880,131.28-1,370,880,131.28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768,644,062.86-20,880,000.00-1,789,524,062.86
4.其他-802,090,000.00-802,09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591,784,899.24-591,784,899.24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591,784,899.24-591,784,899.24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663,954,452.56821,414,658.875,236,148,007.8111,165,277,428.1519,256,085,699.7979,529,719.1485,127,849,8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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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212,667,355.84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6,993,794,055.20103,555,137.0479,333,704,412.74
加:会计政策变更71,568,202.04-70,681,774.52886,427.52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284,235,557.88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6,923,112,280.68103,555,137.0479,334,590,840.2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86,910,377.68355,966,267.54718,657,334.07230,276,711.56-34,047,332.821,457,763,358.03
(一)综合收益总额186,910,377.684,424,985,940.9721,275,407.654,633,171,726.3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1,998,472.05-11,998,472.0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1,998,472.05-11,998,472.05
(三)利润分配355,966,267.54718,657,334.07-4,194,709,229.41-43,324,268.42-3,163,409,896.22
1.提取盈余公积355,966,267.54-355,966,267.5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18,657,334.07-718,657,334.07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17,995,627.83-43,324,268.42-2,361,319,896.25
4.其他-802,089,999.97-802,089,999.9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471,145,935.564,662,350,302.609,202,612,397.6317,153,388,992.2469,507,804.2280,792,354,1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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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度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27,533,939,437.04-263,573,841.703,875,865,462.677,622,917,918.7814,357,778,724.3288,701,689.0759,915,038,719.1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27,533,939,437.04-263,573,841.703,875,865,462.677,622,917,918.7814,357,778,724.3288,701,689.0759,915,038,719.1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000,000,000.00476,241,197.54430,518,572.39861,037,144.782,636,015,330.8814,853,447.9719,418,665,693.56
(一)综合收益总额476,241,197.545,785,955,137.2618,753,447.976,280,949,782.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000,000,000.004,500,000.0015,004,5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4,500,000.004,5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30,518,572.39861,037,144.78-3,149,939,806.38-8,400,000.00-1,866,784,089.21
1.提取盈余公积430,518,572.39-430,518,572.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61,037,144.78-861,037,144.78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66,188,363.18-8,400,000.00-1,274,588,363.18
4.其他-592,195,726.03-592,195,726.03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533,939,437.04212,667,355.84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6,993,794,055.20103,555,137.0479,333,704,412.74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48,609,703,236.7434,707,669,575.8340,534,612,202.02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42,843,742,210.8630,919,430,433.7433,888,415,892.35
结算备付金11,959,758,031.9411,849,316,697.2710,885,488,698.91
其中:客户备付金7,967,974,609.218,673,222,909.198,743,749,793.40
融出资金51,318,914,985.3039,032,744,250.3254,374,650,341.6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64,165,214,520.25
衍生金融资产648,870,093.14654,937,937.08284,158,428.45
存出保证金2,244,259,924.141,089,030,131.281,032,936,856.26
应收款项501,270,517.88399,408,202.75481,643,667.5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679,824,625.0932,813,931,898.7035,598,923,693.06
应收利息--1,819,330,239.75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19,471,255,078.0089,014,259,910.52-
债权投资1,800,034,149.581,796,608,055.66-
其他债权投资44,816,397,438.1241,642,341,386.4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57,809,335.296,722,606,765.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2,024,383,641.98
长期股权投资16,610,888,158.6115,301,198,188.8012,700,926,701.11
固定资产1,404,373,257.831,481,522,011.31603,332,299.03
在建工程41,630,871.7751,794,992.271,161,947,517.72
无形资产423,710,359.38434,685,412.263,000,000.00
使用权资产1,020,049,83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752,102,861.73686,505,484.11769,978,538.66
其他资产2,170,647,102.242,429,698,630.922,425,468,541.39
资产总计346,531,499,862.78280,108,259,531.27258,865,995,887.78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33,098,616,429.2034,850,475,747.3547,065,670,0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拆入资金7,013,198,555.573,519,000,000.001,4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46,996,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6,945,433,690.006,640,526,680.00-
衍生金融负债1,048,823,498.57577,865,598.09589,264,698.8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4,035,284,996.7060,911,667,339.1733,382,969,879.02
代理买卖证券款49,827,012,509.1438,339,464,063.1941,493,367,437.43
应付职工薪酬5,253,821,623.894,069,597,231.735,043,328,799.66
应交税费285,023,081.38257,782,676.49190,161,448.13
应付款项2,481,127,444.48979,668,665.53798,181,902.05
应付利息--2,038,187,213.84
长期借款--378,133,888.93
应付债券65,991,501,508.4653,419,092,277.7947,229,584,963.01
递延所得税负债394,322,385.6999,961,303.84190,498,885.13
租赁负债1,071,621,719.59--
其他负债895,587,506.48925,141,755.56772,200,573.72
负债合计268,341,374,949.15204,590,243,338.74183,688,545,689.7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6,699,409,329.006,699,409,329.006,699,409,329.00
其他权益工具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其中:永续债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资本公积27,460,042,381.9427,460,042,381.9427,460,042,381.94
减:库存股663,954,452.56--
其他综合收益541,685,772.44302,863,540.82328,842,910.88
盈余公积5,236,148,007.814,662,350,302.604,306,384,035.06
一般风险准备10,343,483,009.069,195,887,598.648,483,955,063.56
未分配利润13,573,310,865.9412,197,463,039.5312,898,816,477.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78,190,124,913.6375,518,016,192.5375,177,450,197.9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46,531,499,862.78280,108,259,531.27258,865,995,887.78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3,559,896,110.529,055,835,423.3610,423,648,339.77
利息净收入1,626,136,969.441,504,087,054.721,542,468,244.67
其中:利息收入7,797,874,588.137,655,413,872.076,301,911,211.75
利息支出6,171,737,618.696,151,326,817.354,759,442,967.0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5,951,314,454.234,698,626,627.416,042,530,490.41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679,049,634.782,798,692,212.703,580,948,826.35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672,812,242.581,249,441,418.441,893,887,294.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57,283,349.043,186,406,633.382,295,766,533.0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09,682,165.27843,312,759.48821,461,153.07
其他收益52,081,494.8940,883,933.5025,443,559.0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029,275,815.06-327,073,069.25667,313,615.8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053,753.49-66,491,799.76-161,176,242.77
其他业务收入39,750,274.3719,396,043.3611,302,139.45
二、营业总支出6,837,271,183.724,797,441,938.175,233,217,727.92
税金及附加84,293,239.7277,949,083.3884,986,039.06
业务及管理费6,668,638,404.544,613,070,052.865,110,732,120.46
信用减值损失84,339,539.46106,422,801.93-
资产减值损失--37,499,568.4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722,624,926.804,258,393,485.195,190,430,611.85
加:营业外收入13,892,152.4417,599,037.3512,894,566.29
减:营业外支出7,172,335.7612,774,393.6913,554,562.6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729,344,743.484,263,218,128.855,189,770,615.47
减:所得税费用991,367,691.38703,555,453.42884,584,891.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37,977,052.103,559,662,675.434,305,185,723.9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37,977,052.103,559,662,675.434,305,185,723.9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238,822,231.62-99,897,480.61846,329,974.2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1,401,927.13-685,494,113.59-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1,401,927.13-685,494,113.59-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579,695.51585,596,632.98846,329,974.25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007,804.54330,728.21-4,899,394.32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51,229,368.57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445,354.72586,039,834.69-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损失准备857,854.67-773,929.92-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976,799,283.723,459,765,194.825,151,515,698.1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2,997,227,204.7812,447,626,556.7413,023,804,282.30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500,000,000.002,0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0,036,189,969.7030,249,763,413.83-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6,123,758,544.84-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1,437,134,996.0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81,853,712.58942,207,168.45772,948,591.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352,405,883.0861,793,355,683.8613,796,752,874.22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3,155,868,823.83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24,599,457,214.5717,269,372,480.33-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0,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2,854,668,387.8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2,132,879,926.09-3,598,943,997.66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3,085,372,859.1213,125,009,272.89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540,977,992.172,716,096,292.203,101,080,510.9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781,874,355.084,033,726,353.723,725,438,130.04
支付的各项税费1,743,732,005.33958,541,734.471,476,770,396.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39,436,697.061,755,910,315.122,908,912,926.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238,358,190.3029,819,020,034.9653,976,692,44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114,047,692.7831,974,335,648.90-40,179,939,572.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22,525,187.331,878,803,320.77918,834,753.5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1,096.411,253,675.511,503,385.3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4,176,283.741,880,056,996.28920,338,138.91
投资支付的现金3,798,804,672.7921,562,789,425.067,922,441,378.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15,143,625.76407,850,022.72226,622,387.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013,948,298.5521,970,639,447.788,149,063,765.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9,772,014.81-20,090,582,451.50-7,228,725,626.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2,551,250.8944,098,687.53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9,284,840,000.0078,935,720,000.0092,869,5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9,284,840,000.0078,978,271,250.89107,913,678,687.5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257,318,028.5587,641,025,139.8270,860,800,668.4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870,437,191.497,284,287,411.295,038,345,781.4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3,954,452.56-29,429,935.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791,709,672.6094,925,312,551.1175,928,576,385.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493,130,327.40-15,947,041,300.2231,985,102,302.4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053,753.49-66,491,799.75-251,226,609.3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021,459,758.86-4,129,779,902.57-15,674,789,505.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6,547,571,868.5250,677,351,771.0966,352,141,276.7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0,569,031,627.3846,547,571,868.5250,677,351,7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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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302,863,540.824,662,350,302.609,195,887,598.6412,197,463,039.5375,518,016,192.53
加:会计政策变更-70,002,047.20-70,002,047.2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302,863,540.824,662,350,302.609,195,887,598.6412,127,460,992.3375,448,014,145.3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3,954,452.56238,822,231.62573,797,705.211,147,595,410.421,445,849,873.612,742,110,768.30
(一)综合收益总额238,822,231.625,737,977,052.105,976,799,283.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663,954,452.56-663,954,452.5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663,954,452.56-663,954,452.56
(三)利润分配573,797,705.211,147,595,410.42-4,292,127,178.49-2,570,734,062.86
1.提取盈余公积573,797,705.21-573,797,705.2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147,595,410.42-1,147,595,410.42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768,644,062.86-1,768,644,062.86
4.其他-802,090,000.00-802,090,000.0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663,954,452.56541,685,772.445,236,148,007.8110,343,483,009.0613,573,310,865.9478,190,124,9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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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328,842,910.88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2,898,816,477.5575,177,450,197.99
加:会计政策变更73,918,110.55-73,031,683.03886,427.52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402,761,021.43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2,825,784,794.5275,178,336,625.5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9,897,480.61355,966,267.54711,932,535.08-628,321,754.99339,679,567.02
(一)综合收益总额-99,897,480.613,559,662,675.433,459,765,194.8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55,966,267.54711,932,535.08-4,187,984,430.42-3,120,085,627.80
1.提取盈余公积355,966,267.54-355,966,267.54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711,932,535.08-711,932,535.08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317,995,627.83-2,317,995,627.83
4.其他-802,089,999.97-802,089,999.97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302,863,540.824,662,350,302.609,195,887,598.6412,197,463,039.5375,518,016,1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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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度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17年度
实收资本 (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27,460,042,381.94-517,487,063.373,875,865,462.677,622,917,918.7811,743,570,559.9956,884,318,589.0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6,699,409,329.0027,460,042,381.94-517,487,063.373,875,865,462.677,622,917,918.7811,743,570,559.9956,884,318,589.0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5,000,000,000.00846,329,974.25430,518,572.39861,037,144.781,155,245,917.5618,293,131,608.98
(一)综合收益总额846,329,974.254,305,185,723.945,151,515,698.1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430,518,572.39861,037,144.78-3,149,939,806.38-1,858,384,089.21
1.提取盈余公积430,518,572.39-430,518,572.3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861,037,144.78-861,037,144.78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266,188,363.18-1,266,188,363.18
4.其他-592,195,726.03-592,195,726.03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四、本年年末余额6,699,409,329.0015,000,000,000.0027,460,042,381.94328,842,910.884,306,384,035.068,483,955,063.5612,898,816,477.5575,177,450,197.99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证券经纪、承销-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期货经纪-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代理人服务-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CMS Nominees (BVI)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资-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资产管理-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资产管理-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招商致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投资咨询-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CMS Capital Fund Management Co. Ltd.开曼群岛开曼群岛投资-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UK) Co., Limited英国英国期货经纪-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Singapore) Pte. Ltd新加坡新加坡期货经纪-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 (Korea) Co., Ltd韩国韩国证券及场内衍生品投资中介-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中国香港投融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期货经纪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招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金融服务-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中国北京投资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北京致远励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北京中国北京投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招商致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投资管理-7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赣州招商致远壹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赣州中国赣州投资管理-7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赣州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赣州中国赣州投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主要 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安徽招商致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蚌埠中国蚌埠投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青岛国信招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青岛中国青岛投资管理-65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沈阳招商创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沈阳中国沈阳投资管理-7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池州中国池州投资管理-72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青岛招商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青岛中国青岛投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安徽致远智慧城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芜湖中国芜湖投资管理-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深圳市招商致远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投资管理-92.16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合肥中国合肥投资管理-7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投资100-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深圳中国深圳投资管理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当期财务报表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
CMS Nominees(BVI)Limited
招商证券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资本(香港)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深圳招商致远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CMS Capital Fund Management Co. Ltd.
子公司名称是否纳入当期财务报表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UK)Co., Limited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Singapore)Pte. Ltd
China Merchants Securities(Korea)Co., Ltd
招商证券(香港)融资有限公司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
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致远励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致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招商致远壹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赣州招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招商致远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国信招商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招商创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招商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致远智慧城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致远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安徽交控招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致远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致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招商创远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中安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度,深圳市远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江西致远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创远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中安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注销清算,不再纳入本公司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9年度,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未发生变化。

2、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化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数量(个)12138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万元)698,879.15662,539.27549,733.17
报告期项目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稀释
2019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10.97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540.970.97
2018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80.54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5.570.540.54
2017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90.780.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380.780.7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754,366.65-1,229,861.43-1,179,038.8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4,886,599.9717,899,066.719,464,557.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484,624.64252,108.26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2,644,554.46-9,948,904.00-5,926,600.90
所得税影响额-2,052,430.06-1,808,127.09-638,668.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2,564,751.205,396,798.831,972,358.40
项目监管 标准预警 标准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净资本(万元)--4,865,144.055,281,574.635,418,098.67
净资产(万元)--7,819,012.497,551,801.627,517,745.02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万元)--2,022,730.701,709,006.031,805,964.05
表内外资产总额(万元)--30,993,381.4125,142,171.9022,584,060.24
风险覆盖率(%)≥100≥120240.52309.04300.01
资本杠杆率(%)≥8≥9.613.4415.5218.57
流动性覆盖率(%)≥100≥120222.67277.30392.17
净稳定资金率(%)≥100≥120157.77159.64132.69
净资本/净资产(%)≥20≥2462.2269.9472.07
净资本/负债(%)≥8≥9.622.2631.7738.10
净资产/负债(%)≥10≥1235.7845.4252.87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100≤8032.5022.2730.77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资本(%)≤500≤400329.96246.47148.89

(四)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净资产负债率(%)(合并)275.96216.89195.65
净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79.47220.15189.15
资产负债率(%)(合并)73.4068.4466.1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73.6568.7665.4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毛利率(%)47.0148.0653.20
总资产利润率(%)5.274.815.87
营业费用率(%)40.2950.0445.77
净利润率(%)39.0939.2743.4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元)1.495.10-6.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1.97-0.71-2.12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本节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原因为四舍五入。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主要资产项目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192,773.9316.224,743,378.4415.565,265,669.5218.43
其中:客户资金存款5,304,032.2713.894,014,448.4413.174,252,606.2214.89
结算备付金1,247,161.573.271,379,628.044.521,401,049.094.90
其中:客户备付金812,525.182.13988,304.763.241,002,668.843.51
融出资金5,522,461.9114.474,297,642.9714.095,923,542.5620.7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307,028.4725.58
衍生金融资产180,581.880.47115,023.220.38102,164.040.36
存出保证金478,089.011.25143,142.040.47122,447.810.43
应收款项76,370.330.2070,846.570.2378,416.460.2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567,982.469.353,304,386.0110.843,609,932.3712.64
应收利息----189,487.070.6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13,814,606.7636.1910,012,474.6032.84--
债权投资189,463.530.50184,419.490.60--
其他债权投资4,573,430.6911.984,164,234.1413.6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05,780.931.85672,260.682.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27,535.3611.65
长期股权投资883,358.612.31828,792.382.72748,949.672.62
固定资产147,416.210.39154,669.450.5164,701.880.23
在建工程6,658.360.028,209.790.03118,506.800.41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无形资产43,656.550.1145,080.660.152,157.920.01
商誉967.060.00967.060.00967.060.00
使用权资产118,983.870.31----
递延所得税资产82,687.250.2286,851.000.2890,321.360.32
其他资产344,757.910.90281,063.920.92211,478.060.74
资产总计38,177,188.81100.0030,493,070.48100.0028,564,355.50100.00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现金2.921.052.54
银行存款6,192,727.954,737,134.235,191,392.06
其中:自有资金888,695.68722,685.78938,785.84
客户资金5,304,032.274,014,448.444,252,606.22
其他货币资金43.066,243.1774,274.91
合计6,192,773.934,743,378.445,265,669.52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公司自有备付金434,636.39391,323.28398,380.25
客户备付金812,525.18988,304.761,002,668.84
合计1,247,161.571,379,628.041,401,049.09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5,045,918.123,832,630.125,445,005.98
其中:个人4,354,345.203,396,200.625,015,482.41
机构691,572.92436,429.50429,523.57
香港孖展融资392,566.24396,186.67486,837.91
加:应计利息93,319.3383,172.81-
减:减值准备9,341.7714,346.638,301.33
账面价值合计5,522,461.914,297,642.975,923,542.5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金708,643.68512,377.72500,936.25
债券106,735.32771,842.45311,136.28
股票16,688,307.6510,952,431.9116,798,757.89
基金119,369.96141.1636,936.83
合计17,623,056.6112,236,793.2517,647,767.26

年12月31日下降27.45%,主要是由于2018年A股市场行情下跌,个人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参与股票交易的意愿下降,导致融资融券业务个人客户融出资金明显减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出资金账面价值为5,522,461.91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28.50%,主要是由于2019年A股市场行情回暖,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增加。

4、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衍生金融资产主要来自投资及交易业务开展的远期外汇合约、利率掉期和股指期货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动。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期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衍生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衍生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102,164.04万元、115,023.22万元和180,581.8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36%、0.38%和0.47%,占比较小。

5、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其中:交易保证金系本公司证券交易和证券经纪业务缴纳的保证金,是公司存出保证金的主要组成部分,占比维持在95%以上;信用保证金系本公司信用业务缴纳的保证金。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存出保证金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交易保证金474,145.10139,462.60117,875.25
信用保证金3,943.913,679.454,572.56
合计478,089.01143,142.04122,447.81

6、应收款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清算款、应收手续费及佣金和应收客户借款等,在公司总资产中所占比例较小,且金额变动较小。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清算款4,419.225,254.9213,389.19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72,931.6265,641.2856,670.02
应收客户借款--8,462.14
合计77,350.8370,896.2078,521.35
减:坏账准备980.5149.63104.89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76,370.3370,846.5778,416.4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74,036.1395.7168,926.1697.2275,817.3596.56
1-2年2,146.832.781,607.522.272,629.333.35
2-3年892.221.15317.660.4574.670.10
3年以上275.650.3644.860.06-0.00
账面余额77,350.83100.0070,896.20100.0078,521.35100.00
减:坏账准备980.511.2749.630.07104.890.13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76,370.3398.7370,846.5799.9378,416.4699.87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按业务类别列示:
股票质押式回购2,108,808.222,283,869.483,069,593.88
债券质押式回购1,489,034.80929,430.27431,658.50
债券买断式回购-105,645.89122,710.09
应计利息3,373.335,413.72-
减:减值准备33,233.8819,973.3614,030.10
账面价值合计3,567,982.463,304,386.013,609,932.37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股票2,108,808.222,283,869.483,069,593.88
债券1,489,034.801,035,076.17554,368.59
应计利息3,373.335,413.72-
减:减值准备33,233.8819,973.3614,030.10
账面价值合计3,567,982.463,304,386.013,609,932.37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债券投资67,675.50
存放金融同业7,893.70
融资融券100,463.09
买入返售13,454.77
合计189,487.07

计入相关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不再单独列示。

9、金融资产相关项目

(1)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系投资及交易业务持有的债券、股票、基金等,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债券3,660,642.27
其中:初始成本3,682,126.58
公允价值变动-21,484.31
股票1,256,331.92
其中:初始成本1,222,190.37
公允价值变动34,141.55
基金2,068,396.93
其中:初始成本2,064,089.53
公允价值变动4,307.40
其他321,657.36
其中:初始成本313,723.97
公允价值变动7,933.39
公允价值合计7,307,028.47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账面价值
股票127,883.02122,711.03
债券2,383,077.432,359,471.54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初始成本账面价值
基金--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17,345.9215,656.51
信托计划69,344.1960,908.40
其他693,253.00768,787.89
合计3,290,903.573,327,535.3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债券9,978,213.436,713,938.58
基金1,612,503.602,075,089.57
股票1,308,455.64828,550.11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107,991.76118,894.78
银行理财产品222,720.6245,969.37
其他584,721.71230,032.19
合计13,814,606.7610,012,474.60

年12月31日增长37.97%,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继续加大债券投资规模,期末债券投资规模达到9,978,213.43万元,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比例为72.23%。

② 债权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债权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等,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0%和0.50%,占比较小,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企业债92,519.0792,419.03
中期票据87,484.3487,241.77
其他9,460.114,758.68
合计189,463.53184,419.49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融债1,276,775.131,197,081.55
企业债1,371,990.881,092,246.75
地方债775,303.10735,471.77
国债427,354.48460,960.49
其他722,007.10678,473.59
合计4,573,430.694,164,234.14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专户投资705,780.93672,260.68
合计705,780.93672,260.68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220,937.96230,421.19173,667.62
长期待摊费用28,134.1522,110.3119,791.73
应收股利26,235.3917,150.0014,700.00
待摊费用1,797.943,377.373,318.71
投资意向金53,622.44--
其他14,030.028,005.05-
合计344,757.91281,063.92211,478.0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结算款168,214.43195,483.86114,087.80
预付款项12,292.727,936.557,559.67
应收押金7,452.497,880.748,612.89
预缴税款18,014.473,466.8142,940.34
其他15,275.5715,964.96778.64
小计221,249.69230,732.91173,979.35
减:减值准备311.72311.72311.72
合计220,937.96230,421.19173,667.62

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利。

11、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9,341.7714,346.638,301.33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80.30-
当期计提138.565,903.80315.38
当期转回5,182.56-3,107.04
汇率调整39.1461.19-41.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33,233.8819,973.3614,030.10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49.78-
当期计提13,260.525,919.995,296.67
当期转回-26.51-
坏账准备1,292.23361.35416.62
其中:当期计提933.83--
当期转回10.5155.27332.39
汇率调整7.56--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349.58610.40-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134.53-
当期计提2.54464.93-
当期转回271.00--
汇率调整7.6410.94-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952.27618.51-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721.70-
当期计提331.37--
当期转回-103.19-
汇率调整2.4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6,673.54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6,673.5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度2017年12月31日/ 2017年度
当期计提--1,892.71
当期转销--5,982.50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小计45,169.7335,910.2529,421.59
其中:执行新金融工具工具准则的影响--5,687.23-
当期计提14,666.8212,288.727,504.76
当期转回5,464.08184.973,439.43
当期转销--5,982.50
汇率调整56.7472.13-41.3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66,914.9666,914.9666,914.9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68.721,768.721,768.72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95.45328.61-
商誉减值准备2,286.762,286.762,286.76
合计116,835.62107,209.29100,392.03

a. 维持担保比例或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50%;b. 客户拟申请破产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并通过客户本人或第三方向公司证实的;

c. 客户账户或其中的标的证券被司法冻结或强制执行的;d. 客户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其担保证券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并通过客户本人或第三方向公司证实的;e. 其他对客户负债偿还能力有实质影响的情况,并通过客户本人或第三方向公司证实的。2)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2018年度、2019年度)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本公司对于融资类业务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动态变化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基于各个客户的违约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综合债务人持续还款情况、还款能力及履约保障比例,详细分析交易面临的预期信用损失风险因素,合理确定预期信用损失阶段的划分,有效监控资产信用风险的情况,并定期进行调整。第一阶段:资产负债表日信用风险较低,或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主要包括发生违约事件如买入返售业务逾期支付本息未超过1个月(30天)、融出资金业务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00%未超过1个月(30天);

第三阶段:已发生信用减值,主要包括买入返售业务逾期支付本息超过1个月(30天)、融出资金业务履约保障比例低于100%超过1个月(30天)或发生《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40条列举情况。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观察,如果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或时间持续在12个月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将下跌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③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于债券类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动态变化要求分为三个阶段,本公司基于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进行减值阶段划分,有效监控资产信用风险的情况,并定期进行调整:

阶段减值阶段划分标准
第一阶段(1)投资境外债券的债项评级在国际外部评级BBB-(含)以上; (2)投资境内债券的债项评级在国内外部评级AA(含)以上。
第二阶段(1)境外债券的债项评级下调至BBB-以下(不含),境内债券的债项评级下调至AA以下(不含)级别,或者原债项评级为AA以下但未被认定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出现外部评级下调的情形; (2)其他认定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事件,如下:发行人所处行业环境或政策、地域环境、自身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主要经营或财务指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发生重要不利变化(如有);发行人、增信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环保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单位等信用惩戒对象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重要情况;增信机构在其他债务中拖延、拒绝承担增信责任的情况;本公司认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阶段(1)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发行方不能按期偿付本金或利息; (3)发行方不能履行回售义务; (4)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管理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5)发行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6)发行人的其他债券违约; (7)其他可视情况认定为违约的情况。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前,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观察,如果出现较大幅度下降,超过其持有成本的50%,或时间持续在12个月以上,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将下跌部分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③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对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定期进行减值测试工作,根据其所处的不同阶段,依据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模型进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并计提减值准备。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模型中涉及的评估因素主要包括资产类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敞口、折算因子等,是基于对未来现金流入的预测确定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损失准备的方法。

(3)报告期内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构成及变动

报告期内,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① 融出资金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融出资金来自于境内融资融券业务和香港孖展融资业务,其中,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系主要组成部分,占比保持在90%左右。客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需向公司提供担保物,其中股票公允价值占比保持在90%左右。由于融出资金信用风险主要取决于维持担保比例,而维持担保比例主要取决于担保物股票的公允价值,因此,本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的变动主要受国内资本市场行情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8,301.33万元、14,346.63万元和9,341.77万元,占当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分别为

28.22%、39.95%和20.6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7,296.8612,371.487,540.95
香港孖展融资1,995.821,818.12760.39
应计利息49.09157.03-
合计9,341.7714,346.638,301.33

并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金额为14,346.63万元,较2017年12月31日增长72.82%。2018年度,国内资本市场行情震荡下行,本公司融出资金维持担保比例下降,导致融出资金信用风险上升,对应的减值比例上升,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当期计提5,903.80万元(不含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导致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增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融出资金减值准备金额为9,341.77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下降34.89%。2019年度,国内资本市场行情较2018年度回暖,本公司融出资金维持担保比例上升,融出资金信用风险下降,对应的减值比例下降,融出资金减值准备当期转回5,182.56万元,导致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下降。

②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本公司买入返售交易包括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均来自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14,030.10万元、19,973.36万元和33,233.88万元,占当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分别为47.69%、55.62%和73.5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债券质押式回购---
债券买断式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33,191.6419,950.0914,030.10
应计利息42.2423.27-
合计33,233.8819,973.3614,030.1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3,233.88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66.39%。2019年度,国内资本市场行情回暖,本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维持担保比例上升,信用风险下降,本公司对于划分为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但由于少量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出现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于划分为第三阶段(即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当期计提13,260.52万元,导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增长。

③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债券、基金、证券公司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和其他,其减值准备均来自于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持有的股票投资。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673.54万元,占当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为22.68%,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股票6,673.54
债券-
基金-
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信托计划-
其他-
合计6,673.5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企业债75.8773.28
中期票据61.2061.26
其他212.51475.87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合计349.58610.4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金融债--
企业债689.21358.79
地方债--
国债--
其他263.06259.73
合计952.27618.51

产、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别增加80.30万元、49.78万元、134.53万元和721.7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减少6,673.54万元,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2017年末本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均系股票投资减值准备,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原发生减值的股票投资经重分类后不再适用减值准备,且公司资产负债表不再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2018年度,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当期转回184.97万元,对当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影响极小,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坏账准备和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分别转回26.51万元、55.27万元和103.19万元。2018年度,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汇率调整影响金额为72.13万元,对当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影响极小,系子公司招证国际孖展融资和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汇率调整所致。综上,2018年度,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与当期资本市场行情、公司相关业务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由以上分析可知,报告期内,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主要由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构成,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占比较小;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变动主要受当期资本市场行情、客户信用状况、相关业务规模等因素影响,具有合理性。

综上,报告期内,针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证券公司金融工具减值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以及《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约定购回业务减值测试操作指引》《融资类业务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指引》和《债券类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指引》等具体操作指引,明确了金融资产减值测试和减值计提的具体原则及操作方法。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政策及操作指引的要求,及时对相关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采用明确的减值计提方法计算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负债结构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负债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310,367.271.05158,186.090.71661,144.423.20
应付短期融资款3,309,861.6411.163,485,047.5715.554,704,567.0022.8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拆入资金701,319.862.36351,900.001.57147,000.000.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9,250.942.66
交易性金融负债1,007,638.633.40952,857.504.25--
衍生金融负债218,322.240.74130,568.550.58158,491.020.7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9,770,668.5532.946,126,755.6927.333,338,296.9916.18
代理买卖证券款6,172,421.9820.814,891,174.7621.825,109,533.4724.77
应付职工薪酬556,791.701.88444,167.511.98542,814.552.63
应交税费46,884.900.1655,847.460.2535,517.550.17
应付款项493,706.001.66223,990.851.00208,309.171.01
应付利息----204,460.720.99
长期借款141,361.470.48138,001.500.62144,391.910.70
应付债券6,599,150.1522.255,341,909.2323.834,722,958.502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48,528.240.1614,876.420.0723,500.250.11
租赁负债125,214.740.42----
其他负债162,166.460.5598,551.930.4480,748.560.39
负债合计29,664,403.83100.0022,413,835.06100.0020,630,985.06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负债总额为29,664,403.83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32.35%,主要是由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内,本公司短期借款主要是子公司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借款,用于国际业务开展。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短期借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2,233.86157,688.23237,635.98
信用借款213,825.65-219,664.78
保证借款94,056.90-203,843.66
应计利息250.87497.87-
合计310,367.27158,186.09661,144.4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收益凭证1,291,576.002,005,105.002,401,567.00
应付短期公司债-900,000.002,303,000.00
应付短期融资券2,000,000.00500,000.00-
应计利息18,285.6479,942.57-
合计3,309,861.643,485,047.574,704,567.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转融通融入资金450,000.00200,0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银行拆入资金250,000.00150,000.00147,000.00
应计利息1,319.861,900.00-
合计701,319.86351,900.00147,000.00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债券33,079.99
股票14,429.03
黄金291,978.41
其他209,763.51
合计549,250.9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债券692,204.57683,901.47
股票14,718.8910,566.05
其他300,715.17258,389.98
合计1,007,638.63952,857.50

度,本公司卖出借入债券业务规模大幅增加,导致以交易为目的的债券投资规模增加。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负债金额为1,007,638.63万元,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5.75%,变动较小。

6、衍生金融负债

本公司衍生金融负债主要来自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开展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衍生金融负债金额分别为158,491.02万元、130,568.55万元和218,322.24万元,占当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77%、0.58%和0.74%,占比较小。

7、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本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按业务类别列示:
质押式回购8,595,805.495,501,727.002,420,785.80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277,357.67329,387.50150.80
买断式回购464,826.03289,763.31917,360.39
黄金掉期419,307.50--
应计利息13,371.875,877.88-
合计9,770,668.556,126,755.693,338,296.99
按金融资产种类列示:
债券9,337,989.186,120,877.813,338,296.99
黄金419,307.50--
应计利息13,371.875,877.88-
合计9,770,668.556,126,755.693,338,296.99

报告期内,随着债券投资规模大幅增加,公司以债券为标的通过卖出回购方式融入的资金增加,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逐期增加。

8、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含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是指本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该负债与客户资产存在配比关系,且受我国证券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境内:普通经纪业务4,731,225.743,654,156.354,039,767.71
其中:个人3,506,780.772,497,223.352,820,125.12
机构1,224,444.971,156,933.001,219,642.59
境内:信用业务708,643.68512,377.72500,936.25
其中:个人601,433.08416,439.37442,374.89
机构107,210.6195,938.3558,561.36
境外:中国香港732,552.56724,640.69568,829.51
合计6,172,421.984,891,174.765,109,533.47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477,896.07365,340.57463,978.64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67,661.23356,193.28456,538.55
职工福利费---
社会保险费5,205.405,205.404,500.00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5,029.443,941.892,940.10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41.6372.9481.90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41.6372.9479.29
失业保险费---
企业年金缴费--2.61
三、长期薪酬78,754.0078,754.0078,754.00
合计556,791.70444,167.51542,814.5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往来及清算款176,359.6399,124.70102,118.34
应付证券公司往来款138,583.8756,934.7646,928.15
应付客户保证金161,531.8349,976.0042,321.9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9,099.2210,604.4210,356.61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期货风险准备金8,131.467,350.966,584.10
合计493,706.00223,990.85208,309.17
项目2017年12月31日
客户资金544.95
短期借款654.01
长期借款44.01
应付债券128,890.35
卖出回购2,358.81
应付收益凭证38,654.05
应付短期公司债27,744.30
应付黄金租赁利息4,531.24
应付融资融券利息1,039.01
合计204,460.72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131,955.03129,239.50106,578.53
保证借款8,957.808,762.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37,813.39
应计利息448.64--
合计141,361.47138,001.50144,391.91
债券名称债券类型起息日期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2招商01公司债券2013-03-05--300,000.00
12招商02公司债券2013-03-05--149,991.09
12招商03公司债券2013-03-05549,352.68549,168.91548,994.21
14招商债公司债券2015-05-26548,448.29548,204.79547,973.20
15招商01次级债券2015-03-19--
15招商02次级债券2015-03-24--1,000,000.00
15招商03次级债券2015-04-13---
15招商04次级债券2015-04-13--500,000.00
15招商05次级债券2015-04-24---
17招商G1公司债券2017-10-13-450,000.00450,000.00
17招商G2公司债券2017-10-23106,000.00106,000.00106,000.00
17招商G3公司债券2017-10-31100,000.00100,000.00100,000.00
债券名称债券类型起息日期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17招商C1次级债券2017-11-27-220,000.00220,000.00
18招商C1次级债券2018-01-12164,000.00164,000.00-
18招商C2次级债券2018-01-22515,000.00515,000.00-
18招商G1公司债券2018-02-05194,000.00194,000.00-
18招商G2公司债券2018-06-12200,000.00200,000.00-
18招商G3公司债券2018-06-12100,000.00100,000.00-
18招商G5公司债券2018-07-18250,000.00250,000.00-
18招商G6公司债券2018-08-08300,000.00300,000.00-
18招商G8公司债券2018-09-07180,000.00180,000.00-
18招商F6公司债券2018-04-19-380,000.00-
18招商F7公司债券2018-05-21-590,000.00-
18招商F10公司债券2018-12-05250,000.00250,000.00-
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 证券2018-11-14100,000.00100,000.00-
19招商G1公司债券2019-03-08149,672.82--
19招商F3公司债券2019-04-10170,000.00--
19招商F4公司债券2019-04-10360,000.00--
19招商F5公司债券2019-04-25200,000.00--
19招商F6公司债券2019-04-25400,000.00--
19招商F8公司债券2019-05-29400,000.00--
19招商证券金融债01BC金融债券2019-10-11499,814.97--
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2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 证券2019-03-18300,000.00--
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 证券2019-04-25200,000.00--
广发资管-招商证券融出资金债权第4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 证券2019-11-29200,000.00--
收益凭证收益凭证---800,000.00
应计利息--162,861.40145,535.53-
债券名称债券类型起息日期2019年 12月31日2018年 12月31日2017年 12月31日
合计6,599,150.155,341,909.234,722,958.5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付票据61,500.00--
应付股利59,219.5759,219.5759,219.57
其他应付款23,096.9522,013.565,491.07
递延收益12,253.7012,573.3612,600.00
预提费用2,326.713,471.353,400.53
其他3,769.521,274.0937.39
合计162,166.4698,551.9380,748.56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73.40%68.44%66.18%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本公司选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规模接近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可比公司,包括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10家证券公司。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情况如下: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24%71.75%70.8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4.31%74.10%71.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40%66.12%71.8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30%63.86%63.1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8%73.20%69.63%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2.77%75.23%75.8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9.42%65.92%65.8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66%70.09%73.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75%73.17%73.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8.41%70.71%67.62%
平均值72.23%70.42%70.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3.40%68.44%66.1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资产周转率(次)0.060.050.0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70.0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50.0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60.050.0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60.07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50.08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80.060.0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80.050.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70.070.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90.050.0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80.060.08
平均值0.070.060.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0.060.050.07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1,870,836.991,132,161.161,335,321.36
营业利润879,414.86544,076.47710,419.69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润总额877,363.63544,748.50710,655.59
净利润731,328.27444,626.13580,470.8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8,238.08442,498.59578,595.51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净收入189,518.8810.13184,609.0016.31179,648.5813.45
其中:利息收入828,879.9244.31818,659.4872.31671,834.9050.31
利息支出639,361.0434.18634,050.4856.00492,186.3336.8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43,569.4239.75644,847.6856.96793,713.3259.44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399,292.6521.34315,424.1727.86403,600.3030.2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81,295.239.69144,636.4612.78219,823.5416.46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104,226.995.57120,186.5410.62114,548.628.5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4,969.1628.60367,953.8432.50271,245.4120.3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88,200.834.7191,747.318.1084,548.866.33
其他收益7,901.390.424,134.010.373,550.830.2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9,198.779.04-64,200.49-5.67100,998.237.5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018.910.16-7,548.73-0.67-15,037.91-1.13
其他业务收入222,660.4711.902,365.840.211,202.910.09
营业收入合计1,870,836.99100.001,132,161.16100.001,335,321.361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利息收入828,879.92818,659.48671,834.90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346,770.44369,382.29397,702.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164,542.17177,480.77130,063.9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中:股权质押回购利息收入143,011.49167,856.48124,157.62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146,022.81149,162.36144,068.79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61,492.28112,006.64-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10,052.2210,054.52-
其他-572.89-
利息支出639,361.04634,050.48492,186.33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287,696.43222,241.82211,005.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192,748.84120,343.4793,861.99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8,045.506,601.325.72
应付收益凭证利息支出34,041.32116,377.8974,805.62
应付短期公司债利息支出23,814.5897,833.2650,067.12
证券及转融资借入利息支出12,839.9419,913.6211,384.58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18,762.8617,196.0618,392.05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13,412.3414,564.7414,150.64
金融同业借款利息支出11,767.5512,990.1611,570.59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36,754.489,784.33-
租赁利息支出3,741.83--
其他3,780.882,805.126,947.82
利息净收入189,518.88184,609.00179,648.58

报告期内,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1、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379,904.22296,460.43379,309.32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495,568.70388,715.22492,478.94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432,820.85332,876.82434,015.04
交易单元席位租赁45,141.1039,904.1444,853.19
代销金融产品业务17,606.7415,934.2613,610.72
证券经纪业务支出115,664.4792,254.78113,169.62
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115,664.4792,254.78113,169.62
2、期货经纪业务净收入19,388.4218,963.7424,290.98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38,276.6936,814.2748,816.30
期货经纪业务支出18,888.2617,850.5324,525.32
3、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181,295.23144,636.46219,823.54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188,053.34163,253.87259,478.02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148,059.33121,296.75196,627.50
证券保荐业务10,486.068,063.8213,919.87
财务顾问业务29,507.9533,893.3048,930.65
投资银行业务支出6,758.1118,617.4139,654.49
其中:证券承销业务5,814.4717,560.6035,512.53
证券保荐业务78.058.9687.73
财务顾问业务865.601,047.864,054.22
4、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97,943.09109,376.62103,443.00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98,636.50110,083.36105,680.21
资产管理业务支出693.41706.752,237.21
5、基金管理业务净收入6,283.9010,809.9211,105.63
基金管理业务收入6,530.5911,183.3111,530.37
基金管理业务支出246.68373.39424.74
6、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58,754.5564,600.5155,740.87
投资咨询业务收入58,783.4465,303.1257,056.21
投资咨询业务支出28.88702.611,315.34
合计743,569.42644,847.68793,713.32

18.76%,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A股行情震荡下行,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和行业平均佣金净费率均延续下降态势,导致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下降21.84%;同时,由于IPO审核趋严、再融资新规和减持新规持续发酵,A股市场股权融资规模同比大幅下降,导致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同比下降34.20%。

2019年度,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43,569.42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

15.31%,主要是由于2019年A股市场行情回暖,沪深市场股票基金交易量同比明显上升,导致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证券经纪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28.15%;同时,由于IPO发行审核通过率显著回升、科创板IPO注册制快速落地和再融资监管政策部分松绑,A股市场股权融资规模同比大幅上升,导致本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中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25.35%。

(3)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及交易业务金融工具投资收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分别实现投资收益271,245.41万元、367,953.84万元和534,969.1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31%、32.50%和28.60%。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收益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8,200.8391,747.3184,548.86
二、金融工具投资收益446,768.32276,206.54186,696.55
(一)持有期间取得的收益457,901.46360,817.49316,593.81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32,808.25
交易性金融资产412,716.99302,020.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83,785.56
其他45,184.4758,796.99-
(二)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益-11,133.14-84,610.95-129,897.26
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5,561.77
交易性金融资产107,554.60-136,519.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427.9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18,374.00-2,246.32-
衍生金融工具-113,815.2971,309.38-26,165.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741.61
交易性金融负债-23,246.45-17,154.89-
合计534,969.16367,953.84271,245.41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7,604.60
交易性金融资产213,816.81-52,710.8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86.25
交易性金融负债-4,887.76-15,319.24-
衍生金融工具-39,730.283,829.5710,307.38
合计169,198.77-64,200.49100,998.23

万元、2,365.84万元和222,660.4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9%、0.21%和11.90%。

2、按业务分部划分的营业收入

本公司营业收入按业务类型划分为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投资银行、投资管理、投资及交易和其他。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业务收入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财富管理和机构业务767,932.6941.05646,829.5357.13708,558.4753.06
投资银行177,851.359.51139,605.8112.33217,051.8816.25
投资管理178,640.129.55129,030.7911.40160,058.8811.99
投资及交易402,918.1121.5489,049.407.8784,069.056.30
其他343,494.7318.36127,645.6211.27165,583.0812.40
合计1,870,836.99100.001,132,161.16100.001,335,321.36100.00

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7,051.88万元、139,605.81万元和177,851.3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25%、12.33%和9.51%。

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9,605.81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

35.68%。2018年度,A股IPO审核趋严,过会率大幅降低,同时,再融资新规和减持新规持续发酵,A股市场股权再融资规模同比大幅下降,受此影响,本公司IPO及股权再融资主承销金额分别同比下降15.52%和60.39%,导致公司权益类主承销收入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7,851.35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

27.40%。2019年度,由于IPO发行审核通过率显著回升、科创板IPO注册制快速落地和再融资监管政策部分松绑,A股市场股权融资规模同比大幅上升,受此影响,本公司IPO及股权再融资主承销金额分别同比增长80.24%和25.21%,导致公司权益类主承销收入增长。

(3)投资管理

本公司投资管理业务主要包括资产管理、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和基金管理等。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60,058.88万元、129,030.79万元和178,640.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99%、11.40%和

9.55%。

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9,030.79万元,较2017年度下降

19.39%,主要是由于招商致远资本私募股权投资收益有所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78,640.12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

38.45%,主要是由于招商致远资本私募股权投资收益增长。

(4)投资及交易

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包括权益类、固定收益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及交易。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4,069.05万元、89,049.40万元和402,918.1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7.87%和21.54%。

2018年度,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9,049.40万元,较2017年度增长5.92%。2018年度,本公司通过建立更完善的债券自营投资体系,以多维度策略提升

债券自营投资收益,使得固定收益类业务投资收入大幅上升;另一方面,受当年A股市场行情大幅波动影响,本公司权益类投资业务收入同比出现下降。

2019年度,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2,918.11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352.47%,其中,公司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收入均大幅增长。

(5)其他

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利息净收入、联营企业投资收益、汇兑损益、其他收益以及其他业务收入,营业支出主要包括公司总部承担的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343,494.73127,645.62165,583.08
其中:利息净收入32,054.8944,822.5894,783.76
联营企业投资收益80,552.2884,331.2882,146.12
汇兑损益3,023.15-7,536.23-15,021.37
其他收益5,208.154,088.392,544.36
其他业务收入222,656.261,939.601,130.21
营业支出305,708.0145,842.2282,278.90
其中:公司总部承担的业务及管理费84,952.5643,968.8581,240.66
其他业务支出218,680.00--
营业利润37,786.7281,803.4083,304.18
当期营业收入占比18.36%11.27%12.40%
当期营业利润占比4.30%15.04%11.73%

“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主要是本公司子公司招商期货下属子公司招证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大宗商品交易产生的货物销售收入和货物采购费用,其金额变动主要受各期大宗商品交易业务规模变动的影响。“公司总部承担的业务及管理费”金额主要取决于公司总部按照业务分部费用分摊核算方法承担的职工薪酬,报告期内,本公司各业务分部职工薪酬当期分摊比例主要参考各业务分部薪酬结构确定。

综上,报告期内,本公司“其他”业务分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变动趋势具有合理性。

(二)营业支出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支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税金及附加9,436.460.958,822.251.509,648.971.54
业务及管理费753,747.3776.03566,505.7996.33611,187.3797.81
信用减值损失9,202.740.9312,103.752.06--
资产减值损失----4,065.330.65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355.570.04321.050.05--
其他业务成本218,680.0022.06331.850.06--
合计991,422.14100.00588,084.69100.00624,901.67100.00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5,196.364,871.215,342.79
教育费附加3,668.803,465.743,812.73
其他571.30485.31493.45
合计9,436.468,822.259,648.97

万元和9,436.46万元,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54%、1.50%和0.95%。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税法计提相关税费,税金及附加的变动主要受当期营业收入变动影响。自2016年5月1日起,本公司实行“营改增”政策,不再缴纳营业税。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职工工资472,581.18297,499.18355,775.26
劳动保险费50,365.3955,654.4450,828.22
租赁及物业管理费13,885.5341,876.5439,647.18
业务及推广费28,368.9025,965.0923,518.31
折旧与摊销费用27,483.5721,639.1419,852.62
电子设备运转费20,208.6217,856.0413,679.81
住房公积金16,610.2517,633.8818,311.05
差旅费14,208.4016,506.5718,241.76
邮电通讯费15,893.7515,083.6717,103.06
使用权资产折旧费25,607.25--
其他68,534.5256,791.2454,230.10
合计753,747.37566,505.79611,187.37

单位:万元

项目2017年度
坏账损失-332.3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892.71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2,791.6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5,296.67
合计4,065.3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
坏账损失923.32-55.27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268.46464.93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331.37-103.19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5,044.005,903.8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13,260.525,893.48
合计9,202.7412,103.75

模变动的影响。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0万元、331.85万元和218,680.00万元,占当期营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0%、0.06%和

22.06%。

(三)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助、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等,其中,政府补助是营业外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政府补助1,488.661,789.91946.46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33.09108.180.85
非流动资产报废收益74.3955.0094.04
其他36.9531.76561.71
合计1,633.091,984.851,603.0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公益性捐赠支出305.451,003.501,012.07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349.83177.99211.94
违约和赔偿损失2,880.6655.001.74
证券交易差错损失77.673.191.97
其他70.7173.14139.44
合计3,684.321,312.821,367.16

动情况”。

(四)利润总额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710,655.59万元、544,748.50万元和877,363.63万元。

(五)所得税费用

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本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130,184.73万元、100,122.36万元和146,035.3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115,882.04101,975.16108,881.40
递延所得税费用30,153.31-1,852.8021,303.33
合计146,035.35100,122.36130,184.73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026.8718,691.0447,624.1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25,140.19-68,549.41-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5,140.19-68,549.41-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886.6887,240.4547,624.12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200.7832.53-489.94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4,799.83
3、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87.8858,603.98-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302.77-77.39-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10,671.0128,681.33-16,685.77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5,026.8718,691.0447,624.1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03,165.506,694,841.661,815,805.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4,310.223,278,270.886,071,21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855.273,416,570.78-4,255,409.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431.87190,147.1193,266.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41.712,016,950.03856,43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09.84-1,826,802.92-763,170.2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3,237.367,923,508.7811,269,905.7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97,220.4110,031,775.277,603,93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016.94-2,108,266.503,665,973.0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1,904.0543,119.97-67,086.4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16,866.43-475,378.66-1,419,693.15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1,528,827.891,488,817.491,576,057.72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350,000.00203,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3,353,902.233,086,779.93-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1,723,958.93-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1,246,800.3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23,635.01192,285.31239,748.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103,165.506,694,841.661,815,805.77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2,199,195.67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3,081,884.681,751,444.91-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3,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321,516.49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1,200,953.49-611,038.48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242,368.071,597,476.47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391,539.37304,204.99358,211.84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44,354.69479,649.96445,212.37
支付的各项税费288,799.62166,633.93187,585.1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96,778.37333,969.02347,978.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104,310.223,278,270.886,071,215.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98,855.273,416,570.78-4,255,409.49

减少2,417,715.51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本公司融出资金净增加1,200,953.49万元,而2018年度融出资金净减少1,723,958.93万元;同时,本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继续加大债券投资规模,导致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较2018年度增加1,330,439.77万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42,252.52190,017.4693,115.5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9.35129.65151.34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431.87190,147.1193,266.90
投资支付的现金398,207.951,970,816.14829,545.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133.7546,133.8926,891.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41.712,016,950.03856,437.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9,909.84-1,826,802.92-763,170.27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500,45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45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44,753.3629,936.78484,497.74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10,928,484.007,893,572.009,284,95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073,237.367,923,508.7811,269,905.7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9,829,841.689,285,117.417,086,080.0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00,983.29745,458.02514,909.6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088.004,332.4384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395.451,199.852,942.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597,220.4110,031,775.277,603,932.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6,016.94-2,108,266.503,665,973.06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支付的现金398,207.951,970,816.14829,545.4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4,133.7546,133.8926,891.68
项目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2,341.712,016,950.03856,437.16

产生影响,不会对本公司净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变更对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单位:元

利润表科目本次变更前本次变更后
营业外收入25,464,470.6716,030,508.41
其他收益-9,433,962.26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存在简化方法,允许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确认减值准备。于2018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

①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639,611,563.30元的权益投资、基金、债券、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产品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前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63,284,415.39元(税后)从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②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于2018年1月1日,由于本公司管理部分公司债券的业务模式为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投资账面价值人民币1,790,847,113.27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债权投资。以前期间在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871,025.04元(税后)被转回,以及新增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人民币1,345,300.00元计入留存收益,该类投资的账面价值被调整为摊余成本人民币1,793,329,846.65元。

③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于2018年1月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175,256,763.00元的债券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其他债权投资,由于本公司管理该类投资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前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170,852,329.20元继续留存于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选择对之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人民币7,636,598,917.23元的非交易性权益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类投资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并且本公司预计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出售。以前期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565,551,687.92元(税后)继续留存于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重分类

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不再将其使用公允价值基础管理和评估业绩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为该类金融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需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930,226,186.27元的该类投资被重分类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余的投资包括交易性债券、基金、股票合计账面价值人民币71,140,058,533.76元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3)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下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简化方法,使用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来计量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为了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基于共同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归类。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存

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本公司的其他债权投资均为评级机构给予高信用评级的债券。因此考虑这类投资为低信用风险且其减值准备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基础进行计量。于2018年1月1日,新增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7,397,359.13元计入留存收益。除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抵减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外,上述新增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准备均抵减对应资产的账面价值。

于2018年1月1日,本公司首次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本公司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2018年1月1日
资产:-
货币资金52,656,695,176.95-52,656,695,176.95
结算备付金14,010,490,946.36-14,010,490,946.36
融出资金59,235,425,550.71-59,235,425,550.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73,070,284,720.03-73,070,284,720.03-
衍生金融资产1,021,640,352.67-1,021,640,352.67
存出保证金1,224,478,078.68-1,224,478,078.68
应收款项784,164,590.05-784,164,590.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6,099,323,693.06-36,099,323,693.06
应收利息1,894,870,737.6531,738,457.631,926,609,195.28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75,709,896,283.3375,709,896,283.33
债权投资-1,793,329,846.651,793,329,846.65
其他债权投资-21,175,256,763.0021,175,256,763.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636,598,917.237,636,598,917.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3,275,353,644.45-33,275,353,644.45-
长期股权投资7,489,496,696.00-7,489,496,696.00
固定资产647,018,810.03-647,018,810.03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2018年1月1日
在建工程1,185,068,041.74-1,185,068,041.74
无形资产21,579,245.66-21,579,245.66
商誉9,670,605.55-9,670,60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903,213,571.24-1,116,664.99902,096,906.25
其他资产2,114,780,578.63-2,114,780,578.63
资产总计285,643,555,039.4665,238.37285,643,620,277.83
负债:
短期借款6,611,444,182.28-6,611,444,182.28
应付短期融资款47,045,670,000.00-47,045,670,000.00
拆入资金1,470,000,000.00-1,47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5,492,509,430.04-5,492,509,430.04-
交易性金融负债-5,492,509,430.045,492,509,430.04
衍生金融负债1,584,910,242.63-1,584,910,242.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33,382,969,879.02-33,382,969,879.02
代理买卖证券款51,095,334,708.05-51,095,334,708.05
应付职工薪酬5,428,145,483.85-5,428,145,483.85
应交税费355,175,537.55-355,175,537.55
应付款项2,083,091,720.28-2,083,091,720.28
应付利息2,044,607,240.27-2,044,607,240.27
长期借款1,443,919,138.93-1,443,919,138.93
应付债券47,229,584,963.01-47,229,584,963.01
递延所得税负债235,002,463.19-821,189.15234,181,274.04
其他负债807,485,637.62-807,485,637.62
负债合计206,309,850,626.72-821,189.15206,309,029,437.5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6,699,409,329.00-6,699,409,329.00
其他权益工具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其中:永续债15,000,000,000.00-15,000,000,000.00
资本公积27,533,939,437.04-27,533,939,437.04
其他综合收益212,667,355.8471,568,202.04284,235,557.88
盈余公积4,306,384,035.06-4,306,384,035.06
一般风险准备8,483,955,063.56-8,483,955,063.56
项目2017年12月31日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2018年1月1日
未分配利润16,993,794,055.20-70,681,774.5216,923,112,280.6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79,230,149,275.70886,427.5279,231,035,703.22
少数股东权益103,555,137.04-103,555,137.04
股东权益合计79,333,704,412.74886,427.5279,334,590,840.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285,643,555,039.4665,238.37285,643,620,277.83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对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除低价值租赁外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于首次执行日,本公司使用增量借款利率对租赁负债进行折现,对租赁使用权资产视同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已经应用了新租赁准则。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315,351,508.46元和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234,653,727.83元,新租赁准则的过渡减少留存收益和其他负债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72,487,323.19元和8,210,457.44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区间为

2.69%至3.91%。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与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承诺的差额信息如下:

项目金额(元)
2018年12月31日经营租赁承诺955,090,715.47
按相关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租赁负债882,241,105.07
加:合理确认会被执行的展期权465,053,006.00
减:确认豁免短期租赁-31,942,602.61
与应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时确认的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1,315,351,508.46
2019年1月1日的租赁负债1,315,351,5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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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1常传聪被申请人一: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招商证券上海仲裁委基金合同纠纷(2018)沪仲案字第0597号504.401、裁决确认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签订的《上海宝银创赢最具巴菲特潜力对冲基金9期基金合同》已经解除; 2、裁决被申请人一立即履行基金的赎回义务,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将申请人所持有基金份额对应的款项合计4,903,930.48元(2016年11月30日的单位净值*基金份额)退还予申请人,并赔偿申请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以2016年11月30日申请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对应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从2016年6月23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暂计至2018年1月23日,共计为561,959.79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一返还自2016年6月23日至实际清偿日的管理费(暂计至2018年1月23日,共计579天,共140,024.01元); 4、裁决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为维护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暂计100,000元及差旅费20,000元等,最终以实际发生的计算; 5、裁决被申请人二立即履行其基金托管人的职责,督促被申请人一履行基金的赎回义务,并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裁决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仲裁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一:招商期货(代表“招商期货-龙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被告二:深圳市中恒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2019)苏01民初231号22,081.30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下同)220,813,000.99元及利息(分别以各笔结算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自各笔结算金额应支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后进行加总);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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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青青观光农场有限公司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律师费398,000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就被告一的上述全部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
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包含招商资管(代表“招商智远新三板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内的三十三位被告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2019)新2301民初7640号569.081、请求判令撤销原告与各被告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暨撤销原告与各被告于2017年9月7日就各被告向原告转让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签署的《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德宏等关于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一审
4蔡锦城被告1: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3: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4:黄峰; 被告5:邱忠成; 被告6:朱晓东; 被告7:殷承良; 被告8:常清; 被告9:周侠; 被告10:蒋志伟; 被告11:吴巧明; 被告12:涂国身;上海金融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019)沪74民初1620号1,154.331、请求判令各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11,543,326.35元,各被告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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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被告13:招商证券;被告1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被告1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告16: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5滕永强被告1: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2: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3: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4:涂国身; 被告5:周侠; 被告6:吴巧民; 被告7:黄峰; 被告8:邱忠成; 被告9:朱晓东; 被告10:殷承良; 被告11:蒋志伟; 被告12:常清; 被告13:招商证券; 被告14: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告1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被告16:广东华商律上海金融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019)沪74民初2726号880.361、请求判令全部被告共同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合计8,803,584.43元,其中,投资差额损失8,710,080.43元,佣金损失26,130.2元,印花税8,710元,利息损失58,663.8元; 2、请求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全部被告承担。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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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师事务所

6段丽萍被告一: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四: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告五: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被告六:招商证券; 被告七:黄峰; 被告八:邱忠成; 被告九:朱晓东; 被告十:殷承良; 被告十一:蒋志伟; 被告十二:常清上海金融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2019)沪74民初3081号732.381、请求判令被告一赔偿经济损失7,323,845.85元,其中包括投资差额损失7,259,400元,佣金2,177.82元(以佣金比例0.03%计算),利息62,268.03元(以投资差额损失与佣金之和为基础,计算期限自2015年5月18日起,至2017年11月2日); 2、请求判令除被告一以外的其余被告对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一审
7高苹儿被申请人1: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招商证券上海仲裁委员会基金合同纠纷(2019)沪仲案字第3387号2,750.671、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的《上海宝银创赢上市股权3期基金基金合同》;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1返还申请人投资款2,000万元,并赔偿申请人损失7,506,667元(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自2014年12月31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暂算至2019年8月16日);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2就前述第2项仲裁请求项下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请求裁令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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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用。

8邵娟被申请人1: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2:招商证券上海仲裁委员会基金合同纠纷(2019)沪仲案字第3392号1,380.441、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1、被申请人2于2014年12月8日签订的《上海宝银创赢上市股权2期基金基金合同》; 2、请求裁令被申请人1返还申请人投资款1,000万元,并赔偿申请人损失3,804,444元(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自2014年12月8日起算至实际清偿日止,暂算至2019年8月16日); 3、请求裁令被申请人2就前述第2项仲裁请求项下债务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请求裁令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仲裁
9刘同宣被申请人一:富立天瑞华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招商证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基金合同纠纷DF201912121,095.001、请求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履行返还本金及收益的义务,其中本金1,000万元,收益尚欠950,000元(以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化收益率9.5%,自2018年6月16日计至实际支付时止,暂计算至2019年6月15日),两项合计10,950,000元; 2、请求被申请人一承担申请人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50,000元; 3、请求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的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本案仲裁费用(包括仲裁费用、保全费用等)由被申请人一和被申请人二承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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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原告/ 申请人被告/ 被申请人受理法院/ 仲裁案由案号涉案本金 (万元)诉讼/仲裁请求诉讼/仲裁阶段
10刘炳志第一被申请人:北京天和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招商证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基金合同纠纷DF201923251,093.08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8年7月23日签订的《天和盈泰天山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本金1,000万元; 3、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金利息930,821.9178元; 4、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11万元以补偿申请人支付的律师费; 5、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约5,000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6、第一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7、第二被申请人对以上仲裁请求承担连带责任。仲裁

(三)行政处罚及纪律行动情况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及被采取纪律行动情况如下:

1、公司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的情况

(1)2018年4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公司福清江滨路营业部下发《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福银罚字[2018]14号),认为该营业部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开立基金账户、代办证券账户等业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2、办理转托管,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3、修改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等资料,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决定对该营业部处人民币35万元罚款。受到上述处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时缴纳了罚款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2018年7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对公司阜阳人民路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阜银)罚字[2018]第1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存在部分客户身份信息未完整登记或登记错误;客户风险等级审核不及时,个别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流程错误等问题,对该营业部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受到上述处罚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时缴纳了罚款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2019年5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出具了《情况说明》,“经研究,我行认为,2016年至今,招商证券能够较好地执行我行相关监管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水平。2016年至今,我行及各分支机构依法对招商证券执行我行监管要求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依法作出2笔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相关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违规事项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公司上述受到的两笔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2019年7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对公司苏州华池街证券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银罚字[2019]第9号),认为该营业部存在未按规定对1名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问题,对该营业部处以25万元人民币罚款。受到上述处罚后,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督促该营业部整改。

2019年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具了《情况说明》,“招商证券

华池营业部2019年因未按规定对1名高风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等问题,于2019年7月24日被我中心支行处以25万元罚款(苏银罚字[2019]第9号),该处罚决定书中所列明的违规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公司上述所受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4)2019年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公司兰州庆阳路证券营业部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兰银罚字[2019]第1号),认为该营业部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该营业部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2019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出具了《情况说明》,“招商证券庆阳路营业部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于2019年11月13日被我中心支行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该行政处罚作出时,已经考虑到违规事项的情节、后果等因素,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列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因此,公司兰州庆阳路证券营业部上述所受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受到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1)2017年3月,公司临沂北园路证券营业部向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兰山分局中心税务所缴纳了50元罚款。主要系该营业部存在印花税延期申报情况,受到临沂市地方税务局兰山分局中心税务所处罚。

(2)2017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南岸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公司重庆学府大道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南国税四所简罚[2017]13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该营业部处以1,000元罚款。

(3)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向公司福清江滨路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融国税简罚[2017]1544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对该营业部处以500元罚款。

(4)2018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市岳阳楼区税务局向公司岳阳大道西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岳楼税简罚[2018]1171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该营业部处以200元罚款。

(5)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向公司北京朝阳公园路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朝一税简罚[2019]178号),认为该营业部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对该营业部处以100元罚款。

(6)2019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向公司北京上地农大南路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京海四税简罚[2019]6003037号),认为该营业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对该营业部处以50元罚款。

(7)201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松山区税务局向公司赤峰玉龙大街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松税简罚[2019]115920号),认为该营业部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对该营业部处以50元罚款。

(8)201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合肥高清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向公司下属企业合肥招商安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合高新税罚[2019]120083号),认为该公司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对该公司处以3,400元罚款。

(9)2019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甘井子区税务局中华路税务所向公司大连华南广场证券营业部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大甘税中简罚[2019]1240号),认为该营业部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个人所得税(其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对该营业部处以50元罚款。

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所涉罚款金额较小,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很低,且公司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改,并已在规定期限内按监管部门要求缴清该等罚款,没有受到暂扣或吊销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业务许可等处罚,处罚行为没有导致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之合法存续或相关业务许可被撤销或停业等重大后果,因此公司上述受到的税收处罚所涉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公司香港子公司被香港证监会采取纪律行动的情况

(1)2019年5月27日,香港证监会于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证香港因在担任中国金属香港联交所上市申请的联席保荐人时(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没有履行其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香港证监会对招证香港采取谴责并处以罚款

2,700万港元的纪律行动措施。

中国金属于2008年6月2日首次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彼时该公司的独立保荐人为UBS AG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2009年,招证香港与UBS AG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作为联席保荐人协助中国金属第二次向香港联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同年,中国金属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后经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中国金属及其客户存在多项不寻常的事实与迹象;2015年,香港原讼法庭应香港证监会申请,颁令将中国金属清盘;2016年,香港联交所撤销中国金属的上市资格。招证香港在2008年11月才成为中国金属的联席保荐人,并且在2008年11月之前并未参与就此次纪律行动涉及的事项所进行的尽职审查。香港证监会认为,招证香港作为联席保荐人负有进行尽职审查的独立责任,以便能彻底掌握和了解中国金属的情况。但招证香港作为联席保荐人,在处理有关中国金属及其客户的多项不寻常的事实及迹象时未能履行联席保荐人应尽的尽职审查责任,因此香港证监会对招证香港采取纪律行动措施。

公司及招证香港对香港证监会以上纪律行动措施决定无异议,且招证香港已采取整改措施,深化投行业务改革,强化勤勉、尽责、审慎、合规的原则,全面完善投行业务制度流程,提升投行业务内部控制水平,严控业务质量。

(2)2019年5月30日,香港证监会于其官方网站发布新闻稿,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证香港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期间因错误处理客户款项有关的监管违规事项及内部监控缺失,被香港证监会采取谴责并处以罚款500万港元的纪律行动措施。

香港证监会公告显示,在确定上述纪律行动措施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当中包括:1、招证香港已自行向香港证监会报告有关事宜;2、招证香港进行检讨,以审视在有关期间内该公司规管客户款项分隔情况的操作程序及监控措施;3、招证香港就该公司在有关期间内的客户款项处理程序委托进行独立的合规及监控检讨;4、招证香港与香港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接受香港证监会的调查发现和纪律行动,且并无证据显示招证香港的不合规行为令客户蒙受损失。

公司及招证香港对香港证监会以上纪律行动措施决定无异议。上述问题系因招证香港在程序及监控方面有所缺失,包括员工对于相关规则理解有偏差等所致,处理不当的

客户款项均在日内转回客户账户,未造成客户损失。招证香港经自查发现问题,并主动报告香港证监会。招证香港已于2015年委聘一家独立检讨机构完成了独立的合规及监控检讨,并及时进行内部回顾检讨,切实加强内部监控,保障客户利益。

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关于认定重大违法行为应当考虑如下因素:“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若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5%),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存在相关情形,但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除外。”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招证香港与公司相关财务数据测算情况如下:

期间项目招证香港 (港币万元)港币汇率招证香港 (人民币万元)招商证券 (人民币万元)占比
2017年度营业收入101,1360.8652187,5041,925,8894.54%
净利润14,1470.8652112,240578,5962.12%
2018年度营业收入91,3750.8560578,2221,806,9554.33%
净利润7,2960.856056,246442,4991.41%
2019年度营业收入75,5250.8859966,9142,565,9102.61%
净利润6,9130.885996,125728,2380.84%

不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上述纪律行动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本次A股配股造成重大影响。

(四)重大期后事项

本公司重大期后事项主要为发行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除该类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证券行业仍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居民财富快速积累叠加金融消费及投资理财需求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进及创新驱动战略等国家战略的落地实施、金融工具日益丰富、国内资本市场运行制度与交易机制加快完善等诸多有利因素,将为证券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但另一方面,伴随我国宏观经济增速下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与金融去杠杆的不断深化,我国证券行业短期内难以重现高速增长,同时,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快速发展、客户需求加快升级、证券行业监管日趋严格、金融业扩大开放背景下外资金融机构加速进入,我国证券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将更加复杂,行业竞争也将不断加剧,从而对国内证券公司的经营提出了新的挑战。

面对行业发展的机遇和挑战,本公司将继续以客户为中心,实施“以投行业务为价值牵引、打造机构客户业务特色优势、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特色优势、拓展多渠道多产品综合化经营模式、强化跨境服务一体化”等五项核心策略,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通过持续进行资本投入,不断巩固既有优势,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同时,本公司将重点铸造风控、科技、人才、协同、资本“五大”核心能力保障,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本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募集资金的到位和资本及时有效的补充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本公司将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优化业务结构与布局,坚定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扩大公司各项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以实现更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表现。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其中,A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8.05亿元,H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9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资本中介业务、资本投资业务、补充营运资金。

(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配股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围绕公司战略定位及核心策略安排,包括发挥投行价值牵引作用、打造机构业务及财富管理业务优势,综合化经营、推动跨境发展等。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投向具体金额
1子公司增资及多元化布局不超过105亿元
2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20亿元
3资本投资业务不超过20亿元
4补充营运资金不超过5亿元
合计不超过150亿元

另类投资业务、发挥招证国际平台优势拓展国际业务,并积极考虑和择机实施外延收购。为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必须加快做好业务布局,构建稳健的业务组合并储备可持续发展动能。为此,公司将大力推动直投、国际、资管等子公司业务发展,通过提升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业务组合的均衡性与盈利的稳定性。同时,为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还将积极谋求实施同业收购以及战略性的股权投资或泛金融业务平台布局,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构建稳健的业务组合和多元化的业务增长点,不断打造可持续的长期竞争力。

(1)对直投业务子公司增资

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投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

①招商投资业务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

招商投资成立于2013年12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大宗商品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投资兴办实业等。

根据招商投资2017-2019年审计报告,招商投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2,7407,6742,831
净利润10,7297,8122,658
总资产223,382134,358126,758
净资产222,083134,354126,543

报。

③对直投业务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2019年3月,科创板正式开放受理,引入“保荐+跟投”制度,保荐机构必须通过下属另类投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科创板跟投。为满足监管要求,紧跟市场热点,证券公司纷纷积极增资或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科创板项目跟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招商投资注册资本金为31亿元,与国内领先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仍存在一定差距。招商投资亟需获得进一步增资,在资本金的直接作用下,拓展业务规模,为未来跟投公司储备的多单科创板项目做好准备,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向直接投资业务子公司增资,将有助于其把握股权投资市场发展机遇,加快业务发展,成为具有券商特色优势的直接股权投资公司,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2)对国际业务子公司增资

目前,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从事国际业务。

①国际业务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

招证国际成立于1999年7月,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证券及期货合约经纪、代理人服务、上市保荐、财务顾问、企业融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研究等。招证国际以香港地区为中心,在新加坡、韩国、英国等地获得监管牌照,招证国际及其下属子公司将践行公司国际化战略。

根据招证国际2017-2019年审计报告,招证国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89,40080,018103,278
净利润21,6268,94129,952
总资产2,710,8222,044,5802,248,187
净资产578,325557,128318,438

提升孖展业务竞争力,进一步优化业务组合;继续夯实投行业务竞争实力,加快向综合型投行转型,不断增加投行产品丰富度、客户服务深度;强化直投业务,专注投资“新经济”企业,力争成为全面均衡,主业突出的特色香港中资券商。依托公司境内客户资源与业务资源,公司不断强化境内外业务联动机制,增强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跨境服务的能力,稳健发展国际业务,提升国际业务的均衡性和盈利水平。公司通过着力构建与公司综合竞争力相匹配的国际化业务平台,把握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机遇,重点发展跨境投行、跨境投资交易、跨境资产管理等业务,推进国际化业务全平台的建设。

③对国际业务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近年来,招证国际依靠内生增长,在香港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在港领先中资券商相比整体规模仍较小。截至2019年末,招证国际净资产规模为57.83亿港元,中资券商中规模领先的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际”)和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国际”)的净资产分别达到270.31亿港元和

114.12亿港元。

投行业务方面,在“向综合型投行转型”的发展规划下,招证国际在做精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亟需扩大投行业务视野,开辟新渠道、新产品,打造全产品线的国际投资银行业务平台,延伸投行客户服务的链条,提供更为多样的资本运作服务。孖展业务方面,业务规模与在港领先中资券商相比仍存在一定发展空间。截至2019年末,招证国际孖展余额为44 亿港元,孖展利息收入2亿港元;海通国际孖展余额为135亿港元,利息孖展利息收入为12亿港元;国泰君安国际孖展余额为117亿港元,孖展利息收入为7亿港元。

直投业务方面,自2018年4月香港联交所修订《上市规则》以来,多家创新型公司赴港上市。招证国际已设有专门从事直接投资业务的全资子公司,亟需依托此次“新经济”浪潮带来的投资机会,大力发展直接投资业务,拓宽投资领域,促进业务结构的多元化。

此外,公司还在新加坡、韩国、英国等地区通过设立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但目前相关业务的体量较小。为践行公司未来国际化发展战略,满足客户国际化需求,公司需进一步加大对香港以外地区的业务投入。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向国际业务子公司增资,进一步增强公司国际业务实力,促进国际业务的合理布局和快速发展,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3)对资管子公司增资

目前,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招商资管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①招商资管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

招商资管成立于2015年4月,经营范围主要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招商资管资产管理业务以稳健进取的投资理念为指导,坚持价值投资,追求风险可控前提下的投资收益。

根据招商资管2017-2019年审计报告,招商资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119,296122,611113,308
净利润74,94066,81071,837
总资产458,849398,127309,844
净资产418,169342,923276,113

③对资管业务子公司增资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统计,2019年,证券公司的资管业务月均管理规模前十名(除招商资管外)的平均规模为4,906.32亿元,主动管理规模前十名(除招商资管外)的平均规模为2,063.46亿元。招商资管虽然在两项排名中均位列第4名,但其主动管理月均规模与可比公司的平均水平差距较大。

自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主动管理能力成为竞争力的主要来源。招商资管亟需实现进一步发展,提高主动管理规模,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促进资管业务的合规发展,并逐步实现公司致力于将其打造为财富管理、机构服务的重要产品提供方的发展规划。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向资管子公司增资,以进一步扩大资管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4)多元化布局

当前,证券行业进入加速洗牌的格局重塑期,“大者恒大、强者恒强、头部集中、弱者淘汰”的竞争格局正加快形成。展望未来,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仍将优先获得重大创新试点的扶持,雄厚的资本实力与领先的经营规模仍是大型券商抢抓行业发展机遇的重要基础。当前,公司已初步具备全功能平台全产业链的服务能力,整体发展均衡稳健,为未来打造特色业务及差异化竞争优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未来,公司将积极谋求实施同业收购以及战略性的股权投资或泛金融业务平台布局,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和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持续构建稳健的业务组合和多元化的业务增长点,不断打造可持续的长期竞争力。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多元化布局,以推进公司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夯实行业地位,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2、发展资本中介业务,进一步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资本中介业务,着力提升公司多渠道多产品综合化经营水平,具体包括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其他新型资本中介业务。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等资本中介业务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重要载体,是公司服务核心客户并增加客户粘性的有力手段,具有稳健生息、综合价值可观的特点。

近年来,公司资本中介业务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始终保持在行业第一梯队。未来,公司仍将继续深耕客户需求,稳健发展融资融券、股票质押业务,积极探索新型资本中介业务,提升公司一站式综合服务能力,为零售客户、机构客户及企业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解决方案。

(1)资本中介业务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资本中介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52.19亿元、53.72亿元和48.98亿元。其中,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分别为39.77亿元、36.94亿元和34.68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利息收入分别为12.42亿元、16.79亿元和14.30亿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546.99亿元、

386.81亿元和514.59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待购回余额分别为591.28亿元、388.07亿元和302.85亿元。

(2)资本中介业务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积极拓展多渠道多产品的综合化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其中,资本中介业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司资本中介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回购、债券质押回购、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融资等业务,能够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融资需求。

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中介业务撬动公司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在投资银行、做市交易等领域的创新型资本中介业务,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多元的产品,持续提升公司一站式服务能力。

(3)投资资本中介业务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公司资本中介业务的发展整体稳健,利息收入呈整体上升的趋势,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

在向财富管理业务模式转型的战略目标下,公司以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为牵引,在稳健发展融资融券与股票质押业务的前提下,还将创新发展多种资本中介业务产品,丰富收入来源,打造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不超过20亿元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其他新

型资本中介业务,将不断提升公司资本中介业务竞争力,缩小与领先券商的差距,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3、发展投资交易相关的资本投资业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20亿元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交易相关的资本投资业务。券商资本投资业务越来越成为券商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与领先券商相比,公司资本投资业务规模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公司将以构建稳健投资交易模式为导向,通过完善大类资产配置的统筹管理、引进领军人才及优秀投资团队、提升投资交易的科技水平等手段,建立强大的、涵盖股票与FICC及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能力,大力发展“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全品类、多策略、跨境内外与场内外市场的投资交易模式,提升大规模资金的运用能力,提升总体投资收益。

(1)投资交易相关的资本投资业务经营情况和盈利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大宗商品、另类投资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和做市(包括场外市场金融产品的交易与做市)等资本投资业务,通过先进的投资交易策略和技术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率,赚取投资收益。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投资及交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41亿元、

8.90亿元和40.2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0%、7.87%和21.54%;实现营业利润分别为5.14亿元、6.79亿元和25.78亿元,占当期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7.24%、

12.48%和29.32%,呈逐年上升趋势。

(2)投资交易相关的资本投资业务未来发展规划

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投资交易资金的统筹管理机制,构建稳健盈利模式组合,提升总体投资效益。公司以大类资产配置为统领,打造稳健的投资风格,通过大类资产配置获取稳健收益;积极发展中性策略,不断拓展投资市场和品种,丰富量化交易策略,利用金融科技提升投资能力;挖掘客户的投资需求,协同公司优质资源,发展客户需求驱动的投资业务,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

(3)发展投资交易相关的资本投资业务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近年来,在我国证券市场去杠杆、严监管的作用下,结构化行情特征明显。2018年度,上证综指全年下跌24.59%,深证成指下跌34.42%,新三板做市指数下跌27.65%;

债券市场深度调整,收益率持续攀升,中债指数上涨9.63%。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不断做大固定收益类投资规模,2019年度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占净资本的比例均居行业前列,远超行业领先券商的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公司收缩权益类证券投资规模。以同期净资本排名前十(除本公司外)的上市证券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公司2019年度权益类证券及其证券衍生品占净资本的比例为32.50%,低于可比公司33.50%的平均水平。

2019年,证券市场逐步回暖,上证综指全年上涨22.30%,深证成指上涨44.08%,新三板做市指数上涨27.24%,中债指数上涨4.36%;2020年以来,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证券市场短期波动明显,未来估值修复空间较大。公司拟加强投资及交易业务的整体规模,积极抓住市场时机,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提升公司整体投资收益率。

综上,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入不超过20亿元用于投资与交易业务,将有助于公司把握市场投资机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有利于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的最大化。

4、其他运营资金安排

本次发行拟利用不超过5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与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行业发展空间广阔。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监管政策变化和行业发展契机,并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实际经营情况,合理配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及时补充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营运资金的合理需求,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能摊薄公司即期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然而,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和营运资金都将随之增加,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趋稳健,风险抵御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也将为公司后续拓展现有业务,巩固行业地位与市场竞争力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和财务保障,进而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三、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一)证券行业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本次发行是公司抢抓行业发展机遇的必然选择证券行业发展正处于战略机遇期。“十九大”以来,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证券行业作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载体,保持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深厚的土壤。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作为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本市场不仅是宏观经济的“晴雨表”,还是产业整合、升级的“助推器”,更是创业创新的“孵化器”,在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发展中具有枢纽功能,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伴随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证券行业将迎来一系列战略机遇。为此,公司要加快资本补充步伐,增强资本实力,为抢抓新一轮战略性发展机遇打下坚实基础。

(二)应对行业竞争新态势,巩固和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推进,证券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一方面,证券行业进入扶优限劣、优胜劣汰、加速洗牌的格局重塑期,“大者恒大、强者恒强、头部集中、弱者淘汰”的竞争格局正加快形成,马太效应不可逆转,资本实力雄厚、经营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将占据行业发展的制高点。另一方面,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有序推进,随着对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投资比例限制不断放开,国际金融机构将依托全球资源、成熟的客户服务模式和灵活快速的创新能力,对行业当前的业务管理机制与客户服务模式造成冲击。只有具有雄厚资本实力、规模领先、勇于创新的券商,才能在新的变局中把握机遇并赢得竞争。

近年来,公司综合实力与市场竞争力不断提升,主要财务指标及业务排名均位居行业前列,并在多个具有战略性的业务领域建立起显著的差异化竞争优势,连续12年保持证券公司分类监管“AA”评级,质量、效益、规模均衡发展。但是,与领先对手相比,公司经营规模与综合实力仍存在显著差距。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公司需要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为各项业务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支撑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助力公司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

公司秉承“以卓越的金融服务创造价值”的历史使命,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打造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最佳投资银行”的战略愿景,致力于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卓越的综合金融服务并持续创造价值。2019-2023年,公司实施新五年战略规划。公司将以实现“综合竞争力进入行业前五”为战略目标,实施“变革战略”,实施“以投行业务为价值牵引、打造机构客户业务特色优势、打造财富管理业务特色优势、拓展多渠道多产品综合化经营模式、强化跨境服务一体化”等五项核心策略,不断增强公司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的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与可持续发展。规划期内,公司将在投资银行业务、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投资交易业务、多元化战略布局与综合化经营、跨境业务等业务发展及中后台建设方面,持续进行资本投入,不断巩固既有优势,持续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资本保障。

(四)优化业务结构与布局,为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蓄能

近年来,证券公司业务模式从过去的以通道佣金业务为主转型为服务中介、资本中介类业务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并重的综合业务模式,资金运用类业务以及综合经营产生的收入及利润贡献逐渐提升,盈利模式日益丰富多元。为构建更为均衡稳健的业务组合,储备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动能,公司亟需加快布局,抢占战略先机。一是积极拓展稳健生息的资本中介业务,撬动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二是建立强大的、涵盖股票与FICC及衍生品等多种金融工具的投资交易能力,大力发展“以客户需求为驱动”的全品类、多策略、跨境内外与场内外市场的投资交易模式,提升总体投资收益。三是大力推动直投、国际、资管等子公司业务发展,通过提升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实力,增强公司业务组合的均衡性与盈利的稳定性。四是积极把握金融产业链上的同业并购及多元布局机会,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元的产品和服务供给,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发行将为公司稳健发展资本中介及投资交易类业务、加大子公司投入及开展战略布局,奠定坚实的资本支撑,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增强资本实力与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息息相关。资本规模直接决定着业务规模,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和业务转型的关键支撑,雄厚的资本实力还是证券公司抵御风险、实现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础。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体系,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资质的取得、业务规模的大小与其净资本实力直接挂钩。此外,公司是首批开展并表监管试点的券商之一,对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必须持续补充资本,不断增强资本实力,为公司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高效的风险实时监控系统,具有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政策导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5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原则上“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促进证券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修订完善以及行业监管政策的渐进式调整,以净

资本相关的风控指标作为监管核心的监管方式不断深化,与此同时,国家政策支持证券公司改善盈利模式、加强风险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和新兴业务的持续扩张,当前净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需求以及监管要求,本次配股公开发行是公司顺应中国证监会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证券行业正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证券行业的商业模式和竞争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资本实力将是券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丰富盈利模式的重要支撑,是构建核心竞争力及差异化竞争优势的最关键要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能够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与竞争地位,增强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因此,本次配股是十分必要且可行的。本次发行的顺利实施将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业务结构,增强盈利能力,进而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五年内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为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H股并上市,具体如下:

经本公司2015年6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35号《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核准,截至2016年10月7日,本公司已完成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工作,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2.00元,共发行891,273,800股,收到募集资金合计总额为港币10,695,285,600.00元;在扣除发行费用折合人民币合计260,880,864.89元后,净募集资金折合人民币共计8,947,439,178.14元,其中新增实收资本(股本)折合人民币891,273,8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8,056,165,378.14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取得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85,085,188.54元(包括利息收入港币29,058,681.34元和人民币59,059,200.31元,扣除银行手续费港币4,239.14元和人民币4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按实际结汇情况和使用情况,本公司累计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折合人民币9,002,855,700.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余额分别为港币15,881,896.27元和人民币94,823,920.31元,按当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上述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合计余额折合为人民币109,050,605.34元,其中包括上述H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85,085,188.54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H股IPO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中对全球发售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将原用于“通过向招

证国际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的约4.3%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并计划按下列比例使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

约25%的资金将用于发展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约25%用于拓展机构客户服务及投资和交易业务;约20.7%用于通过向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约24.3%用于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约5%用作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除实际结汇中汇率变动、存放期间利息留存以外,募集资金已按承诺用途全部使用完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947,439,178.1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9,002,855,70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84,739,864.392016年:5,840,000,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2017年:595,000,000.00 2018年:1,888,628,000.00 2019年:679,227,700.00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 项目实际投资 项目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 投资金额(注1)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实际 投资金额(注1)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与实际投资金额的差额(注2)
1发展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发展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2,236,859,794.542,236,859,794.542,257,000,000.002,236,859,794.542,236,859,794.542,257,000,000.00(20,140,205.46)不适用
2拓展机构客户服务及投资和交易业务拓展机构客户服务及投资和交易业务2,236,859,794.542,236,859,794.542,257,000,000.002,236,859,794.542,236,859,794.542,257,000,000.00(20,140,205.46)不适用
3向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向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2,236,859,794.541,852,119,930.151,854,628,000.002,236,859,794.541,852,119,930.151,854,628,000.00(2,508,069.85)不适用
4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1,789,487,835.612,174,227,700.002,174,227,700.001,789,487,835.612,174,227,700.002,174,227,700.00-不适用
5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447,371,958.91447,371,958.91460,000,000.00447,371,958.91447,371,958.91460,000,000.00(12,628,041.09)不适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公司本次变更约4.3%的募集资金用途,由原计划的用于向招证国际提供额外资金变更为用于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变更后的具体用途如下:

①约25%,用于发展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②约25%,用于拓展机构客户服务及投资和交易业务;

③约20.7%,用于通过向招证国际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

④约24.3%,用于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

⑤约5%,用作营运资金和一般企业用途。

(2)变更用途的原因

基于“发挥投行业务价值牵引”的核心战略,公司拟加大PE基金管理及另类投资业务的推进力度;同时,公司还将依托资产管理及公募基金平台,进一步打造财富管理特色业务,上述战略的落地,都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子公司、联营公司的资本投入。因此,特申请将原用于“通过向招证国际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的约4.3%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用于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

(3)变更用途履行的公司治理程序

①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关于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本公司2019年3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能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H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③监事会意见

2019年3月12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H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2、本次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本次变更H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是按照H股募集资金验资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填列。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使用期间汇率变动所致。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5、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三)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发展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拓展机构客户服务及投资和交易业务、向招商证券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额外资金支持其业务、为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建立新子公司提供资金等用途,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这些投资项目无法精确计算投资效益,因此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2020年4月17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鉴证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067号),其结论如下:

“我们认为,招商证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招商证券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苏 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粟 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熊贤良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熊剑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彭 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高 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黄 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大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王 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向 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肖厚发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熊 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胡鸿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汪 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周语菡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李晓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王章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马蕴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房小兵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张泽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尹虹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何 敏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熊志钢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邓晓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宗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慧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 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 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光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兼任董事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继军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赵文丛
王 琛
项目协办人:
王笑雨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A股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A股配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三、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引用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赵 臻 孙昊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王 玲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

洪锐明 文启斯

刘 磊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曾顺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A股配股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会计师:

罗玉成 颜凡清

崔巍巍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A股配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A股配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电话、联系人和时间

自本A股配股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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